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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股权赠与合同书样本

2025-11-18 04:50:57合同范本

新版股权赠与合同书样本 篇1

  赠与人: 受赠人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受赠人二: 受赠人三: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受赠人四: 受赠人五: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 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 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 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为不得超过50%。

  (2)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 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 受赠人一:

  日期: 日期:

  受赠人二:

  日期:

  受赠人四:

  日期:

  受赠人三: 日期: 受赠人五: 日期:

新版股权赠与合同书样本 篇2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以平等自愿的方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1条 赠与标的

  甲方拥有一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股东身份。

  甲方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赠与给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2条 赠与条件

  为了获得上述赠与,乙方应该向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只要乙方为该公司连续提供服务,每满1年,甲方须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送给乙方,所赠与的股权比例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

  乙方应该连续提供服务,甲方同意,若无同意则中断服务。

  第3条 赠与程序

  每当乙方连续提供服务满1年后,在日内,甲方须根据本协议请求公司股东会议通过,并负责向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如果该赠与需要其他公司股东的同意,甲方应该负责获得该同意。

  第4条 赠与撤销

  有以下任何一项情况,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4.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4.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该公司造成一年累计万元以上的损失;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因为第4条或第4条情况的认定撤销赠与,乙方应返还根据本协议获得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为第4条情况的认定撤销赠与,乙方不需要返还本合同下已取得的股权。

  赠与撤销后,本合同终止履行。

  除第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乙方已按本协议第2条的约定提供服务,则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5条 承诺和保证

  甲方承诺对于根据本协议向乙方赠与的股权拥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赠与的股权上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担保权。

  乙方确认并承诺遵守原公司章程和与股东所订立的合同,履行其作为股东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

  乙方承诺,在未经甲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6条 股权赠与法律后果

  乙方在股权赠与完成后成为公司的股东,按比例分享利润,分担公司风险及亏损。

  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影响。

  第7条 费用分担

  本赠与合同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第8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则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9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新版股权赠与合同书样本 篇3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丙方:丁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戊方:己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庚方:辛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赠与人",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受赠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各方"

  鉴于:

  A.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是苏州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________%、乙方持有________%、丙方持有________%、丁方持有________%、戊方持有________%;

  B. 于本协议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__万元,已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缴足。公司主营业务为......;

  C. 已方、庚方、辛方是......领域的专业人员,在......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D. 各方拟以公司为平台,整合各方在资本、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及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行合作,共谋发展;

  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就前述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商议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

  现郑重将各方就合作有关事项所达成的一致列示如下,以资信守:

  一、股权赠与

  1. 各赠与人按下列数量/比例分别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股权:

  2. 赠与完成后,受赠人成为公司股东,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或在境内外的合格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发行上市")或公司累计融资额达到人民币1.2亿元(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之前(以先到者为准),赠与人将确保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

  前述时点之前(以先到者为准),公司如有增资扩股等情形,赠与人将向受赠人赠与并/或确保增资时新进股东向受赠人赠与股份,以维持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届时如由增资时新进股东或其他股东进行赠与且该等股东提出要求的,赠与人应与该等股东签订实质内容与本协议一致的相关法律文件。

  同一受赠人原受多个赠与人赠与股权的,该多个赠与人应按各自原赠与股权的比例履行前述义务。

  4. 不论受赠人结婚与否,所赠与的股权(包括后续分配的红股、红利)均仅为相应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5. 因受赠股权而产生的税负(如有)由相应受赠人自行承担。

  二、受赠人义务

  6. 为保障股权激励目的的实现,避免各方终止合作对公司上市进程将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就前述股权赠与,受赠人负有如下义务:

  (1) 自入职之日起,全职、连续地在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工作至少3年;

  (2) 研发的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为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

  (3) 严格保护公司各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转让被赠与的股权;

  (5) 不得委托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持有被赠与股权或代为行使被赠与股权的股东权利;

  (6) 不得在被赠与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7) 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8)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业务同类的业务;

  (9) 不得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实际或可得利益损失;

  (10) 不得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本协议规定或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就为确保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而后续赠与的股权(不论由何X赠与),每一受赠人同样负有上列义务。

  7. 受赠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所赠与的全部股权,不论该等股权系何时赠与。该受赠人不得主张部分返还或按根据任何方法计算的比例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时,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的,赠与人无须向受赠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的,赠与人将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支付现金。

  8. 赠与人撤销赠与之前,公司如有分红送股等情形,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基于被赠与股权而享有的所有红利和/或红股(不包括现金红利)亦应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对于撤销赠与前、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增加额等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9. 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无须向任何X进行任何金额的支付;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支付现金。

  10. 赠与人收回股权的,相应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应配合签署有关文件及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11. 于公司完成发行上市之日,除第(2)、(3)、(8)、(10)项以外,以上第6条所列的受赠人义务均予以解除。受赠人与赠与人、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股东间协议执行。

  三、承诺、保证

  12. 赠与人承诺其对被赠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产权,有权进行本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其股权赠与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13. 受赠人承诺其为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服务以及受赠股权的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四、违约责任

  14. 赠与人或受赠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法向对应的受赠人或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约定

  15. 公司发行上市前,受赠人如经赠与人同意转让受赠股权,就拟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该等股权的原赠与人(届时须仍具备股东身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购买的权利。如拟转让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原由多名赠与人赠与,则该等赠与人按原赠与股权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6.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不再履行。

  17. 本协议签订后,赠与人失去公司股东身份的,该赠与人不再负有确保对应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的义务,除非届时各方另有约定,该等义务由其他赠与人按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承担。例如,5名赠与人中,1人退出,其余4人原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0%、30%、10%、10%,4人股权比例合计80%,则该4人分别按37.5%、37.5%、12.5%、12.5%的比例承担所退出的赠与人的前述义务。

  六、其他

  18. 办理工商登记时,如公司登记机关不接受本协议、要求必须以转让的方式给与受赠人股权,各方可签订相应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确认,届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仅为办理登记备案之用,内容如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19. 各方声明自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和意义,愿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20. 本协议包含了各方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的所有一致,并替代各方之前曾有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约定。

  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以作补充。

  22. 就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相关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3. 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自全部受赠人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并到岗工作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以下各方之间《股权赠与协议》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版股权赠与合同书样本 篇4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赠与标的

  1.1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1.2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 %的公司股权赠与乙方。

  1.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2条 赠与条件

  为取得上述赠与,乙方应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2.1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 %的公司股权赠与乙方,所赠与的股权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 %。

  2.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3条 赠与程序

  3.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1年,自届满之日起 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提请公司股东会通过,并负责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3.2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4条 赠与的撤销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4.1.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4.1.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一年累计造成 万元以上损失的;

  4.1.3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4.2因4.1.1或4.1.2条约定的情形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合同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4.1.3条约定的情形撤销赠与的,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4.3赠与撤销后,本合同终止履行。

  4.4除本条第4.1条规定之情形外,若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5条 承诺和保证

  5.1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合同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持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赠与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

  5.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股东义务;

  5.3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否则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6条 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6.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公司的风险及亏损。

  6.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7条 费用的负担

  本赠与合同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8条 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9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9.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其他

  10.1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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