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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2025-10-31 08:03:48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__________。流转的面积为__________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租赁。

  二、流转的期限为__________年。

  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购销。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__________元。

  2、甲方于合同规定期内到乙方所在地领取转让金。

  五、协议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转让金在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未领取转让金而使合同无效,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地边等方面的关系。

  4、不得干预乙方在转包土地上所种树木出售时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乙方在经营所需的情况下可以在转包的土地上进行房屋、道路、沟渠等建设。

  4、乙方在转包后不得长期弃耕抛荒。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补偿归集体,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2、流转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进入土地进行其他活动。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一、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按地面附属物的三倍以上价格赔偿)。

  十二、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 县(市) 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2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农村土地承包民法典全文内容。欢迎阅读与参考!

  农村土地承包民法典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__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第五十九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3

  我们承包农村的土地也是需要签好合同的,小编今天下面就给大家整理承包合同,有需要的大家一起来阅读吧 农村土地承包的合同格式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加快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确保________年该项目能顺利交付使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广场主体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_________交汇处(祥见初步规划图),占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全部主体结构工程(详见规划设计图及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发包,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等全包干的方式承包。

  四、本项目工程总造价:按中国建筑国营二级收费标准计费,约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能通过中国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

  六、施工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日历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总价以最后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将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块转让给乙方冲抵甲方应付给乙方承建本项目的工程款,差额部分,双方届时另外协商,该地块位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可建商住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3。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地皮首期转让金了_________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数额及时间如下: _________。

  4。甲方在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一份欠款协议书,并向甲方出具经_________律师行签印的欠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地价款的欠款依据凭据。

  5。甲方根据乙方在_________广场工程上的进度投资款额分批向乙方开出收款收据,每月开出一张,直至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完工为止,待工程竣工结算后,如果结算总额与收据总额不一致时,以最后结算总额为准,冲抵乙方向甲方开出的欠据。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已确定的规划及设计图纸的要求建设施工。

  2。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建设施工进度。

  3。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施工中不合格部分,有权指令乙方返工、修改。

  4。甲方负责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进场后能正常施工。

  5。甲方负责用以抵工程款之用地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能正常开发建设该地块。

  6。甲方负责办理以地抵工程款的用地的转让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的有关合法手续。

  7。甲方必须办理好_________广场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合法手续。

  8。甲方负责协调好因本项目的施工建设而涉及的外部关系。

  9。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广场完整的主体结构施工图纸,以利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工作准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已审定的设计图纸的要求,采用全包干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任务。

  2。抵工程款商住用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有权立即投入开发建设,并可预售楼花,开发、预售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3。乙方必须按规划、设计图纸之要求建设本项目之主体工程,并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4。在建设期内,乙方除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表外,还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施工进度表,供甲方备查和督促之用。

  5。乙方须认真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经检查检验不合格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6。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将黄X地块转让或抵押给

  第三者,必须是乙方自行开发,在有利于_________广场建设的情况下,确需转让、抵押该地块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或抵押,但转让、抵押该地块所得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黄X地皮或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

  十、保证

  1。乙方保证能按期按质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的建设任务。

  2。乙方保证转让或抵押黄X地块所得资金全部进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设立的共同帐户。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黄X工程进度情况有计划地使用该资金。_________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双方共同签名方能提款,每周乙方需向甲方汇报使用情况。

  3。乙方必须确保_________广场工程的资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无法继续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甲方有权凭乙方出据的借据及律师楼签印的所有关于本合作内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转让给乙方的黄X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筑物,并可以此弥补甲方的损失。对乙方在_________广场项目中的投资亦同时终止核算,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愿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誉及_________公司自有资产作黄X地皮等值资产的担保。 十

  一、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资金不足或自身管理的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工程半途停工7天以上,或落后计划进度15天的,甲方有权每天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从乙方落后计划进度的

  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如果乙方落后计划进度满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巳投入的资金一概不予核算和退还,并有权凭乙方开出的借据请求乙方还款。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的主体结构工程任务,每超过一天,甲方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不按期将黄X地皮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不付首期土地转让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4。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七条

  第三项付款的,甲方有权按逾期付款的金额期限,以月息三厘计罚乙方。超过30天未付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提前完工的,每提前_________天,奖励_________元。 十

  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本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块,详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____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________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

  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续,企业注册地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3)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开发;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 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 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 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条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条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________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________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 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 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________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不迟于每年____月三十____日。

  第二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 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 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

  第三十

  二、三十三条办理。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

  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

  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

  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

  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

  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

  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

  第三十

  二、三十三条办理。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

  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

  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

  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

  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

  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

  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除依法属国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长的野生动物,属乙方所有。乙方收获应当办理狩猎手续的,甲方应参照本协议

  第三十

  二、三十三条办理。

  第七章 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 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 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 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 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 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 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

  1) 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

  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

  3) 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

  4) 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

  5) 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 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 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 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 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 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

  1) 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 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 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 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五十一条 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X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X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 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 乙方:____市____XX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接收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亩,四至: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转包给乙方使用。

  二、转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转包土地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等。

  四、转包的价格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一)转包总价款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地上附着物包括等结价款及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承包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费用____________元,余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甲方应将该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给乙方。

  (二)土地租金采取预交形式,每亩土地按每年元计算。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须将收据移交给乙方);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乙方向支付,每10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地上附着物包括:_________________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将以上所述地上附着物有关证明材料移交给乙方;甲方应协助将电力使用权过户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之前与该租赁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期内乙方可以转包给第三方,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执行本合同,即视为单方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按未履行合同转包额的20%赔偿对方损失。

  九、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或企业征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其它费用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补偿给乙方,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及监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臵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以上是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6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6.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7.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7

  就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其实还是比较简单的,您可以参考一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_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 亩,地宽 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一千元(¥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承包期内有其它集体用地,合同结束,地面农作物及大棚赔偿归乙方,其它权益归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及转包。

  4.合同期内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机井,仅限井眼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换新泵,日常维修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5.合同期满,是否延包,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确定新的承包协议。 6,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种植该季作物的情况下,及时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证明人(签字盖章)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9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及温室大棚转让合同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承包方)(受让方)

  地址: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温室大棚转让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用于温室大棚生产的承包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同时将温室及大棚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甲方流转给乙方承包的土地x亩,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转让的温室大棚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温室建筑标准、大棚建筑标准。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元。(或约定分期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计算的可得利益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土地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不按时依法交纳有关部门收取相应的税费的。

  十、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承包方) (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x年x月x日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0

  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

  (家庭承包方式)

  发包方: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组

  发包方负责人:

  承包方代表:

  承包方地址: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组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和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地块名称地块

  编码坐落面积(亩)质量

  等级备注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面积总计

  二、承包期限年: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

  1.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包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包方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构成违约。

  4.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2.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的,承包方有权获得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在承包地上投入的补偿。

  3.承包方通过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由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本承包合同依法终止。

  4.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5.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原签订的家庭承包合同一律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发包方(章):

  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代表(签章):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1

  甲方:

  乙方:

  为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耕地亩,甲方同意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耕地位置:

  三、承包期限:17年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500公斤小麦时价结算。

  四、承包金给付办法:耕地丈量后,按照实有面积承包金,一次性预付清全年的承包金,每年一付(先付租金后生产)。

  五、耕地丈量后,甲方耕地内的树木,应自动清除,路边和沟边的树木,有村委会合理做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一次性付清树木转让金。

  六、自然规律生死自然,如有意外在公墓没有建好前,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正常安葬。乙方有权扣除甲方每座坟头所占的耕地面积。

  七、合同签定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乙方也不得私自破坏耕地原貌,更不能挖坑取土。

  八、乙方生产用工同等条件下甲方工人优先。给付报酬合理,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无理取闹。

  九、此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付违约金40万元。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证明人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2

  甲方:委员会

  乙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

  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__山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

  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

  土地租赁期限__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__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租金已于20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租赁土地为__山,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

  在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臵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鉴证方:

  鉴证经办人: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充分开发土地资源利用农村土地,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经过甲方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进行公开协商,确定该合同涉及村集体所有荒地湾由乙方 开发承包。为更好的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自愿、共赢的原则订立以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名称、面积及所有权、抵押权情况

  第一条 土地位置:

  。(附地理位置图)

  第二条 土地名称: 荒地湾 。

  第三条 土地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 土地所有权属于 村集体所有,该荒地湾并无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物权障碍。

  二、承包期限及起止时间

  第五条 承包期限: 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时间

  第六条 承包费用: /年,支付时间:每年的xx月xx日。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第七条 承包土地的用途: 。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收取承包费用;

  (2)有权监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可以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从乙方承包地进行排水;

  (4)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土地;

  (5)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7)在协议承包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变更承包费用;

  (8)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等必要的权利证书。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权利;

  (2)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征收后,有权获得因此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等相应的补偿;

  (3)在乙方因意外等情况离世,其法定继承人有权依民法典的规定享有承包收益及后续的承包经营权;

  (4)乙方应当按时支付承包款;

  (5)在必要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提供通信、架铺公共设施等便利;

  六、协议解除

  第十条 协议解除的条件

  (1)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约的;

  (2)乙方拒不支付承包费用,经两次书面催告依旧不履行的;

  (3)承包土地被征收、征用等导致承包经营权丧失的;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或者擅自收回、调整承包地,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乙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甚至以划分“口粮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的,应当按照乙方为修整土地的投入 元及其他实际投入 元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擅自增加承包费用、在承包地设置抵押、质押等影响乙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 元的违约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第十三条 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 管辖,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在内的诉讼支出。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可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办人: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4

  甲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__________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______)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XX公司租赁的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___年,四______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亩_________亩×_______________年)

  (2)___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___年,每______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__万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株)。____________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______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______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八、湖北XX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______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______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市林业局、__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5

  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为了充分发挥土地效益,根据国家土地承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愿意将自家位于的稻田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包面积为亩。

  二、承包费共计_____元,一次性付款。

  三、承包土地界限:上至_____;下至_____;左至_____;右至_____。

  四、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的土地界线必须属实,地界模糊产生的矛盾纠纷,甲方负责协调,如由此造成乙方的投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在年内赔偿。

  2、协议签署后,甲方不能以增加租金等种种理由收回乙方所承包经营的土地。如甲方强行收回土地,甲方负责在2个月内赔偿乙方的投资和效益损失。

  五、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可以种植、养殖及加工各种原料和产品,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行为。

  2、在承包期内,乙方及其子女享有财产继承权和经营转让权。

  六、其他约定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6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第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__公斤稻谷,共计每年支付__公斤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__元,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__元。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__年_月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属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村委会: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7

  发包方: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方,乙方本着公平、公证、公开的的原则签订此合同。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县_________镇______村面积为_________亩(最好附上图片)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附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年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土地上有两棵果树,在乙方承包期间负责果树的浇水等等。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______(自行商量)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______(自行商量)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如果合同出现变更和接触应该及时从新签一份,根据情况看变更或者解除的情况的决定经济索赔。

  九、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如果有人违反,则按照承包金额的______%多少索赔对方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租金,甲方有合法权解除合同,并且向乙方索赔一定的经济损失。

  3、合同成立过后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反悔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按照合同处理。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1份,村委会1份、乡政府备份1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协议 篇18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 村 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 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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