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供货合同 篇1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众成”牌
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水泥瓦,负责按甲方指定颜色进行瓦面
二、 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瓦必须达到国家级相关部门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水泥彩瓦 元/片;脊瓦 元
四、 供货及施工:
1、甲方提前提供准确的用瓦面积。乙方根据甲方提供面积供瓦,如有剩余,剩余
2、甲方指定水泥瓦运至,甲方提
3、在甲方瓦屋面铺设完毕达到喷涂条件后,提前方进行喷涂施工。在喷涂施工前,甲方应将瓦屋面清理干净,同时提供干净的自来水作为喷涂用水及施工电源,因瓦屋面清理不干净或用水不达标造成的喷涂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4、喷涂施工必须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即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8℃,风力小于4级。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每超过付款期限10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要求供货及喷涂,每超过约定期限10日,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散装水泥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散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价格按厂家袋装相应标号水泥运到价下调 元。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若有质量争议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为准。
三、散水泥称重依照厂家出厂磅单(不同电子汽车衡之间误差按相关规定不大于0.4%)。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乙方负担。甲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起提(供) 吨。每 天提供散水泥一车,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装货乙方不得拒收。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乙方应支付 元合同违约保证金。以利合同顺利实施。以后每车到货结算水泥款。乙方资金确有困难可(但不超过违约保证金的50%范围内)延缓30日付款。到期不能按时付清应承担每月15%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乙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没有及时通知甲方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并承担乙方实际车辆压货的收人损失。
2、逾期付款的。逾期付款乙方应承担所欠金额15%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甲方责任:
1、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国家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乙方实际经济损失。
2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 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散装水泥供货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自己承建工程所需的水泥,由乙方供货,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供水泥型号、规格及数量:复合32.5水泥3000吨。
二、供货方式及价款:由乙方负责供货,必须及时送往甲方指定工地,如因其他原因不能送入工地,所发生的二次倒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如因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以驻工地监理工程师签证为准,但甲方必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水泥用量,经协商乙方供给甲方的复合32.5水泥单价420元/吨(包括运费、运入甲方指定工地现场)。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价格
三、质量标准:乙方供给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必须是合格产品,每车必须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有关所需的资料,所供的水泥必须保证质量,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返工等质量问题,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罚款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根据建设单位所付工程款按比例支付水泥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散装水泥供货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就中铁十五局集团五公司西宝高速公路路面B-M01标施工用水泥供应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生产厂家、品种、数量、包装及价格:
结算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税金、厂外运输损耗、人工费、利润、安全维护、售后服务、环保等各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合同期内如有价格调整须经双方协商。
二、质量标准:
1、水泥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经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中心实验室检验、抽验合格。
3、在水泥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袋装水泥、散装水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计价。
四、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每袋误差不超过1%,任取20
五、交货方式、费用负担
交货数量在需方工地过磅,数量双方确认,以供需双方签认数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供方负责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质量验收:按第二条质量要求验收。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35天。如质量不合格,以水泥到需方工地十日内,供需双方在需方工地取样,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2、数量验收: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以在需方工地过磅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每月20号至25号核对供货数量,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与次月15日前支付8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余款20%作为质保金,下月进行结算支付。如因计量款滞后,付款日期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付款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付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转款时乙方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要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供方出票方式:二票制
八、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每月20日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供方报送次月水泥计划,供方按需方所报的月计划组织水泥发货。若有特殊情况,需方应提前3天通
2、供方提供的水泥如包装袋破损、水泥受潮结块,需方有权拒收。
3、供方随车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调运单或出厂化验单。水泥到需方工地35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28天的出厂检验报告。
4、水泥至需方工地的运输由供方负责,供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需方无关。
5、如厂方价格调整,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出示厂家调价函,加盖厂方公章。以补充协议或以调价函核准新的结算价格。协商不成,合同解除。
6、供方提供水泥散装灌个,需方承担本场地内的上下车费及拆装费,其他费用供方承担,并保证水泥散装灌完好无损,保证供方顺利出场。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水泥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供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供货合同,其责任及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若供方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后,需方应及时卸货。
2、供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向需方供货,如因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不及时,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货款,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4、由于抽检局限性大,抽检不等于百分之百合格,因此,曾经抽检合格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供方责任的理由。如果因为使用供方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供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十、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亦可向洛阳市铁路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供方壹份,需方叁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此工程完工,水泥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