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书(供个人居住租赁房屋参考) 篇1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书(供个人居住租赁房屋参考) 篇2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丙方(见证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介绍就座落于南宁市 号(以下简称该房屋)不动产租赁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南宁市 ,权属证明号: 产权人: 面积: 平方米。
二、租金、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2、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该房屋租金按 缴纳,缴纳日期为 。
4、乙方在租赁合约生效后,支付甲方该房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合同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5、甲方指定租金存入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名/账号:
三、本租赁合约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
四、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达10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并将乙方所付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拒绝返还。
五、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项。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室内装修或结构更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物业未经甲方同意下转租他人。
七、租赁期内该楼宇水、电、煤气、管理、电话、有线电视、正常维修等费用均由乙方缴付。
八、所承租楼宇只限于作 用途,不能作非法用途或放置违禁物品,否则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九、乙方须将所承租之物业保持清洁良好,如有损毁须由乙方负责修理或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事项:
1、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税费承担,应及时依法缴纳并承担因未及时缴纳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甲方:
丙 方:
联系电话:
业务代表:
乙方:
直属经理:
联系电话:
经办人: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书(供个人居住租赁房屋参考)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现状
1、租赁标的为:位市路号的居住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现状:乙方已对房屋内部装修及内部设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对房屋现状表示认可。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续约期内的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三条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房屋租金为每月元(按30天计),年租金总计为元。
2、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预付租金。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半年使用租金。
3、乙方在租赁开始前向甲方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壹个月的房租。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完好交回租赁房屋,甲方在核实后应即行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
租赁期间,因甲方单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的,甲方除应全额退还乙方房屋保证金外,应将乙方实际入住的时间在一次性交付的半年租金中减去后剩下的余额部分全部退还后再支付一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
2、对于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耗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可以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但甲方在检查维修房屋前,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及缴纳
1、物业管理费:计收物业费为元一月。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清洁、绿化养护、生活垃圾清运消纳及公共设施运行费用等。
2、该租赁房屋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和相关部门交接。水费每吨元。电费每度元。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承租房屋合法、合理地使用。
(3)、位于该租赁房屋内的设施,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合理使用。
(4)、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该出租房屋。
(5)、甲方保证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该出租房屋并保证在租赁期内乙方的正常使用权。
(6)、在乙方入住前,甲方应将水、电、互联网等其他相关费用结清至乙方入住之日。乙方对不在自己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不承担责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设施。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数额及期限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生活的需要对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约定租赁期内,乙方对房屋具有使用权。
第七条房屋的返还
1、协议期满(合同到期日)后,乙方将房屋、设施完好地交给甲方。
2、在合同届满前,乙方确定不在继续租赁该房屋的,甲方可以带人看房,但该期限不得早于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10天,甲方带人看房应保证乙方的财产安全,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休息时间。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政府拆迁、改造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客观等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甲方主张本条的,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文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除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以天为单位退还乙方,还需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交付甲方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4、因第八条第2款之规定造成甲乙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不构成违约,但甲方应将剩余租期的租金(以天为单位)、乙方交付甲方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条不可抗力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在协议履行期限内,如遇国家征地(包括国家、市、区征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西安市区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财产清单
附件三、甲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书(供个人居住租赁房屋参考)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座落: 市(县) ,房屋所有权证号:(或其他产权证明: )
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 平方米,间数 间,公共部位与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 □商业 □办公 □生产用房□)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套 □间 )计价。
2、月租金为(大写)¥元。
3、租金变动条款:
4、付款方式:
5、定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须向甲方缴纳 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甲方应负责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 )。
6、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7、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其他约定: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续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发生的费用(□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 □电话费 □煤气、闭路电视费 □宽带网□ )。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 天内,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 □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 □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定金额的千分之 向甲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福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人(甲方):
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