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种植(养殖)产品收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种植(养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 购 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植(养殖)产品收购达成如下有关事宜。
第一条 种植(养殖)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产地等级单位数量价格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 计
第二条 质量要求:
□ 1、内在质量: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应符合GB 18406-20__《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 2、粮食作物应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其他要求为: ______ ;
□ 3、外观质量: 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种物提供方式为 □种植(养殖)方自备;□收购方提供,提供种物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 。种物应满足的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 ;对种物验收的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 。种物价格为 ______ 元/ ______ (单位),合计: ______ 元,种物价款结算方式为:□种植(养殖)方于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收购定金:收购方 □是/□否在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向种植(养殖)方支付收购定金 ______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收购方)。定金支付后,因收购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种植(养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种植(养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种植(养殖)具体要求及收购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 ______ ;地点: ______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______ 。
第九条 检验方法: ______ ;检验时间: ______ ;检验地点: ________________ 。
其中鲜活产品的外观检验应由双方在种植(养殖)地共同进行;其内在质量检验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 日内进行,检验单位及费用承担: 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检疫单位、地点、标准、方法及费用承担: ______ 。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种植(养殖)方迟延交货或收购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种植(养殖)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收购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种植(养殖)方承担;但收购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种植(养殖)方,否则种植(养殖)方有权拒绝收购方的要求。
3、种植(养殖)方将产品或收购方提供的种物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物市场价格的 %向收购方支付违约金。
4、收购方提供的种物、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植(养殖)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种植(养殖)方造成的损失。
5、收购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种植(养殖)方造成的损失。
6、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1、向 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种植(养殖)产品属于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动植物品种的,双方应在签约前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咨询登记等手续。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种植(养殖)基本要求及收购方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内容,双方也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种植(养殖)方 ______ 份,收购方 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
种植(养殖)方(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种植(养殖)产品收购合同 篇2
收购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种植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巍山县优质食用菌订单农业的生产和发展,甲方通过乙方合作社组织发展食用菌种植。乙方产出的食用菌须按质、按量和按时供给甲方,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做大做强”的共同理念,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种植产品的名称、面积、种植日期。(注:各农户详细种植情况另附明细)。
第二条菌种由甲方提供。甲方应确保提供优质的菌种,菌种款由乙方在该种产品首次出售时向甲方支付,具体约定如下:
第三条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一)甲方无偿提供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甲方给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时,以实地种植农户签字为准。若不听从技术指导或无视管理、自行操作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双孢蘑菇质量标准:不开伞、不破膜、菇脚不带泥,脚长不超过0.8公分。尽量避免少翻动,轻装轻放。大小均匀,大的不超过6公分、小的1公分以上。大、小菇分开装。花菇、麻子菇不收购。交菇时发现有掺水的蘑菇,扣除50%的水分。收购时间要求在当天的3点(15点)以前交完。3点以后按半价处理。开伞菇、破皮菇1元/公斤。偏大的菇3元/公斤。1公分以下的蘑菇也不收购。
(三)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
第四条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一)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市场价格高于最低保护价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具体约定如下:
(二)货款结算:对农户采取每五天一结的结算方式。
第五条收购地点、期限。收购地点:;收购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三)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的违约金。
(三)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天津市种植(养殖)产品收购合同 篇3
收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原料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及交货时间:
品名
等级
数量
(公斤)
单价
(元)
总价
(元)
交货时间及数量
总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水分: 。
10-羟基-2-癸烯酸(王浆酸): 。
乙醇可溶物: 。
色泽: 。
气味: 。
滋味: 。
状态: 。
杂质: 。
结构: 。
硬度: 。
对产品质量的其他约定:
。
未做特别约定的有关指标,应参照下列标准:
□《蜂蜜》(GB18796—20__); □《蜂王浆》(GB/T9697—20__);
□《蜂花粉》(GH/T1014—1999);□《蜂胶》(SB/T-10096—1992)。
第三条 蜜蜂饲养及产品采集、包装、保存、运输的具体要求:
。
未做特别约定的,应符合下列标准:
□《蜜蜂饲养综合技术规范》(DB11/T 480-20__);
□《蜂蜜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1-20__);
□《蜂王浆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2-20__);
□《蜂花粉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3-20__);
□《蜂胶生产技术规范》(DB11/T 484-20__)。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 交货、包装物及验收
交货地点: ;运费负担: 。
包装物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包装物 □ / 乙方自备包装物 □ 。
验收方式:理化及卫生指标由第三方□ / 甲方□ 进行检验;
。
第五条 定价及结算方式
收购价格为 □ 市场价 / □ 保护价 ,由双方每年协商确定 次。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必须优先向甲方供货。
□ 定金: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最高不得超过总价款20%)。
□ 预付款: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
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或乙方迟延交货,应当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采取补足、更换、退货等措施,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 日内通知乙方,并给出书面检测报告,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乙方未按约定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或双倍返还定金。
5、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及气候和蜜粉源植物异常造成严重减产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收购方:(甲方签字或盖章): 供货方:(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种植(养殖)产品收购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农产品包销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本合同适用于从甲方引种,受甲方技术指导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户。)
鉴于:乙方缺乏市场营销能力,甲方为保障乙方基本利益,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产品包销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每年初下达繁苗计划书,秋季验核,第二年秋季收苗。具体数量及收苗标准、价格、品种,在下达繁苗委托书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乙方自行繁苗,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可以议价选购。暂定最低保护价收购:_________元/株。
甲方每年召开一次繁苗招标会,由各引种单位参加,在平等竞争基础上,择优确定繁苗单位。
第二条 乙方如出现销果困难,可在每年三月以前,向甲方提出代销或包销请求。双方协议后,签订代销或包销合同(包括:品种、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交货地、价格、结算)。代销价,参照_________市场批发价下浮_________%;包销价,参照_________市场批发价下浮_________%,暂定最低保护价收购_________每吨不少于_________元。
第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