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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2025-09-21 13:17:40心得体会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

  儿子与情人,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类似传记作品,花了我好几个星期看完了,本来是兴起随便买了看的,由的是自个儿的对名着的崇拜之情,也是对“外国作品看了有点别扭,那长长的名字,加不准确的翻译法”这种看法的验证,我终于相信,好的作品只要意思达到了,同样可以传达作者心声,同样可以在内心深处引起波澜。

  最大的主题是:情与爱,简称“爱情”。可以说是四五个人物的关系上描述整个过程。莫莱尔先生、莫莱尔夫人、保罗、威廉、克莱拉、亚姆利亚(记得是)。

  莫莱尔夫妇,他们从相知、相处、相恋、相离(这里的离是心灵距离的扩大),因而移情别恋到大儿子身上,后来又因大儿子的早亡转到保罗身上。但这种转移也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说不定保罗对他母亲更甚。以至于保罗即使有亚姆利亚和克莱拉的陪伴也感觉很孤独,不自在,他需要的母亲,以相依为命为原则,依赖着这位母亲。

  搞不懂为什么保罗那么嬗变,变得一塌糊涂,刚说要跟亚姆利亚结婚的,没过多久就跟人家分手。克莱拉也是,不管是抛弃他丈夫还是被他丈夫抛弃,跟保罗好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丈夫身边。这么离奇的事件,放到如今,谁能忍受呢。不错,保罗,克莱拉是嬗变,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己没有变,保罗对他母亲的爱始终不变,克莱拉对他丈夫的那种依赖始终没有变。

  我因此感到,我这人生,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感觉。坐在公交车上不希望目的地一下子到达,因为我很不希望我达到目的地,因为那个地方不是我想去的。我很不喜欢我去面对那些空洞。因此希望公交车有某些停靠站点,但不希望有目的地,不希望我下车,就一直做在椅子上摇晃我的双腿,荡漾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心情,永远下去。这是一种逃离,面对现实无法感到满意的逃离。保罗也是这样,对母亲的死去,他久久不能承认,然后寻求的方式是借酒,像那次被克莱拉打到五体投地趴在地下时的情形一样,懒得动弹,懒得面对这个事实。或是不愿意承认他被打趴下这个事实。

  保罗到最后的觅死觅活,就因为搞不懂他活下来又是为什么?不明白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生,确实需要面对这么个问题。可再想想,人,就那么沧海一粟,考虑那么多意义干什么呢?同学说活得没劲儿,我怎么觉得我还是很淡定的,但还是不能给予比较合理的答案消除那种没劲儿的感受。

  不敢奢谈人生,暂且得过且过一回。

  我将继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个意义只是个人的,没有全人类的应用广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2

  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3

  重读了多年前阅读过的中国当代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发觉此次重读经典所看所想的和原先所读到的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之前的我阅读这部书完全是出于电视剧《林海雪原》播出,很多评论说和原著如何不符,所以当时就想看看原著。

  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阅读初衷使我在第一次阅读《林海雪原》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而并非是故事思想和内涵本身。而此次我作为一名即将正式跨入党组织大门的一员去重新拜读这部经典,似乎受益斐然,也决不一样于前。下头我就对于我此次阅读印象比较深的地方,略谈下个人心得:

  一、历史的感动永不泯灭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看到此句,一种莫名的感动立马涌上心头。一九四六年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的一支精悍小分队,在严寒的冬天深入广大深山密林,在皑皑的东北雪原,凭借自我的大智大勇,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搏斗、与恶劣的天气拼争,最终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为霸一方、严重干扰我后方的土匪武装,这是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合上书卷,细细沉思,脑海中生动地展现的是一群骁勇善战而又不缺乏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即少剑波、杨子荣、孙达得等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他们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征服林海,踏透雪原”,应对流血牺牲毫不畏惧,只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拼搏至极,单纯而简单,却又艰难而伟大——我觉得我的感动源于此。

  我想这其中体现的民族精神和革命气节是我们不能难以忘怀的,而他们执着于信念、不懈奋斗的精神及勇气我想也同样值得我们反省深思。在我们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更应当思考如何去向他们学习,如何能更好地实现其中进取的现实意义。尤其在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我最初的梦想,只为一个信念坚持到最终,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呢

  二、怀揣梦想,拼搏奋斗

  透过书本,你会发现浮现于脑海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都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自我人生的目标。无论是年青英勇的少剑波、足智多谋的杨子荣、攀登能手栾超家,还是身高力大的“坦克”刘勋苍,夜行千里的“长腿”孙达得、忘我拼杀的高波,小白鸽白茹等,他们都能够执着于信念,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这份动力来源于什么呢我想就是在于他们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有了梦想才有目标,有了目标就能看到期望。也正是如此,让无数浴血拼搏的革命战士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让他们拥有了胜利的期望,才使得他们能够坚持战斗,十几年如一日,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前进。

  是呀,怀揣高尚的梦想是人前进的动力,我相信每个人在进入大学之初都怀抱着早日成才的梦想。不一样的是有些人的梦想随时间和环境慢慢消逝,甚至走向堕落的深渊。所以,我们应当多阅读红色经典书籍,看看革命战士是如何长期以往坚持着梦想的,并且要去学习他们那种精神,那份执着,那股勇气。

  三、融入团体,学会团结

  此次的重读脑海中还经常会萦绕着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团体”。故事中的每一个革命军人,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团体已经完全深入他们的骨髓,同他们的生命融为—体了。对于他们来说“团体”已经完全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字眼、词汇、概念,而是一股力量,一种战斗武器,一种生命灵魂。头可断,血可流,永远把团体利益摆在第—位,此志不可改。正是他们将“团体”进行了最好的诠释。

  不论什么年代,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在一齐共同工作、共同学习,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克服自身的缺点,要正视自我身上有损人格魅力的弱点并不断加以改正,惟此,才能融人这个团体。把自我融人团体,成为其中的一员,学会团结,并把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发挥出团体的作用。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4

  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从黄帝以来的上古传说,到商周时期的历史事迹,再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不安。时间一共跨越了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因此它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这部书是24史之首,一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它又称《太史公记》,或称《太史公书》。此书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而且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都栩栩如生,并且有着鲜明的个性。书中用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往往让读者读起来爱不释手,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读者们的心情也会为之而改变。每个读书的人都不禁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也因为这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能够把读者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各个时代,感受着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这一切的描写和记叙,都能在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形象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地非常的善良,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这篇文章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最大程度的写出了人的力量的伟大。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还有《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这些故事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还有,我深深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对与写这本史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由於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直到完全弄清楚为止。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罹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也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后来,虽然司马迁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忍辱负重,继续编写《史记》,经过了整整__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

  《史记》这本传世千年而被后人赞叹不绝的名著。他的这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5

  这篇寓言的主要内容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国君齐宣王喜欢听吹竽,有300个善于吹竽的乐师给他演奏。齐宣王喜欢热闹,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做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听吹竽的时候,总是叫这 300个人在一起合奏给他听。有个南郭先生听说了齐宣王的这个癖好,觉得有机可乘,就跑到齐宣王那吹嘘自己吹竽多么动听,齐宣王不加考察,很痛快地收下了他,把他也编进那支300人的吹竽队中。 这以后,南郭先生就随那300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就这样不劳而获地和大家一样拿优厚的薪水和丰厚的赏赐,南郭先生心里得意极了。后来,齐宜王死了,齐泯王继承了王位。齐泯王也爱听吹竽,可是他觉得独奏听起来才悠扬逍遥。于是齐泯王命令让300人一个个地吹竽给他欣赏。那个南郭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觉得这次再也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我原以为滥竽充数这事离我很远。其实他就在我身边,比如,在课堂上背课文的时候,有的人不会背,嘴型对不上,声音不敢出,糊里糊涂的乱背一气,到头来还是自欺欺人,自己害自己。

  以前,我爸爸总是让我把学过的英语单词通通背下来要求提写会。我呢?总是不想背,每次爸爸问的时候我总是滥竽充数,说我会。可每次提写,我都不会。当我读过这篇文章时,悟出了一个道理:知道就是知道,不知就是不知道,要实事求是。向孔子说的那样: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乃为之也。

  同学们,我们要踏踏实实的学习,一步一个脚印。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6

  我很喜欢读书,更喜欢一篇很短但令人感受不少的文章——《谁动了我的奶酪》,作者是一位医学博士斯宾塞。约翰逊。

  故事是这样的:四个主人公的奶酪被分享一空后,两只小老鼠,能迅速适应变化,采取行动,而两个小矮人则相反,直至过去了很长的时间,唧唧改变了想法,决心克服心中的恐惧,到迷宫中去寻找新的奶酪。而哼哼还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还在等着奶酪自己回来。再寻找中的唧唧明白了许多道理,并把他们一一写在墙上。经过千辛万苦,无数次失败、迷路,终于找到了大量的新奶酪。他并没有贪婪地去享用这些奶酪,而是决定只带上一点点,再去寻找新的奶酪。

  如果说我在生活中是他们四个中的哪一个的话,我想我是哼哼与唧唧的结合。我向唧唧一样打算着未来的一切,准备接受变化,又像哼哼一样当变化来临时,用有些恐惧,不能按计划支持下去。

  如果我想要做哪个角色,那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唧唧这个角色,因为我知道,只有不断改变,不断地调整和更新自己,才能在这个茫茫的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想《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很可能会改变我的人生,并引领我找到了另一个领域,取得我梦寐以求的成功。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7

  在这个暑假,带着对于作家萧红的一种神秘感,带着对于《呼兰河传》的一种新鲜感,我翻开《呼兰河传》。

  萧红用着细腻的笔触,平静的话语将我领进了1940年的东北,一个没落的村庄。我随着这个生活在呼兰河小镇的小姑娘萧红,慢慢体会了呼兰河的生活。小姑娘萧红有个欢乐而又有些寂寞的童年。在她的童年里,只有她,祖父和后院,年年种着小黄瓜,大倭瓜,年年春秋佳日抓蝴蝶,蚂蚱,蜻蜓,慈祥而犹有童心的老祖父是她唯一的伴侣,她和祖父一起生活,一起劳动,清早在床上学舌似的念老祖父口授的唐诗;白天缠着老祖父讲那些已经听厌了的故事活看看那左邻右舍千年如一日的刻板生活;晚上甜蜜地躺在祖父的怀里熟睡去。她和老祖父一起“种田”,一起“收果”,“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在这座大花园里,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勾起了小时候我快乐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是一首诗,一幅画,是一曲歌,一阵风。童年里,我们自由自在的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三月桃花连十里,我们在春风的吹拂下放风筝;六月荷花满池塘,我们在游泳池里享受水的清凉;八月丹桂满枝黄,我们在深秋品尝美味的瓜果;十二月梅花雪里藏,我们在雪中享受晶莹的世界。相比萧红的童年生活,我们不知幸福了多少,幸运了多少,我们还是十分怀念童年,这让我想起了萧红更加怀念童年的原因,写下了《呼兰河传》。虽然没有多少优美的情节,但处处都是故事。

  读到小团圆媳妇去世的时候,我心理很难过,很纠结,很愤愤不平。小团圆媳妇才12岁呀,她的年龄比我们还小,还是一个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被过早的嫁了出去。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姑娘,因为穷,因为生活,被卖做童养媳,没有妈妈疼,这已经够可怜了,可她拼命的干活,还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遭受一个说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的婆婆的“教诲”。一朵还没来得及盛开的鲜花,就此夭折了。小团圆媳妇她没能变得“更听话、更懂事”就去世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只是因为她婆婆的残忍、愚昧和无知吗?我隐隐觉得,这也是呼兰河人们生活态度造成的。在小团圆媳妇的遭遇里,我们很同情,怜惜她,我们为她叫屈,憎恨她的婆婆,从头到尾,愉悦陪着沉痛,我偷窥到了旧社会一角的败。

  萧红的《呼兰河传》,幽默,讽刺,带着一种甜甜的美。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8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9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0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过的少数长篇小说之一。之前一直不太喜欢看长篇小说,因为自己的耐心不够往往看了开头便等不到结尾。然而,路遥的这部著作却成了例外。是什么使我有了这么大的转变呢?我想:是书中孙氏兄弟那命运多舛但却面对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鼓舞了我。正如本书的出版说明所提到那样:“《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也是小说化的家族史。作家高度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作品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大学生朋友仍有启迪。”

  《平凡的世界》讲述的是黄土高原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穷苦农村在1975—1985这十年所经历的风风雨雨,作者在其中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但是平凡的农民形象。他们的生活是很平凡的,种地,挖煤,建砖厂,挖鱼塘......都是农民从事的一些司空见惯的职业,然而正是通过这些平凡的人和事,让我们真切体会到农民的艰辛。拿书中的男主人公孙少平来说,与那个特定时代的许多农村青年一样,他似乎应该安于现状。因为他没有机会上大学,又出身贫穷本分的农民人家。他注定要像他父亲那样,在这个祖祖辈辈都周而复始的土地上以同一种姿态旋转(做个老实本分的农民)。

  但是,孙少平究竟读过书,他了解农村,也了解自己。他从不惧怕劳动,决不同于他那个游手好闲的姐夫王满银。但也不愿和他哥哥少安一样,单纯追求一种物质生活上的富足。他决不鄙视农民,但却不想在土地里平淡一生。他高中毕业之后回到家乡只做了一名教师,但他并没有消沉,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并且在朋友的帮助下关注着外部世界。后来,少平青春的梦想和追求激励着他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最后,亲爱的人不幸离开人世,自己为了救人受伤毁容,但少平还是没有被不幸压垮,他从医院出来,面对了现实,又充满信心地回到了矿山,迎接他新的生活与挑战。

  反观我们自己,我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平凡的人,身处这平凡的世界。可为什么多数人处于相同的环境条件下,却只有少数人能取得成功(即过得不平凡)?我想:这是因为只有那少数人愿意并且坚持在平凡的生活中努力奋斗。虽然你平凡,但是只要你有一个目标,再加上一颗上进的心,你就可以过得不平凡!即便自己身处逆境,也不要放弃继续奋斗的信心和从头再来的勇气!我们应该要像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不断奋斗!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1

  坚持,不放弃。这是每个人都喜欢的好习惯。今天,我看了《八十天环游地球》。里面的主人公褔克先生就非常有毅力,为了证明可以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他带领他的仆人路通通环游地球一周。路上使用了轮船、火车、马车、游艇、商船、雪橇和大象。一路上共花了一万九千多英镑!

  褔克先生多有毅力啊!有一段铁路没修完,无法坐火车;在火车上受到印第安人的袭击;往英国的船提早开了…种.种天灾人祸都被他的毅力和智慧给克服了。使他成功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赢得了跟朋友打赌的两万英镑!我完全被他的毅力给征服了!

  把话说回来,现在毅力非常高的小学生究竟有多少呢?比如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每一次做语文作业的简答题时,我都心不在焉的,非常急躁。做得有点多了,就嫌烦了。题目稍微有一点点难就不愿意做了。妈妈要问为什么,我就说不会。结果呢?妈妈一讲,我马上就做出来了。唉!真是功亏一篑啊!这种事还有呢!我是个马大哈,东西经常找不到。找东西的时候,我每个房间都只是瞟一眼,就说找不到了。可如果让妈妈来找的话,用不着四五分钟,马上就把东西找出来了。

  唉。我跟褔克先生相差有多少远啊!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懂了,要想有出色的表现,一定要努力。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毅力。没有它,就别想有出色的成绩!以后,我做事一定会竭尽全力地做的。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个故事像我的照明灯、小老师,告诉我要做事认真,不能半途而废,又像多彩的阳光,伴随着我踏向未来的征程。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2

  暑假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动物小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优秀的猎犬洛戛在一次追捕一只母豺达雅娅的时候,在河边的树上被河水冲到一个小岛上,它俩只好和平共处,为了生存,它们建立起了温馨的小家庭。后来达雅娅生出一只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混血儿,叫白眉儿。

  在白眉儿出生前它的爸爸洛戛掉入悬崖,它的妈妈因生白眉儿时失血过多也快要死了,它在临死前为了给白眉儿找养母,它把豺群里黑蝴蝶的小豺咬死了,黑蝴蝶看白眉儿可怜便成了它的养母。达雅娅冒着危险咬死小豺就是为了让白眉儿能活下来,这让我很感动。但达雅娅不会换位思考吗?如果它的孩子被别的母豺咬死了,它不会伤心吗?没办法,因为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的母亲都是为了孩子呀,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后来,因为白眉儿在豺群里犯了很多错,被逐出群体,它被逐出群体时是冬天,动物都在冬眠,白眉儿抓不到食物只好去投靠人类。刚开始白眉儿把一个酒鬼认为自己的主人,但酒鬼不出去打猎,一 直呆在家里喝酒,他就让白眉儿偷鸡,白眉儿偷鸡让全村人都知道了,让酒鬼杀了白眉儿。村长为了救白眉儿便买下了它。不久后,又有一个偷鸡事件,村民都认为是白眉儿偷的鸡,白眉儿为了村长的名誉,在山里呆了五天不吃不喝,终于抓住了偷鸡贼,这让我很感动。

  我们要向白眉儿学习,学习它知恩图报,还要学会遇事换位思考。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的书,他主要讲述了五年级女生孟小乔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到了愿意到她家去做保姆的蜜儿。这个蜜儿会许多法术,使孟小乔家的生活也变得神奇而又活跃起来,发生了很多快乐的事情。

  蜜儿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她眼角已有一些鱼尾纹,但她却梳着一个童花头,你绝对看不出她是二十岁、三十岁还是四十岁。她的打扮也很奇怪,一件老式的对襟衣,配的却是最时髦的牛仔裤,鞋是古里古怪的船形鞋,鞋尖翘翘的。她那老式的衣服外面还披着一条更老式的大披巾。她胸前挂着一副眼镜,一会儿戴,一会儿不戴,也让你吃不准到底是老化眼镜还是近视眼镜。

  蜜儿见孟小乔学习学得都不会玩了,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她给总是板着脸、一本正经的老师,送上了“笑笑糖”和“跳跳茶”,使老师变得笑口常开、活泼亲切;她能变出让人能看到美好过去的“往事泡泡”使孟小乔面临离婚的爸妈重归与好;期末写评语时,蜜儿让老师带上“优点放大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位同学都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蜜儿了解孩子们的一切想法,知道他们喜欢什么、厌恶什么;她把快乐还给孩子们,把他们视若畏途的学校和课堂变成了一个又一个新奇而美好的“奇迹”。孩子们再也不害怕学校和学习了,学校和课堂也成为学习知识、陶冶情操和心灵成长的天堂。

  我喜欢这本书,也喜欢奇怪的蜜儿。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4

  《堂吉诃德》是西方最受欢迎的古典小说之一,与《哈姆雷特》《浮士德》并称为世界三大名著,它讲述了一个沉迷于骑士小说的穷乡绅杰哈特异想天开,要重振骑士精神,带着仆人桑丘班萨云游四方,闹出了无数笑话的故事,这本书原本是为了反对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而写,正如塞万提斯本人所说:“这本书是用来攻击骑士小说的”。

  沉迷于骑士小说的杰哈特一天决定踏上自己的骑士冒险旅程,还带上自己的“随从”桑丘班萨,碎玉早对骑士小说烂熟于心的堂吉诃德而言,眼中哪还有正常的书屋,全部都是巨人或被魔法师施法所致,唯有心中曾暗恋的一个农场主女儿,现在的达西尼娅小姐让她一支挂念在心,他一路上被质疑,被嘲笑,被打,可也战胜了许多“敌人”,唯有最终一战与月亮骑士战败让他饱受挫折,履行战斗前的诺言,堂吉诃德返回自己的家乡,回到家里他才醒了他的骑士梦,但心里仍有无法排解的挫败与思念,三天后堂吉诃德离开了人世。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救济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时代式的社会理想目标。

  在我看来,堂吉诃德是一个梦想的追逐者,堂吉诃德被骡夫打到,他依旧坚持自己的理想,做一位骑士,只是头脑过于简单,但他仍愿意为了理想付出自己的行动,而桑丘班萨则完全是出于利益的驱使而出来冒险,但凡一听到要当上一座岛的总督,他就会兴奋无比,两个人的脑袋却都有些一根筋,被公爵夫妇骗到木马上还以为在空中飞翔,他们两个人成为了公众的笑点,却也成为了公众的焦点。

  或许,他们对于梦想的追逐这一股傻劲是我们所需要的,对梦想不舍不弃,遇到挫折时也不气馁,仍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样一种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么?

  或许,《堂吉诃德》在五百年前它是一部批判的小说,但在五百年后,它是一部给人民前进动力的励志作品,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要找寻到属于自己的方向并不断为之付出努力,开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5

  乌骓马一声长嘶似闪电划破黑暗的时空。身后是四面楚歌眼前是浩浩乌江。

  哦我的霸王!黑色的虚空压得你喘不过气来没有千军万马没有呐喊嘶杀你孤寂如同深秋的残塔……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是的霸王你可以拔山可以扛鼎可以号令三千铁甲的征战但此刻你已无力再拔心头的那缕悲伤。

  那些因你在鸿门宴中释了刘邦而唾你为“妇人之仁”的人焉能知道在狼烟四起的秦王朝中你一声巨吼扛起天下苍生凄楚目光的胆量;你披甲上阵任铁蹄踏遍关山万里的勇猛;长城内外你挥臂奋斫在刀光剑影中划出一道血色风景时的豪气万丈。

  你是英雄!你不懂得诡计阴谋未必只是小人伎俩败为贼寇胜为王!你西楚霸王不是君王你不会知道猥琐小亭长也会唱出“大风起兮云飞扬”!“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的霸王你是个君子可是你是否知道在战场上没有道义只有伎俩!在万骑逐鹿年代的君子正如那痴想飞过沧海的蝴蝶顷刻间跌落在大海腐烂或永恒。在四面楚歌中那个在主帐翩翩起舞的窈窕身姿微微颤抖。只一瞬一道银光划过。血如纱一般杜撰在绝望的空气中。“虞姬虞姬奈若何”。虞姬只有以死来报你的满腔柔情。

  而你仍不醒悟么?霸王!虞姬翩翩起舞祭你柔情万丈。宝马凄凄长鸣泻你一世悲凉。你的一生中只有这两个知己啊我的霸王!江水汩汩唤你回寂寞的岸边。 你拔出长剑最后一丝亮抖抖过楚歌飘扬的夜空。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6

  《柳林风声》的作者是格雷厄姆,讲述的是鼹鼠,河鼠,老獾,蟾蜍四个动物之间的故事。

  主要讲述的是四个动物朋友在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善良的鼹鼠,热情的河鼠,关心人的老獾,疯狂的蟾蜍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鼹鼠和河鼠给我的印象是最深刻的,鼹鼠在冬眠醒来后,耐不住春的诱惑,跑出家门,放弃了一切的计划,与好朋友河鼠冒险,鼹鼠好奇心很浓,所以才会把船弄翻,差点把自己的命搭上。河鼠是个乐观自信的人,当鼹鼠把船弄翻时,他却说没事儿,还救了鼹鼠一把,让鼹鼠和自己一块儿住。当蟾蜍装着自己有病的时候,他表明了他的善良,纯朴,同时十分关心伙伴。蟾蜍是个演技高超的人,他很疯狂,犯了错时仍不知道悔改,虽然他被捕了,随后又逃了出来,然后又被捕了。他的三个好朋友曾经都劝过他别干了,可是他依然我行我素,丝毫不听别人的意见。老獾是个很严厉的人,当他教育蟾蜍时,是很认真,很严肃的,虽然他什么话都说尽了,但蟾蜍仍屡次犯错,把车看为自己的生命。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人要做一个勤劳,善良,本分,乐观和助人为乐的人。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8

  看一个人的小说,要从了解这个人开始。欧亨利一生命运坎坷,常与落魄的小人物们在一起,逃亡7年后在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最终成为了和莫泊桑、契诃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这也大概铸就了他淳朴幽默的小说风格,也让他拥有了宽广的胸怀。毫无疑问,麦琪的礼物和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经典的代表作品。

  麦琪的礼物描写了一对夫妇各自卖掉了自己的宝物给对方的宝物添彩,让人回味深长,它不仅告诉我们真爱无价,更凸显了命运的现实在高贵的真爱面前的冷酷。警察与赞美诗戏剧性的结尾让人啼笑皆非却又沉思良久。他告诉我们人终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正可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告诉我们当人想做一件事时,可能必须要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这就是人类的“悲剧”;然而真正积极乐观不会等到这悲剧的发生。的确,欧亨利十分擅长结尾。他经常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伏笔,作铺垫,最后在结尾处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使读者感到豁然开朗,柳暗花明,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禁拍案称奇,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被称为“含泪的微笑”。我想欧亨利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结在结尾,让读者在前的似乎是平淡无奇的而又是诙谐风趣的娓娓动听的描述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作者精心设置的迷宫,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才照亮了先前隐藏着的一切,给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另一大特色,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深谙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切身感受过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对穷人是如何无情。因此,他把无限的同情都放在穷人一边。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孤立无援,食不果腹,身无居所,苟延残喘,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与繁华鼎盛的社会景象相映照,显得格外刺目,其中隐含了作者对自己命运的愤愤不平。

  总之,欧亨利为我们不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作品,更为我们留下了“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现实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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