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建设单位:____
施工单位:____
日 期:____
施 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甲方):____任丘市兴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书香世家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____
书香世家4号楼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____蓝星灰色玻璃隐框幕墙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
1.2 工程单价:____每平米600元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____幕墙面积大约200平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____幕墙的玻璃采用 公司产的 mm厚蓝星灰 钢化玻璃 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____
均选用 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____
选用 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____国产优质执手。
2.5 钢件:____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玻璃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95%;
3.3 剩余5%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4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____
4.1.1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2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3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4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4.1.5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6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____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____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4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5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6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____甲方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____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10天。
5.3 工期顺延:____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____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7.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7.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7.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八条、其它
8.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8.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8.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8.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法人代表:____ 法人代表: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建筑石材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邀请招标确定,揽外墙装修工程项目的幕墙工程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1工程名称:酒店(1#~4#企业总部)裙房石材幕墙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幕墙装饰工程所有干挂石材幕墙、清洗预埋挂件、防雷接地、主入口钢架等等图纸中所有内容。
二、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2.1合同价款:估算人民币约陆佰伍拾万元整(¥:6500000元)。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大面平板559.00/m2、裙楼腰线609.00/m2、裙柱面590.00m2、檐口菱形状面板750.00/m、勒脚板线条278.00/m、勒脚平板643.00/m2、裙楼大面弧形板905.00/m2、裙楼弧形线条386.00/m、裙楼勒脚弧形板939.00/m2、)确定合同价款。本合同价中对应投标中的工程量已经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了核对并确认无误,如有设计变更按变更后工程量,其中图中的裙楼石材为湖北黄金麻,勒脚1.20m高为(英国棕)以上用料均不作调整。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含施工资料)通过,严禁转包。
2.3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费用、安全防护费用、试验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水电费、劳保基金、临时施工设施费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一切费用的(不含乙方配套费)包干费用。乙方配套费由甲方与乙方结算。
三、工期要求
3.1开工时间:20__年5月1日;竣工时间:20__年7月31日;工期共90个日历天。
3.2开工日期的书面依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开工后一周内经甲方、乙方及监理方三方书面确认。
3.3竣工日为为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单之日为准。
3.3.1通过甲乙方、设计、监理、乙方和相关质检、消防验收单位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
3.3.2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已交完毕。
3.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另行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将合同工期细化到每月份的旬,并确保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以及完成以上各节点的保证措施,经甲方评审确认后由丙方实施。
3.5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可做顺延:
3.5.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30%)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3.5.2甲方进度款支付滞后2周以上的;
3.5.3不可抗力因素;
3.5.4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3.5.5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
四、合同工程款支付
4.1本工程无预付款。
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上月工程款(按已完成工程量扣减相应发生的甲供材料款)。工程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80%后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竣工资料交齐后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不在增加其他资料15天内付至合同价90%,结算价款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尾款5%留存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满1年退还质量保修金的40%),不计利息。支付至结算款的95%时乙方应提供至全部结算价款的发票。乙方申报进度款必须附想关的预算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进度款。每次收款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符合当地税务要求的建筑安装业发票。
4.3签证变更应当月确认,结算后一并支付。
4.4月度工程款的支付前提: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达到甲方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节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
4.5施工用水、电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乙方自行从总包处接水接电装表计量,进场前应与
总包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结算。
4.6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同意,不进行债权转让。
4.7丙方须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4.8施工中涉及土建墙面的修补、临时设施费、建筑垃圾清理、土方外运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协调结算。
五、工程质量
5.1本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单位为:甲乙方、监理公司、市质量监督站。
5.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3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3.1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9-20__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__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__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__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__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GB50210-20__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_
5.3.2门窗、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JGJ3035-19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1996
《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__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范》JGJ113-97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BJ08-56-96
《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BJ/CT014-20__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规》CECS127:-20__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GJ139-20__
5.3.3主要材料标准等
5.4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5.4.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J139-20__。
5.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20-20__.
5.4.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
5.4.4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损失和违约责任。
5.4.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担承担。
5.5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的规定。
5.6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7乙方提供的半成品必须是乙方生产基地加工制作的,乙方发运前应通知甲方到场验货。非乙方加工制作的半成品一律不得进入工程安装,否则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
5.8施工前,监理单位组织甲方、乙方及总包方对移交工作面质量及完成尺寸标准的验收,验收后发生的问题,须整改返修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丙三方责任
6.1甲方职责
6.1.1甲方指派王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6.1.2由甲方组织乙方和总包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明晰各方工程相互交叉、连接的部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走向和结构。
6.1.3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6.1.4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监督协调。
6.1.5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
6.1.6协调乙方、总包方的配合关系。
6.2乙方职责:
6.2.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总包方的施工进度要求,组织力量进场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各项工程,并保证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2.2乙方指派为现场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必须在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换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每周驻场的时间不少于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由甲方进行考勤,如有违约,处乙方违约金500/天。
6.2.3乙方负责做好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丙方负责将自身的建筑垃圾运至总包方指定地点,否则将按总包方规定给予罚款。
6.2.4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发生的损坏、丢失等,乙方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丙方应做好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6.2.5乙方负责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一式_3_份,其中原件__1__份,符合市档案资料要求,交总包方及监理单位审阅归档。
6.2.6丙方施工人员自理食宿。
6.2.7承担由丙方引起的误工及延长工期所造成的损失(按每延长1天处罚金5000元)及违约责任。
6.2.8配合参加防雷检测和验收。
七、材料和设备
7.1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品牌(铝型材料:浙江栋梁;硅酮结构密封胶:浙江之江;门窗开启配件:广东坚朗;钢材:国标Q235B型钢材),进场材料须经甲乙方、监理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符合有关规范、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代用材料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书面批准,由此增加合同价款、甲方不予签证。
7.2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建材市场的风险,材料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价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以违约处理。违约费用计算:由于单价原因纠纷乙方每拖延甲方指令一日,向甲方支付20__元违约金;改变原合同单价签证才落实施工的,违约金按乙方当时要求并签证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计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7.3材料的采保费、卸货费及按规定要求的对有关材料抽样检测费、试(实)验、检测费、三性试验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造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4各主要设配、材料由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与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的品牌、型号、规格材质一致,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员的抽查和监督管理,若发现不符合项或假冒伪劣产品,丙方应及时认真按合同和甲方要求更换到位,并承担违约责任。
7.5施工合同中甲方有权要求更改相关主材的品牌、规格或系列,材料单价以甲方签证的价格为准,只计1.6%的采保费,不考虑任何利润。若主材改动,原合同中的综合单价只换算其中的主材价格及主材对应的税金和总费用。
八、变更修改及合同结算
8.1如无设计变更,工程量及单价按合同价包死。
8.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②甲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③甲方确认的图纸内容未做部分对应的合同价款应予扣除。
8.3因有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按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并执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组价明细的报价同比例优惠。
8.3.1对于原有相应项目(指不论施工图内还是施工图外设计变更新增)的工程量调整:按甲方签证联系单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对于原图纸取消不作或甲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减少项目部分的工程量,其增减计价按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该项目综合单价执行,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8.3.2对于联系单和设计变更单的新增项目部分(仅指原施工图没有的项目且属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对应子项的,原施工有的项目但本合同价对应投标书工
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无的已含在合同总价中)调整,可按双方协商核价。
8.4丙方不得对施工前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须根据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进行重新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并且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5丙方承诺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由甲方、监理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的增加工程量或价款的签证单无效。
8.6本合同总价已完全按施工图纸包死,考虑并完善了图纸中的错、漏、碰、缺项,并符合各规范及验收要求一次性包死。对于施工图纸中无明确说明或绘出的但按各规范和验收要求实际需要施工的,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或施工图上有明显标志而本合同对应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明确体现的工程项目,均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否则
结算时以违约处理,违约金的收取为丙方当时要求的该笔增加费用的2倍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8.7零星增加项目、因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项目的费用计算和优惠幅度与本合同的计算方法相同。
8.8零星计时用工签证工日,计时工统一按打工250元/工日,普工120元/工日,不计其他任何费用,只计税金3.5%。
8.9本合同对应投标书中各子目的固定单价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中描述的施工范围和设计变更,如遇工期内甲方要求的其他新增或整改项目等工作,并考虑优惠承诺在内。
8.10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进行,任何违反此规定的变更签证均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在竣工结算审核时将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办法重新计算核实。
九、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由总包方、监理单位组织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之前需留下每处不少于1张的照片资料,并登记造册,竣工时随同验收单一起交付甲方。
9.2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总包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申请预验收和系统调试。监理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预验收和系统调试工作。如须整改,丙方按整改意见认真按时进行整改。
9.3防雷检测和验收过程中,乙方负责配合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提供甲方和相关验收单位要求的所有资料。如须整改,丙方应及时整改合格,并承担由丙方自身施工质量和方案等因素造成的整改费用。
9.4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9.4.1竣工图纸4套;
9.4.2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和验收单;
9.4.3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验报告;
9.4.4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
9.4.5质量评定报告、消防验收合格证;
9.4.6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包括符合甲方要求编制的结算书及结算资料;
9.4.7甲供设备进场验收及交接单;
9.4.8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9.4.9其中(9.4.2—9.4.8)项均为一式二份,其中原件壹份。丙方资料需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移交甲方,所移交资料应符合上虞市城建档案馆送档要求。
9.5丙方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及相关部门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如有延迟予以5000元/天的处罚,甲方可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
9.6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上报结算报告,丙方的结算报告的内容应按甲方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详细和完整的编制,上述工程费用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9.6.1封面和目录;
9.6.2整体编制说明;
9.6.3结算造价报告书、计算表;
9.6.4签证及工程变更费用的汇总表、通知单等,以及必要的辅助资料;
9.6.5其他费用的构成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奖励或违约金、水电费结算证明、甲供材料领用证明、相关单位的扣款书等);
9.6.6已付款对账单;
9.6.7各项工程检验、检查和验收方面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证书及城建档案等全套工程资料);
9.6.8已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9.6.9监理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需索要的资料;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9.6.10工程本体实际开竣工报告书。
9.7验收后至交付之日期间本合同内所有成品保护工作由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
9.8材料、设备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
10.1本工程要求参照绍兴市《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组织施工。现场必须标准化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全部费用由乙、丙双方承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办法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和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10.2施工期间,丙方应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要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十一、保修期和最后验收
11.1保修期从取得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
11.2保修期内丙方应履行保修责任,确保维修的时间和质量。
11.3保修范围:属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保修范围。
11.4质量保修责任:
11.4.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丙方(保修单位)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甲方通知丙方派人前来维修,连续四次以上不前来维修,甲方以后可以不通知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丙方全部承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11.4.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二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由丙方(保修单位)全部承担,并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11.5保修费用:
11.5.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1.5.2丙方不及时进行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丙方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造价计算方式计算及另加甲方10%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
11.5.3对于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保修单位须视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11.6保修期满后,经甲、乙丙三方最终验收,确定丙方已完成保修责任,甲方应在一周内办理保修金的结算。
十二、违约
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并按照本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解决纠纷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4.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4.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保修期满,丙方结清质量保修金后合同终止。
14.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4.5附件:(报价书)共26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施 工 合 同 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 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孝感市八一水厂综合楼玻璃幕墙、铝塑板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
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主材,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同时乙方负责进场材料的自卸及保护工作。
工程承包内容:八一水厂综合楼玻璃幕墙制作、安装及铝塑板安装,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乙方对以上内容实行制作、加工、安装承包,包质量。
二、工程人工制作安装费、机械费:
雨篷收费厅和立波同样130元/平方米;
玻璃幕墙的单价为:130元/平方米;
铝塑板的单价为:130元/平方米;
本合同工程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按合同不变单价进行调整。
三、质量要求:
符合图纸的设计要求;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工期
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暂定工期为:60天完成(雨天顺延)。
五、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付款方式:
按每月发生的工程量,甲方付乙方工程进度款60%;工程完工合格支付工程款80%,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预留5%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一年后返还。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场地。
2、乙方责任: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损失;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其工料损失及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三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同时乙方应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事先声明,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如现场施工人员对现场材料有偷拿情况,一旦发现,后果自负。
八、其它
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
施 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甲方):任丘市兴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书香世家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书香世家4号楼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蓝星灰色玻璃隐框幕墙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
1.2 工程单价:每平米600元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幕墙面积大约200平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 公司产的 mm厚蓝星灰 钢化玻璃 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 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 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玻璃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95%;
3.3 剩余5%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4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2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3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4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4.1.5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6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4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5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6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10天。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7.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7.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7.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八条:其它
8.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8.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8.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8.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合同造价(含应纳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施工工期为___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并符合设计要求。采用的标准五金配件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二)工程保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_______年/月,保修期内若发生_________问题,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免费维修完毕;保修期内若发生_______________问题或保修期过后发生的一切工程问题,乙方须负责维修。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_______________方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二)工程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变更与工程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款支付形式:甲方将工程款按以下方式划入乙方帐户:
收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_套);
2.组织图纸会审、及时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须委派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并负责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
5.在工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停建、缓建、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乙方负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工程竣工____________天内完成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7.乙方负责修复施工时对室内外装饰的损坏工作。
8.在施工中对于需隐检部位,必须做好隐检记录,并及时通知发包方组织隐检验收。承包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行业标准及当地质监部门的要求,乙方应一并提供另外要求进行的二次检验的原材料、产品合格证、玻璃检验报告、幕墙三性试验等完整的一式_______份验收资料。
9.工程竣工后清理场地(包括建筑物周围__________米内的淤泥及其它堆积物)。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10.负责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保证通过国家质监部门验收,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工程质量、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质检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负责无偿修理、更换或返工,并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1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及材料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
13.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____________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八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期限
(一)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期限: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实际工期以甲方确认为准。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与约定相符的用料,且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__%的赔偿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遇不可抗力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图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措施,一切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及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后止。本合同正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 施工单位:(盖章)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聊城顺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东昌府区“村村通”油路建设领导小组
第一条:总则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凤凰办事处老韩村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主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签署的。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从业主那里获得的全部权利,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中应该向业主履行的全部义务。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及附件;
2.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开工报告,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计划、会议纪要等;
4.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除《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__版)》第一卷、第三卷内容及甲方向业主递交的本项目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外)相关部分。
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采取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优先。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老韩村公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凤凰办事处境内
3.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
2)详细施工内容:(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
4.工程期限:20__年7月10日至20__年7月30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5.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2)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及除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外各种税费。
3)工程造价:暂估算为(小写)元(大写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差额补偿或索赔。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在完成这些工作内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工程计量资料只能用于甲方和业主之间的结算,不能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的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符合监理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
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监理书面通报处罚元/次,业主书面通报处罚元/次等)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7、负责施工资料填写表格的有偿提供,指导乙方正确填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遵守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管理、检查和纠偏。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
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进行投入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本着双盈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
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
(一)标准和目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河南海滨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2、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二)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编制(或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对乙方安全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交底。
2、甲方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提取及返还,确保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当乙方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措施投入时,甲方有权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未得到落实的情况下代乙方投入,并在提取的乙方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支出,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3、甲方负责合同履约期间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限期内未得到落实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的规定,本着“承担工程小于5000万元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增加5000万元合同额增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工班均设兼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2、乙方须接受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所属施工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或有偿为甲方提供因特殊需要安排的安全及保卫管理工作服务。
3、乙方负责所属全部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和交底,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和安全费用的投入。
4、乙方到达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须持经当地安监部门认可的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三证”齐全,方能使用。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岗位操作证,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均需向甲方备案登记,纳入统一管理(含乙方聘用人员、租赁设备)。
5、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
6、乙方负责相应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订,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按规定时限向甲方及所属上级单位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汇报,积极主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处理过程中甲方予以协助,甲方支出的费用将于提取的乙方安全保证金内支付。
第七条: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一)标准和目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和甲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规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
(一)甲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或上级的有关规定,分析、识别、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及预控措施,统一制定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和标准。
2、甲方负责环境保护措施交底,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限期内仍不能改正时采取处罚或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措施费用代行实施,甚至终止合同。
3、协助乙方与当地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接洽,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负责所属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的交底。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临时驻地、取弃土场、临时便道等临时工程统一规划,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施工标牌、旗帜等统一规范。施工期间,保护、恢复、治理现场环境,文明施工,有效控制粉尘、垃圾油污、植被破坏、河道堵塞、泥土流失、水质污染、施工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积极主动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用电器材,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严防火灾。
4、生活区、食堂和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保洁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做好急应预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第八条:人员管理
(一)甲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可选择增加:不采用当地县乡用工],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当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数量及条件安排人员进场时,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损失。
2、建立合作队伍用工档案,档案包括:合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投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对不依法或不按甲方规定执行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进行支付,确保雇佣人员的合法权益。
3、负责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底,监督、参与乙方对所属人员的培训和交底。负责乙方人员的施工管理,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4、根据需要有权临时雇用或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执行计日工单价。
(二)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所属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规定时间、数量、条件配置人员,接受甲方的监督。
2、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纠正,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负责所属人员的岗位培训及施工交底,培训及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4、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
5、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的临时调用和管理。
第九条:材料管理
(一)甲方对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工程所需到达现场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工作,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主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2、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不符,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包工包料,乙方自购所有材料形式:
3.1甲方参与工程所需主要材料供应厂家的选择和审核,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乙方无权私自定购。
3.2甲方按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指导、监督乙方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3.3甲方负责进场材料质量抽检,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除出场,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3.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材料采购及管理,但不因此承担责任。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权以任何理由擅自撤离现场或变卖或抵押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或终止合同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3.5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进行材料调配,调配价格按采购价计算。
(二)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执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帐、物、卡相符,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
3、对乙方自购材料的管理形式:
3.1钢筋、水泥、钢绞线、支座、沥青、石灰、砂、碎石等供应商的选择须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
3.2材料到场后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质量检验委托单交甲方及监理相关部门进行抽检、验证,抽检合格方可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质量责任。
3.3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第十条临时用电
本工程用电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第十一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结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详见附表)。
2、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并登记建档,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塔吊、门吊等的拆、装应有资质和方案,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充许使用。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对于乙方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合同中约定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需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2、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对拒绝正确指挥的司驾人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撤换。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登记。乙方机械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排放达标,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不得污染环境。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4、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
(一)甲方对资金的管理
甲方收取管理费后将计量款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对资金的管理
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优先用于人工工资的发放、当地赊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设备等费用。乙方应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时提供拟发放人员工资表、材料采购或机械租赁费用凭证等为依据的用款计划,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并监督使用。施工期间,工程结算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暂停支付或终止合同。对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
2、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甲方在总合同中对业主承担的相应义务与责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接受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决策等,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压、拖延。
3、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5、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预付款。
(二)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5%,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
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项目总体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后,(待业主返还质量保证金到位后)据实返还。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交工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执行月度结算。
2)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如派其它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
2、中期计量结算程序
按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由甲方经营部门每月办理一次中期计量结算。
1)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间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每月21日至25日,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核算、填写“工程数量签认单”并签字;
2)甲方经营部收到工程数量签认单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办理“中期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批注涉及工程质量、工程报验、材料调拨、设备使用、农民工工资等暂扣款意见;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7)财务部确认。
3、交工计量结算程序
1)交工计量结算,也是最终计量结算。必须以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及业主认可的工程数量为准,经营部门按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工程数量签认单结合中期计量结算数量和业主最终确认数量进行总量复核。
2)由项目总经济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工程实体并确认工程数量、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发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签发“交工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并与乙方签定《合同终止协议》;
7)财务部确认。
(三)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2、中期支付因中期计量结算时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及业主计量支付,付款比例不得超过中期累计结算额度的80%(结算额度为扣留10%保证金后额度)。
3、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监督乙方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复印并张榜公布,五日内无举报者,乙方凭结算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留复印件)领取余下应支付工程款,并优先扣除甲方材料调拨款、设备租用款、其他代付款、违约金和当地拖欠的其他款项。
4、交工计量结算后,支付结算额度内的剩余款项。
5、按规定返还三项保证金。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十六条合同考核及奖惩
1、甲方将视业主要求结合工程需要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协助乙方解决施工困难。
2、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提出处罚,有权提议并经协商确定额外专项奖惩措施。
3、经对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按相应约定条款进行奖惩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时兑现。
4、定期对乙方进行资信、合同履约等情况评价,评价合格的推荐办理中交股份内部市场准入证,不合格的严禁再次参与中交股份所属各单位工程协作。
第十七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须向甲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仲裁是终局的,双方应予服从[注意:对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要约应尽量选择我方有一定人际关系的,同时注意按照合同标的金额来约定法院的级别,否则约定也是无效的]。
2、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本合同后附《现场主要人员、设备需求表》的规定,按期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设备到场并经甲方确认后合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工程交工、办理交工计量结算后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除支付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当所有款项付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4、本合同解释权归。
发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承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8
发包人(甲方):
发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停车场的清理、划线、标牌设施安装等施工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完成,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现场情况进行停车场的清洗、除尘、烘干,停车场的车位、车道、地面标志的划线,负责交通标牌等设施的制作、购买、安装、保护、维护等,且保证所有工作及材料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
四、工程造价:工程总额约 元,大写: 。结算工作量按实际施工计算。具体工程量和单价见报价表。
五、工程工期: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正式协议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安装。
六、质量要求:
路面标线所用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1995)的规定。路面标线得设置、颜色、形状,应符合图纸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1996)标准的.规定。要求按公路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及符合业主及监理单位有关文件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七、承包方式
乙方全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施工费用、包质量、包安全、包设计、包维护、包验收合格的一切包定方式。
八、付款方式
1、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本合同价款的95%。
3、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剩余5%的工程价款作为质保金。
九、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保管室间,以及工程所需水、电源。并协商相关关系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及监督,并进行工序验收,按合同支付进度款。
3、乙方应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4、乙方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乙方的施工作业为高空作业,乙方应为其操作人员按规定购买保险,所有安全责任乙方自理。
十、保修:
1、乙方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一年。
2、保修期内,当接甲方通知,乙方应在48小时内委派技术人员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金不够抵扣的,乙方负责全额补偿。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若有违反,先协商,后按合同法执行。
承包方(乙方):
代表(签字):
发包方(甲方):
签约地点:
日期: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合同造价(含应纳税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工期:
施工工期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四、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和标线》和行业标准JGJ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并符合交警部门验收标准。
(二)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车位标线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反光标牌保修期为________年,其余保修期为________年。人为或不可抗力影响损坏除外。保修期内,如发现施工及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及时维修。
五、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二)工程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工程款;乙方取得公安交警支队停车场验收合格证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待保修期满年后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为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天内完成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八、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实际工期以甲方确认为准。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与约定相符的用料,且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_%的赔偿金。
3.如因乙方质量原因无法通过交警部门验收,乙方须及时无偿返工,工期不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其它约定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图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十一、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期限及时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保修期满后止。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_________(盖章) 施工单位:_________(盖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发包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包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甲方所签__________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工程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12、发包方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八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差价调整办法。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________。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1)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十九条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名单: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第十四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五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八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九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_______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十二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二十三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义务,本着合理互利和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
二、工程服务费总额:工程单价:_____________总工程款: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后
三、,乙方预付_______%工程款。甲方施工结束验收后当场一次性付清余额。
四、工程时间:
合同签订之后,约定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_月_______日。
五、结算付款方式:
六、甲方责任:
1、 本合同性质为承揽合同,施工期间应当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 施工期间,由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将严格按照乙方工程质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出现的质量事故与甲方免费维修。
七、乙方责任:
1、 乙方需提供施工工程所需的数量、规格、安装图等技术文件。
2、 甲方施工期间,乙方无偿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签字。
3、 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八、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合理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须在终止合同前十五天当面通知对方,否则终止合同一方将合同价款50%支付对方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庞庄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算、撤场协议:
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____万元。
二、经双方对上述费用进行核算统计,截止__年__月__日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共计___万元,该款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设、工程变更、误工损失、违约补偿等各种费用,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费用要求。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累计支付乙方各项款项计___万元(含代付工程料款__万元)。现甲方尚欠乙方款项计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___万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一切与乙方及乙方所属人员的纠纷。
四、合同解除后免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
五、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退出工程现场并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否则应承担拖延费______元/日。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盖章)法人代表:______(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盖章)法人代表:______(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______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_________部分工程。
二、工程期限
1、工期总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三、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四、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六、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期: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 工程名称:家庭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造价与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乙方以每平方米 元为甲方进行实际面积安《量房数据》平方米的地暖系统安装,工程总价 元,包括地暖采暖系统咨询、设计、系统安装、实验、调试、售后维修。
2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在材料进场甲方对材料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总工程款_ _ 元,在工程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后三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3 、甲方在施工期间对所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材料款项,双方应另立补充合同并在工程合同结束后一并付清。
五、甲方应按乙方施工要求配合乙方及时进入现场,并协助乙方保证正常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及时进入现场或施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应在乙方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验收期为乙方工程完工并通知甲方后三日内进行,如甲方未按期验收视甲方验收合格。
七、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
1 、主要工程材料名称:
2 、每组分水器回流负担供热面积不超过 平方米 。
3 、系统验收以合同安装完毕后一次打压为准,系统打压指数为 至,并由甲方签署用户验收单, 乙方出具质量保证卡。
4 、管材间距 厘米。
5 、乙方所提供采暖管材保证正常使用 年,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质量保险,如由乙方安装及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6 、乙方质保期为施工验收合格后的二个采暖期,此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免费保修。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地暖系统问题及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发包人:
承包人:
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结算人员,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 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1.2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 年 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1.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 月 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1.5承包人虽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但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1.6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1.7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 年 月 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40.1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建设项目 工程结算工作架构。
发包人: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安防系统工程
工程范围:详见附件一《 安防系统工程设备清单》
二、工程总价:
1、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包含工程建设费及云服务年费。
2、工程建设部分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附件一范围内的项目若甲方需要增加或调整材料,由双方另行协商定价。
3、本合同已包含了第一年的云服务年费,一年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云服务,则按一个车场一年 元的收费标准缴纳。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1、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开始计算工期,工期为 天。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工程变更设计、现场不符合施工条件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禁令)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两年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并与甲方沟通维修方式及到场维修时间。普通故障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较大故障的维修时间及方案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再进行维修。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甲方自本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60%工程款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工程预付款;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甲方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35%工程款人民币: 元整(¥: 元)支付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5%工程款人民币: 元整(¥: 元)做为本期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一年后,若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则在质保期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全额支付给乙方,不计息。
八、约定事项
· 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 附件一《 安防系统工程设备清单》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执壹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十六、乙方指定帐号: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甲方: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幕墙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社区入户大厅及室外维修改造
二、工程地点:
市白杨二期
三、承包范围:
小区维修改造项目
四、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五、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六、合同订立地点: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本工程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
八、工程质量:
1. 乙方采购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乙方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负责。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的相关施工规范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签证确认,增加的费用,据实计价。
九、工程计量与计价
1、计价方式:按投标时,乙方“报价表”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审核单价及总价结算工程价款;
2、“报价表”中未包含的甲方需增加工程,按甲方《零星工程计量计价办法》计量计价结算,《零星工程计量计价办法》中没有的项目参照市场价,双方现场议价,减少的工程量按“报价表”中扣减;
3、清单中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运输费、管理费、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转运费、税金、各类行政收费及利润等相关一切费用。
十、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合同暂定价: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00),最终价款以甲乙双方确认通过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付款方式: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部分工程款80%,通过审计决算出据报告后十天内付清工程尾款。留5%的质保金,一年后退还,付款前应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十一、甲方责任
1、由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的装修方案和施工图,指定施工用水、电接入点,费用乙方承担。
2、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对乙方完骏工移交部分及时进行接管。
3、甲方负责协调现场其他单位相关设备及与施工场地有关联的'一切事宜。
十二、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承包范围内维修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维修效果,根据现场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确认。
2、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对现场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参加竣工验收和完善相关资料,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文明施工工作,若有赔偿,按价赔偿,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十三、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施工组织不力,影响工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不顺延。
3、因施工方案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顺延,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八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十四、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及质保期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安工程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等。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4、因为场地住户多,本工程施工中,如果因小区业主或车辆对已完工部分造成损坏,由甲方承担返工费用。
5、质保期为一年,时间按工程验收交付甲方之日算起,如果因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不可抗力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十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安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安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十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完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赔付按200元/天计算,违约金赔偿按合同竣工日期或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日期起开始计算,累计延期超过10天的,乙方无条件退场,已完工程按80%计量结算工程价款。由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质量损失,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乙方按甲方要求维修,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按时支付工程款,如延期支付,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所欠付工程款的2倍银行贷款利息每天支付给乙方。
十七、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节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合同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附则
1、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方执贰份。
甲方: (集团)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