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该工程需要由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预拌砼技术指标、数量、单价:
1.1 预计工程总方量:
1.2 砼技术指标(强度等级): 至
1.3 A砼单价:C25为 元/ m3,每减一个等级单价减10元,C2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15元,C3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20元。
1.4 抗渗混凝土:S6另加10元/M3;S8另加15元/M3;S12另加25元/M3;
1.5 坍落度≥180mm另加10元/M3,灌注桩混凝土另加10元/M3;
1.6 有特殊要求的B砼单位:
1.7 非泵送混凝土单价顺减20元/M3。
二、预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2.1 交货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供应至 年 月底结束。
2.2 交货地点:按合同规定,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3 交货方式:乙方用混凝土搅拌车将预拌混凝土送至工地,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
2.4 交货验收: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供货单”为准,如有异议可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及资料交接:
3.1 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家GB14902《预拌混凝土》、市建质(20xx)373号《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2 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需要,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交货检验:应由双方试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样甲方制作试件并进行标养。
3.4 每月货款结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质量检测资料。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编制《预算混凝土结算明细表》提供甲方,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4.2 付款方式: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应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混凝土的需求情况,负责向乙方提供月供应计划。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通知乙方(至少提前24小时),应填写要货联系单作为乙方生产依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施工配合比。
5.2 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M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电话: ),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应由甲方签认。
5.3 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办理占道证、夜间施工证,提供冲洗车辆条件,保证工地进出道口文明卫生。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4 协助乙方对合作供应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5.5 甲方在使用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必须按照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执行。对特种混凝土还应严格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对已浇筑的混凝土应严格按照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护,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在浇筑过程中严禁自行加水以增大混凝土流动性。若对混凝土性能有疑问时,应及时会同乙方加强抽样检测。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不善或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6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爆模等不能连续浇筑混凝土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但对乙方已发出混凝土必须签单。
5.7 混凝土卸料时间单车不得超过2小时半,否则乙方有权处置车内混凝土,同时甲方必须签单。
5.8 根据甲方要求,已出厂的混凝土因甲方工程因素(如遇大雨、停电等),无法浇筑时,应视作已履行该部分交货义务,甲方必须签单。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必须按照GB/T19002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检验的管理制度,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切实、认真按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6.2 根据甲方下达的《要货联系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任务。
6.3 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6.4 现场制作的试块为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依据,见证取样应按照GB14902标准执行,并有乙方现场质检员参加。当甲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有疑议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人员进行抽检,供货量的验收方法按GB14902标准计算,每次验收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基累计误差值允许在±2%,密度值由乙方提供,以实测值为准。
七、保证及违约责任:
7.1 乙方负责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将预拌混凝土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按预拌混凝土《交验单》进行验收签认,并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位置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筑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任。
7.2 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3 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则从第二个月算起,五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已供应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7.4 如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逾期未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自即日起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待欠款结清时,再继续执行合同。在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二家搅拌站要求供应混凝土,如需第二家供应时,应将所欠乙方混凝土货款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结清乙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中止合同。
7.5 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计划)单后,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供货,双方需友好磋商,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需要承担误工损失责任。
7.7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乙方发生设备故障,乙方必须及时抢修,并和甲方商议施工工艺,避免出现施工接差,若设备抢修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利工程建设。
十、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执法机关仲裁或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签约后,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除适用合同法规定的定金罚款外,同时提出方须向对方赔偿合同款价2%的损失费。若一方违约造成他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2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GB107-87、GB14902-20xx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 甲方要按照上述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砼质量、数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每浇注一次混凝土量超过300m3,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300m3以内混凝土量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的,甲方应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单的混凝土型号组织生产,因甲方填写委托单出现的错误或8小时内接到通知来不及变更的,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每浇筑一批次砼,若发现有一车不够数量,则本批次砼所有车的砼数量均按不够数以每车结算。甲方有权随即对每车砼的数量在任何计量准确的秤上抽查。
2.对混凝土砂浆、垫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3.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具体付款方式见“二”条)。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必须预付每次用量的80%价款。
2.每次价款完全支付期限:“1”条所指日期的15日内(如遇法定休息日,日期后推)。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2条”提到日期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在“三、6条”提到的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有效
(2)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交通、市容、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混凝土在运输中的遗撒而造成的相关责任乙方负责)。
(4) 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专人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 应遵守国家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 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多要或浇错部位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 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通知单,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约定或法定方式解决。
(5) 浇筑混凝土前后,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 乙方在施工现场负责混凝土泵车及罐车的安全责任,如发生翻车、伤人等事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不服从甲方的违章指挥。
(7) 混凝土在运输、浇筑等过程中发生意外(如车祸等)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 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采取抽样检测,即“见证取样”.同批混凝土按每100m3取样一次,每批不足100m3的,可取样检测一次,对于取样检测的试块,每次由乙方负责制作标养一组、600℃.d一组,同条件二组(规范、标准、质检站要求),由甲方自行送至监理指定的检测中心检测,其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若试块不合格、回弹则由乙方负责并出具所有费用;若回弹不合格,其相关一切责任(经济、社会)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没有连续浇筑而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浇筑通知单后,乙方安排生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浇筑砼的时间基础上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没有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所需混凝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xx元每次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人员野蛮作业不服从指挥,辱骂甲方管理人员,甲方有权每次罚款1000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5. 乙方按甲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一切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3. 供应量预计10000m3左右.但甲方可据两家商砼厂家的供货速度、砼质量(塌落度控制、和易性等指标)及服务质量给予适度增减.商砼厂家供应量及质量、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年月日: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3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中使用的不同部位、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变化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标及内蒙地标规定。
(二) 甲乙工程概况及需用混凝土概况
1、结构形式及建筑面积约数:万平方米。
2、计划用混凝土数量:立方米。
3、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部位:按买方提供的联系单为准。
4、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四、供货时间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电话、传真或其他经双方认可形式的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2、甲方需提前两天(最迟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需用混凝土的具体时间和 方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货的通知中,均应包含供货时间、强度等级、数量根据图纸双方共同确定、技术要求、浇筑部位等内容,并以双方签单后为准。
五、混凝土交付、供货数量、质量的验收及确认
1、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至现场入模起,混凝土所有权移至甲方。
2、甲方需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时验收签字,并及时浇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签收人员的授权书及由现场签收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如甲方未提供此类资料、提交的此类资料有瑕疵或提交后变更签收人,则以施工现场实际签收人员的签收为准。
六、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2、因混凝土泵送、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对运送到现场的混凝土及时签收,并安排按照供货通知约定的部位指挥浇筑。
4、甲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影响混凝土浇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约定时间结算、付款、保证乙方生产正常进行。
7、如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8、如乙方供货不及时或无能力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
七、乙方权利、义务
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通知供应符合约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运送混凝土过程中,遵守相关道路、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因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后,须服从甲方的合理调配,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4、提供混凝土技术资料。
5、如甲方未按约定办理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如甲方工程出现停工或停止要货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将所欠乙方混凝土款全部付清。在没有付清混凝土款的情况下不得购买其他搅拌站的混凝土。
八、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日内办理结算确认手续。
2、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柱、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货款支付期限3,50天后支付已浇筑合格商砼款的50%,以此类推,剩余商砼款主体封顶后三月内全部付清。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九、争议解决
1、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起诉与当地法院。
十、甲乙双方需要补充条款:
1、以施工图及变更要求为结算依据,施工前双方共同确定砼的品种与数量,双方签字认可后以备结算。
2、因乙方供应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4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 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经双方 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部位:
二、交货地点:
三、供货期限:
四、质检号:
五、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单价:
备注:上列单价中各标号混凝土若有其它施工要求时按下列调整:使用S6(P6)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S8(P8)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S10(P10)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S12(P12)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旱强(或抗冻)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5-16(细石)混凝土加价 元/方使用不掺加粉煤灰的混凝土加价10元/方使用UEA、AEA(膨胀剂)掺量12%以内混凝土加价30元/方
六、方量结算方式:按供方送货单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以过磅方式予以抽检。若甲方抽检的数量少于乙方送货单数量,则处以“该车缺少量”的十倍处罚。
七、货款结算方式 :
八、每 天汇总一次,每次汇总结算单须有甲方定管理人员签名,甲方指定的人员是:
九、技术要求:
a、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含混凝土拌合材料),不属于国家标准范围的特殊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b、乙方指导甲方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C、乙方按要求将砼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有专职人员验收,并有甲方监督乙方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制作以及养护试块,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质量责任。
d、施工期间,甲方随时可要求乙方供货,不受自然因素、气候因素、人为因素干扰,乙方应无任何条件及时供货。
十、验收标准、方法:
1、商品混凝土的品质评定标准,按国家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乙方应出具送货单及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一车一单),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3、在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请对方同意确认。
4、浇筑期间若混凝土不能及时供货或供货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两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交乙方确认,乙方按甲方计划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按时供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并保证所提供之产品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如原材料检测报告、28天强度报告及混凝土配合比)相关的商品混凝土资料。
2、若乙方提供混凝品质(包含骨料粒径、塌落度、水泥凝结时间、混凝土的强度等因素)不符合规范及配比单所规定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甲方人员不予签单。
3、混凝土浇筑期间乙方若不能在甲方通知乙方供货的准确时间内提供混凝土,乙方应承担甲方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金罚款每次20xx元,且在最快时间内完成甲方要求。
4、凡一次浇筑大体积(3000方及以上)或特殊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通知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施工过程中甲方需为乙方车辆提供进场后可运输施工便道,确保施工道口的卫生整洁、畅通,试块由甲方试块送检,送检费合格的由甲方负责,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协助乙方进行试块制作及养护。
6、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取得施工许可证、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地完成混凝土交付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1小时,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7、乙方提供的泵管、夹箍、皮圈等附件,乙方负责清洁保管并负责接拆管。
8、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时供货,商品混凝土供应间隔不应超过1小时,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供货,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9、甲方不按时与乙方办理汇总手续时,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汇总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甲方不按照合同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应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应付借款利息。
11、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12、乙方依约供应的商品混凝土经具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为质量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标的20%承担违约金。
13、乙方供货中途不连续,致使甲方停工待料超过1个小时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本合同总标的10%计算,并赔偿甲方窝工产生的一切损失。
14、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条例规定,不能随意遗散混凝土,不超标排放噪声,对输送泵要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出现安全事故。
15、安全责任条款: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的车辆输送泵及其他附件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造成自身损害或他人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特别约定:
①对乙方送达现场的混凝土,直观发现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无需交专业鉴定机构检验,甲方有权直接退货,其损失有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换供货厂家。
②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浇筑要求,如出现不满足、不连续等影响甲方浇筑的情形,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另行更换供货厂家。
③经甲方抽查发现乙方供货有缺方现象,出现一次,且缺方量大于3%的,以乙方供货总量的50%,按抽查短少的实际方量扣除后结算贷款,出现二次,且缺方量大于3%的,以乙方供货总量的100%,按抽查二次短少方量的平均值扣除后结算贷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或发生合同纠纷时,同意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款、货结清后,本合同随之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5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标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商品混凝土由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规格,价格,方式: 工程名称: 交货地址:总方量、总价(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供货方式:搅拌车送货到需方使用现场。
3、 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市场价格调整,调整幅度在±20元/方(含20元/方)之内的,不予以调整,调整幅度超出±20元/方的,只增减±20元/方之外的部分,价格调整双方需提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价格调整幅度、时间以及工程量。
二、 技术标准:
1、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2、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混凝土泵送符合HGJ/T10-95《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章》。
三、 订货、交货及验收方式:
1、甲方每次要货时,提前一天指定专人通知乙方并说明工程部位、建筑时间、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要求,且甲方指定专人要货前两个小时再次与供货方电话确认。 2、甲方必须指定专职收料人并书面形式做备案;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有甲方指定的专职收料人签收,并保留存根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3、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如因施工图纸发生变更,现场混凝土施工跑模等,甲方以电话联系供方,乙方应立即安排调整,保质保量供货。
4、混凝土到现场后必须进行交货验收,并按标准留置混凝土试块。现场制作的试块甲方应进行标准养护并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龄期检验程度合格表明混凝土满足质量要求。
四、 供货量的确认:
1、按甲方指定收料人签字的送货单上的混凝土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2、每次甲方所需混凝土方量如与实送方量有误差,甲方有权要求进行过磅,过磅如有误差,双方当场协商处理,由乙方负责误差方量数。
3、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必须即时通知乙方确认核实,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实际数量,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核算价款的依据,审计费用由甲乙共同承担。钢筋所占体积不扣除。
五、 付款方式 :
1.商混的供货方式为乙方先垫资1000M3后再按每浇灌完 M3,支付混凝土款,以后如此类推。封顶后30天付前期垫资1000M3货款的 %,60天付款 %,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五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2.货款结算时按甲方指定人员在收料单的签字为准。(甲方 有权所供数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3.上述款项以转账为支付方式,根据甲方需求所定价格注明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详情见价格表。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2、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4、甲方取样、养护、试验、检验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相关的试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支付甲方工程款,甲乙双方及时对账后,乙方执甲方工程款收款收据,甲方可直接在应付甲方工程款限额内拨付商品混凝土材料款给乙方。
6、甲方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7.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迟延支付式不付,按合同价的 %支付违约金。
8.甲方所需商混的数量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送货到场,否则乙方按总合同价的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七、乙方责任:
1、供方必须按合同和订单数量及时向需方供货,保证混凝土供应的连续性。
2、如所供混凝土商品不合格,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担保方、监理方、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及有关专家参与,经鉴定查明原因,若属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属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派调度人员到工地施工现场与甲方保持协调联系。
4.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关规定,在施工、运输过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事故及财产损失、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混凝土,保证商混的质量,如混凝土质量未达到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如乙方延误或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协议,如有违约,所产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货款金额全部结清为止。
十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6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结合本购销合同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商品砼供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购销基本要求
1、工程名称:金泰王朝花园小区11#楼、12#楼
2、建设单位:郑州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周口分公司
3、监理单位:河南诚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建筑面积:11#楼26655.76㎡ 、12#楼25886.35㎡
5、结构层数:11#、12#楼均为地下一层,地上26层
6、供货地点:周口市金泰王朝花园小区
7、合同工期:20xx年8月-20xx年5月
8、运输方式:专用混凝土罐车运输 第二条:甲方单位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商品砼结算价格
一、商品砼结算价格依签订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二、费用
1、砼运费,包含在签订合同砼单价内。
2、汽车泵送费:泵送长度38米,价格为元/ m,泵送长度48米价格为元/m。
3、抗渗剂费用/m, 元/ m;防冻剂费用 10 元/ m,早强剂费用为 / 元/ m;
4、若需方提供抗渗、抗裂、防冻等材料,则供方收取配合费/m;
5、以上费用发生时记取。 三、其他费用
第四条:计算与结算方式
1、商品砼数量以乙方电子衡计量,乙方砼出场前甲方可派人监磅或在指定的其他电子衡进行计量抽查,当抽查数量比乙方供货单数量少于 200 Kg/每车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结算数量为按浇筑车次每车均按缺失数量扣除后为准,索赔数额为所扣缺失数量货款的200%;
2、砼实际计算数量以甲方监磅人员或施工现场专人签收的供货发货单或结算单据为准,以砼配合比设计容量折算砼方量。
3、砼浆以容量1500Kg/m计算,单价按相应标号混凝土单价计算;
4贵同志)对账核算,确认每次供应砼数量并填写砼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付款依据;甲方不能及时对账,乙方有权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基本条款
甲方第一次付款,主楼施工到八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二次付款,主楼施工到十四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三次付款,主楼施工到二十二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四次付款,主楼施工到二十六层封顶,付总供货量货款的80%, 第五次付款,楼顶花架、女儿墙完工后,壹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
二、其他约定
甲方付款时与乙方财务人员办理正式手续,汇款必须直接汇入乙方银行账户,现金必须交给乙方财务人员,交给公司其他人员公司不予承认。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保证场地水通、路通、电通和照明良好,浇筑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甲方负责;
2、负责砼施工期间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通畅,同时负责泵管的安装、拆除、清洗、保管及泵管堵塞处理;
3、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提前24小时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供货时间,并说明所需砼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浇筑方式及其他相关要求。
4、安排专人在生产期间负责施工,保证卸料时间;乙方砼到达施工现场(等待时间不得超过 150 分钟),甲方应保证在2.5小时内卸料完毕,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且甲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砼全部损失;
5、对运送到工地的砼应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不得擅自在砼里面加水或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对合同的砼工程的浇筑质量及养护质量负责(自运、自泵者还应对自运、自泵过程负责);
7、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砼数量有异议,应在甲方指定的专人接收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到现场核实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共同商定处理措施;当确认砼数量偏差超出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时,甲方有权按确认的缺失数量在当次砼浇筑中按车次(每车均相应扣除缺失数量)进行扣除,并以此做为结算依据;
8、若甲方人员为乙方供应的砼质量有问题,首先应取得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的书面意见,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9、甲方应依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商砼款,若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向甲方提出索赔。
10、工程连续停工或停止要货30天以上,甲方应在5各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全部砼货款;
11、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第三条第一款内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12、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砼价格不再调价,以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二、乙方
1、应按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科学组织生产、调度,保证混凝土供应。
2、人员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乙方人员及车辆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及车辆应服从甲方合理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3、组织好各种原材料,把好材料验收质量关;
4、应对商品砼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过程中的混凝土质量负责;
5、应在施工现场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管方的质量验收;
6、应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7、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原材料复试报告、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结算或付款,则乙方有权选择是否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8、由不可抗力造成供应中断或停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应急措施。
第七条:产品交付
1、商品砼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
2、乙方负责送货的,自运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或甲方所指定的其他地点时起,商品砼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3、商品砼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在商品砼所有权转移前由乙方承担,在商品砼在甲方检验签字后转移给甲方;
4、在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甲方接收后在发货单上签字。
5、乙方在商品混凝土的运输途中及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车辆管理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验收
1、商品砼拌合物的质量验收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的有关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
2、商品砼强度评定: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周口市预拌商品砼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在施工现场由甲乙双方留置交货检验试件和备用试件,经28天、60天、90天标准养护,的有关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法进行评定。满足评定要求,应视为商品砼合格。对强度不合格的混凝土应按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商品砼评定不合格的,有关处理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及违约责任
一、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对双方确认的事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共同遵照执行。协商不成的或一方不愿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供货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能浇筑完毕或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送货情况下不能按时浇筑或不按时验收乙方的送货、拒绝接受乙方送货,延误乙方的机械台班等,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部分
(2)甲方接受乙方送货后,应进行目测、塌落度检测及留置试件等初步检验方法;未按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履行验收手续,而是将混凝土直接用于施工,视为已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应自行承担。
(3)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单方违约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则应赔偿乙方因甲方未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2、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或未履行本合同规定,所提供商品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同时承担该损失部分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延误,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24小时内开始供货属于正常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乙方应书面通知不能供货的客观原因,甲方在此基础上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手续,在其他站购买混凝土,超支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壹式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或者改用其他商砼站的砼,必须在5各工作日内付清所用乙方商砼货款。否则乙方有权对所欠商砼货款 收取 违约金;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双方确认,口头承诺及协议不具有对抗书面协议的效力,任何补充协议和争议过程中达成的事项均以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定效力。
6、本合同时双方履行合同及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甲乙双方确认已仔细阅读并理解各条款含义,并愿自觉遵守,签订很合同时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7、本合同为商业机密,双方均不得外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7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该工程需要由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预拌砼技术指标、数量、单价:
1.1 预计工程总方量:
1.2 砼技术指标(强度等级): 至
1.3 A砼单价:C25为 元/ m3,每减一个等级单价减10元,C2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15元,C3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20元。
1.4 抗渗混凝土:S6另加10元/M3;S8另加15元/M3;S12另加25元/M3;
1.5 坍落度≥180mm另加10元/M3,灌注桩混凝土另加10元/M3;
1.6 有特殊要求的B砼单位:
1.7 非泵送混凝土单价顺减20元/M3。
二、预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2.1 交货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供应至 年 月底结束。
2.2 交货地点:按合同规定,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3 交货方式:乙方用混凝土搅拌车将预拌混凝土送至工地,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
2.4 交货验收: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供货单”为准,如有异议可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及资料交接:
3.1 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家GB14902《预拌混凝土》、市建质(20xx)373号《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2 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需要,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交货检验:应由双方试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样甲方制作试件并进行标养。
3.4 每月货款结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质量检测资料。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编制《预算混凝土结算明细表》提供甲方,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4.2 付款方式: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应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混凝土的需求情况,负责向乙方提供月供应计划。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通知乙方(至少提前24小时),应填写要货联系单作为乙方生产依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施工配合比。
5.2 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M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电话: ),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应由甲方签认。
5.3 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办理占道证、夜间施工证,提供冲洗车辆条件,保证工地进出道口文明卫生。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4 协助乙方对合作供应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5.5 甲方在使用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必须按照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执行。对特种混凝土还应严格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对已浇筑的混凝土应严格按照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护,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在浇筑过程中严禁自行加水以增大混凝土流动性。若对混凝土性能有疑问时,应及时会同乙方加强抽样检测。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不善或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6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爆模等不能连续浇筑混凝土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但对乙方已发出混凝土必须签单。
5.7 混凝土卸料时间单车不得超过2小时半,否则乙方有权处置车内混凝土,同时甲方必须签单。
5.8 根据甲方要求,已出厂的混凝土因甲方工程因素(如遇大雨、停电等),无法浇筑时,应视作已履行该部分交货义务,甲方必须签单。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必须按照GB/T19002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检验的管理制度,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切实、认真按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6.2 根据甲方下达的《要货联系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任务。
6.3 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6.4 现场制作的试块为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依据,见证取样应按照GB14902标准执行,并有乙方现场质检员参加。当甲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有疑议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人员进行抽检,供货量的验收方法按GB14902标准计算,每次验收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基累计误差值允许在±2%,密度值由乙方提供,以实测值为准。
七、保证及违约责任:
7.1 乙方负责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将预拌混凝土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按预拌混凝土《交验单》进行验收签认,并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位置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筑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任。
7.2 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3 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则从第二个月算起,五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已供应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7.4 如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逾期未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自即日起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待欠款结清时,再继续执行合同。在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二家搅拌站要求供应混凝土,如需第二家供应时,应将所欠乙方混凝土货款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结清乙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中止合同。
7.5 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 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计划)单后,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供货,双方需友好磋商,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需要承担误工损失责任。
7.7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乙方发生设备故障,乙方必须及时抢修,并和甲方商议施工工艺,避免出现施工接差,若设备抢修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利工程建设。
十、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执法机关仲裁或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签约后,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除适用合同法规定的定金罚款外,同时提出方须向对方赔偿合同款价2%的损失费。若一方违约造成他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预拌(商品)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面积:
预计商砼用量: m,该工程的全部商砼均由乙方供应。预计工期:预计201 年 月至201 年 月,日历天数 天。
第二条 价格条件
3说明:
1、 以上价格均未含泵送设备,如使用泵送设备,费用增加如下:
(1)、42米-56米泵车 元/立方米,
(2)、地泵 元/立方米。
2、如需防冻,增加费用 元/立方米。
3、如需抗渗或膨胀需增加费用 元/立方米。
4、砂浆价格按当批次混凝土价格计算。
5、细石混凝土价格按高一强度等级计算。
6、在原材料价格浮动±5%以内,本合同价格执行不变;若原材料价格浮动±5%时,供、需双方协商对原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三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
1、根据供货进度,乙方可以每月或按一定数量与甲方核算供货数量及价款,甲方应配合签章确认。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格结算手续。
2、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3、甲方未按期支付价款,乙方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待价款到帐后恢复供应。
4、付款方式采用现金转帐结付,如采用银行承兑结付,则按照实时价格进行贴息或每立方砼增加10元。
5、甲方应将现金转帐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验收
1、乙方随车提供发货单,甲方代表应在验货后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2、甲方可对货物数量随机抽检复核,如实际数量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核实,双方的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供货方量验收标准:取三车以上的平均值(含三车),每立方砼配比重量误差不超过±2%,或超过误差值为-2%时,则将当日各车数量均按照比实际负差计算混凝土方量。
3、乙方当次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异常现象,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乙方应及时解决,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共同确认质量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施工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其他合同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混凝土浇筑提前 2 日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的,应于浇筑前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
(2)、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3)、乙方砼运输车到达现场后,甲方代表应在1个小时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采用非泵送方式自卸的商砼应在1.5个小时内完成卸料,超过未完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将不承担质量责任。
(4)、甲方应保证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如因甲方的原因及过错造成乙方及车辆等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5)、甲方应遵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现场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应提供办理车辆通行证所需的相关资料。若需占道施工,甲方应办妥临时占道证,并交给乙方。涉及城管、环保的相关手续均由甲方在砼浇捣前办妥,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若在砼浇捣过程中遇城管、环保(因甲方在砼浇捣前未办妥相关手续)执法扣车处罚,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应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未按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停止供货;超过10天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额的日千分之三计算。乙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按未履行完毕的相应合同价款20%赔偿乙方损失。
(8)、甲方不得擅自中止履行本合同或使用第三方商砼,若有发生则向乙方承担未完全履行合同价款20%违约金。因使用第三方商砼,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9)、若出现工程停建、缓建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若连续30日未接到甲方的供货需求,视为甲方停工,甲方应在10日内完成货物结算并支付全部货款,未及时付款的按货款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甲方在每批次即将浇筑完成前1个小时,应准确确定方量,保持乙方每批次供应中运输车装载不满5方的情况下不超过一次;超过一次按实际装载的数量小于5方的差方,小于部分按每立方100元补偿。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调动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内业资料。
(4)、乙方应按甲方提交的供货计划及时供应混凝土,保持施工的连续性和及时性。若未按期交付货物的,除不可抗力(包括停水、停电等无法组织生产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金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其他国家质量标准。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中止履行本合同,若有发生则向甲方承担未履行合同价款5‰违约金。
第六条 联系方式 双方安排代表进行工作联系、签收确认、结算等工作。现场验收时,若合同中约定的双方代表因故无法到场,可由双方代表授权委托的现场签收人员代为确认、签收,代理人的签收效力等同于双方代表人员的签收效力。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调度电话: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算完毕,甲方付清全部货款时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9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1.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GB107-87、GB14902-20xx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 甲方要按照上述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砼质量、数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每浇注一次混凝土量超过300m3,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300m3以内混凝土量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的,甲方应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单的混凝土型号组织生产,因甲方填写委托单出现的错误或8小时内接到通知来不及变更的,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10
供货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鼓楼上城5#楼、6#楼、7#楼、8#楼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合同工期:
二、混凝土等级、数量、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因原材料的不稳定,随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商砼的价格应做出相应调整(根据施工同期《沧州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与信息》的价格比例作调增减),如砼价格调整中上下浮动不超过10元,不作调整。
四、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平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30分钟不能卸砼或60分钟不能卸砼完毕,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车辆及相应商品砼的费用。
3、因自然灾害、生产中突发停电、突发性事故致道路堵塞等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按要求时间供砼或供应的非连续性,乙方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车辆在乙方施工现场发生突发性事件,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处理。
4、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否则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乙方指定地点将砼交付后,乙方应通过委托手续委派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验收,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按照GB/T14902《预搅拌混凝土》相关规定,混凝土强度应以交货时双方签证的检验试块标养强度为准。确因砼配比不合理,而造成砼强度不合格,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7、甲方供砼过程中,因甲方提供的泵车损坏造成砼超过规定的初凝时间,由甲方无条件退回。
8、乙方如需要开盘资料,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提供。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甲方必须在供砼后的三天内(部分资料30天)提供已供砼的混凝土资料,延期不提供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9、确切的供砼时间,乙方应填写《预搅拌订货单》并在使用前12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甲方确保按照乙方要求供砼通知后派人前来乙方工程所在地签字确认。如甲方在三小时内未派人前来签字确认,以乙方的移动信息或传真即视为已通知甲方供砼。
10、砼坍落度根据乙方要求确定,正负范围依《预拌混凝土》规定确定,如超出要求经二次调整后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有权退货,如乙方在明知混凝土坍落度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执意使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甲方有义务保证商砼连续供应。
11、甲方接到预拌单后,应立即按技术要求安排生产,并在要求时间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如因延误时间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不定期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及之前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擅自停止供应商砼或质量不合格的砼及每次发砼延误3小时以上(含3小时),甲方赔付乙方误工费、机械设施费、材料租赁费、延误工期损失等一切费用(每日叁万元损失费)。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1、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违反第六条第二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天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书面通知的形式可以移动电话、传真、快递进行。在书面通知发出后三日内协商未成的,即认为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施工单位一份,供应单位一份,商品砼管理办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事项:
1、结算方式:每月15号结算上月所供砼的80%,剩余20%累计至下月结算中,以此类推滚动结算。5~8号楼所供应砼余款在我方供砼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三个月内一次结清。5~8号楼附属设施的商品砼也由甲方提供,货款在完工后三个月内一次结清。
2、由于甲方配比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返工费及工期损失由甲方负责。
3、容重每立方砼重量为2420公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合同 篇11
订单单位 (甲方)
供货单位: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商品混凝土签订合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履行地: 结构形式: 层次:
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混凝土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标准》 国家标准JGJ/T10《混凝土泵送施工及技术规程》 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 国家标准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国家标准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三、合同总价及总数量
(一)总砼量:约 m³ (二)明细如下:
(三)砂浆混凝土价格按同标号混凝土价格执行,数量按实际供应量结算付款。
四、混凝土数量的验收
乙方送砼到现场,甲方设专人检查验收,双方签写《商砼供货单》,凭商砼供货单结算。
五、付款方式
1、 合同执行前,甲方按合同标定额与乙方贷款乙方在确定收到货款后为甲方供货。
2、 甲方如分期付款,乙方则分期付货。
3、 乙方不允许赊欠贷款,否则不予供货,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每次浇注混凝土时,甲方应排出需用计划《此需用计划包括极端需用计划工作和周需用计划》并且甲方应准确计算当日所浇注部位砼的型号及数量,并在24小时前通知乙方,同时填写“商砼生产委托单”。
2、甲方在乙方供货前应负责现场运输通道、作业现场的畅通,水电设施齐备、安全,并且乙方要求及时供应水及泵车动力电源和现场照明用电。如因作业场地不符合安全法规定及齐备的安全设施,给施工带来的事故隐患,影响混凝土质量及其它质量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因甲方未按“砼使用说明”(砼使用说明已符合同后)施工造成混凝土达不到设计强度,由此产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各种输送管及配件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验收、保管,工程结束后按验收时的数量、质量向乙方交接,如损坏、丢失由甲方赔偿。
5、输送管安装与固定、拆卸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指导。甲方参与的操作人员服从乙方负责人指挥,因甲方人员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乙方送到现场的混凝土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甲方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应按相应规范进行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上,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必须按“生产委托单”所填写内容进行施工,如擅自改动造成后果甲方承担。
9、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混凝土的浇注机养护。混凝土养护执行GB50204-20xx标准,加强混凝土养护,因养护不适当造成混凝土强度不足、裂缝等缺陷的由甲方负责。
10、甲方应在预拌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2小时内完成卸货,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2小时内完成卸货,由此早造成的质量缺陷及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11、甲方若因特殊原因需用现场自拌混凝土的,应及时以书名形式通知乙方,说明浇注部位,并严格区分自拌混凝土与预拌混凝土的浇注部位,不得将自拌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同一结构部位。否则,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出现混凝土质量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将混凝土送到现场,并做到服务周到。
2.混凝土质量验收以现场制作的标准试块质量为准,不符合的混凝土由乙方负责,包括返工费用。现场标准试块的取样,由甲、乙、监理三方共同进行。成、养护等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参与并配合,成型的式样由甲方按时送到制定检测单位,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期提供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报告单、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等有关技术档案资料,与本配合无关的技术资料乙方不予提供。
4.乙方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人员应积极配合,努力为对方提供方便,确保安全生产。
5.如未接到甲方委托单或未在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将不安排生产,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
6.因现场情况不良,无法进场地正常作业,乙方有权拒绝砼浇筑工作,造成的损失乙方具不负责。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具不负责。 8.砼到现场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砼无法浇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果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其它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一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条及时付款的,乙方有权原则下列方式予以执行: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停止供应砼期间,不经乙方同意,如果甲方自行生产砼或委托其他砼生产厂家进行成产的,甲方要向乙方支付该施工工程总砼款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供应的混凝土不及时耽误工期的,有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供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履行合同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