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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2025-09-19 20:58:07合同范本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 )。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 正(大写:人民币 )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 天内于 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期房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于 前支付,余款为按揭 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 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 时间: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2

  首付三成房产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

  买受人(乙方):___身份证号码: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以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该房屋为楼,共___层(建筑面积____,储藏室___)。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其妻子、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交房时间为:房款付清时即交房(交易后甲方给乙方写好收据)。该房屋属于无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如房屋日后政府需补办产权登记,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如需联系原房主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后,房屋所有权及一切相关权利均归属乙方享有。该房屋凭买卖合同生效,乙方拥有无限期所有

  权和使用权,如房屋遇政府或有关单位拆迁、征用等行为,则拆迁或征用等行为产生的房屋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完全同意,绝无反悔。且日后,办理房屋补偿手续需甲方配合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领取应得经济补偿,甲方不得占有乙方经济利益。本条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订立,本协议的无效,被撤销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继续有效执行。

  四、房屋交付乙方前产生的任何债务、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甲方保证对乙方没有任何欺诈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房屋没有产权、买卖行为尚未全部完成作为抗辩理由,否定本协议的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涂改均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年__月__日

  乙方: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__年__月__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 万元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万元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 万元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徐__________,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个人楼房买卖合同范本。

  一、甲方将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军工院内)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房产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55.89㎡。

  二、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145万元(壹佰肆拾伍万元)。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向甲方支付125万元。余款20万元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在房屋所有权证初始登记结束后(如登记在甲方名下时,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付乙方,全权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代理甲方办理过户事宜,并经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双方应根据军队办理产权证的方案和进度,主动办理初始登记事宜。如经双方努力,能够协调相关部门直接将房屋权属登记在乙方名下,登记所需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如果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只能登记在甲方名下,然后在

  由甲方名下变更到乙方名下,初始登记税费应由甲方承担,变更登记所需税费由乙方负责。

  四、此房是军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根据法律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买卖。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欠甲方房款,必须在初始登记后(登记在甲方名下时应履行委托公证手续)全部付清购房尾款。

  五、乙方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有权指定所有权人,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应在20__年10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并保证此房在向乙方出售时,无抵押、无数卖、无纠纷。

  七、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将物业收取的进户费、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结清,无拖欠现象。此后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5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房产一事达成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北路 平方米左右,附带仓房面积 平方米左右,交易价格为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的转让而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月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6

  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

  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

  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

  、附表

  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7

  出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购房方(乙方):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米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整)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自鉴定本协议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

  三、自乙方将全部房款向甲方交纳后,签订本协议。

  四、该房设施有上水管、独户水表、独户电表、热力公司供的大暖。

  五、该房在乙方缴款时,未交纳办理产权证的有关税费,将来如办理产权证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六、该房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乙方应按物业公司规定的费用按时缴纳。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电话:电话: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内容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甲方(卖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

  (4)合同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产(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房产的名称、坐落、房号、朝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售价等;预售房产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查无权利受限制的记录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7)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

  3.公证结论:

  (1)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方式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4)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二、选择要素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2.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3.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4.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出卖方(甲方):

  购房方(乙方):

  日期: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8

  房产买卖补充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为合同编号为:雅-民号《房产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上述合同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承担合同编号:雅-民号《房产买卖合同》的履约担保责任,必要时应出面证实合同涉及的各项条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房产买卖合同》产生的各种行为予以监督执行。

  二、合同到期出现不能按合同编号:雅-民号合同履行过户时,卖方应按合同约定返还买方购房款贰拾万元整。如卖方不能按时返还时经协商由乙方代转或代还合同编号:

  雅-民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万元整购房款。因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以及有关法律责任由合同编号:雅-民号《房产买卖合同》中的卖方承担。

  甲方:

  乙方(担保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买卖补充合同范文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补充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街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卖给乙方,乙方对此房产现状无疑义。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人币小写元整。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元整,即小写元整。

  四、乙方自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无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八、甲方应在房产交易完成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并赔偿给乙方与定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加条款:

  疑义: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电话: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买卖补充合同范文三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1000000元)。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信银行雨*亭支行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20__年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10%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9

  订立合同双方: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 市 街 巷 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 元;其余 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 %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 %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 %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 人,委托代理人 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 单位,代表人是 。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 房产管理局、 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0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位于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

  该宗房屋位于宅基地。

  二、房款及支付

  该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计作价元,乙方与**年**月**日前交付转让款元,余款元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

  三、标的的交付

  甲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转让标的。

  四、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该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无任何权利瑕疵。如果因权利瑕疵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购得该房屋,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直接经济损失、房屋改造费用、应得利益损失、因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担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为任何租赁、担保、买卖等损害该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与房款等额的违约金。

  4、在房屋交付之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项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5、该宗房屋的所有权于合同签订时转移至乙方,该房屋上的一切权益全部归乙方享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如果该处房屋因改造需要拆迁,因拆迁而产生的所有补偿款及权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6、在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房屋交付之后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1

  甲方(转让方):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以上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 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房地产转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地产的界定:

  甲方将其坐落于套资产:土 地使用证地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开房权证开房字第201402622号,用途: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及土 地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人该宗房地产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00元)分三次付款,即第一次付款是乙方在房地产转让协议签署当天支付甲方预付账房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元),第二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变更当天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付人民币:贰佰万元整(¥00元),第三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领取变更为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时再向甲方支付剩余尾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00)。

  三、房地产转让税费的承担:

  乙方负责办理该宗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承担该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乙方负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不配合协助视为违约,乙方未按时间支付款项给甲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房屋总价款的20%。

  五、本协议经双方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开远晋云经贸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3.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5.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五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3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

  居间方(名称):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4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

  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第五条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5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其拥有完全产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定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费,概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其他税费由乙方负担。

  三、签定合同同时乙方愿交三万元作为定金交给甲方。乙方通过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甲方购房款,购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出贷款承诺书时,乙方将30%首付房款存入银行,并由银行冻结,第二期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30%首付款直接划到甲方的账户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时,由乙方一次性将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向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按照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

  五、如果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贷款银行批准,则双方同意以下两种方式解决该房屋的买卖事宜:

  1、继续履行协议,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期限为一个月)。甲方收到房款五天内与乙方去办过户手续。

  2、解除协议,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与退还,甲方有权再次出卖本房。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陪偿陪给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包括定金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2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6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 元。此价款为甲方净价。

  2、以后如有争占、拆迁等所得赔偿与甲方无关一切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房屋过户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所有手续费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如乙方不能按期交齐房款定金不退。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7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为合同编号为:[ ]雅民[ ]号《房产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上述合同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承担合同编号:[ ]雅民[ ]号《房产买卖合同》的履约担保责任,必要时应出面证实合同涉及的各项条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房产买卖合同》产生的各种行为予以监督执行。

  二、合同到期出现不能按合同编号:[ ]雅民[ ]号合同履行过户时,卖方应按合同约定返还买方购房款贰拾万元整。如卖方不能按时返还时经协商由乙方代转或代还合同编号:

  [ ]雅民[ ]号合同项下的人民币[ ]万元整购房款。因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以及有关法律责任由合同编号:[ ]雅民号《房产买卖合同》中的卖方承担。

  甲方:

  乙方(担保方):

  年 月 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8

  售房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购房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市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房屋无任何质量问题,且在协议签订后的状况和看房时状况一致。

  2、该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房型:_______

  楼层:_______总楼层:_______使用性质:_______附属设施:_______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该房屋产权过户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房管局实际征收为准)。

  第三条、定金及房款交接约定

  1、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该定金将在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自动转为第一部分房款。

  甲方收到定金后立即还清以该房屋为抵押物的所有贷款,保证该房屋在交易前产权完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此房屋进行买卖。

  2、乙方按下述方式付款:银行贷款:按揭贷款。乙方于甲方清理完贷款后____日内将首付款交于产权交易部门指定的资金托管机构,并办理房屋贷款,实际贷款金额与年限以银行实际放贷为准。

  第四条、相关事宜

  甲方承诺于腾空该房屋,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方应于腾房时结清所有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有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贷款手续,以便乙方贷款时候的顺利办理。

  2)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协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4)甲、乙方须依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4、如甲、乙方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或发生本条1、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外一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____%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第六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约定其他事宜

  乙方保留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9

  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

  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____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交房: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七条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1、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______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______万元。

  第十一条

  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揭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20

  甲方:___公司

  乙方:

  鉴于:

  1、双方业已对所售房产的全部信息作充分沟通和交流;

  2、乙方愿意以分期支付的形式购买合同约定的房产;

  3、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房产款项后,双方依照本合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该合同办理房产权证。

  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号建筑物的房产—套转让给乙方。具体见所附平面图的红线标注。

  第二条房屋的基本状况:

  1、房屋属结构___。

  2、关于房产及楼盘状况以本合同的明确规定为准。

  第三条房屋面积

  该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

  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2、上述价款不包括交易、权证等所需的其他税金和费用,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甲方承担。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照实际面积据实结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后__日内乙方在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履约定金并冲抵合同价款:

  2、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

  3、_年__月__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

  4、上述款项全部结清后,双方在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据以办理房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应当按照逾期金额每日支付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日以上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房屋交付。

  乙方无违约前提下甲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相应延期并不视为违约:

  1.遭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

  2.非因甲方责任造成的。

  第九条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房屋验收

  1、房屋交付后,乙方对于房屋应当予以验收,存在异议的应当在交付后5日内提出异议。

  2、其中房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议的,由作为房屋质量的鉴定机构。

  第十一条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在通知届满之日视为已经验收、交接。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甲方及时予以更换或退还差价。

  第十四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甲方承诺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乙方应当服从物业管理人的统一管理,遵守相关制度。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将房屋用于以下用途之一:

  1、餐饮、;

  2、娱乐、;

  3、其他不符合环保要求或影响小区整体形象的项目。

  乙方转让房屋的应当将本条各项规定体现在转让合同中,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卖方:

  买受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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