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合作项目的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电商平台加盟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甲方授权乙方加盟_______电商平台,并为其提供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时间
授权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授权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系列________产品,保证货源供应。
第四条、合作分工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营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电商平台的形象设计、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店中店或专卖店出售,严守网络专卖店形象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不得随意拆卖样板。
4、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经营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电商平台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平台经营。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形象,遵守销售守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做市场推广工作。
6、乙方作为_________地区的代理商,每年需完成的销售额(出厂价)______________。待电商平台运行两个月之后再定。
7、乙方所经营的_________加盟店中,合同期内不能经营其他厂家产品,只能经销_________甲方的产品。
第五条、保密义务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客户信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的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约未尽事宜,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有补充协议的情况,补充协议也具有以上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抖音合作项目的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电商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
1.合作内容:
甲方是拥有六郎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此次合作甲方授权乙方对该品牌产品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零售权。
乙方拥有专注于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运营团队,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成立公司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2.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合作成立电商公司,甲方提供家具品牌商品以及相关资源,乙方则负责为甲方该项品牌产品提供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站/网店建设、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物流配送、收款结算等服务。双方建立电商战略合作关系。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共同承担风险以及分享收益。
3.合作及授权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15天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会员的产品批发、零售指导价格分级原则,甲方负责监管。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并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并提供线下实体销售点体系的合作支持。
4.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6.甲方负责监管乙方运营期间各方面工作进度。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2.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3.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4.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如自有平台和品牌建设、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5.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7.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甲方授权品牌的产品。
8.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授权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投资权益及收益分配
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1.资金方面,甲方出资伍拾万元整(50万元)。
经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共同注册成立的电商品牌以及运营载体“________电子商务有限
2.资源方面,甲负责提供产品品牌、仓储、售后网点等资源;乙方负责提供电商运营管理与技术资源。
3.薪资待遇方面,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与福利按照行业岗位级别计算,视具体情况上下调整。
4.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方面:
核算原则为为:独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合作所得毛利在依法纳税前提下,除去各项运营成本,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50%;
乙方:50%。
在合作债务承担上,合作双方对合作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5.共同合作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转让甲乙双方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或者更换事务执行人。
6.投资的转让
甲乙双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作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须经甲乙双方同意;甲乙某一方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四章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1.2呼叫中心:乙方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维系会员体系并提供相关服务;
1.3传统媒体推广:包括邮购目录、宣传手册、小礼品等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更多具体推广方案详见战略计划书,具体执行视市场详情微调。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部门(公司),该部门(公司)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监管与协调;
2.2项目副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整体运营、协调与沟通;
2.3行政人员:负责合作期间公司行政事宜
2.4财务人员:负责会计以及出纳事宜、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甲乙双方红利。
2.5销售人员:负责产品销售期间产品销售与售后等客户服务。
2.6营销人员: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以及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等。
2.7技术:美术设计人员以及系统程序维护人员
2.8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3.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乙方售出产品提供退换货服务,
4.配送与结算
4.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乙方负责提货、校验并对消费者发货。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4.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以及品质问题的时候,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第五章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
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
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由双方酌情协商。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1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七章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八章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六郎授权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抖音合作项目的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段为甲方开发软件系统。
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甲方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本合同为第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第二条合同范围
乙方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在《工作说明书》中所列明的服务。第三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RMB¥___________万元,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作为系统的开发费用。
2)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
(2)软件需求开发说明书确认后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3)软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之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元整;
(4)剩余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于软件验收合格之后日内支付。
(5)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___________),由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6)双方同意各自分别支付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税费。
第三条工作环境
1)为了实施附件《工作说明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同意乙方人员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进出指定用户的工作场所。
2)甲方按照附件《工作说明书》中应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提供相应的物品。乙方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和结束工作任务时,应保证物品的状态与接收时一致(正常耗损除外),并在工作结束时将这些物品归还甲方。
3)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甲方应保证:拥有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乙方在提供《工作说明书》中认定的服务时,有关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和(或)与其他物品组合,而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第四条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签字同意。
2)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五条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源代码的约定见《工作说明书》。
2)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
所有权和版权属乙方。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3)乙方保证所售出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4)甲方只能按乙方的规定享有相关产品的使用、升级、开发、转让等权利。如果甲方违反乙方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保密
1)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约时,应每天按未能履约部分的0.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3)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实现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本合同对方索赔时,应分清具体责任部分,确认该部分的责任方。对于利润损失等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商务交易中的双方已告知有发生这方面损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担,相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2)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3)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第九条通知方式
任何为执行本协议而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声明、请求、要求、通知和备忘录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均负有签收对方发出的通知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他方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将有关通知按本协议所列地址交付邮政部门的证据,即可视为有关通知已于交付邮政部门后的第二天送达对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对对方在通知中陈述的事实或要求提出异议,则应视为该方已承认或接受此等事实或要求。任何一方如变更营业地址,应在此等变更作出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经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附件1《用户需求书》附件2《工作说明书》
甲方:
签约代表:
职务:
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代表:
职务:
签字:
签约日期:
抖音合作项目的合同范本 篇4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委 托 人:咨 询 人: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 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
2. 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联 系 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