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理财期货股票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在_________开户的,账号为:_________,起初资金为:_________的期货投资账户。
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的规则进行代理理财。
1.开户
甲方在乙方的合作公司开户。
(乙方选择的合作公司全是信誉好,手续费适中的公司。)
资金量要求:期货不少于_________元人民币,股票不少于_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拥有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
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
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2.交易
开户后,甲方把账户的交易密码告诉乙方(不是资金调拨密码),以后就由只由乙方做交易,每天甲方可以查询交易情况,并随时查询资金余额和权益。
3.利润与分成
乙方在市场趋势不明确情况下决不入市,市场趋势确定后会重仓出击。
所以甲方的资金可能有时候经常保持不变,有时候会在短时间里获得较大的收益,当然也不排除会亏损的情况,这种可能性是_________%。
1)结算周期为每月一结算,计算权益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
2)每月盈利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
甲方可以将分配给自己的盈利全部取走,也可以留在账户里继续投资。
3)如月初_________元的初始资金,月底做到_________元,给乙方分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即分配_________元给乙方。
此时账户余额为_________元,下月计算的初始资金变为_________元,(如果甲方取走给甲方分配的_________元,则初始资金还是_________元。
)如果下月底亏损超过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则由乙方补足超过的亏损,并且直到资金总数超过结算后的起始资金_________元后,再给乙方按照超过的_________%比例分成。
以后一次类推。
4)每月结算后在一周内打款到以下账户中的一个,超过期限按照每天千分之一的滞纳金收取。
邮局汇款: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银行卡: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
在线支付:_________卡
卡号:_________
以上持卡人姓名均为:_________
4.亏损
做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乙方的亏损概率在_________%左右,如果出现亏损,并且亏损额超过结算后资金或起始资金的_________%的时候,乙方将于每月底补足超过部分的亏损到甲方的投资账户里。
5.终止
在有紧急情况时,甲方可以提前停止委托操作,在停止委托后,双方按照既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利润。
6.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的的利润,所以对账户的资金管理也是很谨慎的,特别是期货账户。
市场趋势不明确时决不操作,市场趋势明确时候重仓出击。
7.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能完全信任乙方,对于投资中出现的资金波动应视为正常情况,也可以根据自己可以承担风险的状况,给予乙方在持仓头寸的多少上给予建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理财期货股票协议 篇2
甲方:上海旋朝木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牌及价格:
1.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
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镇) 街(路) 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符合 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 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1.3 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发货要求:
2.1 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见附件2)
2.2 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安排发货。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购销情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三.运输费用:
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运输费用。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四.售后服务: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5.1 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2 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历,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5.3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 元整。
5.4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5 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5.6乙方需遵守款到发货的原则。(以实际到账为准)
5.7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8 乙方积极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互相统一的原则。
六.相关费用支付、返利及奖励政策:
6.1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招牌及专卖店的装修风格设计图。
6.2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制作费: 5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3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装修费::30平方—20xx元, 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4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的.出样木门,按供价的 8.5 折供货。(仅限新开张一次优惠)
6.5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统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权牌,X展架,工作服(2套),环保袋,认证资料,合同订单及产品宣传资料等。
6.6 提供“大开”木门新专卖店,开张策划活动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
6.7 提供乙方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按累积提货量,每扇门补贴 10 元计算 ,作为乙方在当地广告推广费用上补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8 甲方支持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总销售量 万元业绩指标,按实际回款金额 % 以货的形式返利给乙方。
6.9 甲方将提供乙方当地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技术指导,协助乙方开发市场,促销宣传,加大推广品牌宣传力度。
七、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甲方提供之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获得营销权之系列产品。
7.2 应提前将购货计划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视为产品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每次补进货物金额多少不限,年进货量不得低于套装门 套。定制产品不退不换,如必要产品需更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半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已销售,则不享受该项服务;产品运输途中的风险,按法规由责任方负责。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同意,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终止与续约
9.1 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经销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解除三日内乙方应负责摘除、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灯箱、门面牌匾、宣传画等,并拍照交由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赠品退还甲方,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因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确保乙方安全退出。
9.2 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在该地区有优先续约权,无需再缴纳订货保证金。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续约时乙方需缴纳 仟元的管理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续约证明〕,如乙方未获甲方〔续约证明〕,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在其区域内重新发展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
十、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操作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双方可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有违背合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代理理财期货股票协议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将超媒体做大做强,为广大商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乙方及各代理成员的合法权益,统一品牌、统一形象,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超媒体由河北玛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办。
第二条 代理目的: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第三条 代理原则:有理、有利、有节、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 服务方针:方便、周到、准确、快捷、诚信、互赢。
第五条 代理目标:整合各类媒体闲置资源,整合社会各界人士闲置时间,在全体代理商的共同努力下,打造中国最大的实效媒体。
第二章 代理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代理组织
代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超媒体代理大会,代理大会秘书处设在甲方。代理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闭幕期间由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甲方出任。
第七条 代理成员
甲方和乙方及其他甲方代理。
第八条 代理成员资质
1.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2. 具有比较丰富的网络媒体经验与从业背景;
3. 若是企业,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在本地的行业内拥有良好的知名度;
5. 在本地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与渠道;
6. 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与经验;
7. 愿意接受委托方对其的审核、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乙方优先代理甲方其它获利项目
第九条 乙方优先代理甲方其它获利项目
乙方对甲方今后推出的新技术与新产品拥有优先代理权。
第四章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
1、拥有甲方品牌、商标、域名及平台的所有权。
2、拥有甲方广告信息的所有权。
3、拥有甲方服务项目的所有权和分配权。
4、同个电话通话次数在一周内超过两次,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审核。
5、金牌代理商在市场没有饱和的情况下,前三个月无任务,以后每月预存话费的收入必须达到50000元,(包括终端客户的续费),否则甲方有权撤销其金牌代理商资格。
第十一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超媒体代理的日常工作。
2、负责甲方联盟品牌、策划、商标、域名等工作。授权乙方统一使用甲方超媒体商标。
3、负责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
4、协助乙方进行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乙方增值业务与产品的策划与实施。
6、优先优惠为乙方提供甲方先进的业务服务。
7、有偿制作各地方站点信息平台。
8、研发新型产品供乙方代理销售。
9、负责超媒体全国性广告宣传,提高其知名度。
10、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本合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咨询与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和市场拓展能力。
第五章 乙方义务与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合法经营,风险自担。
2、自觉维护甲方品牌和形象,自己不滥用并有义务及时报告和制止他人滥用及盗用甲方品牌的侵权行为。
3、乙方统一使用甲方商标、域名、宣传品等。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5、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不得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相同或类似本合同内容的合作。
6、负责当地超媒体宣传和业务拓展,迅速占领市场,不得跨越授权区域。
7、乙方全力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和服务品质,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8、乙方只能在本合同规定业务范围内使用甲方名称和标志、商标等,不得用于其它业务内容和经营目的,否则将视为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并负赔偿责任。
9、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如有需要,需经甲方同意
10、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后,以后每月预存话费的收入必须达到50000元,(包括终端客户的续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提成标准予以调整,并有权另找代理单位。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
1、拥有甲方品牌、商标、域名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2、自主经营授权区域业务。
3、金牌代理商可在本区域内发展和管理多个核心代理商,但须报甲方备案。
4、享有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5、优先享有甲方不断推出的新技术与新产品的代理权。
第六章 特许经营有关约定
第十四条 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经营区域及独占性。
1、 代理类别与范围介绍:
代理商分为金牌代理商和核心代理商。
2、 代理级别: □ 核心代理商 □ 金牌代理商
3、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 年。
4、 代理区域:
第十五条 经营与费用:
代理商加盟超媒体无需加盟费用,只需根据不同的代理级别缴纳相应的预存费
1、预存费收取标准:
金牌代理商预存费 20xx0 元。
2、服务费:代理商收取终端客户的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600元/年,归代理商所有。
3、通话转接费用:不得低于网站最低价格。
备注:
1>每次通话10秒以内挂断电话不收取转接费,只收取通话费。
2>同一个电话在一周内打进多次只收取一次转接费用。
4、通话费:0.3元/分钟。
5、提成标准:
1> 金牌代理商按照其发展的终端客户有效转接费的 35 % 提成。(每月10
2> 核心代理商按照其发展的终端客户有效转接费的 27 % 提成。(每月10
第七章 不正当竞争的禁止
第十六条 双方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贿赂对方工作人员,不窃取、不泄露对方技术和商业秘密,不以各种手段挖取对方在职或离退员工,否则,违约方要付不少于贰拾万元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第八章 违约与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与乙方宣誓恪守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守约方可立即发出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如违约方在收到通知10天内不予纠正,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如果金牌代理商预存话费扣除完毕,代理商不得直接收取客户费用,所有款项由客户直接打入总公司帐户,并由总公司统一提供正式票据,否则视为违约,负赔偿甲方双倍收费责任。
第九章 免责条款
第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指诸如光缆出现故障的影响或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一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应及时通知代理会员,如因网络通路或电话通路等造成的偶然阻塞、速度减慢或中断等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二条 合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本合同:
1、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代理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3、合同期限内甲方或乙方发生合并、分立、资产或业务转移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继承权利义务者可继续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代理合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
4、乙方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对代理品牌及代理成员或代理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5、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一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保证自身所经营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乙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等的行为给甲方或其它代理商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或其它代理商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甲方或其它代理商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库内容、内部材料、人员情况、会员名单或知识产权等,乙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乙方的保密义务在不能缔约或本合同无效、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同时适用于甲方,甲方的行为还应遵守《河北玛世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本合同履行地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由甲方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另一份公证备案。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有效期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理财期货股票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7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续费事宜,但这并不意味着乙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0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主要地点在_________。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_________元人民币,此笔费用属预付款性质,甲方之后发生的业务费用可以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实际收到甲方款项后的根据实际金额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仅供域名及空间相关服务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