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供建房合同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甲方根据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 的土地 亩,由乙方出资新建6间二层框架结构门面房(上面六间为门面房,下面六间为地下室),由乙方使用6年,之后其产权归甲方所有,6年后如甲方重新招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2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新建门面房,由正规设计院出具设计图纸,设计方案与施工均按建设部门要求组织施工,建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并由建设部门组织的专业验收,以及环保、消防及其它部门组织的验收,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上述各项费用。新建门面房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权证书,从设计至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验收后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因政策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施工或停工,视为合同自动终止,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甲方承诺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政策发生变化需要收回租赁的房屋(场地),双方应立即解除、终止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甲方承诺由乙方投资新建门面房,由乙方使用6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在乙方使用到期后,所建门面房如甲方自身不作其他使用,则优先乙方续租使用,同时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收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及配合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和三通一平等。
(2)所建建筑物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土地值补偿归甲方所有。
(4)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法经营主权。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租赁使用权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及房屋使用权。
(3)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4)租赁使用权期内和建设期间,乙方的水电、煤气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将债权债务、带资纠纷以及其经济、司法纠纷转嫁于甲方。
(6)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责任火灾造成损失,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乙方承担在施工和经营期间安全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5.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岐义,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5.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偿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7.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解决。
第八条、 附则
8.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地供建房合同协议书 篇2
租赁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至甲方 土地投资项目,租赁房屋及场地以事生产的相关事宜签订《租房租地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范围:甲方将如下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等租赁给乙方:
1、租赁界限:。
2、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
3、场地面积亩(其中已建设厂地平方)。 以上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赁甲方上述房屋、场地使用 年,使用年限至 年 月 除政府统一规划搬迁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无权收回房屋、土地。
第三条、租赁费用:乙方租赁甲方上述房屋、场地,需向甲方支付如下费用:
租金:
1、租金: 。
2、租金先付后租,第一次支付租金日期年月日,支付元,以后租金每年月日支付。
第四条、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需办理恢复供电手续,将电力恢复供电至租赁场地,办理恢复供电手续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其中变压器的购置费由乙方支付),等乙方结束厂房内部管、线路安装后,保证乙方今后正常用电。
(2)、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承租条件下,对该房屋、场地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义务:
(1)、乙方按时按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所述之费用。
(2)、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如未续约,则乙方对房屋内部自行安装的装修材料等,在不破坏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按照能搬则搬的原则自行搬走;不能搬走的,则无偿留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中乙方如遇政策问题,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甲方在扣除已履行天数的租金后,退还剩余未履行天数的租金给乙方。
2、租赁的前五年中乙方如遇政策和其他相关问题未能继续履行合同,则乙方架设变压器的相关费用在扣除折旧费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若租赁期限满五年后,甲方无需支付给乙方架设变压器的相关费用。(折旧费计算方式:架设变压器的相关费用×10%×使用年数)。注:当年不计入使用年数。
3、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将房屋内的物品、场地上的机器及沙子等相关物品进行清理和搬运,清理和搬运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后期房屋、场地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租地供建房合同协议书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农业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用途
租赁土地位于,面积亩,东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四至范围见附件宗地图)。其中林地(含五荒地)亩,耕地亩,由甲方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上述土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已经村民会议表决程序表决通过。
二、租赁期限、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为30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赁费:耕地为年每亩小麦标准产量斤,折现金__________元计算,以后每三年按国家定价调整一次。林地(含五荒地)每亩__________元。
3、乙方于每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当年的租赁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__________元,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给甲方70%,甲方收到款项后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地上附着物交接确定界桩,乙方在日付清余款,地上青苗补偿根据实地面积双方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农业种植农场的确权证书等证件。协助乙方对租赁土地进行通水、通电、通路,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为乙方及时腾清土地,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土地租用手续。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经营权。
5、甲方收取租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补偿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本村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大力发展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新植和已补偿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林地、荒地等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建设生态农场,林业育苗及农家旅游项目,实现以农业种植为基础的生态养殖、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
3、乙方应加强对土地树林的关护,不得闲置、荒芜土地和私自开采矿产。
4、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5、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租,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非因甲方原因超过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及保证,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合同期内,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和有关政策的改变,双方都必须服从,有关补偿按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租赁期满,如租赁土地规划用途不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甲、乙双方应于租赁期满前6个月续订租赁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合同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镇经管站备案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章)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地供建房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荒地、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乐山市市中区 ,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遇国家的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叁拾年每年元/亩,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年至 年租赁费为 元/年、亩。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 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荒地、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