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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2024-06-29 03:44:12策划方案

街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篇1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作文网 zUOwEnBa.Net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街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篇2

在“春节”来临之际,根据国家、市及上级公司和X公司的安排部署,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和谐社区,维护家园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X项目安全度过春节,真正有效防止春节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保障措施:

一、成立春节期间安全保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值班电话:

安全保障组职责: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春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核、负责春节期间安全隐患,以及突发性事件的防控等,对春节期间各岗位执勤情况的检查落实。

检查各岗位人员在岗情况,人员值班情况杜绝饮酒、酒后上岗情况发生,对违反规定事宜提出处理意见。

三、明确责任、高度重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安全意识及服务意识的教育及培训。结合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特别是结合园区实际,提高今年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把各项的具体实施内容落实到每个人。现场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责任,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服务方面要有超前意识,要把问题和困难想得再多一点,准备工作做得更充分一点,现场服务更加热情周到一点。要通过每个系统、每个岗位、每个人的责任落实,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定、和谐、愉快、祥和的环境。

三、节前安全隐患排除检查:

1、检查时间节点:20xx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2、集合地点:园区南门

3、参加人员:各部门代表

4、工作内容:

4.1、春节前各系统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对电、水、气、空调、电梯、消防、治安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保养,力争在节前排除各种较大安全隐患,保证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行;

4.2、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及管理责任,各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

4.3、现场所有人员要熟悉防火灾、防盗窃、及各类治安案件的现场处置程序,节日期间加强对消防疏散通道和盲区死角的检查力度,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

4.4、消防中心人员要加强火险报警的检查落实工作,同时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规定;

四、防火、防盗工作:

1、节前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时间20xx年2月4日晨会进行。

2、划分区域指定位置作为燃放区,对燃放区周边进行清理,摆放灭火器材做好防火防爆炸工作。

3、张贴告知通知业主燃放区域,节日期间加大巡视力度对楼宇顶层进行巡视,发现火情及时消除避免火灾发生。

4、园区绿篱喷水,防止火花洒落引起绿篱着火引发火灾。

5、节日当天X级以上人员,现场盯守指挥控制烟花燃放区域以及园区秩序。

6、检查测试周界红外对射,对灵敏度不高迟钝现象及时进行调试,当有人员跳入时能及时发现及时控制,避免盗窃事件发生。

7、启用单元门襟,人员出入凭卡进入,做到双重保护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8、在技防的基础上,节日期间对园区薄弱环节加强巡视力度,加大巡视次数有效控制物品丢失。

9、对出入人员严格控制,认真核实、详细登记、防止不法分子趁虚而入。

五、文明执勤、礼貌待客,加强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1、现场人员要不断增强顾客服务意识,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尽可能为业主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2、各岗位执勤人员,保持良好军姿接待每一位业主以及来访客人。

3、培训节日用语,落实到每岗每个人,做到会用、会说。

节日期间当值主管、当值领班要明确责任。加强现场巡视,加强各种信息反馈,加强与客服中心的协调与配合工作。遇突发事件应按照《X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减少影响,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公司值班经理。现场领班级以上人员要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以符合突发事件联络要求。

街道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确保排查整治期间,全街道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旅游、卫生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全街道人民过安全祥和的春节。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冯磊红担任行动指挥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李臻担任行动副指挥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颜骏飞担任第一组组长,组员朱董献、程俏艳、叶中、杨铮、郑文青、朱福军。党工委副书记连国平担任第二组组长,组员项俊、方银山、金建飞、吴宝进、邹徐浩、雷国建、刘金忠、董杨林。党工委委员潘肖军担任第三组组长、组员邓银林、徐文超、徐巧玲、朱铁勇、曾海勤、金威、陈桂华、陈威、周小平。党工委委员胡彬担任第四组组长,组员陶春央、徐波、黄冯文、黄锐。各组要服从指挥调度,压实责任、逐个节点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排查组由李迎帅负责,组员邓世民、刘金忠、刘志华、杨思聪、何巧燕、陶瑛。

三、主要任务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针对“新武义人”留武过年新形势,重点聚焦民房、出租房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切实杜绝大功率取暖电器等发生触电、火灾,以及生火取暖导致中毒。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厂中厂及租赁厂房、三合一、“三类企业”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重点向群众宣讲火场逃生线路和方法、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提高群众火场自救逃生能力。

(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等“三场所两企业”专项整治,定期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果。二是全面排查涉危化品使用小微企业安全现状,建立企业管控清单,严格落实“十个一律”严管工作举措。三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严格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覆盖,落实非煤矿山萎缩化管理,全面完成“头顶库”安全治理。

(三)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建筑施工事故防控能力。二是开展市政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三是开展改扩建建(构)筑物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酒店、饭店、学校、商超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筑物是否存在改建导致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涉危化品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叉车等场地车辆日常安全监管。深度排查清理“三无电梯”,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娱乐场所、文博场馆、文保单位、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推荐饭店、农家乐、民宿、旅游包车等安全隐患;加大玻璃滑道、玻璃栈道、玻璃观景台、悬崖秋千、低空飞行项目等旅游新业态的监管,完 善监管措施。加强对景区客运架空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项目、水上游览项目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设施专项治理,全面落实运营主体安全责任;加大对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网吧、歌舞厅、旅行社、旅游包车、导游、购物店的打击力度;加强大型节庆演艺活动安全监管。

(六)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关停淘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验收备案一批”的要求,开展养老机构排查整治,坚决将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食品、医疗安全管理要求,消防安全未达标的民办养老机构整治到位。

(七)卫生教育机构安全专项整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排查检查,杜绝院内传染、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开展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放假前安全检查排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假期发生学生溺水、道路交通事故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各责任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责任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推动,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社区、村(社)要切实承担起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针对“新武义人留武过新年”等疫情防控新形势,全面开展农村出租房、农村杂货店、来料加工点、家庭作坊、重点企业等场所安全排查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坚决整改到位。

(三)改进监管方式。强化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要进入应急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险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最大可能降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五)严肃问效追责。街道纪工委要加强跟踪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执纪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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