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
出卖人(甲方):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 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个人)姓名: ____________ 国籍: 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 国籍: 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个人)姓名: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产情况
该房屋坐落 ____________ 。产别____________ ,结构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____________ ,所有权人 ____________ ;房屋为共有的,其他共有权人 ____________ ,共有权证号 ____________ ,共有方式 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见附件三。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 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面积 ____________ 平方米,土地来源 ____________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____________ 年,自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止。
经双方实地查勘,房产实物状况及相关设施,符合双方约定。
房屋相关设施及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情况见附件二。
第二条 房产价款、其他价款及交付
房产价款为 ____________ (币种: ____________ ),计 ____________ (大写),其他价款为 ____________ (币种: ____________ ),计 ____________ (大写)。
乙方付款形式、付款时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产交付
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甲方须于 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 日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
上述相关证明包括 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逾期付款或不符合付款形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该房产交付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有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四)。
附件一至附件四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____________ 页,一式 ____________ 页。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2
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
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
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
、附表
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出卖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____栋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元;其余_____ 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签名)代表:____(签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__年__月__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4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见复印件附件一);
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见复印件附件二)。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4)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5)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甲、乙方定于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1、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
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
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
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
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付款时间、方式约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购房款壹佰万元整(即___元)。
第一次:乙方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房款陆万元整(即60000元);
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偿还其在中信银行雨花亭支行购买该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第三次:待甲方执行完《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相关条款当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双方在望城办理房屋登记机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缴纳。
三、甲方转让房屋后,该房屋之附属从权利(如开发商赠与的阳台、花园等)相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即享有该房屋之所有权利,并在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钥匙。
四、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无任何纠纷,如物业管理费已交清至xx年x月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责任方须按《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赔偿对方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6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房产一事达成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北路 平方米左右,附带仓房面积 平方米左右,交易价格为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的转让而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月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7
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
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____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交房: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______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______万元。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8
卖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
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
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
由于违反国家及____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____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盖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据甲方与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__的购销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从属于购销合同。
一、担保责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丙方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担保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从属的购销合同,否则由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丙方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担保责任,丙方若对合同履行情况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义。
2、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时应附带能证明乙方违反供销合同未按期支付货款的书面文件。
3、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供销合同中约定的未履行货款以及供销合同所约定的违约利息、乙方中途退货的违约金,必须按照付款通知书规定的还款日期、金额、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书所规定还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笔款项的还款日计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作相应追偿。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五、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起诉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丙方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甲方:____________(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0
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镇江市x房产买卖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出售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镇江x房产买卖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1
甲方(卖方):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地产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得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_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_______元),乙方同时将该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该套住房的现有证件及相关手续转给乙方,房屋转给乙方时,其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三、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提供过户过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积极配合,乙方造成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甲方应无条件将购房款如数退还给乙方,有甲方将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应该依据收回时的市场差价补偿乙方。
四、甲方应该保证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没有任何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到位。
五、在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有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六、房屋转让后,自转让之日起,有关因使用该房产涉及的水、电、暖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契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证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2
甲方:
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
1、房屋状况房屋座落: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乙方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共有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年___月___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3
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________市__________房产买卖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买卖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4
本合约订于 年 月 日
合约之第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合约之第二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合约之第三方:十堰市*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号码: 地址:长湖路15号中鼎温馨家园3号楼一层c座商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共同委托丙方作为独家中介方,向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出售及购入位于 号房的 商品房 壹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为 ㎡,结构为 ,甲方持有【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号码为: 该房屋产权属 所有。
二、乙方对该房屋作出充分了解,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三.房屋售价: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 )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
(2)定金余款:人民币 须于 或之前付清;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须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
(4)楼价余款:人民币 须于新房屋产权证出证当日付清。
(5)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2、( )按揭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给甲方;
(2)定金余款/部分首期楼款人民币 ,须于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
(3)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备齐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且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日内提供齐全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同时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机构办理交易过户及按揭手续,并注明向银行申请 元贷款,年限 年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4)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
(5)楼价余款:人民币 元(¥ )须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直接拨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
(6)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3、( )注销抵押后一次性付款
1. 【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甲方
2. 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3. 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4. 房价余款: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新房屋产权证出证当日支付给甲方。
详细约定如下:
(一)甲方自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内自行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甲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甲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 费用,并须在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3)首期楼款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
4)乙方应在本次交易过户完成、领取新房屋产权证当日将房价余款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需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公证授权委托书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与丙方至公证处办理该房屋的公证授权委托手续。由丙方全权代办提前还贷、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缴纳相关税费及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直至该事项办理完成为止。甲方承诺放弃亲自使处理该物业产权及不得另行出售该物业或不出售该物业。同时甲方须承担办理公证委托、提前还贷及撤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到银行提前还贷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转入该房屋贷款账户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取相应房款,并当即出具相对应数额之收款收据予乙方。
3)乙方应在本次交易过户完成、领取新房屋产权证当日将房价余款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
4)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4.( )撤销抵押后按揭付款
申请贷款种类:□个人住房贷款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单纯抵押贷款
⒈【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给甲方。
⒉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
⒊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备齐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且协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日内提供齐全银行办理贷款所需要的资料、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同时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机构办理交易过户及按揭手续,并注明向银行申请 元贷款年限 年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⒋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
⒌乙方按归类上述方式的足额按期付给甲方款项(定金及定金余额除外)后,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转给甲方:
(一)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内自行向抵押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申请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甲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并须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材料后 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经银行审批同意放贷,乙方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后,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将首期楼款付给甲方;
3)房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于办理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甲方需与丙方至公证处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由丙方全权代办提前还贷及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缴纳相关税费及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直至该事项办理完成为止。甲方承诺放弃亲自行使处分该物业产权及不得另行出售该物业。同时甲方须承担办理公证委托、提前还贷及注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在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到银行提前还贷之日起的 工作日内,将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转入甲方贷款账户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取相应房款,并当即出具相对应数额之收款收据予乙方。
3)房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于办理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
4)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
交易费用支付方式: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丙方预付办理委托事项所需费用人民币 元整(¥ ),乙方向丙方预付办理委托事项所需费用人民币 元整(¥ ),待业务完结后,丙方按支出凭据向【甲】【乙】方报销;如实际发生费用与预付金额不符的,按多还少补方式处理。
四、甲乙双方税费支付方式及期限:
(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无论何种情况,甲乙双方应按其新规定执行,一方拒不执行的,则视为违约方。)
五、房屋、物业的交割
1.该房屋以现状售予乙方,而乙方或其授权代表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入该房屋;该房屋之现状是指【空屋】【有家具电器(详见家具电器清单)】【该物业现附有租约,买卖同意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物业,甲方协助乙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故乙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该房屋予乙方。
2.在签署本合约之同时,甲方同意交付人民币 元整(¥ 元)予丙方保管作为该房屋之杂费保证金。甲方在交付该房屋予乙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屋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待结清相关杂费后,由丙方无息原款退还该保证金予甲方;如甲方未按约定结清该房屋相关费用,则乙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等数额之费用。
3.甲方在移交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结构及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装修状况。
4.甲方应在移交该房屋之日同时向乙方移交该房屋的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过户所需的各项资料。
5.甲乙双方到房产局过户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开始办理该物业户口迁出手续。
六、基于甲乙双方之信任并独家委托丙方全权代理本次交易服务,且丙方在买卖该房屋时提供的中介服务和咨询服务(信贷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生效当日向丙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具体详见附件《买卖服务承诺书》。如甲乙双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费或信贷业务佣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七、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成年人同意;原租赁关系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2.乙方有权对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核实。
3.甲方在签署本合约后须将该房屋之权属证明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直至交易完成当日。
4.甲、乙双方均有权对丙方为其提供的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5.丙方对房屋、物业的交接有监督权并有权督促甲方尽快移交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上述约定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履行,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或违约都须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除外)。
2.甲方违约则除须退还所有乙方已付之款项外,并须以定金同等数目之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损失,但乙方不得再为此而向甲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且不得迫使甲方履行此合约。
3.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弥补损失,而甲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但甲方不得再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4.基于丙方全权代理本次交易服务,故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丙方应收取之中介服务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须在 拾 日内履行违约责任,逾期壹日按该房屋成交价之 ‰计付予守约方作为损失赔偿。
5.如该房屋的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6.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材料,造成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房屋抵押登记的时间往后拖延,则委托服务的期限相应延迟,同时丙方有权拒绝转付各类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7.若非本合同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三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对顺延。
8.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款之规定交付物业、房屋交接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在甲方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原因造成物业、房屋交接逾期,每逾期一天以总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给乙方。
9.因政府行为、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双方不算违约。
九、补充条款:
十、其他条款:
a)甲乙双方到十堰市房产局签署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合同)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该合同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其他合同、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也以本合同为准。
b)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同意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c)本合同共 页,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修改本合同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十堰市*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
经办人: 电 话:
合约三方约定兹于上述 年 月 日亲笔签名属实
客户须知:阁下凡向我公司缴付款项,我公司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如有员工私自向阁下开具白条收据,请阁下拒绝接受,否则我公司对此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5
房产买卖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说明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签署
第一部分:合同说明
1.1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3.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4.1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4.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_____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4.4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争议的解决
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6.2?房屋产权证
6.3?土地使用证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合同签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6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位于转让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标的物
该宗房屋位于宅基地。
二、房款及支付
该宗房屋及宅基地共计作价元,乙方与**年**月**日前交付转让款元,余款元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
三、标的的交付
甲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交付转让标的。
四、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该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无任何权利瑕疵。如果因权利瑕疵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购得该房屋,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直接经济损失、房屋改造费用、应得利益损失、因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每拖延一日需承担房屋总价款1%的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为任何租赁、担保、买卖等损害该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与房款等额的违约金。
4、在房屋交付之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项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5、该宗房屋的所有权于合同签订时转移至乙方,该房屋上的一切权益全部归乙方享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如果该处房屋因改造需要拆迁,因拆迁而产生的所有补偿款及权利全部由乙方享有。
6、在房屋交付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房屋交付之后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