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作电视剧光盘协议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有关音像制品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制作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节目源:____
节目源类型复制品类型节目名称提供日期备注
二、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费用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____
母带转录费个:____
母盘费片:______
压片费片:____
菲林制作费:____
盘盒:____
彩封设计费:____
彩封:____
包装(塑封)费:______
其它费用:____
金额总计(元):____
大写:____
三、质量标准:
复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及双方所约定的标准。
四、交货时间: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交货地点:____
六、交货方式:□受托方送货到北京市内指定地点______□委托方自提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货款的30%即____元;
2、余款在交货时全部结清。
八、双方责任:
(一)____方责任:
1、委托方须提供以下文件:
(1)、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复制委托书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2)、版权协议及版权委托书;
(3)、外国产品的版权认证文件;
(4)、法律规定的其它文件。
2、委托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付保证质量的、可用于复制的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相关资料,如:节目源,菲林及打样,包装材料等等。
3、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方式付款。
(二)____方责任:
1、受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光盘按约定的时间与数量交付委托方(数量误差在万分之二内为合理误差)。
2、如因受托方责任导致少交或错交货物,由受托方负责调换。如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实际损失额给予赔偿。
3、受托方不得私自加录、销售光盘,不得将委托单位提供的母带、模版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复制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九、复制产品的版权: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复制的产品的版权由委托方负责,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如委托方未取得版权使用许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受托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按盗版相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1、如委托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的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节目源类型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受托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托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迟一天,应向受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的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向双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委托方代理人(签字):受托方代理人(签字):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委托制作电视剧光盘协议 篇2
甲方:签订日期:乙方:签订日期:
办事处世(以下简称甲方)向盘委托(以下简称乙方)负责设计制作成品。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委托制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制作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工期:
制作项目名称:制作规格:长1100x宽600x高900㎜(具体样本参照专柜并以次为标准)角柜2个制作数量:标准专柜7节工期: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的日期按时交货,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因素,经双方协商可以适当延期2天交付,如不能按照合同日期准时交付,甲方将扣除乙方尾款的作为违约金。
二、制作要求: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作,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乙方应按照最终确认的设计要求进行制作。
三、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设计内容的`审定并提供相关标识文字。甲方有权对设计、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期限,按时支付乙方所需款项。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证明及相应资质证明,以备甲方查验及存档。乙方须认真遵守本合同附件1之报价明细表,向甲方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合格柜台。乙方有权在合同签定时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定金,并在所有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要求甲方支付其尾款。
五、价款及支付方式:
1、
2、项目总造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整)。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价款四、乙方权利义务:的%,
计元,柜台完工后验收合格尾款一次性付清。
六、运输及售后:
1、乙方不承担送货和包装。
2、乙方应对其交付的柜台在一年内给予质量保证,比如脱漆等因原材料不合格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予甲方售后。
七、其他
1、本合同含1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末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纽曼理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办事处乙方:
地址:地址:
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制作电视剧光盘协议 篇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创作本合同第1条中所述作品,并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所称作品,是指:,且乙方需完成该作品应符合附件
中的约定。
【律师提示】根据实际情况填入作品的具体名称,并对作品的单独要求以附件形式列出。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甲方提供的上述作品的文字脚本(如有)创作上述作品,完成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甲方。乙方同意作品的署名方式由甲方决定。【律师提示】此处是作品完成之后的权利归属归的约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3.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会以包括但不限于授予、许可等使用方式由第三人适用。
4.乙方交付甲方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1乙方交付的作品应符合约定的创作意图和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规定。
5.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创意和要求制作本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制作本作品,直到达到甲方对该作品的创作要求。
6.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满足上述要求的作品交付甲方。如乙方因故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另行约定交稿日期。
7.乙方自行承担创作上述作品所需的条件和必要费用。
【律师提示】此处可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创作作品哪部分费用有哪一方承担,或者甲方需为乙方创作作品提供哪些条件和设施,比如办公场地,计算机设备及创作的相关材料。
8.甲方应在乙方交付作品后天内审读乙方交付的作品,如该作品符合本合同5.1条规定,甲方应在上述审读期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9条约定的报酬。【律师提示】:报酬支付时间为乙方交付作品之后,为了避免甲方无故拖欠报酬,此处应对甲方支付报酬的期限进行约定,如,甲方收到乙方交付作品之后日进行审读,若乙方在日没有接到不符合约定要求的通知视为符合要求,甲方在收到作品之日起日内支付报酬)。
9.1上述作品的报酬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一次性付酬,支付标准为人民币元,本条规定的报酬包含按国家规定应有甲方代扣缴的乙方税款,因本交易产生的其他税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2甲方应在本合同第8条约定的期限内向以下银行账户支付报酬,报酬支付时间以银行收到该款项为准:
乙方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10.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年仍然有效。
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11.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1.1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1.1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12.违约责任及其他
12.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
12.2甲方到期不能支付乙方作品报酬的,甲方应每日按约定报酬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直至甲方实际支付该笔报酬为止。
12.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12.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5乙方到期仍不能交付作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律师提示】一般委托创作作品,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再约定一定的宽限期,实践中,乙方迟延交付可能是因为创作瓶颈期或者其他原因延误交付时间,甲方为了拿到最后作品,视情况决定立即解除合同或规定宽限期。
12.6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保护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12.7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实质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应以信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所载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同于送达。
【律师提示】此条约定,避免一方因口头或电话方式通知,涉及合同相关事项变更,而对方实际没有收到,没有相应证据。
14.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15.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6.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争议解决选择法院,双方可在此处进行约定或者在争议产生时向有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实践中一般约定当事人自身所在地的法院较为有利。
15.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原件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制作电视剧光盘协议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平台帐号: ,展厅名称:
展厅地址: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移动端网上展厅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合同签署方式】
本合同以电子邮件传递形式签署,甲方阅读合同后有意签署协议的,甲方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后回传合同照片或扫描件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乙方回复确认签署的,合同即签署生效: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电子邮箱: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手机移动端网上车辆销售展厅,展厅平台载体为乙方省心宝app。
1.2 乙方服务项目:网上展厅(含车辆管理、客户询价留言、分销推广、优惠券管理、展厅访问统计),具体详见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1.3 委托基本流程:甲方线上申请(即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乙方审核、审核通过签署合同、甲方支付服务费、乙方为甲方帐号开通相应权限。
第二条 成果交付
2.1 交付时间:甲方付款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2.2 交付方式:乙方完成设计、制作,交付成果乙方为甲方省心宝app端帐号开通展厅权限,上述行为的完成视为交付完成,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鉴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8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圆整)。
3.2 上述服务费为半年的服务费,服务期间自网上展厅开通之日起算6个月(包含周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3.3 上述服务费仅限于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服务项目,若甲方提出超出上述服务之外的需求的,需另行付费,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
4.2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 种:
(1)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户名:
户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营业部
(2)甲方以平台宝袋资金支付服务费,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甲方平台宝袋中直接扣取服务费。
4.3 【郑重提示】上述帐号为乙方唯一指定收款帐号,乙方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代收服务费,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服务费金额,严格并按照合同载明方式支付款项。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付费后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成果。
5.1.2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使用中出现程序错误等使用异常情形的,有权通知并要求乙方予以处理解决;
乙方客服热线为:4000-121-67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5.1.3 甲方作为展厅的运营者及商品(即车辆)的销售方,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销售的商品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1.4甲方使用分销功能的,应自行设置并支付分销佣金。展厅商品信息,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转发,因转发内容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1.5甲方因分销及客户询价留言而获取的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联系电话等)的,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发布第三方的个人信息,甲方因此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1.6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确保其发布或使用的资料及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违反上述守法、诚信承诺,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1.7甲方展厅运营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则,因违反网络及微信、QQ、微博等第三方平台规则或因第三方平台规则限制导致无法正常访问,乙方有义务辅助解决,但不承诺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1.8 乙方有权利单方面根据运营情况调整产品功能满足用户需求。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拥有省心宝平台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5.2.2服务期内,乙方应确保程序的运行稳定,及时回应甲方通知的程序错误等问题,并具体采取相应的措施。
5.2.3基于甲方的委托,乙方仅承诺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成果的交付,乙方不就服务使用的宣传效果、甲方展厅商品的销售量等做任何承诺及保证。
5.2.4乙方有权就甲方的展厅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发现甲方有欺诈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消息、违反承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就此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披露。
5.2.5甲方平台帐号因存在恶意等行为被乙方强制停止帐号使用的,本合同服务一并暂停或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2.6 乙方交付完成后,乙方的合同义务完成,甲方已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的售后服务为本合同完成后的附随义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本服务中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 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一并承担守约方的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住宿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一方按此地址发出文书的第三日视为送达日期。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省心宝网上展厅功能说明》
附件二:《省心宝拼单奖励政策》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通讯地址: 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