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______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_____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____________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_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_、_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_____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________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___________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
1、 (以下简称 “ 目标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2、甲方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的 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
3、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由于有多个受让方,目标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依法被确定为买受人(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目标股权已经在 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因此目标股权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4、乙方愿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基准日与风险承担
1、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 年 月 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咨询尽其所知的就目标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及解释,双方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目标股权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目标股权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乙方自愿承担因目标股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造成的风险,并保证不会以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会以该等风险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不对目标公司在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以及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二条、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1、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2、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拍卖成交的价款数额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3、乙方可以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第三条、目标股权权属转移
1、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2、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个 月内开始办理,并在开始办理后 个月内办理完毕;如目标股权转让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审批或核准期间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间;各方未按对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履约期间应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乙方均就转让及受让目标股权依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2、甲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转让股权的处分权;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前,甲方持有目标股权符合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甲方未在目标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但甲方在签约前已向乙方告知目标股权存在权利负担等权利限制的除外。
3、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保证积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取得目标股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本协议书签署并生效后至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前,甲方承诺不就其所持有的上述目标股权的转让、质押、托管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的接触或签订意向书、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股权转让相冲突,或文件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的股权转移的条款的合同或协议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6、乙方保证其作为目标股权受让人取得目标股权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证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支付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
7、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促使目标股权过户成功(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8、乙方保证未签署任何与本协议书的内容冲突的合同或协议,并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9、不论本协议能否得以履行,乙方保守其所知悉的目标公司和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10、乙方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得干涉、影响目标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收承担
1、与目标股权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2、除法律对费用承担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为完成本次目标股份转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及先期支付的评估、招标、拍卖费用等。
2、违约情形
(1)甲、乙任一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股权变更登记协助义务。申请资料提供方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申请资料,经登记部门书面提示或登记部门不予书面提示后经相关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未提供的,视为拖延履行。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任一方违反依据本协议或商业习惯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义务的。
3、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者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包括其间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个 月内无法恢复履行的。
(2)非因甲、乙任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 个月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4)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份,该公司存档_____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转让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15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二、本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为包括《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甲方保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工商局股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五、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则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债权的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七、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乙方原因违约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质股权,如需转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均由乙方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行使股权时有一切自主权,但不得损坏乙方及厦门涌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十、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二、本质押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质押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在证券登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处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转让合同 篇4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均为(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以元的价格收购上述全部股份。
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于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三条: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转让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丧失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再享有目标公司任何权利,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2、乙方同意受让前款甲方出让的目标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后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缴纳义务。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退出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再参与目标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有未完成的项目,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达成协议进行约定。
4、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时间向甲方支付股权受让价款。
5、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本协议及修订后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对目标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6、甲乙方双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债权债务分割
1、甲乙双方确认,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如转让后因股权转让日之前实际存在的债务或潜在的债务引发的纠纷或诉讼而导致的目标公司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乙双方确认,自股权转让之日起目标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盈亏分担
1、甲乙双方确认,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经营盈亏由方承担。
2、股权转让后,公司依法变更登记,目标公司产生的利润与亏损均由乙方按照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费用负担及变更手续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