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车辆停放合同 篇1
甲方:
注册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规范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安全。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5、规范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爱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担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规范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停车管理物业服务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担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小区车位车辆停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借方与承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型牌号及造价
车型 牌号 造价 万元。
二、使用时间及还车地点号车
自年 月 日 时交给承借方使用,至年 月 日 时。交、还地点:桐城市鑫海汽车服务部。
三、借用方法及付款方式
1、承诺方须向出借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等。单位借车须出具包括企业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2、提车时,承借方须向出借方出示驾驶证及驾驶员身份证。而出借方须向承借方提供:车辆购置附加费、行驶证、养路费、保险卡、备胎及随车工具。
3、提车时承借方须交押金 元人民币。还车时交 元人民币作违章停车、闯红灯的押金(一个月后无违章退还,若有异地违章承借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借用金为月(日)元人民币,可用公里 公里/日、公里/月。超公里按 元/公里计算。超3小时按半日计算,超6小时按整日收取借用金。承借方还车时一次性付清所有借用金。如违约,出借方除继续收取逾期借用金外,并每日收取逾期拖欠总金额5%的滞纳金。
四、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借用期内,如车辆损坏,是因驾车人操作不当(包括缺燃油、润滑油、杀车油、冷却水、胎压不足仍然强行行驶),由承借方负责,并承担修理停驶间的100%借用金。遇有交通事故,承借方应及时报警并通知借出方。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出借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协助承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承借方不能提供索赔证明的,出借方将不负任何责任。承借方发生事故时按保险条款,未赔偿的部分(包括第三责任险)由承借方承担。
2、借用期内,如因机械故障或车辆证件不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出借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承借方在借用期内如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承借方应承担自车辆灭失之日起不低于3个月的借用金。
4、出借方所提供的车辆为非营运性质的车辆,严禁承借方在借用期内以任何理由用以营运,由此给借出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承借方承担,且出借方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5、严禁承借方利用出借方的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或其他有损出借方利益的活动。
6、承借方如有闯红灯、违章停车、超速超载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记录,应积极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并承担出借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其他约定的事项
1、本合同履行地为:桐城市鑫海汽车服务部。
2、承借方如到期不交还车辆或拖延交付借用金,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外,还应承担出借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3、承借方驾驶人员必须是出借方及车主认可的司机,否则承借方应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出借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4、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履行地法院(既桐城市鑫海汽车服务部承借方所在地法院)管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交、还车记录
1、交车时间年 月 日 时整。公里数 。油表 。车型 车牌号 车部 。同时交付的还有:行驶证、养路费、保险卡、备胎、随车工具。接车人签字
2、还车时间年 月 日 时整。油表 。公里还车人签字。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由 服务部负责解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小区车位车辆停放合同 篇3
甲方(债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身份证号码:丙方(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号码:鉴于: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借款元,经甲方多次催要,乙方至今未还。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将其驾驶的丙方车辆(_____牌汽车,大驾号:____________________)存放于甲方处保管。
因乙方欠款长期不还,在乙方向甲方要求将车开走时,甲方要求车辆由其继续保管,待其还清欠款后交车。
现甲、乙、丙三方在中间人协调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丙三方确认车辆处于完好无损状态。
2、三方同意车辆由乙或者丙在签署本协议后开走。
3、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或者丙方支付保管期间的保管费及其他损失,乙方、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车辆保管期间的任何损失。
4、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见证人:日期:年月日
小区车位车辆停放合同 篇4
甲方:海星城市广场物业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海星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本停车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地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7号地下海星城市广场停车场。
2、收费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停车感应卡工本费元/张。
4、乙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应由车主亲自填写):品牌:
型号:
车牌号:
颜色: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大厦情况及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停车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本停车场停车业主收取停车费。
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公示形式通知乙方。
4、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停车业主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5、对不按规定停放(如发生违规停放,需有明确证据,比如车辆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可例外处理。)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有权获取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权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
7、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8、有权拒绝无车辆行驶证和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与放行。
9、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10、负责指挥本停车场出入车辆的行使及停泊。
11、负责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12、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位证明。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本协议并交纳停车费用后,有权在本停车场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3、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索赔。
4、车辆在本车场出险后,凭车辆保险合同,有权要求甲方出具出险的证明材料。
5、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6、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
8、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设备、设施;
9、保证不向第三者转让车位;
10、乙方应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在遇特殊情况应按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
11、保证车、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卡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12、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该车辆购买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13、不得使用伪造、过期的车证及其它证明办理停车手续,如被发现,甲方将予以没收,对于乙方使用伪造、过期的车证及其它证明,所办理的本停车场使用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1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对于甲方停车场管理服务及各种软硬件设施、设备的配置未达到使用功能要求的,可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15天内做出明确回答,并做出合理的解释。如甲方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活动存在重大隐患而未听从乙方意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向主管部门的投诉权,拒绝交纳停车费。
四、其它事宜:
1、甲方建议乙方按时交纳车辆各项保险费用;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个工作日内按协议交纳车位停车管理费用,
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本协议所定总款额每日3%滞纳金。
3、乙方不得使用此停车卡将车辆停于大厦广场地面。
4、乙方如违反以上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之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同意,《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停车管理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1、车位管理服务收费价格。
管理费:150元/月
2、正式收费日期为年日开始。
3、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方式:可按年/半年/季度计费交纳。
4、乙方有权选择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小时。外来访客按元/小时价格收取。
5 、乙方选用年/半年/季度不同的交纳停车管理费形式,甲方给予年优惠元/半年优惠元/季度优惠元不同的优惠待遇。
六、违约责任的处理:
1、乙方车辆在本停车场停放发生丢失,甲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有义务向该乙方承担责任,协助乙方报案并配合向保险公司索赔,
2、乙方车辆在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发生的恶意毁损(如恶意划伤),甲方又未查到责任人的,甲方负责解决赔偿事宜。甲方确认责任人的,应该积极协助乙方向责任人索赔。(如协助报案、出具现场情况证明、出具法庭证明等)。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停车场管理规定导致车辆管理秩序混乱的,经甲方劝阻后拒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侵害行为,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乙方应按时交纳停车管理费,逾期未交纳停车管理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追索其违约滞纳金的权利。
5、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①协商解决。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②、③项只可选择一项。
七、本合同期限及交费方式选择:
1、本合同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选择的交费方式为:
A。年计费交纳/B。半年计费交纳/C。季度计费交纳
交费方式为:项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延期,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