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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2025-09-14 07:12:45合同范本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1

  甲方:x村民委员会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x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

  监督部门:(盖章)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________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____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____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____‰的违约金;

  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________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督部门:____________(盖章)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经两村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骆,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____年____月_____日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代表乌苏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范围内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等均不属于乙方使用范围。

  第二章租赁的土地、期限,租赁金

  第三条甲方将位于乌苏市乡(镇)处亩国有土地租赁给乙方进行耕种经营,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土地租赁使用年限为30年,从20_年1月日起到20xx年1月30日止。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20_年1月至20_年1月免交租赁费,

  20_年1月至20_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元。

  20_年1月至20xx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元。

  租赁费在当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赁金。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给乙方实地丈量、核实土地租赁位置和面积。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规划进行土地经营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确权勘界,确定土地经营面积,注册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八条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租赁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租赁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十条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租赁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因社会公益事业和国家、地方重点工程需占用土地的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补偿,补偿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因租赁土地界线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如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无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优先足量灌溉土地的用水,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灌溉用水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把电的'线路架到打井的地方,所有费用由

  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时,甲方负责把打井的一切手续办齐,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第十七第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八条如乙方植树经甲方确认的植树面积不收土地租赁费,植树费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九条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将租赁的国家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租、转让。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租赁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在24小时内将灾害情况上报甲方,在3日内向甲方提交减免租赁费的书面申请报告,依据市人民政府确认的损失额度,按比例减免应缴的租赁费。

  第17条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可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时须依法进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继续租赁,其农田基础设施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设施,登记造册无偿归乙方所有,并办理注销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土地,须在到期前90日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并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再继续租赁,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赁。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着节约水资源,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原则,乙方必须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农业新技术推广任务。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二十八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九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自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未经营的视为乙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无偿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另行发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由承担。

  第三十三条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租赁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不交每月按应收总额3‰收取滞纳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将土地转租、转让。

  第三十五条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其租赁土地上的一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合同所在地乡(场)镇根据《乌苏市国有土地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乌政办[20_]41号)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本行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国有土地租赁金的收缴工作。

  (二)严格执行市、乡(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点等规划建设情况。

  (三)保护土地租赁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国土资源局处理本行政辖区内村民与土地租赁者的土地纠纷。

  (四)督促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租赁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植树造林、农业新技术推广等各项任务,并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治区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废止。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国土资源所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年月日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3、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6)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6、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7、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10、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至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___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二、乙方出租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租。如需转租,甲方应取得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土地上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并协助乙方与水、电、暖供应商协调,但具体费用由乙方与水、电、暖供应商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地面的土地条件、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水、电、热力管网等设施。如需变更或扩大设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或扩建相关设施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与市容环境卫生及前三包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因生产经营给他人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害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期间,乙方应保证其人员的'撤离,清理自己的设备,清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和杂物。

  九、租赁期限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十、甲乙双方约定后,先支付年租金,再使用。年租金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如果租金逾期 不足30天的,除应付租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_ _ _ _%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

  十二、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因城市规划建设,导致合同终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互不负责。

  十三.争议解决方法:

  十四.双方经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 _ _ _ _ _ _ _乙方(盖章或签字)_ _ _ _ _ _ _ _ _ _

  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8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街道  村,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条 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9

  甲方:滕庄村民小组 代表人: 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黄河土地___________亩经营权交给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元,总计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五、如因国家工程(扒河、铺路……)需要变更土地用途,长期占用,一次性赔偿金应归滕庄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日 月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10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集体所有部分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土地状况1、租赁土地位于莲江口镇万庆村(村村通)公路道东、加油站北侧及东侧,南邻哈肇公路、北临上水壕、东临鹤大高速公路、西邻树床(详见附图)。

  二、土地用途:土地为农业科技开发、养殖、饲料加工、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农副产品、高端米生产、种业开发。农博馆、科技展示田、品种鉴定试验基地、办公室及库房等。

  三、土地年限:土地承租经营年限为伍拾年,即从20_年4月25日期至20_年4月25日止。

  四、土地租金及交款方式:土地租金为50年,(38,120㎡_12.00/平方米),共计租金肆佰伍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4,574,400.00元)乙方向甲方分二期付款:第一期付款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圆整(¥2,500,000.00元),第二期于20_年6月1日前用现金或银行转账将下欠土地租金2,074,400.00元全部结清。以甲方出示的收款收据为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租金等费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建设,农业技术开发。

  4、甲方协调保证乙方农业用水、用电,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土地的道路。

  5、按照万庆村本村村民用水、用电价格收取乙方水电费。

  6、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项目审批手续。

  7、如果乙方使用合同规定的土地而引起各种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及甲方土地原持有人不得在该土地进行任何种植、建设等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利用和经营承租的土地,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等。

  2、乙方享有承租土地的收益权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享受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享有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集体土地各种流转使用权。

  5、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同他人联营、转租他人经营的权利,也可抵押贷款、继承等权利。但必须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乙方要合理利用资源,搞好水土保护,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已经签订,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遇到国家征用或占用该土地,土地补偿费用归乙方,对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超出年限的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

  4、如果甲方重复发包该土地或擅自断水、断电、断路等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无条件全部负责。

  5、合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甲方有限乙方承租:地上所属财产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缴纳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条款如有驳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4分,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租赁方):莲江口镇万庆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乙方(承租方):黑龙江省垦农种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20_年4月25日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 。

  2、承租形式:______________ 。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至_______年。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上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需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向甲方交纳未支付的租金。甲方根据乙方农作物的实际生长情况,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乙方相应的青苗损失补偿。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在给予乙方的补偿费中予以扣除。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12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______市______苑______幢_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及辅助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_____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_____人民币)

  1、第一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第二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第三______年的租金为____________元,第四______年租金为______元,第五______年的租金为____________元。

  上述租金每半______年支付一次,具体为:_____

  本合同签订时支付第一______年上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一______年下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二______年上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______年下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支付第三______年上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三______年下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支付第四______年上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四______年下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五______年上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支付第五______年下半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物业管理费除外。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______年上半______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在承租期内,甲方将该租赁房屋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6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璜,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______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______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______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___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260平米左右,里面设施四围墙、有铁门、混泥土地坪、彩钢棚150平米。

  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期间,甲方提供水电设施和场地。

  2、租赁期为五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将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为捌万_____元(¥:80000.00_____元)整,在租用期间,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转让权、使用权和出租权。

  3、在租用期内,如果被政府征用,甲方将付给乙方未满的租金和乙方自建的设施费用__________元。

  4、在租用期间,甲方无权找任何理由收回和转租。

  5、若甲方的彩钢棚因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人生安全及设施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6、乙方在爱护甲方的建筑物及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7、租用期间乙方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8、在租用期间,乙方所用水电费及其它税费由乙方负

  责。未尽事宜,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9、如遇政府征收或拆迁,甲方应退还乙方未租赁满时间的房租费。

  注:若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的房租费和设施费,还要赔偿乙方所有房租费有设施费用的20%。若乙方违约,乙方将赔偿甲方未满房租费的20%。

  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1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风险告知:对出租人主体资格的审核。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看出租人是否对土地具有处分的权利。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的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风险告知: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损失。出租人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包括:承租人已经投入开发的资金损失,在承租土地上建设厂房等物件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工人工资损失,产品废弃损失等。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金。

  九、租赁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砖厂土地租赁协议 篇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碧龙村民小组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

  闲臵荒山,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乙方系湘潭县锦石乡人民政府引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所开发的项目符合国家环保及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概况

  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村民小组。该宗土地名称为 。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 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

  第二条 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年。

  第三条 转让用途

  乙方转让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条 转让价格

  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300元,水田基价每亩每年800斤∕亩。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增加15%。山塘按200元/亩价格计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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