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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2025-12-13 17:26:27合同范本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___________ 区(县) ___________ 乡(镇) ___________ 村 ___________ 组(社)的 ___________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___________ 生产经营。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其本情况表

  序号地块名称登记面积(亩)实际面积(亩)质量

  等级地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西南北

  合计: 亩(大写: 亩)

  (本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2.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___________ 镇 ___________ 村 ___________ 组(社)的 ___________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 ___________ 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地块名称登记面积(亩)实际面积(亩)质量

  等级地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编号

  东西南北

  合计: 亩(大写: 亩 )

  (本表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二、互换期限

  双方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 _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止(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

  对互换土地存在的实际面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积)、等级、地类、地上构(附)着等差异,双方约定经济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

  1.双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将互换土地交付给对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权利和义务

  1.互换后,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对原有土地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2.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有权再流转。

  3.依法享有互换后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

  4.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使用互换的土地。

  5.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___________ 元。

  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赔偿损失。

  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加支付赔偿金,以补足对方损失。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约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3.双方约定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不申请合同鉴证。

  4.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需鉴证、登记等,相应增加份数)。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等地共 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土地共 亩(详见下表),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五、其他约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年 月 鉴证单位:(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住所:

  乙方(承租方): 住所: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等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土地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的土地,出租给乙方 从事 使用。该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经实际丈量总面积 亩,经实际丈量东西宽度约 米。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按土地现状(土地平整,适宜种植小麦、玉米、花生、大豆、谷子等农作物)交付乙方,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三、租金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

  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 元( 元),每年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后乙方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足额支付本年度的租金。收取租金后,甲方开具普通收款收据(或者收条)给乙方作为收款凭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交付约定出租的土地。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不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出租期内,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该土地,不属甲方违约,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6、甲方有权在出租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

  2、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乙方在承租的土地上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所发生各项生产经营收益、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不得用承租的土地抵偿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流转给第三人,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5、在租赁期内,如果政府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占用该土地,乙方应该积极配合,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

  6、租赁期满,乙方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如甲方继续出租,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期满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合同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合同,乙方应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地上附着物,处理好后把土地交给甲方,乙方应保证土地恢复原状,达到承租时的等级和质量。

  2、如果乙方逾期 30 天未交付土地,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所有地上附着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并且恢复原状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违约方应按照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2、如乙方逾期未足额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 1%计罚。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足额交清租金,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收回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地上附着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地上附着物,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租赁期内,因政府征收、征用土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损害土地的;

  2、不按时限交纳租金的。九、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见证人(担保人):

  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4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实物为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5

  甲方(承包方):____顺庆区凤山乡黑塔沟村民事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5129218

  住所:____凤山乡黑塔沟村

  乙方(承租方):____罗文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5163016 住所:____高坪区斑竹乡阳庵村1组11号

  联系方式: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础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凤山乡黑塔沟村或社区3、4、5社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贰拾壹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流转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为20____年,自20____年10月20日起至20____年12月30 联系方式: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按土地类别,第亩递增5%,为期20____年(20xx年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计价:____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田:____600元/年,地:____300元/年,荒坡:____100元/年。

  2、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600元(田:____2.5元/亩,地:____13亩300元/亩,荒坡:____5.5亩100元/亩)。

  3、其他:____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亩600元收费。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____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币(年度)承包费,且递增20____年后5%(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乙方预支付2年的承包费到凤山乡黑塔村或居委会,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

  3、其他:____从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____年10月2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已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2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满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终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将土地进行复耕并恢复原状。如在合同未满期间,甲方造成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经济,由甲方负责赔偿。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年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____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规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____由乙方自行处理。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所有建材加工生产、包装生产。

  7、本合同在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员会、凤山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顺庆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顺庆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6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小龙虾养殖和农作物种植)生产经营。

  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名称:

  地类等级:

  面积(亩):

  四至界址:东南西北

  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

  合计共计亩(大写);亩(小写)。

  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共计元(大写:);

  转包(出租)价款支付方式: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4、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领取或领取后及时如数转给乙方。

  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转包(出租)期内,依转包(出租)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归属约定为乙方所有。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60天内仍未支付的。

  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承担利息。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承担利息。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由乡(镇)政府鉴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7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8

  JF-20__-024合同编号: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天津市区(县)镇____村____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第二条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第三条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斤,共___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元(大写:)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⑴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公斤(元);

  ⑵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发包人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出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人、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人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9

  甲方(入股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的 亩土地向乙方入股开展股份合作经营,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 (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入股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入股期限与交付时间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股权收益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一)甲方以土地入股后,可折合股份 股,甲方据此获得股权收益每年为 ;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二)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收益。

  1、以现金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元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股权收益。

  2、以实物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 公斤 (实物名称),共计 公斤作为收益股权。

  3、其他方式支付: 。

  (三)支付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股份合作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有权收回入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履行其他义务。

  2、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对入股土地的生产经营权。

  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入股土地应得的股权收益。

  4、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弃耕撂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管好用好入股土地,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合同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还入股的土地,且交还的土地地力情况不得低于入股时的等级。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和合同期满有关事项的约定

  (一)合同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入股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征用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约定为 。

  (二)双方约定,合同期内,依入股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为:

  (三)合同期内,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合同期满后可作如下处理: 。

  (四)合同期满,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约定: 。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入股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七、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收益的,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入股土地的,每延迟一天,按股权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入股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年 月 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年 月 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0

  甲方(入股方): 委 托 代 理 人: 乙方(受让方): 委 托 代 理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区(县) 乡(镇) 村 组(社)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入股到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合作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1.该土地实际面积(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四至界限所丈量的面积)与登记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不一致的,双方约定转包价款按:□实际面积计算;□登记面积计算。

  2.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公红利:

  ①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②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入股价款,以后的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的转包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 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价款。

  4.其他 五、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

  甲方在入股前对该土地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以及在该土地上的青苗、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补偿标准、方式及时间为:土地转让

  六、土地交付方式及时间

  1.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将转包土地交付给乙方: ①一次性全部交付。

  ② 2.交付资料: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合同复印件(含红线图);

  ②土地交付时的地形、地貌、土质、青苗、构(附)着物等情况的书面描述、图片等(经双方确认);

  3.交付时间为: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土地转让

  6.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 九、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乙方对该土地进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附)着物等,双方约定处理方式、时间为:土地转让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转包价款的,每延迟壹天,按应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迟壹天,按转包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一方无故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4.一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5.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6.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外增加支付赔偿金,以补足对方损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该土地涉及的国家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助及其他费用等权利按如下方式处理:

  2.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相关补偿款按如下方式处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不申请合同鉴证。

  5.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所: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本合同适用于村经济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机构代为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受_________________等承包人的委托,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的状况、流转方式与用途

  甲方将___________等___户农户在_________________等地承包经营、面积合计(大写)_____亩的土地,以___________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具体见委托流转土地明细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实物名称)______公斤,共____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转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委托方的授权权限行使相关权利。

  2.按时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流转价款,按时交付约定流转的土地。

  3.监督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对乙方违反土地用途等行为有义务制止和检举,有权获得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

  4.协助乙方获取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与服务,提供必要的服务。

  5.支持、配合乙方开展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协调好委托方和当地群众关系,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6.有权获取合同约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投入补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所在村经济合作社的农业生产管理、指导、服务,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2.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期限,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3.按约定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款和相关费用,按规定交纳水电等有关生产费用。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将土地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土地流转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流转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流转。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____%承担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七、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土地流转后,甲乙双方应向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

  2.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方案报经发包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3.乙方应服从国家和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土地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已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4.土地流转到期及复耕与恢复原状的责任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__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2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县简称]土包(租)字第[年份] 号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12斗8#地的场地,用于黄麻生产加工,租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年,年租金为万元,合同签订一次性付清(先交钱后生产)。乙方须每月预交电费,当月电费交清。

  二、乙方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如生产安全、人身伤亡、火灾及生活中的疾病等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遇政府及各方面的.检查等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协助解决)

  三、乙方生产结束后,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场地。

  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违约,由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4

  甲方(出让方):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__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

  □其他________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________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土地及用途

  地块名称: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

  等级:________

  地类:________

  四至(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用途:________

  (一)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以土地承包证书登记面积为准,共计______亩。

  (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三)甲方现通过□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其他________方式流转给乙方。

  (四)流转土地上原有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土地的交付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经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交接单》。

  第四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资金进行计价(单位:元人民币):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____期,每期____年,每期土地流转价款递增____%。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________元,以后每____年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转价款。

  (二)以实物或实物折资进行计价或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金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无息返还乙方。(凭原始收据)。

  第六条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土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应属于甲方并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土地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碍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七条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四)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土地造成损害的行为,在流转土地内发生破坏土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七)对所流转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转协议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应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使用或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及发包方同意。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应作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应在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将原流转的土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土地妥善处理。未收获农作物的处理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的利益分配及资源处置流转期间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利益分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土地手续不合法,或土地经营权属不清,产生权属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防碍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给流转土地造成损害,或者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破坏,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

  □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出让方、受让方、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农业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5

  入股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向乙方入股,从事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股。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公斤作为股权红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__元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

  3、一次性支付,即于_年__月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_年__月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8.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证明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3.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签约日期:

  鉴证意见:鉴证人:负责人:

  鉴证单位:

  签证日期: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6

  甲方(承包方):顺庆区凤山乡黑塔沟村民事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129218

  住所:凤山乡黑塔沟村

  乙方(承租方):罗文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5163016 住所:高坪区斑竹乡阳庵村1组11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础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凤山乡黑塔沟村或社区3、4、5社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贰拾壹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流转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0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0 联系方式: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按土地类别,第亩递增5%,为期20xx年(2037年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计价: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600元(田:2.5元/亩,地:13亩300元/亩,荒坡:5.5亩100元/亩)。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亩600元收费。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币(年度)承包费,且递增20xx年后5%(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乙方预支付2年的承包费到凤山乡黑塔村或居委会,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

  3、其他:从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xx年10月2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已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2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满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终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将土地进行复耕并恢复原状。如在合同未满期间,甲方造成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经济,由甲方负责赔偿。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年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承包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规乙方所有;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由乙方自行处理。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所有建材加工生产、包装生产。

  7、本合同在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黑塔村村民(居民)委员会、凤山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顺庆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顺庆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7

  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书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敦煌市转渠口镇盐茶村二组的承包地(面积:四址界限:)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包括甲方承包经营该地块时对该地块的改良投入资金。

  四、转让金的给付方式及给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给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乙方转让土地后有权自主经营,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修建临时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发包方及村民小组处备案登记,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八、特别约定:本合同生效后,由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涉及村、镇、企业、国家等对该土地进行征用、征收、拆迁等,所给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严守恪行。如果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发包方及村民小组登记备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壹份,村民小组壹分。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8

  原告:_________________董某,男,汉族,1987年4月8日出生,山东省国人县人,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恒某。男,汉族,56岁,山东省国人县人。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某,男,汉族,54岁,山东省国人县人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山东省某县歌手镇固态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山东省某县歌手镇固态村;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酷某;该村委会主任。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对原告的承包地2.75亩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将该2.75亩交付给原告经营;

  二、判令两被告支付给原告侵权损失100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1980年,本案第三人在本村村东路南处分给原告场地5.50亩,由原告一直经营使用。20__年,时任村主任的第一被告恒某强行将该5.50亩场地中的2.75亩占用,并于20__年1月底租给第二被告刘某,现第二被告刘某又在该地块上用石头水泥违法圈占。上述侵权行为,经原告多次制止,两被告均不予停止,导致原告十年来无法对该2.75亩场地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第一被告王某非法占有原告承包的场地的行为系违法侵权行为,其将违法侵占的土地转租给第二被告刘某的系无效行为;第二被告刘某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权利也系无效行为,其圈占原告土地的行为对也构成侵权。为此,特将该纠纷诉至贵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镇___村___组___亩土地_(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________股或折合金额______元。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______公斤(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时间___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___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__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九、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__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签章)

  鉴证人: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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