昨天,9月30日上午10时,“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七常委,与首都各界代表3000人一起,参加向人民英雄先烈敬献花篮活动。
庄严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从广场上响起;少先队员们唱起了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仪仗队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最后,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各界代表绕纪念碑一圈,献花、瞻仰、缅怀人民英雄先烈。
“‘9.30’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庄严地向世界宣告:
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不忘历史、尊重历史;中国人民不忘历史、尊重历史;我们的后代接班人不忘历史、尊重历史。中国共产党人会一直缅怀先烈,不忘初心——向着共产主义崇高目标前进!
目睹庄严肃穆的仪式,激起笔者感慨万千的内心波澜: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
1949年9月30日——就在新中国建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为了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决定在首都天安门广场建立一座人民英雄纪念碑。
人民英雄纪念碑高37.94米,正面(北面)碑心是一整块石材,镌刻着毛泽东题写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鎏金大字。
下层须弥座束腰部四面镶嵌着八幅巨大的汉白玉浮雕,分别为“虎门销烟”、“金田起义”、“武昌起义”、“五四运动”、“五卅运动”、“南昌起义”、“抗日游击战争”和“胜利渡长江”。八幅浮雕,概括了中国人民100多年来,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28年来反帝、反封建的伟大人民革命斗争历史。
背面碑心由7块石材构成,内容为毛泽东起草、周恩来书写的150字碑文:
“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人民英雄纪念碑”上的碑文与八块浮雕,明白地告诉了人们:
自1840年以来的中国近、现代史,就是一部中国人民为追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而进行不屈不挠斗争的人民革命斗争史(包括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阶段)。
这就是:以“虎门销烟”浮雕为代表的反抗帝国主义外来侵略战争的斗争;以“金田起义”浮雕为代表的反封建的农民革命的斗争;以“武昌起义”浮雕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斗争;以“五四运动”浮雕为代表的反帝、反封建新民主主义的爱国斗争;以“五卅运动”浮雕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革命斗争;以“南昌起义”浮雕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土地革命斗争;以“抗日游击战争”浮雕为代表的全民族抗日战争的斗争;以“胜利渡江”浮雕为代表的人民解放战争的斗争。
在中国人民上述近代百年前仆后继的斗争中,为了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数千万计的先烈,在人民革命和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中,英勇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才换来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才有了今天的中国。这就是历史。
然而,一段时期来,国内、外反毛、反共、反社会主义势力,内外勾结、里应外合,掀起一股了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在这股逆流的袭击下,思想界“告别革命”,全盘否定整个近、现代中国的人民革命斗争史。
他们美化近、现代史上帝国主义侵华动机,美化它们的侵略就是为了要给中国带来近代“文明”与“进步”。胡说中国人所以会遭受外来入侵,全是自己的“落后”与“愚昧”造成的,全是“闭关自守”招来的。(朱学勤:“殖民侵略史是文明输入和文明扩展的历史”;刘晓波:“中国那么大,当然需要三百年殖民地,才会变成今天香港这样”)
他们把近代中国人民的反侵略、反奴役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从太平天国运动到义和团运动,一概污蔑为“邪教作乱”(潘旭澜:《洪秀全的历史真实面目》);“暴民”运动(刘淇昆:《八国联军乃正义之师》)。
他们歌颂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宣扬民族投降主义(文怀沙:“假如日本统治中国,中华民族将更壮大”);公然为大汉奸汪精卫翻案,把他的汉奸“降日”行为美化为是“曲线救国”。(网上还公然出现“汪公兆铭纪念馆”,有作者“飛天第一鳥”发文《汪精卫曲线救国的成就》,予以赞扬)。
他们彻底地为历史上的所有的反动派——从清王朝到民国(包括北洋军阀统治和蒋家王朝)的反动统治翻案;为所有的反动阶级——从买办阶级、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翻案;为所有反动人物——从那拉氏、曾国藩、袁世凯到蒋介石翻案,彻底地否定了人民革命的正义性。
他们公开造谣、污蔑、攻击人民领袖毛泽东。从全盘否定毛泽东,发展到彻底否定中国共产党、否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否定中国革命。
他们否定人民英雄——革命先烈。从污蔑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到否定抗美援朝的战斗英雄邱少云;从否定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到像董存瑞、刘胡兰、江姐等这样家喻户晓的人民英雄、革命先烈,几乎无一不遭到恶意攻击、肆意质疑和成为嘲讽的对象。
一句话,这股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几乎无孔不入。它极大地毒害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这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就像洪水浸泡屋基,如不改变,结果必然是基崩屋垮!所幸的是,这种危机已为习总所重视,抓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与支持下,今年终于发生了两起值得庆幸的重大事件:
今年8月和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先后分别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和“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了正义的判决,以法律的名义维护了先烈的尊严与声誉。这不能不说是社会舆论上的一个重大转折,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遗憾的是,人民法院对侵犯烈士声誉的被告的处罚太轻。前者只是判处被告洪振快一个“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后者除判处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外,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实在太轻。
另外,据说现行法律有规定,烈士的声誉诉讼案件,只能由烈士的直系亲属才有权起诉。笔者以为,这样的法律是很成问题的。
人所共知,凡烈士者,特别是上战场牺牲的,往往以青年人居多,未必都结婚成家。像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等,他们未必都有后代。那么这些烈士就没有名誉权了吗?
须知:烈士们是为国家、为民族的利益才牺牲的。他们的名誉理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他们的名誉受损,理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诉、保护。
人民法律为人民。对这种错误的法律,人大应该立即修正!
彻底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维护人民民主政权,维护社会主义的红色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