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中国________________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
丙方掌握了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________________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______________
2.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或_________________技术评估作价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_____________%)
(2)乙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_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事会
1.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_______________总公司推荐________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推荐________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____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___________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事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丙方推荐________________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___________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______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______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人,总经理由_____________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 篇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
公司实收资本:_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上述表格适用于股东一次缴纳全部出资;
若股东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的,可用下列表格:)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
第六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臵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第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___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 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四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___________(注:此处填写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定。
(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_____________人(注:三至十三人),任期三年(注:可约定,不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__________(注:股东可以约定产生方式,如:董事会选举、股东会选举、股东委派等)。
第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须由过半数董事(注:具体比例可约定)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如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由全体董事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每届任期为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股东对于上述八项职权可另行约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注:经理非公司必备机构,不设经理的此条不写入章程)。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______人(注:三人以上),监事任期每届______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会中有职工代表______人(注:股东约定,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
(六)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_______担任(注: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
第七章 股权转让
第二十八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此条内容股东可另作约定)。
第二十九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注:股东可约定)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三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注:股东可约定)分取红利。
第三十四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_______________(注:选填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___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条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会决议产生。
第十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十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全体股东盖章 、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__份。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 篇3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员工手册办理。
第二条 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 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乙方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 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字)
职称:
乙方(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7):用工合同范文
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员工在签订实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以下是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公司员工试用合同模板,欢迎参考阅读!
公司员工试用合同模板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岗位: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___构成。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3)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2)乙方享受公司试用期工资待遇;
(3)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七、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成立合资公司意向书 篇4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组织形式:
责任承担: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经营宗旨:
经营范围: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出资评估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所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第十条 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____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____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经营期限
1、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赔偿金。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合法方式。
2、甲方通讯方式:
乙方通讯方式:
丙方的通讯方式: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印鉴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双方各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