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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策划书

2025-10-09 20:50:28策划方案

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策划书 篇2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20__年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__—20__年)》、《20__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土壤污染防治重点攻坚目标任务圆满收官,制定本工作实施策划书。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扎实推动净土保卫战,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的统一部署,20__年底前,协助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聚集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市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市年度监测计划,积极开展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上报市生态环境局,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依法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组织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重点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同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20__年4月10日前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对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__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7.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20__年6月底前,县政府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土壤调查地块清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有色金属冶炼、化工、造纸、钢铁、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防范拆除活动引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9.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0.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对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而未进行调查的地块,以及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且未达到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得进入供地程序进行再开发利用,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1.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对需要实施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应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并严防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二次污染。(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2.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__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亩均农药使用量降低6%,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亩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__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督促落实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制定“一场一策一方案”,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__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7%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5.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倍量替代,对重金属排放量继续上升的地区,省市相关部门将暂停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断涉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16.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实施动态更新,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各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报告于20__年11月10日上报县生态环境分局。20__年10月底前,督促辖区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上报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7.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提升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18.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__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县公安局)

  19.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及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20__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县城 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相关工作情况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强化联动执法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通过定期调度、专项排查、联合执法、核查验收等多种方式,协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达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严格执法督查监管。各级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计划,创新监管手段和检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监管,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等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向农用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土壤环境违法行为的,按有关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坚决查处并公开曝光土壤污染领域的典型违法案件。

  四是强化目标评估考核。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评估考核规定,各项任务责任单位抓紧梳理分工负责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查找差距、补齐短板、抢赶进度。20__年11月10日前,各任务牵头单位对本系统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市土壤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迎接国家、省土壤考核做好准备。

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策划书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和水利部定点扶贫暨对口支援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工作,围绕巫溪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标,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对口帮扶重庆市巫溪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巫溪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实现全县128个贫困村整村脱贫“销号”、6万贫困人口脱贫“超线”、整县“摘帽”;2019-2020年解决局部、个别特殊困难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巩固扶贫脱贫成果,确保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切实提高脱贫的质量和效果。

  《方案》明确了水利对口帮扶巫溪县实施“八大工程”的年度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完成100个贫困村、37833人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2019年完成28个贫困村、7289人建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二是千塘万亩特色产业支撑工程。2019年,完成85口山坪塘整治和10口山坪塘新建,发展灌溉面积1000亩,帮扶贫困户1030户。

  三是小型水库水源保障工程。2019-2019年新建7座小型水库工程,解决12个乡镇工程性缺水问题。其中2019年开工建设金鱼、羊耳、孝子溪3座水库工程。

  四是贫困户产业帮扶工程。2019-2020年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建成水电站17座,装机容量10.72万千瓦,受益人口125475人,其中贫困人口59665万人。 2019-2020年以小额贷款贴息或担保以及适当的股权方式支持资金600万元,帮助贫困户1710户脱贫致富,受益贫困人口6320人。

  五是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程。2019-2019年,贫困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程涉及250个贫困户。三年分别培训100、100、50个贫困户,确保250个贫困户的就业技能明显提高,通过转移就业家庭收入大幅增加。

  六是贫困学生勤工俭学帮扶工程。为250名在校大专院校贫困学生提供寒暑假期间勤工俭学条件。其中:2019年帮扶150名、2019年帮扶100名。2019-2020年,每年捐助10万元,资助100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

  七是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程。由南京水科院、黄河勘测设计公司、灌排中心等组建工作组,开展巫溪水利建设技术帮扶工作,加快巫溪县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行业综合技术能力和涉水事务管理水平。其中,2019年指导帮助巫溪县完善《“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完成山坪塘、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4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帮助巫溪县水务局完善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指导巫溪水利项目建设;2019年指导帮助巫溪县完成3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和水利项目建设。

  八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程。2019-2020年,通过集中培训、专家巡讲等多种方式,为巫溪培训水利技术人员250人次,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八大工程”管理、选派干部挂职交流、加强宣传与考核等方面,明确了水利对口帮扶巫溪县脱贫攻坚的各项保障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策划书 篇4

  为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根据邱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自觉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如期脱贫。

  (二)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从2019年起,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进一步落实扶贫工作任务,绘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目标任务。从2019年起,贫困人口实现逐年递减。2019年底前,全乡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19年底前,基本解决群众贫困问题,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稳定实现贫困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分类扶持

  (一)精准建档立卡。在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基础上,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等相关信息全部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将贫困户分为五保户、低保户(无劳动力户)、低保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四类,前两类为救济保障对象,后两类为扶贫开发对象,每个贫困户都有一本扶贫手册、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

  (二)精准动态管理。认真制定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脱贫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脱贫责任清单。每年年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调查评估和数据更新,对上年度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按程序核定,严格做到“两公告、一公示”,脱贫出列、返贫入列,落实动态管理。

  (三)精准分类扶持。因地制宜,对贫困村,因村施策,重点解决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利用本地资源和市场需求,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对贫困户,因户施策,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智力扶贫等措施,帮助脱贫致富。对五保户、低保户,通过社保兜底政策措施,解决贫困问题。

  三、实施八大工程,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强力支撑

  (一)实施产业扶贫工程。科学制定产业脱贫规划,充分发挥市场活力,结合不同地域农业发展实际,重点推行贫困户自主发展、龙头企业+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大户+贫困户等五种扶贫模式,帮扶到户到人,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1.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发展壮大蔬菜、瓜果、花木、竹编、养殖、种植六大产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抓农产品“三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建设,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对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发展规模种植、养殖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抢抓“淠河绿色生态经济带”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机遇,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观光采摘、休闲垂钓以及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根据不同类型给予贫困户相应的资金补助。

  3.大力发展光伏产业。通过个人自筹+政府补贴的方式,扶持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优先帮扶无劳动力、无稳定收入的贫困户。

  4.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农村淘宝服务站建设,加强电子商务基本技能培训,增强贫困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鼓励和引导利用互联网+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贫困户收入。

  (二)实施就业扶贫工程。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积极鼓励和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贫困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到贫困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支持。

  (三)实施智力扶贫工程。积极推进教育扶贫。整合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关爱女孩行动、阳光工程等各项扶持资金,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加大文化惠民工作力度,将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村倾斜,着力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

  (四)实施社保兜底扶贫工程。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享受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采取政策性保障兜底实现脱贫。

  (五)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实施异地扶贫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结合省级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合理确定搬迁方案,确保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应般尽搬,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积极稳妥做好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坚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优先保障贫困户的基本住房安全。

  (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着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对标准较低、路况较差的县乡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或路面改善;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到2019年基本实现自来水“村村通”;实施沟、渠、路、林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

  (七)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结合“三线三边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脏乱差治理、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坚持发展与保护并行、产业与生态并举,扶贫与开发并重,加快推进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八)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建立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双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加强对选派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监管,落实在村工作制度,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做到严格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整体脱贫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各驻村点长、村支两委负责人和包村扶贫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村和有关部门是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做到公开透明,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乡扶贫工作机构建设,抽调专人设立扶贫工作站,明确分管负责人实行专抓,各村明确一名村干专抓扶贫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扶贫开发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扶贫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村支两委人员,鼓励和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五)强化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完善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对村支两委负责人进行调度,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予以调整。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脱贫攻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作为,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深入报道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着力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策划书 篇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和《关于开展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X市办发〔201X〕X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水利扶贫工作,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统一部署,发挥水利行业优势,以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逐步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收入,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已经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率;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以贫困地区、贫困户为基本单元,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贫困地区的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治理等防洪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改善民生作为水利扶贫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贫困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农田水利等民生水利问题,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水利扶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远结合,以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饮水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水利事业发展。

  (三)坚持点面结合、因地制宜。根据贫困地区的资源环境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利设施情况,因地制宜确定水利工程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四)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结合对口帮扶,采取资金、项目、人才、科技等多种扶贫措施,举全行业之力,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促进脱贫致富的步伐。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加强贫困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力量与贫困地区群众参与水利建设。

  四、扶持措施

  (一)建立扶贫项目储备机制。以全市1419个贫困村为基本单元,并延伸到非贫困村贫困户,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建设、新(扩)建中小型水库、山塘整治、新出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乡镇防洪工程、山洪沟治理、发展水利经济实体等九类水利项目,建立水利扶贫项目库。项目库要与《全国水利扶贫规划》、《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9-2020年)》、以及正在编制的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调研,摸清当地贫困地区水利实际情况,确定水利扶贫具体项目。项目库要以已经批复的当地水利发展规划、扶贫攻坚规划、水利工程各类专项规划等为依据。入库项目应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根据国家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可能,实行5年滚动管理。项目入库后,要扎实组织,尽快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二)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倾斜力度。从2019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2.7亿元水利资金用于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建立水利扶贫投资计划协调机制,切实落实好水利扶贫资金,在编报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要优先确保已入库的水利扶贫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尽早实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

  (三)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建设。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启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通过提高供水保证率、扩大供水覆盖范围、完善水处理工艺设施,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实现“人人有水喝,喝水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田灌溉问题,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水利资金,倾斜安排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其中:3000万元用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争三到五年内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并建成一批节水灌溉项目,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贫困地区脱贫创造条件。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用于水利经济、水利风景和水利旅游项目,倡导和鼓励社会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创新发展水利经济实体,为水利经济实体提供政策、技术支持。

  (四)提高贫困地区抵御洪旱灾害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任务,提高农村居住环境的水安全度。每年安排不少于7000万元资金,加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新(扩)建一批蓄水工程,提高贫困地区的水量调蓄能力和抗旱能力。每年安排不少于2019万元资金,加快完成涉及贫困地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善贫困地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大力开展山塘整治,发挥山塘的蓄水抗旱效益。

  (五)加强贫困地区水生态系统修复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开展水环境整治,科学调整并划定贫困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贫困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保护,对贫困地区各类水库开展水环境整治。结合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建设,加大河道的水生态修复和治理,改善贫困地区河流水生态环境。结合水利风景项目建设,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水生态旅游项目,构建山川秀美的水生态环境。

  (六)深化贫困地区农村水利改革。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探索产权转让,有效盘活农村水利集体资产。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扩大投入,对水利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配套,提高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建立和完善农村水利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小型水利工程受益农民组建用水户协会,制定合理水价,实行有偿用水。建立以农民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良性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要把水利扶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倾斜力度,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全市水利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倾斜项目,加大投入。全市水利扶贫主要涉及九类水利项目,每年约需水利扶贫资金2.7亿元,五年共需13.5亿元。各县(市、区)要突出民生水利建设,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规划建设大中小型水库、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以及山洪沟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真正让贫困地区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工作的意义,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在水利扶贫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示范,加强引导,以点带面,切实把水利扶贫工作抓好抓实,推动水利扶贫工作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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