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的供货商,乙方为销售甲方福格森系列产品销售商,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签订本合同书。
一:甲方提供乙方合格的产品以及公司和产品相关的合法手续。
二:甲方在乙方上柜的品种为 个( )。
三:乙方必须将甲方产品定位A(一类)类主推产品,且以端头和专一的陈列面陈列,每月最低销售回款不得低于 元(按供货价),如连续3个月未完成甲方最低保底销售,甲方有权退回产品。
四:甲方按公司统一零售价的 折作为供货价提供给乙方。
六:货款结算方式及要求
A、货款结算办法:
□现款现货: 即甲方将货送到乙方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货款全额付给甲方。
□滚动结算: 即甲方第二次给乙方送货时,乙方无条件支付上一次货款。
□铺底销售: 即甲方第一次给乙方送货 元内作为铺底,以后送货时,货到后乙方必须支付现款,甲方给乙方的铺底资金,在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当年12月底必须给甲方结清,若在非正常经营情况下,甲方将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有权中止合作并结清货款。
□帐期结算:即以甲方送货之日起 天后,乙方无条件付清甲方到帐期货款。
B、要求:
(1)对于甲方未认可的一切费用,乙方无权从货款中扣出。
(2)若乙方按合同未给甲方付款而又报货的,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3)对帐:甲方每月与乙方对帐一次,由甲方财务部发出对帐单后,乙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周内寄回甲方或由甲方业务人员带回,若因乙方原因未结帐,则甲方视为乙方对帐务的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
七:甲方在销售中必须按公司统一零售价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和降低零售价销售(特殊情况须向甲方申请同意后方可),有权中止合作并结清货款。
八:为提高销售,甲方应配合乙方搞好市场维护,终端店员培训和终端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在店内提供POP海报张贴和店外促销场地)。
九:退换货条件及要求
退货条件:
(1)所退货物必须保证外包装、瓶、袋和商标必须完好无损,且是在半年保质期以上的产品,否则,甲方不予退、换货。
(2)对于甲方给乙方发的新产品,若乙方出现滞销现象的,乙方应及时在离产品保质期不得低于12个月内退回,否则,甲方不予退货。
(3)若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且经甲方人员核实认可的,甲方承诺无条件退换货。
(4)若因乙方自身保管不善造成的如:虫蚀、鼠咬、霉烂变质、外包装损坏等情况,甲方一律不退换货。
甲方:
保健销售合同 篇2
需方:(以下成为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材规范标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须按照规范、标准中要求最高标准执行。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 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市场零售价的4折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 合同总金额: 240486.5元(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半年内交货完毕
2. 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所在地
3. 运输方式: 由甲方承担运输
第五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乙方先付给甲20%的定金,货到后付货款的75%,5%做为一年的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 运输及费用
运输费用及保险由甲方承担(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 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 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纠纷及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九条 其他
1.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保健销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我公司
买受人:_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由出卖人出售,买受人购进下列货物:
一、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四、交货地点:出卖人仓库,即合同履行地。(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到达地(站)____,运费由____承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不计价。
七、验收及异议:货到买受人公司后买受人应当在日内进行验收并书面提出对质量或数量的异议,否则视为质量、数量符合约定。如果买卖双方对质量或数量的异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由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国家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且以该检验结果为准;如因买受人储存、使用方法不当导致的问题,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未履行部分10%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出卖人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出卖人不负责任,但出卖人必须及时通知买受人。
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一、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保健销售合同 篇4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中诸多纠纷源于面积数据,为减少房屋交付使用时因面积问题产生的争议、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和买受人愿意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房屋价款结算的依据;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条款约定如下:
一、面积定义: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所谓功能使用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阳台部分)。
二、面积种类:本协议中所指的暂测面积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图纸测量得出的面积。本协议所指的实测面积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关测量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实际存在的房屋进行测量后得出的面积数据。
三、面积约定:出卖人和买受人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暂测套内使用面积结果以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测量依据。
面积误差率=|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
四、误差处理一: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若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出现误差时,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时,买受人无须支付多余价款。
五、误差处理二: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且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含3%)以内的,则出卖人应当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后3日内,向买受人退还房屋差价款,
房屋差价款=[(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房屋总价款。
六、误差处理三: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则买受人在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报告后3日内有权退房。如买受人在该期限内未书面提出退房要求,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房屋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3日内,对面积误差率超过3%以上的部分,向买受人双倍退还该部分的房屋差价款;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仍然根据前条(误差处理二)的规定退还买受人。
七、面积数值:《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本协议中所述套内使用面积均为暂测面积;其中该套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如物业公司、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结算依据。
八、测量机构:对面积数据进行测量时,聘请的测量机构应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商品房测量资质。
九、面积实例:为有利于本协议的理解与适用,现举例说明如下:
1、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计售价1万元人民币。四面墙长度相等,站在室内以两墙交接点为起点和终点,测量任意一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距离均为1米,则内墙周长4×1=4米,墙厚3厘米,门宽1厘米,因此套内使用面积暂测数据为1×1=1平方米。
2、实测面积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1平方米,则买受人仅支付1万元即可,无须另行结算。
3、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1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实测面积为98平方米,则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该小于部分的房屋差价款,
差价款的具体数额[(1-98)/1]×1%×1万=2万元。
4、实测面积减少二: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97平方米时,例如是95平方米,则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下,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款,
差价款数额为[(97-95)/1]×1%×1万×2+[(1-97)/1]×1%×1万=4万元+3万元=7万元。
十、其他条款: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由中文书写,任何译本仅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协议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机构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