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_____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_____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_____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_________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_____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_____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_____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_____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_____。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_____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_____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_________W)合同,装货后的_____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_____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_____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_____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_____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_____。
32.2 _____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CIETAC)按其_____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_____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_____费除_____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_____期间,除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置计算机耗材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供货方选择
乙方每季根据实际需要最终确定当季购买耗材数量。
第二条买卖标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计算机耗材(以下简称“货物”),但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对所需货物的品牌、种类、数量调整的权利。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2、3项执行:
1、本合同附件一约定的标准
2、如所购货物为乙方指定厂商所生产的货物,则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所要求订购的原厂商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货物品质与原厂商提供的货物内附说明书一致,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按照货物内附说明书安装、使用、维护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第四条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1、交货方法:由甲方负责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安全运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开封分行本部或各网点。
2、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具有适于前款约定运输方式的坚固包装,甲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当附有技术规格、使用说明、配套软件、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资料应当是清晰、正确和完整的。
7、乙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当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接收
一、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对货物进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对甲方所交货物是否与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目相符进行初验,初验后应由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
三、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自货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占有并由乙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之时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安装及验收
一、对于无需甲方负责安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接收货物后7日按照本条第三款的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过2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货物之日起3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二、对于由甲方负责安装的货
1、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到乙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安装。
2、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甲方在安装前应对乙方提供的场地和电源等环境进行检测,认为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甲方工作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当严守乙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
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两个工作日内)按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日内开始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
4、如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3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装调试工作完成之日起5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5、设备安装后初次运行所需的耗材应由甲方随设备提供。
三、验收标准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货物维护维修、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
一、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术支持服务: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4)甲方必须明确至少两名专职负责人,负责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货工作。
(5)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的技术工作人员应当自接到乙方技术需求后8小时内达到乙方货物所在地点,并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排除故障并使其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如故障无法现场解决,甲方应当首先用自有备用设备进行替换,以保证乙方货物的正常运行。
(6)其他约定:甲方维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过5天,维修途中的部分货物必须提供备件(如硬盘、集线器等等),否则视为违约。
二、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2)其他约定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一、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二、支付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所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以本合同封面中所注明的为准,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知乙方,通知应加盖甲方公章。
三、乙方应当按照下列1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分期付款。
(1)乙方应当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货款:货款每二个月结算一次。
(3)本合同规定的供货年度结束后,乙方应当根据乙方实际购置的耗材数量和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总货款。乙方在收到发票和甲方付款申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
四、甲方应当在下列第项约定的期限内,根据乙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该款项发票并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应价款前个工作日内。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项后的
第八条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2、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壹年。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所交货物存在损坏或短缺的,或者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6日内对货物进行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需更换或补足的货物的价款乘以30%计算,但甲方能在交货期限前更换或补足货物的,可不支付违约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1、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约定而需更换的货物的价款乘以10%的违约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逾期交货或按本条第一款约定需更换、补足货物但逾期未更换、补足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更换、补足)部分货物的价款乘以逾期天数乘以5%计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货(更换、补足)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损失。如甲方逾期1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货(更换、补足)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对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维护维修、技术支持以及培训服务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甲方应按照货款总金额的0。05%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货款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因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与该货物有关的技术、附属设备等存在瑕疵从而在使用过程中给乙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甲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的,甲方应当予以修复或更换,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日之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货款的,甲方同意乙方从未支付货款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方无违约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货的,甲方应予同意,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一、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消除后尽快通过快递邮件或传真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10日,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以后的执行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协商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后10日内双方仍不能达成争议解决协议的,则任一合同方有权按照下列第1项规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并按照申请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在诉讼或_____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报价要求:
第十六条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称“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二、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存在冲突之处,应当以本合同内容为准。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3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产品进货协议书范本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____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____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供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供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奖励 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 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
略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在签订;有效期至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需方:
单位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单位:吨)
略
注: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甲方若需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和期限供油,属正常销售的,其数
量、价格、期限需经双方重新书面确定。
第三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乙方负责将油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所有权及风险自甲方完成验收时起转移给甲方。
运输方式、到站及交货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送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以逾期提油当日和签订合同当日价格较低价格为结算价格。
油品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将油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须及时到场监卸并验收。
2、数量验收:油品的数量计量应以 双方实际结算数 为准。
3、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石油产品标准执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油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发生质量问题争议,双方共同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质量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油品质量鉴定。鉴定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赔偿损失。如鉴定的油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加油前先付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油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包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4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经双方的协商订制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数量、价款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总计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五、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十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5
甲方[采购方]:
乙方[销售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物资材料事宜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明确相关事项并约束双方。
二、总价款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下的物资材料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总价款为叁拾贰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人民币[¥324950.00]。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 玖万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人民币[¥97485.00][总价款的30%]作为定金,该定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
3、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向甲方交付之日起算三个工作日内且未对乙方所售物资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壹拾陆万贰仟肆佰柒拾伍元整元人民币[¥162475.00] [总价款的50%]。
4、甲方应当在酒店开业后半年之日后的七日内将剩余货款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三、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标准。
2、甲乙双方以样品作为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当签署《样品标准确认书》并封存双方所认可的样品。
四、交货: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约定办理:乙方应当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的30日内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运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广西南宁市的工程施工地点并在该地点向甲方交货,运输、卸货、卸货后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放臵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验收:
1、交货验收:
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时应当对物资材料的包装完好性、数量进行检查,并对包装破损的物资材料有权拒绝接收,对数量不足的应当加以签注。
2、甲方使用中的验收:
[1]、甲方在使用所采购的物资材料过程中,对于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物资材料,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并通知乙方或乙方的执行合同联络人,乙方或乙方的.执行合同联络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当派员在接到通知之日的三日内到达甲方处与甲方人员共同核验质量问题,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的,视为甲方异议成立并认定乙方所售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2]、甲方提出质量异议期限的日期为自甲方收货之日起算三十日,若甲方未能在收货之日起算三十日内使用完毕乙方所售货物的,则甲方质量异议的期限延长至满六十日。前述之延长并不应当影响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所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责任,但甲方照前所述的付款也并不表明乙方所售的货物完全符合质量标准的约定。
[3]、若乙方所售货物的质量需要在使用后的一定时间内方能评判的或只有在使用后方能加以辨别的,甲方有权在上述两款多规定的期限之外的时间对于乙方所售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并按照上述第1款之约定作出通知,乙方对于通知之应对情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上述第1款所述相同。
六、退货、换货与补货:
1、对于确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提出的退货要求或换货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相应的要求之日起算3日内将退货运离甲方施工现场或将更换的货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广西南宁市的工程施工地点并在该地点向甲方交货,运输、卸货、卸货后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放臵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乙方所售货物属于在使用后需要在外观上具备一定的观赏效果或有某重其他特定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当保证库存有与乙方所售货物在品质、规格、型号、颜色、外观等方面完全一致的至少达到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购数量的20%的货物以备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购数量不足而需要增加采购时能够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单价、交货期限向甲方供货。
七、执行合同联络人:
1、甲方指定 ([公民身份号码: ],24小时开机有效移动电话: )作为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络人,联络人行使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未约定不得行使。
2、乙方指定 ([公民身份号码: ],24小时开机有效移动电话: )作为乙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络人。
八、通知:
甲、乙双方相互之间按照以下所作出的任何通知均属有效通知:
[1]、向登记于本合同的执行合同联络人的移动电话发送短信。
[2]、向登记于本合同的经办人的移动电话发送短信。
[3]、向乙方登记于本合同的地址邮寄送达通知。
九、违约责任:
1、鉴于甲方工程施工工期紧工程量大,若乙方迟延交货不仅将导致甲方所采购物资材料本身的工程施工拖延,而且将导致其他配套施工的拖延,因此,乙方每迟延交货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元。
2、因乙方所售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换货而导致甲方工程施工拖延的,自甲方提出退货、换货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重新向甲方交付质量合格的货物之日的期间内,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元。
3、因乙方未尽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备货导致甲方无法补货而造成的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购货物的,或乙方未及时给予甲方换货或退货而造成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购货物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重新采购所花费的价格高于本合同价格的价差损失。
4、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对方因应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代理、聘请其他专家工作、调查、公证等的报酬、费用。
十、本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按照与签署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书面确认、变更的,本合同不得变更。任何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变更本合同,但获得书面承认、追认的除外。
2、本合同按以下约定解除:
[1]、乙方迟延交货达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拒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派员核验或虽镜核验确定存在质量问题但拒绝退货或换货或在三日内未予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若甲方所采购物资材料由乙方分批交货的,每批迟延交货达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上述之合同解除以甲方所表达的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通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通知方式到达乙方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办人签名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6
供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需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用途:_________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_________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_________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_________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_________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_________元十
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_________十
二、违约责任:_________十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十
四、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
五、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7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铁路JQJ-ZQ-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称、品种、型号、规格
1.1本合同物资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见附件一《订货明细表》。
2.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
2.1 质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项执行:
2.1.1 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1.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 符合甲方施工质量要求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须共同对材料进行取样送 甲方指定地点 进行全项试验,取样试验需达到设计强度。
2.2质量保证期为 12 月,从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3.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交货数量原则上以乙方搅拌站出站销售单据上数量为准,由甲方现场指定收方人员核实签字后生效,若经甲方现场实际收方发现与销售单据上数量不符时,以甲方现场实际量方为准。供货过程中双方对供货数量若有争议,由甲方随机抽取供货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核实,若出现数量不足,本批次供货数量按此抽检缺少比例逐车扣减数量。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4.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4.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5.供货方式
5.1 供货时间及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
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货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点(地点)。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5.2 运输方式及保险:
5.2.1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甲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5.2.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毁损、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损害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各种赔偿费用,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5.2.3 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现场联系人。
6.验收
6.1 乙方将甲方通知所需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通过甲方授权的现场材料负责人 彭红波 及现场质检人员 马志龙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确认合格后以过磅(或验方)方式进行计量,计量结果经乙方送货人员复核无误后,现场材料负责人开具收料单据,送货人员签认,乙方送货人员签认应有乙方书面身份确认证明并交甲方,作为结算依据。
6.2甲方抽样送检复测以甲方所在工程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物资在检测期间存放于甲方场内的保管及仓储费、该部分物资的检验费用、该部分物资相关退场费用。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及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按月(季)向甲方结算货款。
7.2 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无责。
7.4合同阶段性货款结算支付比例同时遵循建设单位对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物资结算比例的原则,即物资结算支付的货款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所支付的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8.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 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双方责任
9.1 甲方
9.1.1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1.3 受业主或建设单位影响调整工程项目计划,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调整相应的供货计划及付款时间,乙方应按调整后的计划履行。
9.1.4甲方不得以何种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处和利益输送;乙方不得以何种形式向甲方输送利益和好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2.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9.2.3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2.4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资需求计划后必须按照要求开始供货;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分包、转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交货日期顺延,如7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10.1.2乙方按甲方供货计划发货,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1.4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10.1.5 其它约定: 无 。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保证有能力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0%(5%-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造成的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10.2.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给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的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4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同意代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0.2.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2.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追究乙方质量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8 其它: 无 。
1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 2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不可抗力,则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2.1.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税费
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14.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的铁路法院(无铁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
15.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5.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审查部门盖章后生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盖章) (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公章)
审查部门负责人:
订货明细表 (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8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需要安装:______________,安装要求:______________。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2)按样品,样品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应保证设备或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设备或材料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和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二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乙方应负责设备或材料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乙方应采取足以保护设备或材料的包装方式,若由于乙方的包装问题,导致设备或材料受损,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设备或材料,乙方应对设备或材料的损坏承担责任。如因前述的包装原因造成货损坏导致乙方逾期交货或导致甲方受到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甲方项目所在地:______________或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 。
3、运输及装卸:由乙方负责设备或材料的运输及装卸,并承担运输和装卸的费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造成设备或材料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运输及装卸造成货损还导致乙方逾期交货或导致甲方受到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甲方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4、与甲方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乙方应在交付设备或材料时,向甲方交付设备或材料相关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
乙方应在交货前5天,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设备或材料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
第四条验收:
设备或材料到场后,甲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设备或材料数量及质量情况,若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设备或材料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设备或材料,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设备或材料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设备或材料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证明(设备或材料进场验收单),此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交货验收证明(设备或材料进场验收单)必须加盖各方公章方为有效,否则不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凭证。
乙方产品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暂定总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价格是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应向乙方支付的设备或材料费用,包括所订设备或材料的制作、供应、包装、出厂检测、税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质保期(两年)的维护等费用。上述单价为包死价格,供货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最终总价为供货完成后乙方提交供货证明材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价格。
2、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费用前,乙方均应当先向甲方提交经各方盖章确认的交货验收证明以及与付款金额相符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费用,并且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六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设备或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应自收到设备或材料后2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所购设备或材料为需安装调试方能发现其以上瑕疵的,则甲方应自安装完毕并调试之日起2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通知后,应在2日内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货。
第七条设备或材料保质期以及售后服务的约定:
乙方对设备或材料提供年的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退货或换货;并承担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而给甲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具体时间如下:
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信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扣除全部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
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第八条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设备或材料运输、装卸及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负责,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除返还甲方其已付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不能交货还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设备或材料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等不符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接受,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接受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如乙方经修理、调换后仍不能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因此还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追偿。
4、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现象、火灾、意外事故、地震、罢工或工厂关闭、骚乱或动乱、禁运、战争,任何将来的法律、命令、法规或其他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违约后,则违约方不得引用不可抗力条款而免责,对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品名: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规格(品质):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合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
二.产品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0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湛江市第十中学教学楼
二、发、承包内容
1、外墙砖、地板砖、楼梯砖及其他部位瓷片的采购及运输(不含卸货)。
2、产品规格与质量、数量(符合国家同一型号质量标准)。
1)外墙砖:山美511#,规格4.5×4.5,995㎡山美510#,规格4.5×4.5,375㎡
2)地板砖:纳陶佳,60×60,2400㎡
3)楼梯砖:规格30×28×17,346级30×30×17,433级
4)瓷片:纯白,规格20×30,1200㎡
3、不含税单价及造价
1)外墙砖:山美511#,单价16元/㎡,995㎡×16元/㎡=15920元山美510#,单价16元/㎡,375㎡×16元/㎡=6000元
2)地板砖:纳陶佳,单价23.63元/㎡,造价2400×23.63=56712元
3)楼梯砖:30×28×17,单价3.6元/级,346×3.6=1245.60元30×30×17,单价3.6元/级,433×3.6=1558.80元
4)瓷片:20×30,单价11.36元/㎡,1200×11.36=13632元
5)总造价:1)+2)+3)+4)=9.40元大写:玖万伍仟零陆拾捌元肆角
三、材料供应及付款方式:
1、材料供应按工程进度要求,但甲方须及时且提前一天告知乙方所需材料及数量。
2、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甲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验收并安排人员卸货。
3、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把合所列材料总数拉完,并且甲方接收材料之后30天内把所有款项结清。
4、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达材料。
四、若因预订材料面积不足需补供材料,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如不按照合同履约,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乙方如不按时供应材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无条件退货,费用乙方自负。
六、材料附带出厂证明,合格证等质量验收相关资料,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1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型号、厂家、封装、单价、总价等,是否原装、是否无铅如下所列:
是否原装:__________ 是否进口:__________ 是否无铅环保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由____方承担
5、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品总价: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美元)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按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货,侧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付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付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值万分之_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主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需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需变更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着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有未尽事宜,得有甲、乙双方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2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的合同:
.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合同:
.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的合同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宽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宽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合同: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宽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宽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离岸价”、“货交承运人价”、“到岸价”、“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或货交承人价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或货交承运人价交货,和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交货地点;和/或
.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乙双方交易意愿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物料采购简易合同。
一、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
1、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验合格。
三、供货地点与供货方式:
1、供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退货,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处理方式: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4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货物清单
项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 数量
① 单位 单价(元)
② 单项合计金额(元)
③=①×②
1
2
3
……
8
合 计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列入现行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止(厂家规定质保期超过一年的,按厂家规定,“货物采购需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货物包装、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中文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
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付
1.交付使用期:_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有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用、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第六条 调试和验收
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的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2.甲方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及承诺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7. 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的、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产品到货安装后,甲方将可能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现场核验,核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八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货物免费保修期为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且不低于采购要求的时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付款方式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5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同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桂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桂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桂林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六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应答)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公章): 广西恒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5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保洁用品及耗材并进行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货物,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款等见附件1《采购清单》。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即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单价见附件2《货物价格表》。
2、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商品市面最低零售价格,甲方有权对价格提出质疑,乙方有义务对此作出合理解释。甲方如在其他处获知的货物价格低于乙方的供货价格,甲方有权按结算。
3、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货物价格下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改《货物价格表》,同时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上调货物价格。
4、甲方所需的货物如果《货物价格表》中未列出的,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该产品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询价、比价后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采购。
四、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交《采购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承担运费和装卸货费用。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交货地点:
收货人:
联系方式:甲方应在从乙方领受货物后当日进行验收。如甲方验收发现货物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采购清单》要求,乙方应在当日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没有在约定日期内对货物规格、质量、数量等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并不代表甲方确认乙方产品完全无质量问题,如在质保期内货物发生甲方检验时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向甲方完成货物交付后,货物所有权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五、结算方式
1、月付。每月月初前十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工作日)甲乙双方通过上月的《采购清单》确认上月所产生的采购费用。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支票的方式支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时付款。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逾期每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0.3%违约金。
(2)接受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而拒绝接受货物,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发票,导致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按时交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且甲方不能接受新供货期的,逾期每天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物价款0.3%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是全新的,各方面符合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质量、规格要求。
(3)“三包”条款。乙方提供的货物质保期根据乙方或该产品标示的日期为准(取二者中最长的期限)。乙方保证在货物的质保期内,对货物进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服务,直至货物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乙方经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
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
区域产品采购合同3
出卖人(甲方):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1.产品名称:电缆__
2.规格/型号:____见购货明细表_____
3.原产地:___北京______
生产厂家:_北京华源高科电缆有限公司________
总价款:叁佰玖拾贰万五千元整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产品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见明细表
5.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
数据安全: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6.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求:_________
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获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
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眷验人:_________
眷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眷验方法:_________
眷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十一条违约责任
提前到货不奖励,延期到货每天扣总价款的3‰作为滞纳金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单据
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2)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5)其他单据
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第十七条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十八条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卖方/供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即rmb¥_______________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7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开户行:
账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同利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甲方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数量、金额及单价
以上价格是到甲方指定卸货点的交货价 ,包含材料采购费、运输费、过桥过路费、损耗、装卸费、所有税费等价格;该单价是双方执行的固定单价,材料供应期内双方单价不作调整。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二、供应时间及运输方式
1、 材料供应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未提部分双方重新约定价格和数量。
2、交货时间: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提前 小时电话通知乙方。
3、运输方式:乙方组织散装罐车小时内运送沥青材料到甲方指定卸货点交货,其间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沥青材料运到后4小时内甲方负责保证卸完。
三、货款结算支付
结算:截止每月 日,乙方编制材料接收计量支付单,双方签字确认结算金额。
支付方式:甲方确认并接到计量支付单后,在天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全额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开具相应数额货物发票给甲方;以此类推。货物全部供完后余款在 个月内结清。
四、供应材料标准
乙方所供应沥青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双方认可的技术标准。
五、验收标准、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检查罐车铅封并及时接卸,卸完后乙方送货单必须经过甲方司磅员或现场材料员签认方可生效。数量验收以甲方地磅(经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检验合格)称重毛重和皮重后计算的净重为准,若数量超出供方磅单误差范围(0.3%)要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2、质量验收:沥青到货后,甲方可按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封样,并保证样品不受污染。甲方需在油罐车中取样,否则不具代表性。若甲方对油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在收货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双方可通过约定第三方 对封样进行复检。逾期后,油品质量问题有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材料的检验和实验。
(2)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3)如因甲方的业主、监理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本合同。
(4)甲方负责按合同要求支付材料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甲方供应计划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的合格沥青材料。
(2)负责协调好供货运输途中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等事故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延误施工生产,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每耽误一次赔偿给甲方 万元的误工费,甲方从其沥青材料款中扣除。
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的供货时间而造成乙方供货不及时或因甲方卸货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如因乙方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事故等发出重大变化时,乙方要调整,须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九、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履行此项义务后,遭遇不可抗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留存贰份。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条款时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8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1、采购内容
1.1货物名称:
1.2数量:
1.3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
1.4技术参数:
2、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交货要求
3.1交货日期:
3.2交货地点:
3.3交货方式:
3.4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问题通知后应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4.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4.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井承担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4.5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4.6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合同款支付
5.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款 %,到货验收合格后按到货总数支付相应货款,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可以在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产权
6.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6.2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4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7、权利和义务
7.1甲方向乙方提供需求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7.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7.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8、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8.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8.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8.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候办理完中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8.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8.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如甲方货物已到达。
9、调试和验收
9.1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合同条款、竞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9.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9.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9.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9.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
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 的违约金。
10.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条文执行。
13.4本合同 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机电产品采购协议 篇19
甲方(供货方):
地址(住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货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___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