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草果蔬收购合同书 篇1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步伐,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与公司签订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牧草、果蔬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须是经过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产的。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牧草质量
(1)无泥土或塑料等夹杂的杂质。
(2)无霉变或腐烂的杂草。
(3)无化学药品的污染。
2.果蔬质量
(1)无霉变或腐烂。
(2)无化学药品残留。
第三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将按时、足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牧草、果蔬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一牛牧场内 ,验收合格后称量入库。
第四条 交货时间:牧草收割时或农产品成熟期;交货地点:一牛牧草;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牧草、农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牧草或农产品后______ 日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收购方(盖章): 种植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牧草果蔬收购合同书 篇2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桔生产的发展。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年度柑桔收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种植面积、收购数量、保护价及时限:
甲方与乙方已通过浙江省无公害农产晶基地认证的位于_________镇____村共________亩柑桔基地建立购销关系。
二、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按照临海蜜桔产品质量标准(DB331082/T001.4—20__)执行,其中感观指标必须在一级或一级以上,内质等级必须在一级或一级以上,果实大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
2、包装标准:交售时,果品需用箩筐或塑料箱盛装,防止果品损伤。
三、收购办法:
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电话通知或公告通知形式,分时间段预约收购。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按指定的质量和数量采摘交货。(收购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交货时,乙方的果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甲方应当在当日予以收购,并开具收购单。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果品,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收购地点:
收购地点设在甲方场地及各地的临时收购点内。甲方在通知乙方时,须明示收购地点。
五、收购价格: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约定的最低保护价的,以最低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当地当天市场收购价格面定。
六、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凭收购单到甲方领取现金,每____天结算一次。
七、生产要求: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帮助建立果园管理档案(附1),并在需要的时候,派技术人员到果园现场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生产技术规程(附2)进行果园管理,并完整地在管理档案中记录。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生产资料必须到经甲方认定的供应点购买。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造成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乙方若不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甲方有权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提交理事会讨论予以除名,并取消当年的盈余返还。
九、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和解或者提交__________调解 。
(二)甲乙双方不能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可就质量争议、收购价格、贷款结算、违约责任等事项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免责约定: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经核实后,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牧草果蔬收购合同书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________亩蕉藕基地种植的保护价收购合同。
(二)种植要求: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对种植基地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用量,确保基地的环保质量,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
(三)鲜淀粉质量要求:过滤布目数≥80日、湿杂质≤1%、砂石≤0.5%、干淀粉含量≥60%,色泽白或略带_____,无霉变。收购时对质量有异议,可送质检部门检测裁定。质量不达以上标准甲方有权拒收。
(四)收购价格:经双方商定蕉藕鲜淀粉收购保护价格定于每吨 元人民币;鲜蕉藕的保护价为每一百市斤 元,以村为单位统一进行收购(范围控制在 亩以内/村)。如果收购时市场价低于保护价,甲方按保护价向种植户收购;市场价高于每吨 元人民币时,乙方可向市场出售。在同等市场价格甲方享有优先收购的权利。
(五)收购范围:甲方保证乙方收购协议范围内的______亩蕉藕粗加工的鲜淀粉任务,不收购本基地以外的淀粉。
(六)收购地点:根据双方协商,定点定期收购;收购期限 ___年__ 月 __ 日至 ___年_ ___月_____日。
(七)货款结算方式:采用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_%(5%—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__%(5%—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货款总值的 __ %(5%—20%)违约金;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货款总值的 %(5%—20%)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者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牧草果蔬收购合同书 篇4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受 屯(队)全体种蔗户的全权委托(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表该小组全体种蔗户,根据有关规定,就乙方收购甲方所辖村民小组全体种蔗户种植的糖料蔗事宜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个种蔗户糖料蔗种植面积、估产数量:(详见附件二)
二、糖料蔗收购质量标准要求
1.甲方所辖村民小组全体种蔗户交售的糖料蔗必须蔗尾砍至生长点(或称鸡蛋黄)以下15厘米以及无蔗叶、蔗梢、根须、泥沙、干枯霉烂蔗茎、一米以下蔗笋、严重病虫害茎等夹杂物。否则,按乙方甘蔗质量扣杂标准执行扣杂。
2.火烧蔗、霜冻蔗、水淹蔗、枯死蔗等非正常糖料蔗的扣减标准:
2.1火烧蔗:火烧蔗两天内入厂的按正常扣杂,超过两天入厂的每天扣除5%的重量,以此类推,但最多扣除重量不能超过总重量的30%。如甘蔗被火烧后超过八天才砍运进厂的,乙方有权拒绝收购,并通报当地糖料蔗主管部门备案。
2.2霜冻蔗、水淹蔗、枯死蔗等非正常糖料蔗,按受害程度分别扣除1-10%的重量。如甘蔗已严重变质、变味,无生产利用价值的,乙方有权拒绝收购,并通报当地糖料蔗主管部门备案。
3、机械收割糖料蔗的扣杂标准:以政府下发的20__/20__榨季相关糖料蔗质量管理标准为指导,结合乙方糖料蔗质量管理规定,按甲乙双方方共同抽检得出的实际含杂率扣除相应比例的重量
4.必须用麻绳或竹蔑捆扎糖料蔗,由甲方负担。严禁使用剑麻或化工原料制品(如塑料绳)等有毒不易分解的材料捆扎糖料蔗。
三、糖料蔗交售时间、地点、及验收办法
1.交售时间:乙方工厂开榨期间,具体由乙方根据砍运计划安排。
2.交售地点:甲方所辖村民小组各甘蔗种植户种植地最近的晴雨能够通车、无杂物、无污染源的蔗点或乙方在各村屯设立的糖料蔗集蔗、归堆点(糖料蔗中转站)。
3、验收办法:各种植户糖料蔗运到乙方工厂后,由乙方质检人员核对砍蔗通知单与承运单的相关内容是否相符,以及进厂品种是否与报进度品种相符,然后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检验、扣杂、过磅。糖料蔗净重以到乙方厂区过磅的过磅数为结算依据,即:净重=毛重-皮重-扣重(扣杂)。
四、交售价格
糖料蔗的交售价格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价格政策执行,分为首付价和最终结算价。
1.糖料蔗收购底价即为首付价。
2.糖料蔗最终结算价格即为榨季结束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并公布的价格。当公布的食糖平均销售价格低于糖蔗挂钩联动价时,糖料蔗收购底价即为最终结算价格。
3.特殊情况下,糖料蔗收购价格需要提前挂钩联动的按政府文件执行。
五、砍运方式及费用负担
1.砍收和运输方式
1.1乙方按“早熟早砍、晚熟晚砍、先宿根后新植”的原则有计划地按抽签排号顺序安排甲方所管辖的小组种植户按砍蔗通知单所规定的时间、品种、吨数砍收甘蔗。
1.2按乙方计划砍收并将甘蔗集中到堆放指定地点(集蔗点),并承担该甘蔗集中堆放过程糖料蔗的承运。
1.3其他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商定。
2.费用负担:乙方到甲方糖料蔗产地承运,其费用按以下三点执行:
2.1甲方所管辖各蔗户将捆扎好的糖料蔗集中到离糖料蔗种植地最近的晴雨能够通车的地点或乙方在各村屯设立的糖料蔗集蔗、归堆点(糖料蔗中转站)集中堆放,费用由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负担。
2.2由乙方派车到集蔗点承运糖料蔗,由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负责组织装车,装车费用由甘蔗种植户负担,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2.3由乙方派车到糖料蔗中转站承运甲方所管辖各蔗户自愿集中到中转站的糖料蔗,由中转站负责组织装车,中转站集蔗、保管及装车等服务费由甘蔗种植户负担,服务费标准为17元/吨(以到乙方厂区过磅时的重量为依据,由各蔗户按集蔗的重量比例分摊),由乙方在甲方自愿接受中转站集蔗、保管及装车等服务的蔗户蔗款中代扣;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2.4乙方派车承运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的原料蔗需要过渡河的(红阳渡口),过渡河费由甘蔗种植户与乙方双方各承担一半,以乙方系统派车承运单为依据,按车数计算分担。过渡河全部费用先由乙方支付,甘蔗种植户应承担的过渡河费,由乙方在甘蔗种植户相应的蔗户蔗款中代扣;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2.5乙方派车承运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的原料蔗需要过渡河的(白雪码头),过渡河费由甘蔗种植户与乙方双方各承担一半,以乙方系统派车承运单为依据,按车数计算分担。过渡河全部费用先由甲方所辖甘蔗种植户先予支付,乙方应承担的过渡河费,停榨后由乙方在甲方相应的蔗户账户中返还;运输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对甲方的支持、服务方式
1.乙方有计划给予有信誉的甲方享受乙方当年制定的有关糖料蔗生产的扶持惠农政策,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甲方所辖各个蔗户为了发展甘蔗种植,因资金困难,需要向乙方借款用于购买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和用于支付甘蔗种植机械化服务费用。
3、甲方所辖各个蔗户向乙方的借款,甲方委托乙方从借款款项中向供应方支付农用物资款项和支付机械化服务费用。
4、甲方所辖各个蔗户向供应方所购买的农用物资的品名、价格、数量及金额以每一批次甲方与供应方双方签字确认的农用物资领取清单为准。甲方需机械化服务方的服务费用以甲方与服务方双方签字确认的机械化服务清单为准(农用物资领取清单机械化服务清单的样本见附件二、附件三)。
5、甲方所辖各个蔗户所需委托乙方支付的农用物资款项和支付的机械化服务费用的合计总额即为甲方向乙方的借款合计总额。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6、甲方所辖各个蔗户同意乙方在甲方20__/20__榨季出售给乙方的所得蔗款中扣除甲方向乙方的借款,如甲方的甘蔗款项不足以扣完其偿还的借款的,由甲方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向乙方偿还,直至还清为止。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1.结算方式:甲方各蔗户糖料蔗进厂过磅后,在合同规定的结算期限,甲方各蔗户凭有效证件、糖料蔗交售票证到当地乙方指定的银行领取蔗款。
2.结算期限:糖料蔗进厂后按进厂糖料蔗净重量结付收购底价(即首付价),最终结算价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价格为准,蔗款的结算按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各种植户按照与乙方签订的有关甘蔗种植扶持合同约定取得乙方提供的种植糖料蔗的有关优惠扶持、服务。
1.2甲方甘蔗种植户可自由选择是否将糖料蔗集中到中转站,若将糖料蔗集中到中转站,视为甲方甘蔗种植户自愿接受中转站集蔗、保管及装车等服务及服务费标准并同意乙方在糖料蔗进厂蔗款中代扣相应的服务费。
1.3有权拒绝乙方代扣合同以外的费用。
1.4有权举报乙方农务工作人员、运蔗司机及糖料蔗中转站损害甲方利益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1.5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负责将所管辖各蔗户种植的糖料蔗向乙方销售糖料蔗。各蔗户的糖料蔗不得擅自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销售糖料蔗。
1.6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1)、如实填报各甘蔗种植户种植面积、品种、产量及有关资料;(2)、负责组织甘蔗砍运统一的砍蔗编排。
1.7甲方有义务负责各蔗户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交售糖料蔗。
1.8按乙方的砍蔗通知单安排各蔗户砍收糖料蔗并通知乙方安排运输。
1.9负责监督各蔗户按期归还乙方借款给各蔗户的各项资金。
1.10为确保食品安全、甲方保证各蔗户不能在糖料蔗生产中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的农药,农药的使用需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的相关要求。
1.11在糖料蔗上可使用的农药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在收获前使用的应确保达到安全天数以上使用。
1.12甲方各种植户有义务将各自集蔗的蔗台清理干净,确保装车时无铁器、石头等杂物夹入甘蔗装车,甲方有责任监督蔗农不得用钢管等钢材加高车厢拦蔗,不准用木头插蔗,如因此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有权按合同约定收购糖料蔗。
2.2向甲方各种植蔗户提供种植糖料蔗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有权在支付甲方各蔗户交售糖料蔗款中优先扣除垫支给甲方各蔗户的各项扶持资金。
2.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种植蔗户提供糖料蔗良种良法、推广技术服务。
2.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收购糖料蔗。
3.双方的共同义务
蔗区道路建设、维修由双方共同完成。乙方根据年度修路计划投入修路资金、材料,甲方有义务组织各蔗户参加所在村小组组织蔗区道路的修建、维护。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如有蔗户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向第三方出售应向乙方交售的糖料蔗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向乙方交售部分蔗款总值25%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1.2甲方各蔗户未按时完成砍蔗任务或未按照砍收通知吨位要求堆放到指定的地方,而提前上报运蔗计划造成乙方派车运蔗落空的,甲方各蔗户承担该车放空费(汽车车型150元/车、中拖、时代金刚车型70元/车,后推车型50元/车),放空费由乙方从甲方进厂糖料蔗款中抵扣。
1.3甲方未按照乙方安排的砍蔗通知要求擅自安排蔗户砍蔗并已承运至乙方厂内的,乙方按无证乱砍糖料蔗作扣减重量10%处理。
1.4各蔗户不按乙方砍运通知单规定的重量限量要求砍蔗,入厂过磅净重超过限量5%以上的,由乙方按超过限量的10%扣减该车次糖料蔗重量,由乙方从甲方各蔗户进厂甘蔗款中扣除,所扣蔗款作为本蔗区良种补帖及蔗路维修等,并由所辖的糖业主管部门监督公开使用;入厂过磅净重低于限量5%以上的,由乙方从甲方各蔗户该车蔗款中抵扣以补偿乙方车辆的亏吨【补偿标准:{[限量*(1-5%)-实际运量]*运价*运距+短补}】
1.5甲方各蔗户不得在同一车厢内混装不同价格品种的糖料蔗进厂,否则乙方一律按该车最低价格的品种的首付价收购,属于恶意造假(俗称包心蔗)的,乙方除了按该车最低价格的品种的首付价收购外,并另外扣减该车甘蔗重量的5%。
1.6甲方各蔗户必须一天24小时内保证有人负责装车。若承运车辆到装蔗点并已通知蔗主装车,如因长时间(超过3个小时以上)无人装蔗。乙方有权取消进度或延期派车,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由此造成车辆放空回车的,甲方承担该车的放空费。
1.7甲方蔗户未按质量要求砍蔗的,乙方有权责令甲方各蔗户翻工合格后方能派车承运或过磅、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8甲方所管辖蔗户未按合同规定,违约把糖料蔗销售给第三方,甲方有责任督促各蔗户偿还乙方扶持甲方蔗户的所有费用,款项从甲方蔗户的其他蔗款或银行账户扣减,并从下年度起三年内不再扶持。
2.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收糖料蔗的,并按该车甘蔗款总额的25%向甲方蔗户支付违约金。
2.2 在蔗款兑现中,代扣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造成甲方甘蔗种植户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陪偿。
3.免责条件
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并提交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书面证明后,可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十、特别说明
1.甲方所辖范围的全部种蔗户愿意委托甲方全权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对甲方的代理行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2.甲方所辖范围的种蔗户已知悉本合同内容,承诺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3.甲方所辖范围以独立种植甘蔗的家庭并在乙方蔗农系统备案的户名为一户种蔗户。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十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从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部付清当年榨季甲方各蔗户蔗款时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