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林厅
制定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五年一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湖北省林业厅与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供湖北省内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发包方和承包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合同签订前,发包方应当出示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六、本合同编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合同编号:________
__________县(市、区)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_______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宗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树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______________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____________(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林种、树种、蓄积量或者株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四至界线指宗地四至界线,以东西南北为顺序的四个方向认定的记载明显的地物标志或固定的标记物。、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_____________人民币)
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元/亩年,承包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6)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按照《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依法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和省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和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保持森林资源数量不减少,提高森林生态质量。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矿、采石、采砂、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保护依托森林资源生存的珍贵、濒危和有益的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以及古树、名木,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和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收、征用和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______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
林木保有量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小于或者超过该数量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期满后,如发包方继续发包该林地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须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______‰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采石、采砂、取土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发包方、承包方、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1.承包林地四至范围附图(图幅比例)
2.承包林地森林资源现状一览表
3.其他: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2
合同编号:LDCC---
甲方:(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具体地块详见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以下简称“该林地”)除草等相关工作发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包括该林地: 全部平面杂草、灌木等砍除。
三、乙方就该林地上述工作应该在 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1、清除的杂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5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应砍除而未砍除部分按照未砍除面积乘以对应单价1.5倍计算。 2、砍除桩高于标准15cm的,每亩按照人民币 3元扣除。 3、无故延迟工期的
,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30%扣除。 4、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生产工具(除此外由乙方自行解决): 1、除草机台(配件、油料、运输、修理等由乙方负责)。 2、甲方所提供的`生产工具如由于人为损坏、遗失的,由乙方按照新机购买价格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七、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按照甲方指定地块杂草、灌木等疏密程度分别定价(详见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
2、该价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劳动机具购置费(除甲方提供外机具)、管理费、加班费、利润、交通费、餐饮住宿费、人身意外伤害、第三方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乙方承包期间造成自身和
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并为甲方开具劳务工资清册。 八、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后进行结算。
2、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账号。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务(包括中途主动退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 70%结算。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结算前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在合同签署两日内没有组织人员开始除草工作的,或除草进度明显无法完
成承包工作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十、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内容,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施工承包订单
注:在双方负责人确认此施工承包单后3日内付清对应款项。
施工验收单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露天采矿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露天采矿工程及验收规范》 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子王旗查干辅鲁硅石矿土石方剥离工程
2、工程地点:四子王旗查干辅鲁硅石矿
3、工程内容:采区内土石方剥离、挖、装、运、平、修路、洒水、养护、选矿等施工开采。不负责绿化。
4、工程量:按实际测方量。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总工期:________年
二、工程合方式及计价
1、合作方式:六包(包人工、材料、机械、油料、生活 费、修理费)。
2、运距2公里以内。(不包括起始线和安全线的距离)
3、深度40地平线下40。(超过深40和运距2公里 按定额标准计算费进行补差。)
4、土方单价:元X方米。
5、元X方米。(以上单价包括挖、装、运、平、修路、洒水、养护、矿石分类)税后价。
三、工程计量及施工的基本要求:
1、按甲、乙双方测绘后双方签字认可的自然方计量。
2、工程量计量按成图软件10方格网进行计算。
3、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按时进场搭建临时设施(场地由甲方指定,其搭设临建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甲方计划调运机械设备,乙方不得随意调运机械设备进场,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自有机械设备不低总机械设备的30%,机械设备完好,运转率在90%以上,矿石分类根据工程选矿要求由乙方组织分类堆放,甲方有权监督分类作业的全部施工程序。
4、乙方确保采矿施工质量,严把矿石质量关,矿石严格按质分类堆放,不得私自处理矿石及其它附属产品。
5、乙方进场前要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方案,和人员组织结构表并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方案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规程和《安全规范施工》等相关制度,乙方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前,由甲方组织对现场施工人员及机械操作手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和甲方签订安全保证书,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每月按双方现场测量签字工程量在当月____日向甲方报送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次月____日前支付80%工程款,余款20%做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三个月后每月全额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周时间。
2、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后的验收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款。
3、乙方授权指定结款人,并持有所有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结算(刷卡或现金支票支付)。
4、协议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总额 (大写:万元)人民币。
5、甲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____日内按甲方计划安排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如在____日内乙方未按甲方计划安排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按风险抵押金20%作为赔偿,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不按期开工,甲方在90天后给付乙风险抵押金,按矿山生产民法典所规定的标准给予因此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挖掘机每日1000元,翻斗车每日500元,装载机每日500元,工人工资每日100元进行赔偿。
6、地方政府、公安、安等方面所需的批文手续甲方办理。
7、除XX条款约定事项外,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高寒、雨、雪、洪水国家政策变动原因及地方政府的事务和安 全检查等不能施工的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和政策因素造成的由甲方无关。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期间对外协调工作,协调与当地政府、村社的关系,使乙方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保证乙方的顺利施工。
2、甲方为乙方解决施工单位所需的临建场地、照明、用水、用电接口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3、按协议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单价内包括安全生产费用。
5、甲方有权会同乙方辞退甲方认为其能力或行为不能胜任本工区内相关工作的乙方任何成员。
6、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可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甲方要求的矿石分类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返工浪费等,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四子王旗安XX局及有关部门规定承包方必须具备土石方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并且持有三员有效证件(项目经理证、工程师证、安全员证):否则不准进场施工。
2、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精心、科学、合理 组织施工,确保每月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3、乙方保证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作业条件,乙方工作人员都必须持有效工作证、操作证上岗。
4、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检测、验收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甲乙双方研究后确定施工标准,甲方监督乙方按要求施工,如遇乙方违规施工,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仍没有达到双方确定的施工标准,乙方自负全部设备、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双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解除。
6、乙方负责做好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要有充分的安全保证措施。要文明施工,严格遵守____区安全规程和安全用电规程。在乙方工作或生活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不得录用违法,及无有效身份证及不明身份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刑事案件发生,严格控制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吸毒、偷盗、抢劫等事件,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如发现未戴者,发现一次罚款伍佰元人民币。
8、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递交劳务人员工资报表及机械设备租赁结算报表,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财务监督发放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5
发包方(甲方): 镇 村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 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 大班号 小班号 面积合计 仟 佰 拾 亩 分 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 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 整,合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四、甲乙双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 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2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亩按 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业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办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6
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7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 宗林地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发包给乙方,面积共 亩。
(二)承包期限: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及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4)乙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权确权和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业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承包的林地、林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5)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开矿、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及时造林,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甲方同意;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6)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林业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林木补偿费归承包者所有。
3、承包期满后,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
4、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乙方按每亩 支付林地承包费(或实物),合计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并承包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 ,合计 。共计 (大写: )。
支付方式(现金、实物、分期兑付等):
支付时间:
五、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乙方为多人的,共同承包人对甲方负连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三)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
(一)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交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用于办理林权证一份。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等,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钢筋工施工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 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 承包价格: (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 五 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 乙方职责 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 3:严格按图纸 文件 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 工具、 电线、 扎丝、 焊条、 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金和梁内底梁X垫块及马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 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 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 8:严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 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 七 付款方式: 1: 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 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 3: 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 4: 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 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 完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 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9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_____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
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_____页,附件_____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10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改变林场的经营现状,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全面种速生丰产林树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公开竞标,并报社口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甲方将坐落于坑里坑的林场所属的林地、林木等发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承包的林地、林木地点、面积、四至
甲方将坐落于坑里坑的社口镇林场所属的林地、林木等发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总面积_______亩,(以林权证面积为准),其四至范围:东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为界;西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起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为界(均以附图界限为准)。四至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其中原生态林部分由甲方负责变更为用材林。
第二条,承包期限
林地、林木等经营权属承包期限为叁拾伍年,即自公元20xx年月号起至年月号。承包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乙方需要继续承包,需提前伍年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三条,承包金金额及缴款方式
1、林地使用权承包金及缴款方式。乙方使用林地的承包金,按承包面积每亩每年人民币壹拾伍圆的标准计算,按合同签订对应日,每年向甲方一次交清。乙方另付给甲方保证金陆万元,到承包期满时返还乙方。
2、林木所有权承包金及缴款方式。乙方所承包该场的现有林木按照公开招投标中标价人民币117万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圆正)为承包金总额。在合同签订后先付给甲方80万元,待甲方负责办理林权证业主为"福建盛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后再付20万元给甲方,余下17万元待林场生态林部分变更为用材林后即予付清。合同签订后林木所有权归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发包给乙方经营的所有面积、四至必须清楚,其山林权属没有争议,如果发生山林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因山林权属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经依法承包取得该场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后,甲方应负责向林业部门以乙方的名称申请办理林权证,并将甲方所属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有关办证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应积极支持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保证所发包给乙方的林木、林场没有用于其它抵押。
3、承包者在承包期间,必须以经营林业为目的,不得改变林场用途,不得从事采石,开矿等与森林经营无关的经营行为。乙方需要对所承包的林木进行采伐前,应依法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手续,对采伐后的'林地必须及时更新造林,否则造成对林地荒芜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收回发林地。
4、乙方对所承包的林地应及时完成20xx年市里下达的荒山造林任务455亩,并确保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20xx年验收达100%,上级补助政策资金归乙方所有。承包期间所造林木和原有林木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后要保持林地完整归还甲方所有。
5、乙方承包期间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6、乙方承包前甲方及林场的一切债权债务和原林场的干部、职工的人事、经济关系和
村民入股等均由甲方自理,如有林场与各村签订的收益分配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甲方(林场)的人员安置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不负连带责任。
7、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同意林场的场部供给乙方使用,在使用期间应做好场部修理,期满后腰修缮完善归还甲方。(如:场部变压器、水电、道路、防火设施等)。如果乙方对林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建和改造时需占用林地的,甲方应给予协调与支持,投资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其固定物不得拆除,无偿归属甲方。
8、在承包期间,因国家政策性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其林地地面物赔偿按有关规定赔偿金归乙方所有,其他如林地补偿金等均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其他事项
1、甲、乙一方如有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或赔偿。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单位、市林业局、林业站各存一份。
甲方(发包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鉴证单位: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11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改变林场的经营现状,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全面种速生丰产林树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公开竞标,并报社口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甲方将坐落于坑里坑的林场所属的林地、林木等发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承包的林地、林木地点、面积、四至
甲方将坐落于坑里坑的社口镇林场所属的林地、林木等发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总面积_______亩,(以林权证面积为准),其四至范围:东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为界;西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起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为界(均以附图界限为准)。四至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其中原生态林部分由甲方负责变更为用材林。
第二条,承包期限
林地、林木等经营权属承包期限为叁拾伍年,即自公元20xx年月号起至年月号。承包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乙方需要继续承包,需提前伍年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三条,承包金金额及缴款方式
1、林地使用权承包金及缴款方式。乙方使用林地的承包金,按承包面积每亩每年人民币壹拾伍圆的标准计算,按合同签订对应日,每年向甲方一次交清。乙方另付给甲方保证金陆万元,到承包期满时返还乙方。
2、林木所有权承包金及缴款方式。乙方所承包该场的现有林木按照公开招投标中标价人民币117万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圆正)为承包金总额。在合同签订后先付给甲方80万元,待甲方负责办理林权证业主为“福建盛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后再付20万元给甲方,余下17万元待林场生态林部分变更为用材林后即予付清。合同签订后林木所有权归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发包给乙方经营的所有面积、四至必须清楚,其山林权属没有争议,如果发生山林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因山林权属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经依法承包取得该场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后,甲方应负责向林业部门以乙方的名称申请办理林权证,并将甲方所属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有关办证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应积极支持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保证所发包给乙方的林木、林场没有用于其它抵押。
3、承包者在承包期间,必须以经营林业为目的,不得改变林场用途,不得从事采石,开矿等与森林经营无关的经营行为。乙方需要对所承包的林木进行采伐前,应依法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手续,对采伐后的林地必须及时更新造林,否则造成对林地荒芜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收回发林地。
4、乙方对所承包的林地应及时完成20xx年市里下达的荒山造林任务455亩,并确保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20xx年验收达100%,上级补助政策资金归乙方所有。承包期间所造林木和原有林木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后要保持林地完整归还甲方所有。
5、乙方承包期间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6、乙方承包前甲方及林场的一切债权债务和原林场的干部、职工的人事、经济关系和
村民入股等均由甲方自理,如有林场与各村签订的收益分配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甲方(林场)的人员安置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不负连带责任。
7、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同意林场的场部供给乙方使用,在使用期间应做好场部修理,期满后腰修缮完善归还甲方。(如:场部变压器、水电、道路、防火设施等)。如果乙方对林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建和改造时需占用林地的,甲方应给予协调与支持,投资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其固定物不得拆除,无偿归属甲方。
8、在承包期间,因国家政策性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其林地地面物赔偿按有关规定赔偿金归乙方所有,其他如林地补偿金等均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其他事项
1、甲、乙一方如有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或赔偿。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单位、市林业局、林业站各存一份。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鉴证单位:
经办人:
公元贰零壹年 月 号在 签订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1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
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四、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
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特别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
七、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13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张家岭、看牛岭、黄竹冲岭的林地转让让给乙方(yifang)种植。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ft=,+0,]1:[ft=,+0,]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的界线为准。
2)、总面积亩以实际承包面积(结算租金面积)亩。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S(卫星定位仪)到现场测算。
3、甲方的林地转发包给乙方后,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年),租金,20_年不变。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内经营的作物及所营造之活立木未达到经济主伐年龄或砍伐指标或市场木材过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毕的,允许延长承包时间,延长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不计承包年限,延长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以原承包金为基数,按实际延长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费,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半年。
5、承包费的支付:
1)、从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给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给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与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年时,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纳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开始乙方继续向甲方交当年的租金,以此类推交到租期期满。
3)、乙方交承包金时,甲方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残林、竹、经济林或其他作物在签订本合同且获得林木采伐证后 天内要全部清理完毕,砍伐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超过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不处理清楚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种植物包括其他附着物,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7、甲方现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区公路、乡村公路、便道等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坏。经过相邻村屯的各种道路出现阻塞和破坏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8、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所占用水田及损坏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双方维护,不得毁坏。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果树、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权在林地种植绿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绿化苗木时,有权根据苗木规格要求取相应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11、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
②、承包期内,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设施,或毁林活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损失款项可从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属其他方的责任的,甲方有权协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③、承包期内,不得有任何损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为。
④、林地发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矿、开石、葬坟(如特殊情况,甲方本村个人村民确需葬坟的,原则在占地面积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旧坟,按原有的主权架保留(其范围从坟圈边线出2m内),不计入承包林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⑤、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清苗补偿,搬迁费,一切建筑设施)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发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发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责任:
①、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指数造林。
②、搞好林、农作物的经营管理,林、农作物的销售按规定缴纳税费。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与第三方因承包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不能解决人。
3)、乙方承包地超过60%以一被国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权后,两年满尚未进行造林的。
5)、乙方超过 年没有支付林地承包费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条规定处理补偿金;国家未征、占部分作物归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处理完该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承包时,乙方必须在[ft=,+0,]20天内将地面所有作物处理完毕[ft=,+0,],超期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图(盖骑缝章)。
[ft=,+0,]16、承包期内,如甲乙双方的法宝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满为止。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监证方:乡(镇)林业站:(章)[ft=,+0,]代表:
本合同经办单位(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14
甲方: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 东 西 南 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20xx年 月日起至2043年 月 日止。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湖北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EF--000201 篇15
甲方:
乙方:
为加快林业建设步伐,振兴农村经济,早日实现共同致富,加强绿化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协议。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本人合法经营的土地(地名)面积____亩(林业部门勾图面积)转包给乙方从事_____,该片土地四至界线为,东抵_____,南抵_____,西抵_____,北抵_____,(详见附图表)。
二、转包期限
甲方将该片土地转包给乙方期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甲方应从年____月____日前将承包的土地交付给乙方。
三、乙方在转包土地内除草后,甲方必须规划定各自地界。
四、该土地由乙方自行开挖整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通达林区若需要开挖公路(便道),费用由乙方自付,甲方必须无条件让出公路经过的土地。
六、管理方面
乙方在该片土地内种植后,甲乙双方必须做到共同防火、防盗及人畜破坏等,抚育除草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乙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3、乙方依法享有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由乙方领取保管和作为抚育费用。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继续承包,甲方认同意继续转让给乙方承包经营,就按本合同订立合同继续转包。
5、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本协议须经司法部门公证。
6、乙方所种植油茶及果树按________分成,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由双方共同销售。如果有退耕还林补助甲、乙双方给占50%。
八、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应当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同时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依然有效。
九、违约责任
1、因不履行合同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2、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3、甲、乙双方若有违约行为,则按每亩叁万元(30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十、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补充,补充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协商,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所在的村委会和司法部门各一份。本协议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