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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

2025-11-10 08:00:09合同范本

设计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设计承担 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方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发包方提供的基础资料:

  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标准是: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1、设计费计算方式:

  2、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第八条 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计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 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计 元(大写 元人民币)不留尾款。

  第九条 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返工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发包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6、发包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7、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8、发包方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负责解决。

  二、设计方责任

  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2、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6、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半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半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设计合同如发生争议,发包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交贺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方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壹份,设计人壹份。

  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2

  甲方: 机构代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法人代表: 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设计概况

  1.1工程地址:

  1.2工程面积: 平方米

  1.3设计内容(勾选):布局图□、效果图□、施工图□、

  第二条、布局图

  2.1甲、乙方双方到工程所在地勘察,乙方实地测量,甲方提出设计方向和设计要求。随后乙方绘制布局图和设计草图交于甲方,双方讨论后确定布局图。

  2.2如若甲方对布局图提出修改意见,双方讨论后乙方完成修改。

  第三条、效果图

  3.1布局图确定后,乙方做出效果图交于甲方。

  3.2如若甲方对效果图提出修改意见,双方讨论后乙方完成修改。

  第四条、施工图

  4.1效果图确定后,乙方根据设计方案绘制施工图交于甲方。

  4.2施工图包含:原始平面图、布局图、地面布置图、立面图布置、顶面布置图图、水电改造图等。

  第五条、设计期限

  5.1布局图绘制时间为 日,修改周期为 日/次。

  5.2效果图绘制时间为 日,修改周期为 日/次。

  5.3施工图绘制时间为 日,修改周期为 日/次。

  5.4乙方按照时间约定按时交图与甲方并讨论,甲方因故不能见面看图交流则时间顺延。

  第六条、后续服务

  6.1设计完成后,甲方采用乙方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乙方要提供后续服务,免费上门技术指导两次。

  6.2施工人员对施工图有疑问的,及时联系乙方设计师,设计师要予以解答。

  第七条、设计费用

  7.1设计费用 元/平方米,合计 元(大写)

  7.2布局图确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款的 %,计 元。

  7.3效果图确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款的 %,计 元。

  7.4施工图确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款的 %,计 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金额的30%赔付对方违约金。

  8.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采取协商方式解决。

  9.2双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勾选):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3

  委托设计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任务,为了搞好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设计任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原则,结合装饰行业现存特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设计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北京某家庭装修设计

  1.2 工程地址:北京西苑机场

  1.3 建筑面积: 553平方米(图纸套内面积)

  1.4 设计费金额:60000元(六万元)(所收款项为税后,涉及本协议所有交易内容的税费由委托方承担)

  1.5 设计范围为装饰设计(不含结构、水电、消防、暖通等设计)

  2.设计实施程序及付款方式:

  2.1 设计阶段划分、工作内容及时间约定

  2.2. 付款方式:

  2月12日之前,甲方需支付乙方 设计费总额的60%(36000元)。3月10日提交全部图纸或施工开始前结清尾款40%(24000元)。

  3.图纸修改及交底:

  3.1 设计竣工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可与乙方再次约定;

  3.2 乙方负责两到三次现场交底及技术指导服务(请参见8.1)。

  4.双方责任:

  4.1 甲方负责:

  4.1.1 合同签订前,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的原建筑有关建筑图纸资料(见表

  4.1.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进行方案讨论,并约定修改方案设计的期限,直至最终确定设计方案。因甲方原因超过与乙方约定时间10日内,合同约期顺延超过时间,10日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100元/日违约误工损失;

  4.1.3 工程施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听取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工程竣工后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1.4 竣工后须配合乙方拍照留档。

  4.2乙方负责:

  4.2.1 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

  4.2.2 工程施工前,乙方负责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乙方负责阶段性解决设计中的问题,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后,参加竣工验收。

  5.补充条款:

  5.1 如该项目由第三方施工,乙方只负责设计交底;如果要求乙方现场配合,则在原设计费基础上加收20%配合费。本设计室保有对所有有效图纸的最终解释权。 5.2 如该项目最终方案涉及建筑结构、水电、消防设计,需另付设计费,设计费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等另行商定。

  5.3 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造成的设计费增减,双方协商后约定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逾期不交,参照9.1条执行。

  5.4 因甲方原因,在乙方全部设计工作完成验收或工程开工后,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应按照修改内容,另付设计费,具体金额及付款方式双方议定。

  6.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责任:

  6.1.1 因甲方原因变更已签订的设计方案(图纸交付日期顺延或另行安排除外)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2 因甲方原因,中途停止合同,甲方须提前一周内通知乙方,并按照设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乙方。

  9.1.3 甲方提供的原建筑有关建筑图纸资料、该项目全套竣工图须与实际情况相符,否则因此影响设计周期的,由甲方负责。

  6.2乙方违约责任:

  6.2.1 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提供设计文件日期,每延误一日支付甲方100元作为违约赔偿金。

  6.2.2 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乙方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按照设计费总额的10 %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

  7. 其他预定:

  7.1甲方需外出购买家居用品200元/日(不含差旅费)

  8.仲裁:

  如双方出现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解决。

  方式A:到所在地区行业管理仲裁机构解决。

  方式B:到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1甲方需外出购买家居用品200元/日(不含差旅费)

  8.仲裁:

  如双方出现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解决。方式A:到所在地区行业管理仲裁机构解决。 方式B:到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前 言

  鉴于甲方的本设计项目由甲方具体实施,为此由甲方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全面实施指导、督促、确认、签收。甲方指定 先生/小姐为本设计项目之甲方代表。甲方表示同意。

  为有利本项目设计工作顺利实施,乙方委派 小姐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第一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资料,完成本项目设计(方案至施工图)。 样板房及面积:

  第二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 本合同自甲方合同定金到帐日作为合同起始日期起算。

  2. 乙方于各设计阶段完成后进行请款,同时交付相应发票,甲方按付费时间支付各阶段设计费;若乙方提交设计文件 3 个工作日内,甲方未作书面确认或书面回复修改意见,视为自动确认。

  3.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设计文件的同时结清95%设计费,留5%尾款,至本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支付;如果甲方竣工手续不齐,按工程队施工结束后10天内支付。 4. 本合约设计费详见《设计费估价单》,实际设计费按估算设计费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6. 此费用不包括模型制作,不包括施工蓝图。 7. 此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计价,包含税金。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3.1成果要求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负责到有关设计院盖章及各项协调工作。安排施工图交底会议;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5.1.2甲方由于营销等原因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已确定的风格、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项目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暂停或暂缓后重新启动,甲方应支付暂停或暂缓前乙方实际已设计工作的费用,乙方应根据变更的设计内容向甲方追加设计费,具体应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由于营销等原因,终止项目或部分项目进行,应按照乙方实际已设计的工作进度支付费用。如概念设计阶段终止项目,则支付合同总价的40%设计费;如方案深化阶段,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终止项目,则支付合同总价的80%设计费;如方案深化阶段,方案未经甲方确认后终止项目,则支付合同总价的60%设计费;如施工图阶段,甲方未开展工程,则支付合同总价的95%设计费。

  5.1.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并对其负责。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有权要求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

  5.2.2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2.3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5.2.4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2.5在设计合作期间,乙方提供现场服务四次,包括沟通方案、施工图交底、提供现场指导及项目验收。如甲方要求乙方额外增加出差次数,甲方负责乙方交通、住宿费。包括 主要设计师的机票、住宿费(五星级)及相关的交通费用,另需收取设计师出差按天计算的人工费用,按时报销。乙方应提交有关收据供甲方核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合同约定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同期发生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相关上级不审批本设计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第四条及第5.1条规定支付已完成内容的设计费。

  6.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上限为本合同全额设计费。

  6.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已经确认的设计成果提出由于成本限制方面等因素需对设计做30%以上的调整,甲方应支付设计调整费用给乙方;

  6.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更换设计材料应得到乙方书面确认;甲方施工队在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确认情况下随意更换设计材料而影响设计效果应由甲方承担该责任。

  6.6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同期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7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其它

  7.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甲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灯具等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具有合理使用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甲方资料产生的侵权,与乙方无涉。

  7.5甲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甲方支付。

  7.6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7.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0其它约定事项:不含于本合同之服务项目

  7.10.1 建筑项目之全套设计服务及标单。

  7.10.2 智能化系统设计。

  7.10.3 图签、消防及报批。

  7.10.4 消防点位图。

  7.10.5 全案或部分案件之预算分析。

  7.10.6 水、电、风系统图设计,机电设计图。

  7.10.7 材料估算及标单。

  7.10.8 软装采购及现场布置。

  7.10.9 建筑外立面

  7.10.10 施工蓝图

  7.10.10 以上项目如需乙方完成,双方另签合同。

  第八条 合同生效、终止

  8.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有变更,另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甲方)名称: 设计人(乙方)名称:

  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5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 钢结构工程图纸深化设计事项,经协商一致,双方在深圳市福田区 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全称: 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

  2、简 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3、工程地点: 。

  4、设计单位: 。

  5、监理单位:

  6、工程规模: 。

  7、钢结构工程图纸深化设计,包括设计变更及甲方临时指定的工作。

  第二条 合同组成及文件解释顺序

  本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并互为说明,如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解释,同时遵守最新签署的合同文件具有优先解释效力的原则。

  1、本供货合同书;

  2、招标文件、招标申请书、中标通知书、定标书;

  3、甲方与业主合同文件的技术标准;

  4、合同图纸(含全部施工蓝图及结构模型);

  5、国家规范、标准;

  6、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包括备忘、会议纪要、往来信函、洽商变更、工程指令等过程文件)。

  第三条 深化设计内容

  1、根据甲方及设计要求绘制本工程深化设计图。

  2、乙方所绘制的深化设计图,包括相关说明、图纸目录、平面定位图、构

  3、乙方所绘制之深化设计图,按时或提前报甲方审核,双方无异议后报业

  4、乙方的技术服务:深化设计交底,对深化设计图做出说明,解决及修改

  5、设计变更(含通知、指示、同意、批准、确认和决定等):均指书面形式,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乙方应遵守此类指示,但此类指示乙方应当复核,并在接受此类指示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请甲方予以确认,否则甲方不承担由此增加的任何经济费用。

  第四条 深化设计依据及图纸验收

  1、图纸深化设计要依据施工蓝图、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单、甲方施工方

  2、甲方按照以上依据、有关标准对乙方转化的图纸严格进行验收;验收时

  3、甲方在生产期间如发现图纸问题,乙方不得以甲方签署的验收报告为依

  第五条 深化设计工期与图纸的提交:

  1、深化设计工期:深化图纸的提交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进度和加工厂

  2、总工期为 日历天, 年 月 日提交埋件送审图,并在 天内

  3、若发生较大设计变更或较多原设计问题在提出 天内得不到解决的,乙方

  4、乙方有责任积极主动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解决深化设计中的各种问题,

  5、深化设计图纸提交:每批图纸乙方需提交 套送审白图;获业主、设计

  第六条 深化设计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含税暂定价款为 元(人民币 整),费用组成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包干,综合单价 元/T(含税),该固定单价不

  (2)净量深化图纸总费用为RMB 元包干(人民币 元整),不作任何调整。

  2、综合单价包含详图转化、出图、图纸审批、出图数量、一般性修改(总

  3、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按现场安装完成的钢构件实际净重量

  4、发生设计变更:

  (1)若为额外增加工作量的变更或未完成的详图有设计变更,费用的增减按上述综合单价及计算规则计算;

  (2)若设计变更造成已完成的深化内容进行修改:累计修改工作量占合同承包范围的工作量的10%(含10%)以内费用不增加;累计修改工作量占合同承包范围工作量的10%以上,甲方应按上述综合单价及计算规则计算并支付乙方费用,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业主索赔费用。

  5、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由乙方以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交甲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无重大违约或无违约扣款,在全部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之内无息退还。

  6、付款方式: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获得业主及设计方审批通过)施工详图设计的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审核期10天)后的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月审核工作量设计费用的50%为第一次进度款,在支付该月进度款后的2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再次支付该月的40%为第二次进度款。

  7、结算:钢结构安装完毕后,甲方收到业主结算款后,双方办理结算,除保留5%质保金外结清尾款。

  8、本工程钢结构安装完毕满一年后15天内,如果没有扣款等事项,支付乙方剩余质保金。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图纸及技术要求资料。

  2、向乙方提供深化设计变更资料。

  3、协助解决深化设计有关的问题。

  4、提供乙方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住宿。

  5、按本合同条款按期支付给乙方深化设计费,若确有原因无法按期支付工程款,应与乙方友好协商,并确保尽快支付应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委派 作为本工程的代表,负责本工程一切往来事宜。

  2、乙方应配合本工程的施工,对甲方、制作厂进行深化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有关深化设计的问题,完成深化设计变更,且派驻一名技术人员(姓

  3、解决制作厂对深化图纸中所提出的问题,有需要时派专人驻厂。

  4、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深化设计图纸,并承担工期和质量责任。

  5、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或有其他任何技术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对甲方技术人员的建议,应予以积极配合,在甲方要求时,应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6、深化设计经甲方、设计院、业主的审查后有必要修改时,由乙方按要求修改,并落实到输出资料上。

  7、乙方以满足甲方进度要求提供深化图纸,必要时为保证工期无偿加班赶工制图。

  8、若甲方有原因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应以工程为重点,双方共同协商付款时间,不得以此理由推迟或不递交深化图纸,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9、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乙方应将损失降至最低,设计变更增减费按第五条相应条款计算。设计变更的发生并不能减免乙方的责任。

  10、乙方应在确保工期的同时保证深化图纸的质量。甲方、设计院、业主等各方对图纸的审批确认并不能减免乙方承担深化设计图纸的责任。若由于乙方原因深化设计图纸发生错误,乙方负责无偿修改深化图纸直至正确为止,若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业主或总包索赔,并提供相关资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凡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视为违约,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另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合同暂定价款的 向未违约方偿付违约金:

  1、若因乙方现场资料传递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交深化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包括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返修、更换、补交的资料等),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交纳 元/天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同意若因业主或总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有义务尽一切施工措施(如增加工作时间、加大劳动力投入等)挽回工期损失。

  4、因乙方图纸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构件修整、返修、报废等),乙方未承担责任的;

  5、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工期要求,乙方未承担责任的;

  第十条 合同终止权

  1、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乙方的技术、人员、质量、进度、诚信、工作态度及劳动纪律等原因,使得甲方认为乙方已不具备完成本合同的能力,或者完成本合同的可能性正在缩小,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若甲方与业主或总承包终止合同后,本合同也同时终止。乙方有责任保护好已完工图纸,后续事宜按总承包合同执行。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果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

  1、甲乙双方因故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双方,并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后,另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本合同第十条除外。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2、甲方与总包签订的施工合同(简称主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主合同相关条款作为补充。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质保金后合同失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6

  发包人:

  设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就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景观设计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项目概述 项目位于 ,项目总占地 ㎡, 景观绿化工程面积约 ㎡,其中地面景观、园林、道路面积约为 ㎡。

  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增减):

  1. 设计人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以下所有范围内提供景观规划及园林绿化设计的专业服务(可视具体工程情况增减或另行编制):

  A 道路、车道、休闲小径、停车场及人行区之景观布局,修饰规划,铺装设计;

  B 园林绿化设计、种植土壤及植物品种选择;

  C 园景包括花盆、园景墙、围墙、梯阶、栏杆、小品和其它园景工程、室外之饰面坡度及排水概念设计;

  D 水景、喷泉之设计;

  E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如室外专业灯光设计发包人另行委托,设计人在方案阶段提出对园林灯光的基本要求与构思,负责与发包人专门聘请的灯光设计师配合协调设计。)以上工作成果提供蓝图 套及电子版光盘一套。

  二、设计费与支付方式:

  1. 发包人将支付设计人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设计费。

  2. 该设计费已包括所有设计人员完成上述条款规定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发包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计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盖章)(签字)

设计合同 篇7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 __ ___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3.1 合同书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3.2 中标函(文件)

  3.3 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地址、规模、投资、及设计内容

  4.1 项目名称:

  4.2 项目地址:

  4.3 项目规模:

  4.4 项目投资:

  4.5 设计内容有,内部装饰设计分为:装饰,水饰,电气,暖通。装饰分为墙面,地面,天花。水饰分为给水,排水,是室内水接至建筑原有给排水系统,(消防给水有喷淋,消防栓,这类另收设计费,)。电气分为强电,弱电,强电分为照明电,电器用电,设备用电,应急照明、消防指示(消防内有应急照明、消防指示,这类另收设计费),如有电流用电大的设备由专业厂家和设计部门互相配合进行设计,弱电分为电话,电视,网络,监控,广播,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内有监控,广播,自动报警系统,这类另收设计费)。暖通分为空调,新排风,地暖,这些暖通设备参数由专业设计部门进行深化。消防设计和装饰设计互相配合进行深化设计。(关于申报盖章要是消防设计是由装饰设计内设计,所以申报盖章由装饰设计负责,要是消防设计是另外设计部门设计,申报盖章由消防设计部门负责,要是消防有装饰部分也由消防设计部门负责,于有报建装饰设计部门和消防设计部门进行协商)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_

  第七条 费用 (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进行收取)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支付方式(所占百分比以支付设计总额为基准)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确认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_____ 元;(不含定金)

  8.3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_______元,施工图完成后,甲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及权利

  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其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乙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约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 、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年。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设计费总额的30%为赔偿金数额。

  9.2.5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应减少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12.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12.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个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规模:。绿化景观设计面积约为33000㎡。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标准为 10.9元/平方米 (景观设计面积约为33000平方米),设计费总额为 360,000 元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第六条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项目设计过程中如果因为建设方客观原因,设计内容、规模、条件、基础资料等发生较大调整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7.1.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与地方标准。

  7.2.3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7.2.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7.2.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可根据建设方支付情况与乙方协商确定各阶段付费金额和时间。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8.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8.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8.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

  9.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9.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9.3甲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甲方支付。

  9.4甲方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6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9.8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后生效。

  9.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方确定,委托乙方承担“”景观设计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1、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封面、设计资质、扉页、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设计图含:绿化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或景观分区图、园路设计和交通分析图、竖向设计图、种植设计图(标明树种名称、种类等)、主要景点设计图以及其它报建所需要的一切图纸和项目说明)和投资估算。

  2、名称、规模、设计阶段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设计周期及提交资料

  1、总设计周期为合同生效后14个自然天。

  2、方案设计图(4份):本合同生效后第7天(自然天)提交;

  3、报建文本(10套含同步电子光盘一套):本合同生效后第14天(自然天)提交。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及支付进度

  1、本合同总设计费定为: 100000.00 元,即¥ 壹拾万元整 。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3、提交各个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乙方应按时提供当期设 计费发票。

  4、设计费计算及支付款详见附表。

  注明:1、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

  4、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的相关要求及消防规范 3、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确保通过政府部门报建审查。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报建未能通过,乙方除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外,后面产生的相关报建费和文本费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项目总设计费的百分之一。

  4、合同生效后,在设计过程中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的同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总额。

  第八条、其他

  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复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10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景观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北岭镇文化广场景观设计

  2.设计工程面积: 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3 .设计工程范围: 景观设计方案效果与施工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3元/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 壹万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定金,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和甲方初步交流后在一周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并准备下一步施工图制作,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图后,乙方开始制作施工图,并在1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绘制,甲方方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付给乙方设计费 壹万 元。

  5.在甲方施工过程中根据乙方要求应极力配合并负责一定的技术支持,乙方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尾款即 元。

  6.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装订成册后,施工图才算正式生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已确认的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的,乙方可酌情收取工作量相应的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的即表明甲方放弃对乙方所拥有的相应权利。乙方也不再对甲方的设计负责。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订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如本设计项目非我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可酌情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2.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珠海凤凰谷 项目的燃气管道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3.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33-20xx

  3.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3.4.《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J231-87

  3.5.《石油化工设备与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J3022-99

  3.6.《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xx

  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名称:珠海凤凰谷项目燃气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为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项目规模:共62户,其中平层44户,复式17户,楼王(三层)1户,为精装修标准交楼 设计内容:庭院小区平面图、每栋入户燃气管道平面图和流程图、系统图、大样图、设计说明书、厨房、 热水器控制阀前的输气管道工程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提供项目电子版建筑水电总平面布置图、各层平面布置图以及建筑立面图,室内装修平面、立面图。

  2、甲方项目特殊要求资料(厨柜平面图)。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1、施工图纸为经过珠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的8套完整施工设计图。.

  2、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设计资料及收到甲方首次支付设计费之日起20 日历天内,交一套施工图纸(白图)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确认后 20日历天内出蓝图。

  3、审图流程及时间:乙方出蓝后,送市防雷所审图(审图需要约2个工作日),再送审图中心(审图需要约5个工作日),完成缴纳审图费后,取得审图合格证书。以上审图工作由乙方代为办理,并保证审核通过。

  第六条、费用

  1、设计费为:平层为 75元/户,复式房 150元/户,楼王为225元/户,合计:6075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零柒拾伍元整)。

  2、审核图费用:本项目施工图的送审工作由乙方负责办理,报送审图公司审核费用每户费用为:10元/户,共 62户,合计:62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贰拾元整)。

  3、以上两项设计费及审图费合计为:6695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玖拾伍元整。

  4、以上设计费用为含税金价格。

  第七条、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七天内,甲方即支付设计总额的10%人民币(¥669.5元),给乙方作为设计预付款;

  2、经审图公司审核合格后的施工设计图全部交付甲方,甲方于15天内支付设计总额的80%人民币(¥5356.00元).

  3、余额10%人民币(¥669.5元),在燃气工程施工安装完成10个工作内付清(无息)。

  4、以上每笔款支付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等额发票。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4、签订本合同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

  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2、乙方责任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3、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2.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的合同设计费金额。

  2.7、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有关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2.8、乙方必要时参加设计讨论会、设计评审会和工程例会。

  2.9、乙方必须参加燃气工程施工招标会议,并对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2.10、乙方负责向业主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对施工方提出的问题作相应的答复。

  2.11、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九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仲裁

  本项目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验收备案为止。

  2、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5、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

  工费: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首期款。(60%______)

  2.瓦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中期款。(35%______)

  3.工程竣工,经物业,甲方验收合格,付剩余款。(5%______)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甲方认可方可使用。

  2.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说明。

  3.乙方应协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六、工期

  从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_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施工人员应协助搬运,甲方适当付费。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及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乙方配备灭火器。

  2.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3.乙方要爱护甲方家中物品,损坏时负责修复并恢复原样,并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_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_______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_______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合同争议

  1.本家装合同与郑州市家装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有效。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按合同约定处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13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xx 年 5 月 20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合作协议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公司发展及日常管理需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补充内容:

  1、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种植大棚20个、露天土地30亩。后续公司发展乙方有权无偿向甲方继续追加土地20亩。

  2、甲方以办公场所、土地、大棚作、资金为入股条件。作价102万、占股51% 。乙方以团队、资金、技术、一年劳动报酬入股。作价98万、占股49% 乙方注册资本由甲方提供。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14

  委托人: (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 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行政楼1F、2F、3F、4F、5F及顶层。

  首层

  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接待前台

  -会议室、洽谈室、音控室、茶水间、产品展示区

  - 宾客电梯厅、玻璃旋转楼梯

  -男女卫生间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洽谈室、办公室、茶水区

  -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玻璃旋转楼梯及公共区域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会议室、办公室、茶水区及公共区域

  - 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办公室、茶水区、弱电间及公共区域

  -男女卫生间

  第5层及顶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及公共区域

  - 会议室、董事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茶水区

  - 男女卫生间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电气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

  3.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 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标准,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 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装修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业方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施工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

  (a)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 图表详列家饰、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4 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文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7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8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9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6. 费用

  6.1 本合同之设计服务费为_ __人民币( __人民币)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具设计资质图纸及审图配合、旅差、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

  6.2付款进度为:自合同签订七天内应付款 元人民币

  第一、二阶段完成应付款(施工图出图完毕) 元人民币

  第三、四阶段完成应付款(竣工图出图完毕) 元人民币

  7. 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7.1 业方可予设计方__10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10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 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 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 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 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叁拾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 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7.2 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10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 (a) 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 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 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 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8. 转让条款

  8.1 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9. 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9.1 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0. 合同解释与仲裁

  10.1 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上海仲裁部门处理,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0.2 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1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务项目中第 1、4项的承运服务:

  1、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

  2、承运货物的分拣、包装。

  3、仓储(费用另计)。

  4、代办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需另签订承运合同。

  第三条 服务受理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E-mail或系统对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应一并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收取货物手续,按服务收费标准开具运单,及办理保险手续(在甲方提出保险要求并由甲方支付保险费时)。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运价按照《物流配送价格表》之规定执行(详见合同附件1)。

  2、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以收货人签收的送货单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进行运费结算,如不能提供签收单的,由乙方提供保证函,确认该批货品已安全送达收货人,如收货人提出异议的,由乙方负举证责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户收到货时,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3、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费用结算期是对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业务费用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明细后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账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4、甲方采用由收货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当向乙方提供保函,并承担因收货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对付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2、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应保守合作期内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业秘密。

  4、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在乙方完成约定的物流运输任务后,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为由拖欠服务费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以及侵犯他人权利的物品;甲方应保证其交寄的货物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卫生许可等相关规定;如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对他人赔偿或被收货人侵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驾驶。

  4、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6、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运输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但因包装导致的丢失破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运输市场波动、油价上涨)而调整运价的权力,并通知甲方且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改动。

  第六条 货物保险

  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2 项保险方式:

  1、甲方不委托乙方办理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2、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乙方与操作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甲方委托乙方保险货物发生事故,乙方负责对甲方按声明价值进行理赔。

  5、乙方负责制作每天的《运输跟踪表》,将运输信息及时通知甲方,并保证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

  6、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每日制作《库存日报表》,及时向甲方汇报库存情况。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货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货物破损或灭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除外)。

  2、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合同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确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合同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价格表》、《运输服务考核办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操作规程均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当本合同没有约定时,以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为准;当合同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则:甲乙双方需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设计合同 篇16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商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及建筑地点:

  大垭槽

  二、 合同内容:

  1、 大垭槽一个拦水坝勘测设计,含1/500的坝址地形图

  2、 区发改委备案

  3、 行洪影响评价

  4、 拦水坝施工建设总价承包

  三、 工程投资及规模:拦水坝坝高河底以上2.5至3米

  四、 上级机关批准文号:

  五、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基础资料:

  六、 设计阶段时间进度要求:合同鉴定后,今年11月开工拦水坝施工建设

  七、 设计文件交付份数:四份

  八、 设计费及施工承包费计取标准及办法:

  经双方协商,大垭槽一个拦水坝勘测设计,区发改委备案,行洪影响评价,拦水坝施工建设总价承包总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其中拦水坝勘测设计,区发改委备案,行洪影响评价为11万元,拦水坝施工建设总价为19万元,)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定金,乙方进场勘测设计。(拦水坝施工建设河床基础深为2米,若河床基础深,超过2米时,超挖超填的工程量照实结算)设计成果经相关部门通过后,拦水坝进场施工时,甲方支付开工费人民币15万元(拾五万元)拦水坝基础露出水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 拦水坝施工建设完工后,甲方支付剩余人民币贰万元(贰万元)。 若甲方支付费时间延后,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及拦水坝施工时间顺延。

  九、 双方责任:

  1、 乙方依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阶段的批准文件,以及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定 额提交设计文件。

  2、 乙方对所承担的设计项目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现场设计变更及竣工验收。

  3、 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反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反还定金。

  4、 双方已签订合同并实施后,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的修改设计时,经双协商,另定合同。

  5、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反工、修改设计的应视其工作量另行曾费。

  6、 拦水坝施工建设中由于土地问题与当地农民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矛盾。

  7、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施工日期顺延。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发【1993】122号文”及 “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17

  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 发包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提交的时间

  第四条 设计阶段安排

  4.1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汇报阶段

  4.1.1汇报内容涉及到:对项目的认知及分析、概念性方案设计说明、规划设计理念、结构分区、设计主题、概念设计平面、景观设计竖向分析 。

  4.1.2 此阶段工作周期

  4.2 第二阶段:设计阶段

  确定整体概念设计思路基础上的细化设计。此阶段需要向发包方提交最终确定的景观规划设计成果图册二套。包含的内容: 4.2.1 总平面图;

  4.2.2 总体竖向设计;

  4.2.3 植物景观规划设计;

  4.2.4 主要分区放大平面设计;

  4.2.5 重要节点景观规划设计及效果图;

  4.2.6 景观小品初步设计;

  4.2.7 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

  4.2.8景观照明及绿化灌溉地上意向规划方案;

  4.2.9此阶段工作周期(自甲方确定概念性方案并按照合同付费起开始计算)

  4.3 第三阶段:施工图制作阶段。此阶段需要提交施工图八份

  4.3.1 景观设计总平面索引图;

  4.3.2 总平面布置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 4.3.3 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

  4.3.4 分区平面布置图、定位图、放大平面图;

  4.3.5 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 4.3.6 各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 4.3.7 施工图设计说明; 4.3.8 景观设计工程概算;

  4.3.9 此阶段工作周期工作日完成,(自甲方确定整体设计方案按照合同付费起开始计算) 第五条 设计范围及费用

  5.1本项目设计范围:

  5.2总规划面积约为合同设计单价费用/平米,合计总费用为万元(大写: 第六条 支付方式

  6.1第一次付费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给设计方,即 万元(大写: )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6.2 第二次付费 设计方的设计概念思路及主题汇报,得到发包方的认可,同意设计方进入下一阶段起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即 万元(大写: );

  6.3 第三次付费 设计方提交初设设计文件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即 万元(大写: );

  6.4 第四次付费 设计方提交施工图文件三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即;

  6.5 第五次付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发包方支付实际设计费总额剩余的5%给设计方,但此笔费用的最后支付时间不超过20xx年12月31日。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发包方责任:

  7.1.1 发包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0 天以内,设计方按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10 天以上时,设计方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 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前期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7.1.3 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7.1.4 发包方应负责派赴施工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工作人员的交通费用、食宿及安全等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如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除解决上述要求的基本工作生活保障外,还要给予驻场技术专业人员住外日补贴。日补贴金额不得低于该专业技术人的日工资。双方也可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1.5 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7.2 设计方责任:

  7.2.1 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

  7.2.2 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7.2.3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7.2.4 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八条 双方约定,如遇下列因素,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8.1工程设计变更;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变化;

  8.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费用的增加;

  8.4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变更,双方应及时履行签证手续;并作为补充结算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 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 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

  9.3 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

  9.4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10.1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规定外,发包方需要追加份数时,设计方根据市场价另收资料工本费。

  10.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3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10.4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发包方 两 份,设计方 两 份。

  10.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工作周期自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订金起计算。

  10.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18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该建设项目的装修设计任务,根据国家设计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设计,建 筑面积为 平方米,计划投资约 元整建设地点在 。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装饰设计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甲方在乙方出施工图设计前,应确认平面配置图、天花吊顶图文件和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的资料,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准确,不得随意变更。

  2、甲方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施工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按进度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施工图纸。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所有设计文件一式3份。

  2、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委托书,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甲方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修改,参加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原定委托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需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下条办法计算。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1.经双方协商,如本工程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陆万元,如不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捌万元。

  2.设计基本布局确定后,甲方先付给乙方30%的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同时设计交付日期顺延。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贰个星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相当于设计费的0.5‰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施工方施工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随意变更图纸或更改材料而达不到设计的预期效果,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七、其它

  本合同支付定金之日即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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