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保全委托服务合同 篇1
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 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年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日,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 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
二、地址: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 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 保全服备作业
一、乙方提供口专线口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人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一)每_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二)每_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_____巡视标的物环境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三)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全系统运作,自装设开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个月于会同甲方后做定期检修测试与保养,以维护运作正常。
第六条 传讯方式
由甲方口委由乙方向电信公司申请架设专线一条 口提供一般电话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作为本系统由标的物连接乙方管制中心间的自动传递警讯的路线。
第七条 防护时间
一、本系统的防护时间如附表。
二、乙方对甲方标的物的防护时间以甲方设定时间为准。防护时间开始时甲方将本系统予以“设定”,将防护责任移交乙方,至防护时间结束时,解除本系统的设定,由甲方将防护责任收回自行负责。
三、甲方如有特殊情事需延长或缩短防护时间,或需将本系统予以连续设定或不设定,应于事前通知乙方。
四、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而有延后设定或提前解除的情事,其延后设定时间超过______小时(不得超过2小时),提前解除时间超过3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查询。
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查询。
第八条 保全系统与器材的归属及修复事宜
一、保全系统与器材由乙方提供的,其所有权归属乙方。但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二、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在标的物内装置器材的位置。因房屋修缮等原因需移动器材的,甲方应于__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办理完成后,甲方应给付经双方约定的拆迁与改装费用。
四、本合同服务期间届满或终止后,甲方允许乙方进人标的物内拆回保全器材,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但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所在、行踪不明的,甲方同意由乙方会同当地的村(里、邻)长进入甲方标的物内,拆回属于乙方的保全器材。
第九条 紧急处置
为便利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保全义务,甲方授予必要的权限,并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密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复制该钥匙。
在防护时间内,乙方于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除即为紧急处置外,并即通报警方及甲方会同处理。
甲方未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交由乙方保管的,在防护时间内,乙方在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应即通知甲方紧急联络人及警方到场共同进人查看标的物,其情况紧迫的,乙方可采取必要方法进入标的物并为紧急处置。前两款情形,乙方应于事后将处理状况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协力义务
一、为乙方设计与安装保全器材的需要范围内,甲方应依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资料。
二、甲方应协调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遇有紧急情况,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必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在保全人员到达时立即开门,以便保全人员进入作紧急处理。
三、凡装有紧急通报器者,如须试验机器性能,甲方应先通知乙方,并须在约定时间内试验。如因误触紧急通报器,而致乙方出动勤务时,甲方应按乙方出勤状况酌付出勤费______元(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元)。但甲方无过失的,己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于设定本系统前,应确实检查标的物内是否暗_____员。
五、甲方知悉或发现停电、停话或修理电话等通知或征状时,应即通知乙方。
六、本系统无法设定时,甲方应速与乙方联络,乙方应即派员前往检修。
七、甲方或甲方紧急联络人接获乙方紧急电话通知后,应立即赶往标的物现场,确认状况及会同清查有无财物损失。
八、甲方如须迟延离开标的物时,应尽速通知乙方。
九、甲方指定的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及标的物门锁,如有变更,应尽速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乙方就本合同防护时间以内,因本系统设计错误、器材或设备失灵、人员失误或泄漏秘密,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义务,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依前款规定负损害赔偿的,以甲方因被盗所受的财物损失为原则,并以金钱赔偿为限。但原物寻获时,甲方可退还所受的赔偿金卜取回原物。
甲方应在损害事故发生(发现)时起______小肘内报警处理,并于______日内以书面向乙方提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证明文件及附客户损失清单(记载损失财物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等)。
为办理损害赔偿事宜,甲方应提供有关账册、凭证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请求方式
乙方因前条 第一款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甲方于损害发生后依第十一条 第三项申报损失,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元的范围内,由乙方依据甲方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二、甲方主张其损害逾前项金额的,在甲方举证证明其损失财物的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后,由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害负赔偿责任,其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但其损失财物为金钱、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其赔偿标准如下:
1.金钱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_____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_____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
2.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每件价值在人民币一元以上的,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_____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_____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情形,甲方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三条 投保责任险
乙方应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向有关_____公司投保责任_____,_____证明单影本并作为乙方应交付甲方文件之一。
第十四条 免责事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一、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战争、_____、交通管制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由所造成损失的,但因乙方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二、在防护区域外或防护时间以外,所发生的损失。
三、乙方于案发当时立即捕获主要暴徒窃犯送公安机关法办的。
四、甲方将部分区域解除防护(旁路),而非因系统设计错误,
并能证明与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并经乙方告知不得解除。
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改装、拆迁、破坏本系统上的有关器材、线路,造成本系统未能依原设计侦测或传讯。
六、甲方改变标的物所属门窗、墙壁,而未通知乙方配合变更设计或更换器材,但乙方知悉甲方变更的情事而未提供建议的,不在此限。
七、因甲方发生债务纠纷,乙方已尽防范义务并报警处理,仍无法阻止债权人强行搬走的财物损失。
第十五条 过失相抵
乙方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一、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使用人与有过失的,
二、甲方未交钥匙给乙方,致使乙方保全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虽已及时赶至现场,但无法及时进入检查捕贼的。
第十六条 电讯不能传递的处理
因电力公司或第三人的施工、停电等外力因素,致保全系统电讯不能传递,在设专线的情况下,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在使用电话线的情况下,在定测时间_____内发现电讯不能传递的,应在发现时即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款通知甲方,对因此所生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未采取必要的协力义务,而乙方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因此所生损害乙方免责。
因电讯不能传递或其他情形,无法通知甲方时,或在定测时间前发生的损害,乙方就此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对甲方因此所受损害,每一事故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但同一事故赔偿不超过人民币______元。
第十七条 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元(不得超过每月保全费用之两倍)作为保证金,交付乙方。
前款保证金于本合同期满服务终止时,应由乙方在(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同时,原数无息退还甲方。
第十八条 保全费用
自乙方“保全服务通报”所定的防护开始日起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应按月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元(内含服务费______元、专线月租金——元及营业税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个月为一期,
口于每期开始前_______日内
口于每期届满前_______日内,以下列方式之一给付;
口由甲方以现金或即期支票自行缴人乙方所指定的账户
口由乙方派员前来收取
口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 保全费用的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全费用可以经双方书面同意作适当调整:
一、自乙方开始服务日起,每逾一年,遇有物价重大变动的。
二、因扩大、缩小保全防护范围的。
第二十条 施工费用
本系统第一次设计、器材及施工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嗣后如有必要变更原设计时,施工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前二款所需费用及合同终止后的拆除费用,应由乙方开列明细表,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施工。
乙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甲方并应配合办理。
第二十一条 续约
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
口甲乙双方未以书面通知他方不续约者
口乙方应通知甲方合同期满,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二十二条 暂停服务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在通知到达时生效。乙方不得收取暂停服务期间的服务费,但专线费用仍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代甲方缴交。
暂停服务期间累计超过_______日者,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曾因故暂停服务,应于恢复服务期间,按暂停日数延长本合同的执行,以抵补中断的时日。
第二十三条 甲方终止合同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本合同者,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不得逾一年应收保全费用与终止前已_____用的差额),但合同已履行逾一年以上的;不在此限。
第一款情形,乙方应将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连伺保证金,在终止日起算10日内返还,拆除器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书面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乙方后生效。乙方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未到期的服务费用及保证金,并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如受有损害,并可依本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一、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的器材的;或甲方有其他违约事由的。
二、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空袭;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对甲方继续提供防护服务的。
三、甲方积欠第18条 应缴的费用,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催收仍未于7日内缴费,而无正当理由者,乙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停止服务,并拆回所装置的器材
四、乙方有其他正当事由的。
乙方依前款第一至三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依前款第四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在通知到达甲方后30日生效。
乙方依前两款终止合同时,应在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及保证金,并在终止日起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不得拒绝乙方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器材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可以甲方的保证金抵偿损害,如有不足并可另行求偿。
第二十五条 其他协议事项
一、本合同书后附的装置器材数量表、保全系统设计图、保全系统开通时由乙方送交甲方的“保全服务通报”及其他相关附件或协议书,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如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无法送达时,即以紧急联络人为代收人。
第二十六条 诉讼管辖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诚信与平等互惠原则公平解决。本合同条 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于甲方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正本,以资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系统保全委托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老化、损坏等问题引起的火灾,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财产安全,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次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一、检测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检测内容:对甲方运行中的下列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
4、消火栓和消防炮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9、机械排烟系统
10、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1、应急广播系统
12、消防专用电话
13、消防分隔设施
14、消防电梯
四、各项消防设施的数量参见《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申报表》。
五、检测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七、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公司
付款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检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九、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检测时间范围做好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的准备工作,通知受检建筑物内安装消防设施的有关房间留人,确保不留死角;安排建筑消防设施技术人员配合检测工作。
2、甲方应如实申报受检项目的数量,实际检测项目、数量以检测记录为准,在检测过程中,已列入检测范围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当时不能实施检测的消防设施时,甲方陪同的技术人员应在检测记录上说明原因并签字认可。
3、甲方应对检测报告中指明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及时整改,消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技术支持。甲方不整改、不复检或拖延报告要求的整改期限,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甲方应明确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随时处于变化之中,因此绝不能因已进行了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而滋生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对消防设施要经常进行巡检,做到防患于未然。
5、违约付款,每天按未付金额的3‰收取违约滞纳金。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约定书所规定的检测时间和范围,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在甲方有关技术人员的配合下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指出受检设施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按照____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
2、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经消防监督部门查实后,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部检测费用。
九、争议与解决 因履行本约定书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到期后终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系统保全委托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撰写可行性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1.1.基本原则:
乙方根据项目与行业性质,从企业内部的人员、制度、技术、生产、管理、财务,以及产品或/和服务的营销、市场等各个方面对即将展开的商业项目进行数据详实与分析合理的可行性分析。为投资合作商/银行/政府部门提供考察依据,又为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操作准则。
1.2.主要服务内容:乙方策划编写后形成以下规范的资料文件:
a.《项目执行总结》:精述项目重要内容;含有甲(项目)方希望合作模式,融资方法,投资进入/退出机制等;
b.《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与格式:其格式内容按照以下二种情况之一
乙方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格式根据甲方及其投资合作方、融资贷款方或政府资助方要求的.专用格式与内容撰写;在甲方未确定具体的投资合作方、融资贷款方或政府资助方时,可由乙方根据项目特性、行业性质及潜在投资合作或融资贷款方的要求拟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一般遵循国际惯例包含十个基本部分。
1.3.乙方提供项目财务规划的国际行业参比标准:
乙方提供项目财务规划的国际标准产业代码与参比系数,供投资合作商及银行考评项目赢利能力与财务健康状况。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甲方应按要求向乙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基本数据资料(项目单位/实施场地/项目进展等)与各种资质证明复印件;余下行业市场分析/营销策略/管理方案等由乙方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整合-撰写;甲方须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双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工具进行资料传送与沟通。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在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基础资料及首付款后,乙方需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若因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过程中出现需双方协商的问题,经双方协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进行适当调整,交付时间也向后顺延。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费:壹万零千零佰零拾零元整(RMB 10000元),甲方须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制开始前支付100%的撰制服务费;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通过银行或现金汇款到公司帐户。汇入其它帐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银行汇款:开户名: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白云支行
帐号:
现金汇款:开户名:蒲兴国开户行:建设银行账号:
五、保密事项
乙方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泄露给无任何投资合作意向的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不留存甲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文件与资料。
六、其它协议事项:
略
七、其他委托事项
为了充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甲方除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数据与资料外,可委托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市场调研(如:典型竞争对手的产品、市场策略与营销等),该费用不在上述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服务范围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具体费用视甲方要求的调查内容与性质商定。
八、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九、本合同生效日期以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基础资料及收到汇款日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日期:
系统保全委托服务合同 篇4
甲方:乙方: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现急需资金用于,甲方获知乙方能够提供
第三方持有富余资金用于投资的相关信息。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金出借方,协助甲方完成借款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居间人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
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
第三方介绍甲方基本情况、借款用途等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向
第三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若乙方为甲方寻找到符合条件的资金并促成
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按照与
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账日前_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酬金的10%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利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借款逾期之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本金2‰日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