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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2025-10-26 18:56:31合同范本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 “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章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中国 _______公司和 国(或地区) 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省 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 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_______省 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_______省 _______市 _______区 _______路 _______号。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国(或地区) 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_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 _______省 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___省 _______市 _______区 _______路 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生产和销售 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产品品种将发展 。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总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__________________

  厂房(上盖)面积 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 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 _______平方米。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投资总额为 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_现金 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 __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 _______元;其他 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 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 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 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 ,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 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__________________

  (一)提取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 ___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 _______%,乙方 _____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__________________

  (一)向外销售 ___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 ___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 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 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 人。总经理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由 方推荐 人,另一方推荐 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 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 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__________________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 _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 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 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 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 _______省 ___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二条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39;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

  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

  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________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内销产品按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____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

  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保险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商标

  第五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其它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管理规定,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患者,方便患者治疗、用药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由乙方成立《___自费药房》在甲方院内经营。甲方同意为乙方解决经营场地及相关院内的协调问题。双方协议如下:

  一、合作原则

  第一条、药店成立后坚持资产归属不变、药店功能不变。

  第二条、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经营期间除原有资产保值外,乙方新投资的形成的资产一律归乙方所有。

  二、合作内容

  第一条、乙方经营品种是为满足患者需求的药品,主要包括医院自费药品,如外企肿瘤药品、血液制品、新上市的药品,其他非自费药品根据实际情况和医院协商而定。

  第二条、乙方有权根据患者需要经营品种,乙方如经营医院首营品种需要经过甲方药剂部同意,并通过甲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讨论批准。

  第三条、___自费药房以接收现金处方为主。

  第四条、经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药品的品种、质量、其他经营情况等进行核对检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签订合作期限为__年。从20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满如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费用交纳:

  乙方每月___日之前向甲方交纳上月管理费,甲方收到管理费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正式发票。

  五、甲方责任: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用场地_使用面积___平方米以上,以保证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第二条、甲方提供水、电、暖、网络、电话线等必须的配套设备。保证药店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第三条、甲方负责乙方店堂的安全工作,派保卫科定时巡视。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店堂外的日常清洁和物业管理。

  第五条、甲方根据医院的品种结构提出可行的备货计划,乙方按照计划进行协调供货,并将计划的可行性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指导工作,保证经营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七条、甲方支持乙方的合法经营,发现违章经营有权提出批评直至强制停止营业,并且不承担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甲方负责提供一名处方审核员,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负责药店经营资质申报工作及前期的准备工作。

  第二条、乙方负责药店经营用设施设备的购置。

  第三条、乙方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负责对系统使用的指导及培训工作。

  第四条、乙方负责药品的采购、付款及日常销售的收款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乙方负责保障产品结构优化及强大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的监管下必须从合法的采购渠道购进药品,以保证双方的共同利益。

  第七条、乙方负责药店经营品种的配送工作,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保证配送药品的准确性及合法性。若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瑕疵造成患者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承担赔偿义务后,可以自行向其它责任方追偿或主张权利。

  第八条、乙方负责药店正常经营用办公用品的配置及管理工作。

  第九条、乙方负责驻店执业药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每年继续教育的培训教育费用。

  第十条、乙方负责店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店员做好日常经营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提供一名执业药师,负责药店的质量管理和日常的处方审核监督等工作。同时,乙方需承担该执业药师工资和奖金,并保证其在药店经营时间内在职在岗,确保药店的正常经营。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___自费药房》经营必须遵守药监、工商、税务、物价、医保等部门的法规,并承担全部责任。经营药物品种需符合甲方提供的品种结构。乙方独立承担税费、人工费等其他各项费用支出。乙方的销售收入如何分配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乙方未按协议约定交纳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交管理费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元整。

  第十四条、非因甲方原因,在乙方经营期间,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或药店无法正常经营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和一切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七、协议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一条、对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合作双方法人代表签署书面协议,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第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对药店进行清算。

  第三条、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讼。

  八、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各方责任和义务,绝对保证医疗安全。

  第二条、因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药店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在营运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并及时修订补充协议。

  协议由双方负责保管、传达,请勿复印、外传;此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5

  第一条总则  

  1.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_____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

  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

  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公司)  

  2.

  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

  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

  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

  3.公司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

  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

  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

  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_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

  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

  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

  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

  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

  (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

  (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

  (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

  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

  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

  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____月和____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

  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3)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4)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5)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6)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7)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8)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9)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0)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1

  1)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1

  2)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5.

  5.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5.

  6.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

  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3)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5)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6)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7)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8)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9)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2)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3)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4)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

  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

  (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

  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

  6.

  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

  3.至少有三

  (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

  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

  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

  2.按照“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

  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

  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

  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

  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

  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

  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

  (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

  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

  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

  (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

  1.

  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

  1.

  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

  (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

  1.

  3.当期限届满前六

  (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

  (5)年的延长。  1

  1.

  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转让  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

  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

  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

  3.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

  3.

  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

  3.

  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3.

  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

  3.

  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

  3.

  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

  4.

  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

  4.

  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

  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

  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____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

  6.

  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

  7.

  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

  7.

  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  1

  7.

  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

  7.

  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

  8.

  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

  8.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

  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

  9.

  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

  9.

  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9.

  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

  9.

  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9.

  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

  9.

  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

  1.

  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

  1.

  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

  1.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

  2.

  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2.

  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

  (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规,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国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二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 合资各方  中国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中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国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国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号。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本着加强经济合作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  生产____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第九条 本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资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 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1.

  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资________元。  

  2.

  第二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资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资各方的义务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谁、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按

  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义务:  

  1.按

  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

  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资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资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资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资公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资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资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和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资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  

  2.由本公司与中国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包销的占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商标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本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资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等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资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资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资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四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

  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提交____ 国____ 地____ 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六十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资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采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对方。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签字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7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一、乙方将所属中都步行街;丽之颜美容院;顾客170余名及店内所有设备及库存产品(详见清单),以折价4万元入股甲方位于东湖南XX304号雅品美容院;  

  二、双方协商确定,雅品美容院现有资产核算资金为21万元(包括转让费、装修、基本设施、库存产品),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70% ,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价4万元基础上再出资3.5万元即占投资总额的30%.  

  三、年终分红方式:乙方担任店长职务,享受10%净利分红,另外按投资比例30%分红;甲方按投资比例70%分红;  

  四、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按店铺租赁时期)。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自愿办理有关手续。  

  五、双方协商确定的.职责:  甲方作为投资主体出现,负责管理和外围事务,包括活动策划、项目及产品引进,处理相关财务,收钱,过账、缴款等日常事务,负责招聘培训美容师等。  乙方负责会计记账事务,充当本店的店长,管理日常事务、顾客及帮助美容师做好店内销售服务工作.  

  六、 双方协商确定:  

  1、义务:双方任何一方都应本本着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处理日常事务等。  

  2、利益:甲乙双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资服务手工领取工资,上班实行打卡制,按考勤记薪;  

  七、甲乙双方经营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资金短缺,共同承担出资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装修费用按每年三万元折旧损耗,直到合同期满为止。  

  八、支付方式:办理公用账号,如果不申请公用账号,必须有记账本随时查阅,账务必须在双方合伙面前做到日清月结,大家心里有底。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约期间,提出退股、离职或自动放弃并未满整年者,当年利润分红不予享受。只能按当时的实际资产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应的债务,则按照分红比例负担。如果有外债偿还,必须还清债务之后方可离开,如果离开时没有适当的资金还清,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比例债务部分。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甲一方如果转让,只能按实际注入资金转让;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实际资金涨或者跌而转让。  十

  二、如需他人入股,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当时店铺增值或者是减值的价格,预估成本后,再接纳

  第三者入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余下入股资金现金35000元人民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丽之颜美容院所有产品设施仪器搬入雅品美容院,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大年初八)正式营业;  

  2、由甲方支付的____月份房租从当月营业款中扣除支付给甲方,如当月资金不够下月支付。  十

  四、 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双方签字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可受法律保护。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管理承包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就共同经营一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经营项目名称、在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及方式

  1、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有变更,甲方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场地,甲方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的适用状态,采购及时,外围关系的协调与处理;乙方全面负责洗浴中心的日常相关管理和经营所需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人员编制、工资标准、技师提成比例和日期双方协商认可财务执行,其他方面甲方不干涉乙方日常管理;

  三、管理和利润分配

  1、该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和人员的工资分配技师提成由乙方根据甲方的现行模式制定,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执行,财务部门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与经营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和费用由甲方解决。

  3、利润分配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当月月底(30日),次月5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4、利润分成按每月营业额,营业额的%提成,每10万元为一个百分点。

  5、技师分成,技师按,五天结算一次工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四、本协议项下的场地在本协议签订前所涉及的一切债款、债务、人事纠纷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五、本协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内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10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作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各方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外商投资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资各方

  第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内容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等;个人投资者包括姓名、国籍、住所等)

  乙方:(同上)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企业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 ______ 区 ______ 路 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公司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公司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 ______ (不少于20%),其余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完毕。(或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第九条 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 为合作条件;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 为合作条件;

  (…)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六章 合同各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除根据第五章缴付公司注册资本和提供合作条件外,还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章 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第十三条 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条 风险和亏损的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后,合作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3-13人)。其中______  方委派______  名,______  方委派 ______ 名,(…)(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作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一任董事长由 ______ 方委派,(…)。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三)合作企业的解散;

  (四)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五)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合作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九章 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共 ______ 人(不少于3人),包括 ______ 名合作方代表和 ______ 名公司职工代表(比例为1/3以上)。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中的合作方代表由合作方委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或第九章 监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______ 名(1-2人),由股东共同委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经共同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劳动管理及财务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员工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设立工会组织。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财务、会计、审计、外汇、统计、保险等制度。

  第十二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年限为 ______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作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公司经营年限,应在经营年限届满的180天前向中国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董事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第三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 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公司审批机关备案,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同意,可报审批机关批准,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作各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章程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合作条件,即构成违约。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有关条规定申请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违约方应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程度,由合作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六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 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第四十三条 在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作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由合作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合作各方承诺各方签署的其他商务协议与本合作合同不存在冲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11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市签字。

  公司 代表(签字)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1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基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为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特于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事项:公司所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事宜。

  第二条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全部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由承包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费用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承包费为______________元/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每年),五年共计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承包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完毕。

  第六条承包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房屋租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电话费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事项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6.1有权组建公司的管理团队、聘任公司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建公司领导机构。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部分人员的安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有权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6.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合同终止后,由承包方出资购买的设备和资产归承包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的义务

  9.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用工、按期如数缴纳承包事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承担对公司的处罚,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偿,并可解除承包合同。

  9.2承包方需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资产,不得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若承包方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3承包方必须按期足额支付合同中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延期支付的,经发包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9.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视为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所缴纳的承包费不再退还。

  9.5承包经营期间因承包经营事项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或公司承担的可向承包方追偿。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的权利

  10.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2有权监督公司的实施情况。

  10.3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享有监督权。

  10.4有权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组织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审核,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十一条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尽的义务

  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项的经营管理,但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

  11.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为承包方开展承包事项提供协助和便利,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11.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对方有权合同解除。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缴纳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承包方解除合同的,发包方除退剩余的承包费用外,还应按承包费的6%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每章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设置,标题不作为合同内容使用,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字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附件:1、发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包方身份证复印件

  3、移交时公司财务及资产负债表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13

  中外合作经营合同格式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

  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省_____

  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

  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

  _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

  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

  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订…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

  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

  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

  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

  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

  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

  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

  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

  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

  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

  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

  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

  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

  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

  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

  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办完征

  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欲共同经营 项目,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作项目:  

  1、项目内容:双方共同承包经营商场经营 项目。  

  2、项目资金:承包租赁保证金及项目经营流动资金共需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二、合作方式:  

  1、本合同成立后,双方就该项目成立项目部,该项目部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项目部设项目经理,该项目相关经营管理活动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决定。  

  3、项目经理由甲方指派或更换,但应征得乙方同意。  

  4、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三、 项目经理职权  项目部经理是该项目的全权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该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该项目年度经营计划;  

  3、制订该项目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该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该项目部的具体规章制度;  

  6、决定该项目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项目管理人员;  

  四、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将其对该项目所应投资的数额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 银行账户。  

  2、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就经营育秀商场1-3层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证该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3、对外需以甲方名义办理该项目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手续及对外签署合同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对外合同和文件需经项目经理 签字后甲方方可盖章。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将其对该项目所应投资的数额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汇入 银行账户。  

  2、查阅项目部对内、对外发生的相关文件及会计账簿,监督项目经营管理。  

  3、保守与该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  

  五、 债权债务分担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项目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经营该项目与第三人产生争议的,甲方应积极解决。争议和纠纷无法解决而引发诉讼仲裁的,应由甲方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相关费用由项目部负担。  

  六、 收益分配  

  1、项目部每____月对项目收益情况进行一次核算,并以此确定该期项目收益,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双方投资比例对收益进行分配;甲方承诺:乙方每次分得的收益不少于 元人民币,并以自身财产作为担保。  

  2、上述收益分配应以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并依照本合同第五条承担相关债权债务为前提。  

  七、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 一________年。  

  八、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但尚未达到解除本合同条件时,违约方每次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约达到解除本合同条件,但守约方选择不解除本合同时,违约方除应及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不涉及履行期限的,违约方每次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须按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九、 合同解除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出该项目:  

  1、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更换、解聘项目经理。  

  2、甲方或甲方股东无正当理由干涉项目经理对该项目的经营管理。  

  二)本合同解除后,除违约方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外,对于各方在项目中的投资,守约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解决:  

  1、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2、守约方按照违约方在该项目的全部投资作价收购违约方在该项目的一切权益。  

  3、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按照守约方全部投资为作价收购守约方在该项目的`一切权益。  

  十、 文件送达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等)均应由送达方与被送达方互相签收。  

  2、不具备互相签收的条件或一方拒绝签收的,文件应通过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发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但正式法律文件必须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  

  3、以特快专递方式,应发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以接受方签收日为通知到达时间。任何一方的住所地发生变更的,应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合同当事人,否则发送给原地址即视为已送达。  十

  一、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均必须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家电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及管理优势经营__________________,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乙、丙双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4.合作经营中,如需聘请员工,员工工资、奖金分配,由经营管理负责人提议,合伙人审定。

  第三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篇16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

  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

  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

  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

  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

  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

  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

  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

  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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