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致力于环保管理,建立完善制度,确保资源合理利用与污染控制,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否符合实际需求?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侧重危险废物管理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可能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
第四条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的目标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第六条 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方针和目标。
(二)审议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规划。
(三)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协调解决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 安全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三)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贮存、处置管理。
(四)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五)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六)监督检查各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七)处理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部门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分类、包装和标识。
(二)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三)配合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危险废物管理。
(四)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危险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三章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一)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环节、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
(二)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应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并按时报送安全环保部门。
(三)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各部门报送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并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
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制度:
(一)危险废物必须分类收集,不得混合收集。
(二)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容器包装,并在容器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四)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
(五)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建立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等信息。
第十四条 危险废物转移制度:
(一)危险废物转移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危险废物转移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三)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泄漏、遗撒等事故。
(四)危险废物转移后,必须及时将转移联单交回安全环保部门。
第十五条 危险废物处置制度:
(一)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危险废物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焚烧、填埋。
(三)安全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其处置行为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 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公司应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九条 对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侧重企业社区服务计划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改善社区环境,构建和谐社区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社区服务计划的目标是:
(一)积极参与社区环保活动,改善社区环境质量。
(二)支持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社区居民精神生活。
(三)帮助社区弱势群体,解决社区实际困难。
(四)提升公司企业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四条 公司社区服务计划的原则是:
(一)自愿参与,量力而行。
(二)注重实效,服务社区。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持续改进,不断提升。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社区服务委员会,负责公司社区服务计划的决策和指导。
第六条 社区服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组成。
第七条 社区服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公司社区服务计划。
(二)审议公司社区服务项目。
(三)监督公司社区服务活动的实施情况。
(四)协调解决社区服务活动中的问题。
第八条 公司设立社区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司社区服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九条 社区服务办公室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
第十条 社区服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社区需求调研。
(二)组织实施社区服务项目。
(三)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四)与社区建立沟通联系。
(五)评估社区服务效果。
(六)向社区服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社区服务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 全体员工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为社区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 社区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 环保类社区服务:
(一)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理垃圾、杂物。
(二)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环保意识。
(三)捐赠环保设施,改善社区环境质量。
(四)支持社区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绿色社区。
(五)协助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推广资源回收利用。
第十四条 文化类社区服务:
(一)支持社区文化活动,赞助社区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
(二)捐赠图书、报刊,丰富社区文化生活。
(三)组织员工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增进与社区居民的交流。
(四)为社区提供文化设施,如阅览室、活动室等。
(五)开展社区文化培训,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质。
第十五条 扶贫帮困类社区服务:
(一)为社区贫困家庭提供生活物资帮助。
(二)为社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三)资助社区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四)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
(五)捐赠医疗设备,改善社区医疗条件。
第十六条 其他类社区服务:
(一)为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为社区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社区解决技术难题。
(三)为社区提供安全保障,协助社区维护治安。
(四)为社区提供志愿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种需求。
(五)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与社区共建和谐社区。
第四章 社区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 社区服务办公室应定期进行社区需求调研,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
第十八条 社区服务办公室应根据社区需求,制定社区服务项目计划,报社区服务委员会审批。
第十九条 社区服务办公室应认真组织实施社区服务项目,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第二十条 社区服务办公室应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社区服务办公室应定期评估社区服务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社区服务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公开社区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三条 对在社区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社区服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侧重环境风险管理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环境风险,保障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环境风险管理目标是:
(一)识别、评估和控制公司运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二)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减少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四)持续改进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环境风险管理原则是:
(一)预防为主,全程控制。
(二)全员参与,分级负责。
(三)科学评估,动态管理。
(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环境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第六条 环境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家组成。
第七条 环境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公司环境风险管理方针和目标。
(二)批准公司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环境风险管理计划。
(三)监督公司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协调解决公司环境风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是环境风险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环境风险管理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 安全环保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和分级。
(三)组织编制环境风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
(四)组织实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五)组织开展环境风险管理培训。
(六)监督检查各部门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七)向环境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全体员工有义务识别和报告环境风险,遵守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环境风险管理活动。
第三章 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二条 环境风险识别:
(一)全面识别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环境风险,包括工艺风险、设备风险、物料风险、人为风险和自然风险等。
(二)识别过程应考虑正常运行、异常工况、紧急情况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阶段。
(三)识别方法可采用头脑风暴法、检查表法、专家咨询法、经验总结法等。
第十三条 环境风险评估:
(一)对识别出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二)评估内容包括:
1.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根据历史数据、经验判断和专家评估确定。
2. 风险影响的严重程度:根据潜在的环境污染、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
(三)风险等级划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可分为:
1. 重大风险:可能性高,影响严重,需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2. 较大风险:可能性较高,影响较严重,需要重点关注并采取控制措施。
3. 一般风险:可能性一般,影响一般,需要采取常规控制措施。
4. 低风险:可能性低,影响轻微,可以接受,但仍需持续关注。
第十四条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一)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后,应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二)报告内容包括:
1. 环境风险识别结果。
2. 环境风险评估过程和方法。
3.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4. 环境风险控制建议。
5. 评估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
第四章 环境风险控制
第十五条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一)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二)控制措施应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控制措施可包括:
1. 工程控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改善工艺流程,加强设备维护,防止泄漏和溢流。
2. 管理控制: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严格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应急控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 环境风险管理计划:
(一)根据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控制措施,制定环境风险管理计划。
(二)管理计划应明确:
1. 风险控制目标。
2. 控制措施内容和时间表。
3.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4. 资金预算。
5. 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管理:
(一)公司应根据潜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应明确:
1.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 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3. 应急设备和物资清单。
4. 对外联络方式。
(三)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审和更新。
第五章 监督与改进
第十八条 定期检查与评估:
(一)定期对环境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评估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二)检查内容包括:
1. 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3. 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演练情况。
(三)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 持续改进:
(一)根据检查结果和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改进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二)改进内容可包括:
1. 完善环境风险识别方法。
2. 优化环境风险评估流程。
3. 加强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4. 改进应急预案。
5. 加强员工培训。
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条 对在环境风险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因环境风险管理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基于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规范公司环境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环境管理目标是:
(一)遵守国家、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二)预防环境污染,减少资源消耗。
(三)持续改进环境绩效。
第四条 公司环境管理原则是: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二)全员参与,共同负责。
(三)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环境管理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第六条 环境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环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司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
(二)审议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和规划。
(三)监督公司环境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协调解决公司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公司设立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环境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九条 环境管理办公室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
第十条 环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环境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
(三)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和环境审计。
(四)组织开展环保宣传和培训。
(五)协调处理环境投诉和环境纠纷。
(六)向环境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全体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环境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
第三章 环境管理内容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一)优化生产工艺,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三)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
(四)加强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的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五)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等能源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环境管理:
(一)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和节能产品。
(二)减少过度包装,推广绿色包装。
(三)建立供应商环境管理体系,确保供应商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六条 办公环境管理:
(一)节约用纸、用水、用电,提倡无纸化办公。
(二)垃圾分类投放,减少垃圾产生。
(三)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七条 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一)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环境监测与审计
第十八条 公司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包括:
(一)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三)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四)其他需要监测的环境指标。
第十九条 公司定期进行环境审计,评估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条 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侧重节能降耗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节能管理的目标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关于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实现能源消耗的持续降低。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第四条 公司节能管理的原则是:
(一)全面规划,重点突破。
(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三)全员参与,共同负责。
(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节能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节能管理工作的决策和指导。
第六条 节能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节能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公司节能管理方针和目标。
(二)审议公司节能管理制度和规划。
(三)监督公司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四)协调解决公司节能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公司设立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节能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九条 节能管理办公室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
第十条 节能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节能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源评估。
(三)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四)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
(五)监督检查各部门节能工作的执行情况。
(六)向节能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节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节能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全体员工有义务节约能源,积极参与节能活动,发现浪费能源现象及时报告。
第三章 节能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能源审计制度:
(一)公司定期进行能源审计,全面分析能源消耗情况,查找节能潜力。
(二)能源审计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三)能源审计结果应作为制定节能计划和实施节能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能源评估制度: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能源评估,分析项目能源消耗情况,提出节能措施。
(二)能源评估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三)能源评估报告应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节能技术改造制度:
(一)公司鼓励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落后设备。
(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
(三)公司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第十六条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配备完善的计量器具。
(二)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三)建立能源计量台账,如实记录能源消耗情况。
第十七条 用能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用能设备的维护保养,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二)定期对用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三)淘汰高耗能设备,更换为节能设备。
第十八条 办公节能管理制度:
(一)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照明设备,人走灯灭。
(二)节约用水,防止跑冒滴漏。
(三)节约用纸,提倡双面打印。
(四)合理使用空调,控制室内温度。
(五)推广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消耗。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九条 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因浪费能源造成重大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节能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