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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出资分配协议

2025-09-22 21:43:27合同范本

持股出资分配协议 篇1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_________________%),共分为_________________股,每股为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_______股,占甲方公司总股份的_________________%。

  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甲方按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签发股权证书,未给乙方签发股权证书的,本协议与股权证书具同等效力);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公司股份共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____________%,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受分红;

  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计算(生效);奖励股份部分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

  第五条,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法

  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的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

  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红/年);

  3、分配方法:每年1次,拿上年度净利润的________%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的________%作为公司的发展积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条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定日起3年内,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红;

  2、如因乙方泄漏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做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1.5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利率损失;

  4、自本协议签定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3年后,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持股出资分配协议 篇2

  本协议由以下转让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署:

  (转让方)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为一间在 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数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载于其注册证书。

  2. 截止至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受聘于 公司担任 职务,为经该公司 管理层 审核确认符合该公司认购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资格的高级职员。

  3. 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该公司________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

  4. 本次股份转让是甲、乙双方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规定进行的股份转让交易。

  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股份转让

  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该公司  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以人民币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 甲方拟出售的股份连同其附有或应计之所有权利一同转让。

  3、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将转让价款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保证

  1、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该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份,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份未被任何有权机关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份。

  2、 该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3、 乙方承认该公司章程、组织大纲以及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并且保证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履行职务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股份转让交易的完成

  1、 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后3日内通知该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2、 该公司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该公司将乙方的名称记载于股份登记册时即为本协议股份转让交易之完成。

  3、 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之职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享有该公司职务股股东权利、承担该公司职务股股东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 股份的强制回购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若乙方不再担任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范围由该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或高级职员的,则丧失职务股股东身份,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一章规定购入并持有的职务股(即该公司 股无表决权的记名股份)应当由甲方强制回购。

  第五条、 回购价格按照乙方职务终止时公司上月末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甲方应当于乙方职务终止时后 30日内一次性付清股份回购价款。若乙方或其继承人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时向甲方受领股份回购价款的,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可以将股份回购价款提存至该公司,提存期间的利息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股份回购交易的完成

  (一)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乙方职务终止时,甲方有权通知该公司董事会,由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定,于30日内办理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即将甲方姓名作为所回购股份的持有人(股东)记载于股份登记册上。

  上述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即为本协议股权回购交易之完成。

  (二) 乙方及其继承人与甲方之间有关转让价款及其支付的争议不影响该公司及董事会按照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组织大纲、董事及高级职员持股方案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股份登记册变更登记手续。

  (三)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公司董事会仅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作为乙方职务终止事实的确认标准,排除其他一切争议。

  第七条、 乙方在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终止:

  1、 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任期届满未连任的;

  2、 乙方辞去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

  3、 该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免去乙方所担任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的;

  4、 乙方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离职的;

  5、 乙方退休的;

  6、 乙方死亡,或者被有权机关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有本条第一款第 1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任期届满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 2、3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终止;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则以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

  有本条第一款第 4项情形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双方协议生效之日终止。

  有本条第一款第 5、6项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担任董事或高级职员职务于相关法定手续办理之日终止。

  第八条、 乙方劳动关系终止事实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辞职通知、免职通知、职务终止协议、退休证明及死亡证明、法院判决及裁定书等为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章、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一方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应当按照日万分之四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 税、费

  与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双方对半分摊。

  第十一条、 修改与放弃

  1、 本协议未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不得修改。

  2、 如任何一方并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时,此并不影响该方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之权利;如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确有被某一方违反,而对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被视作同时放弃追究任何对该条款之继续或以后之违反,或放弃在本协议下之任何权利。

  3、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讼争应由 地人民法院受理(或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起生效。

  第十四条、 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副本贰份,交该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用。正本和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缔约双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持股出资分配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等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激励股权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甲方拟以其持有的公司_____________%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无偿转让至持股平台用于实施激励,该激励股权在乙方行权期满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赠与或设定质押。

  上述激励股权授予后,乙方取得的股权期权记载在持股平台内部股权期权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上述激励股权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后,转为乙方股权。

  为免疑义,乙方知悉并同意,公司未来可能会根据发展规划引入战略投资者、私募股权投资者或者其他投资方,可能导致前述期权所代表的公司股权比例会稀释或者摊薄。

  第二条期权行权期

  乙方进入行权期应满足下列条件:

  在行权完毕之前,乙方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股权期权行权顺延一年。

  一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乙方行权期为3个月。

  但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结束或延展。

  乙方在行权之后,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权的相关权利。

  第三条期权行权规则

  进入行权期后,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权:

  (1)第一期行权:一旦进入行权期,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40%(即占持股平台注册资本40%的激励股权)申请行权。

  (2)第二期行权:第一期行权后,如符合下列条件,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60%(即占持股平台注册资本60%的激励股权)申请行权:

  (a)距离第一期行权后已届满12个月;

  (b)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c)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3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由于甲方不予配合、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4)乙方每一期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被累计至下一期。

  乙方行权价格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行权对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行权对价支付

  (1)每一期的行权,乙方必须在当期行权期内足额支付行权对价,

  (2)如乙方未在行权期内足额支付当期行权对价,则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行权对价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乙方行权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双方应当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通过行权取得股权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股权的赎回

  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后,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权:

  (1)激励对象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在公司工作未满3年的;

  (2)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激励对象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5)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股权赎回价格:

  (1)赎回在公司工作不足3年的员工所持有的已行权的激励股权时,其赎回价格为以下两者之间的孰低者:(i)原始行权成本+自行权日起至赎回日止按8%年单利累计可获得的利息;(ii)赎回日其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

  (2)赎回在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所持有的已行权的激励股权时,其赎回价格为以下两者之间的孰高者:(i)原始行权成本+自行权日起至赎回日止按8%年单利累计可获得的利息;(ii)赎回日其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

  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按照上述方式赎回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

  如发生股权赎回,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赎回的全部手续和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按照赎回股权的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股权赎回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赠与、交换、还债。

  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股权随售规定

  (1)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全部股权,甲方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情况下,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以相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2)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甲方有权选择仅转让自己所持部分股权或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

  甲方选择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5)执行职务时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

  激励对象发生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仍需向公司进行赔偿。

  第七条协议解除

  预备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持股出资分配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现任岗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鉴于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能力、岗位贡献的评估和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 年 月 日发布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方案》)之规定,甲乙双方就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购买、持有、行权、变更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的授予

  (一)实体股份

  甲方授予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股份 股。

  (二)虚拟股份

  甲方除授予乙方实体股份之外,同时授予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实体虚拟股份(身股) 股。

  二、股份的价格

  (一)实体股份

  1、乙方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转让对价,根据《股权激励方案》所确定的计算方法,乙方共需为所获授的实体股份支付人民币总计 元。

  2、乙方所需支付的费用,可在20__年至20__年分五期支付完毕,历年的缴付比例及金额为:

  3、乙方最迟应于每一年度5月31日之前按照上述约定比例向甲方缴付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4、购股费用全部缴付完毕,乙方即可向甲方董事会申请启动股份转让程序,完成《股权激励方案》所列示之相关法律手续。

  5、乙方可视个人具体情况,选择提前缴清购买实体股份的费用。

  (二)虚拟股份

  乙方无需为所获授的虚拟股份支付认购费用。

  三、行权条件

  1、乙方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20__年至20__年之间的每一年度,乙方必须完成其所签署业绩(利润)指标承诺书上列明的经营指标,方可享受当年度利润分红。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高或调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目标。

  3、对于乙方在单一年度达成超过利润目标30%以上的情况,甲方将制定专门的一次性奖励方案。

  4、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常规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连续两次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分红资格。连续两年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购股费用,方能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不能按期缴付的,视作违约。

  四、股权激励的约束

  1、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建立在利润指标达成基础上的分红权和股份增值权;

  2、甲方认可乙方具有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和调整的表达权和建议权。

  3、乙方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

  4、乙方获授的股权不得擅自转让、赠与、设置抵押、质押。乙方对股权的前述处置行为须经甲方董事会批准。

  5、乙方获授的股权,在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前仅参与分红,但不具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6、乙方自行承担其股权收益、交易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五、股权的变更和取消

  (一)股权的变更

  1、调岗。当乙方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因调岗而发生职务变化,股权应遵循"股随岗变"的原则,以与新岗位相匹配。

  2、离职。乙方主动离职,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回购时应先冲销尚未缴付完毕的购买股份费用。

  3、退休。乙方退休时,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实体股份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4、丧失劳动能力。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虚拟股份取消,实体股份可以保留,也可以逐步或一次性全部退出,由乙方自行决定,退出的实体股份(银股)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5、死亡。乙方死亡的,虚拟股份取消,其所持实体股份不可继承,应予以一次性全部退出,由甲方独家回购,回购价格参照《股权激励方案》规定。

  (二)股权的取消

  乙方发生下述行为的可取消激励对象已经获授的股权:

  1、触犯国家法律;

  2、违反职业道德;

  3、泄露公司机密;

  4、违反竞业协议;

  5、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股权的转让

  1、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乙方可以转让所持股份,由甲方独家回购。

  2、收购的价格,以乙方获授股权时的原始价格为基数。获授股权后,第一年内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原始价格1:1回购。两年到三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1.5倍原始价格回购。四到五年之间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1.8倍原始价格回购。五年以上申请转让退出的,甲方以2倍原始价格回购。

  七、股权激励的生效和终止

  (一)股权激励的生效

  1、甲方对乙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2、乙方在20__年1月1日至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的业绩情况,采用回溯方式计算。

  (二)股权激励的终止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股权激励计划:

  (1)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

  (2)经营亏损导致甲方被收购、合并、破产或解散;

  (3)甲方董事会决议提前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因甲方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而造成乙方的实际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乙方的补偿方案。

  八、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九、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十、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将争议提交所在地市级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满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董事长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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