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1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套书的作者是杨鹏。其中一本《我家有棵摇钱树》是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杨歌的五年级男孩。
这本书的内容是:杨歌的爸爸被杨歌的妈妈骂得变小了之后,有了特异功能——能发明一些古怪的东西。起初这些东西总会给他们带来益处,可慢慢地就会制造出无穷的麻烦。这一次,他发明了摇钱树。摇钱树长得很快,没多久就快把天花板顶破了,杨歌一家决定把摇钱树移植到小区的花园里。后来他们发现这一决定是错误的,大人们为了摇一下摇钱树打起来了。在激烈的战斗中,许多人挂彩了。后来,一位富婆的到来终于揭开了摇钱树的来钱之谜,原来这些钱全是她老公贪污来的。她和她老公被抓以后,摇钱树就不再长钱了,成了小区居民保护的“吉祥树”。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在看,上学等公交车的时候我在看,课间休息的时候我还在看,甚至有一次我沉浸在书中,都没有听到课间出操的音乐。总之,只要有时间,我就会看这本书。
我喜欢这本书首先是因为它的情节很离奇,里面都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比如树上会长钱,钱上还带电,摇钱树还能分辨善恶,只有真正需要钱的人才能得到它的帮助。
这些离奇的情节像科幻大片;其次是因为作者的用词非常夸张,好像随时随地都能用上夸张的修辞手法,让读者开怀大笑。他写每次杨歌的爸爸说话,杨歌都得喊“打住”,因为爸爸的话“犹如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他给书中人物取很搞笑的外号,叫大富婆“瓢虫”,因为她很胖,圆滚滚的,就像个瓢虫,叫居委会主任“快嘴西施”,因为她是女的,讲话又快。每当读到这样的地方,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家有棵摇钱树》这本书太好看了,我打算反复品味它的幽默和夸张。我也期待作家杨鹏写出更多更好的小说。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2
这本书是由杨鹏著作的,他是童书作家,动画编剧,影视剧片人。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还是幻想大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杨鹏在某天写作时,看见桌上一张草稿纸,突然浮想联翩,幻想草稿纸下面是不是躺着一个拇指小人,于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最初的创意就诞生了。
每一本的第一篇都会一个故事情节来引出爸爸为什么会只有我们拇指那么大,原因是因为妈妈老师骂他,骂他一次缩小厘米,时间长了就成了拇指大了,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见识杨歌的一举一动,正因为这样,他成了名副其实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爸爸,变小以后,发明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聪明饭,后悔药,摇钱树等等。
百变昆虫想写了杨哥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直被欺负的螳螂,杨哥把它救了螳螂,螳螂给他一片金叶子,杨哥把金叶子交给了爸爸,爸爸__了金叶子的一部分,按金叶子找来一些昆虫,杨哥还被蜈蚣咬了,但是爸爸却从动物体内提炼出液体,射入杨歌体内,杨歌变成了大力士,一下子把桌子拍碎了。
后来,杨哥的爸爸发明了百变魔表,神奇戒指等发明杨哥带上他的拥有了昆虫超能力。他见义勇为,杨歌利用超能力抓劫匪,打击____,预知地震?有一次班上来了一位转校生绿蒂,原来他是绿星人,正是她化做为螳螂,警告杨歌地球即将受到邪恶力量的功击,最后杨歌靠爸爸发明的昆虫超能力,拯救了地球。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一这是为班级所有孩子共读一本书提供的书籍,作为老师的我也理所当然地和孩子们一起阅读啦!看到这个题目,我就被吸引了,爸爸怎么能被装在口袋里呢,他是有多小,口袋能有多大,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口袋呢?故事的主人是一个小学生,名叫杨歌,还有他那个只有拇指大的爸爸。杨歌的爸爸本来也是个身高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壮汉,但是因为他总是挨杨歌妈妈的骂,每骂一次,身体就变小一点,到了最后,就变得像拇指一样小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但是,他的爸爸喜欢搞发明,他自从变小后也从不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抛出一个“伟大的构想”,比如“聪明饭”、“摇钱树”什么的,有发明天赋的他总能梦想成真。不过,这些发明最后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幸运,反而将大家都还得惨兮兮的,让人心有余悸。
故事围绕杨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发明而展开,因为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每次发明都要拜托杨歌收集材料,还要帮他瞒着他妈妈,这在杨歌看来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杨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发明的魔药能使家里的仙人掌能够走路,虽然惹出了不少麻烦,但是还能帮忙抓小偷,不能不说也是一件好事。他们家很穷,杨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有一次杨歌喝了他爸爸研制的新魔药,变成了一个天才少年,这让杨歌很受欢迎。但是到最后杨歌发现这并是真正的自己,他还是想找回那个真正的自我。
这本书让人深深认识到,生活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使人变聪明或漂亮的魔药,也不可能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实实在在的生活,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4
阅读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后,我知道杨歌非常想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竟招来了一把神秘的金钥匙,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绝对的正确。杨歌成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小天才成了小学生的榜样,他非常高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却不以为然在金钥匙的帮助下,杨歌成了无敌英雄,却遭到了别人的痛骂,原来金钥匙里有一个王子,王子深有感触的说: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巫婆却争辩说:永远正确才好。巫婆无法与他争辩出结果,于是就把王子锁到钥匙里。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魔力金钥匙告诉我们人不能只追求正确,只有有了爱,一切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有了爱才会懂得关心别人,尊重别人,不能轻易冒犯别人,这样别人才能尊重你。
我真佩服杨鹏叔叔,因为杨鹏叔叔写出了一本本的小说,深受我们的喜爱,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我从新报里知道他上学的时候父亲给了他一千元的人生启动资金,创造了智慧的结晶,这些年他的一些作品正在呈现良好的普及效应,大小读者,学校都自发推荐他们。这些作品的重印率、销量,在不断的猛增,他曾体验过一个收入低微,但全家和睦的工友家里生活。他曾有写含着泪笑这篇童话小说的冲动,他的作文,必须达到三个审美标准:不可思议的想象、不同凡响的夸张、不可复制的喜剧,而这:你希望自己的心理年龄是几岁?杨鹏说:永远十四岁!
我最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他的开头总是说一些或做一些不对的事情,可通过他们父子俩的精心思考下找到了一些我们领悟不出的道理,并加以改正,比如说这一册告诉我们,无论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其中包括着,对朋友的关心,对小孩的爱护,对不同家庭的爱心都让我感同身受,他还教会我如何做一个诚实的人,有爱心的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记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5
这几天,我看了《装在口袋的爸爸》,我觉得非常好看。一开始我也觉得为什么口袋里会有爸爸呢?为什么呢?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看完书才知道哦,你们一定会觉得很好奇吧!让我讲给你听吧。
原来杨歌的爸爸是一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他之所以会变小。你们知道吗?不知道吧!还是我告诉你们吧!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他一次,他就会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变小后的爸爸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想:我的爸爸要是变小会是什么样子呢?哈哈如果我的爸爸也变得和杨歌的爸爸一样只有.8厘米高,他就不能批评我了,坐公交车他就不用买票了;考试时他可以藏在我口袋里帮我解难题了;平时在我寂寞的时候就可以给我讲故事了,小伙伴们欺辱我他就可以挺身而出了,可以和我们一起玩捉迷藏了……
但是,我的爸爸喜欢搞发明,他自从变小后也从不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抛出一个"伟大的构想",比如"聪明饭"、"摇钱树"什么的,有发明天赋的他总能梦想成真。不过,这些发明最后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幸运,反而将大家都还得惨兮兮的,让人心有余悸。
故事围绕杨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发明而展开,因为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每次发明都要拜托杨歌收集材料,还要帮他瞒着他妈妈,这在杨歌看来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杨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发明的魔药能使家里的仙人掌能够走路,虽然惹出了不少麻烦,但是还能帮忙抓小偷,不能不说也是一件好事。他们家很穷,杨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有一次杨歌喝了他爸爸研制的新魔药,变成了一个天才少年,这让杨歌很受欢迎。但是到最后杨歌发现这并是真正的自己,他还是想找回那个真正的自我。
这本书让我深深认识到,生活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使人变聪明或漂亮的魔药,也不可能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实实在在的生活,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你们觉得呢?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6
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永远敬仰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的作品,比如:长篇小说《离婚》,《老张的哲学》;戏剧《龙须沟》,《茶馆》,《春花秋实》;短篇小说集《火车集》,《樱海集》等等。但其中最着名的要算《骆驼祥子》了。《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
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Z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8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9
这几天天我读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书里讲了好多萧红和祖父有趣的故事,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这本书里有一段特别有趣的故事,讲了萧红与她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生活充满了乐趣。如:萧红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却浑然不知,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疼爱萧红。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许多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那个年代,人们不管多么善良,心里也有那些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土办法。文章的开头觉得还是非常轻松的、非常好的。但是,读到后面,会觉得越来越沉重。在结尾的时候,萧红写了她的祖父已经死了,而后花园正正的主人也不见了,让我读了,觉得更加难过、悲伤。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在军训期间,我读完了杰克·伦敦的《白牙》。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加重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原本是一只野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烂了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他一共被交换了三个主人,第一个对白牙很好。白牙几个月大刚到营区的时候,经常有很多比它大的狗来攻击白牙,这时,第一个主人灰胡子就会把那些狗赶开,所以白牙非常喜欢这个主人。在白牙几岁大的时候,它的攻击力变得很强,速度如同闪电一般,经常都会有狗被白牙咬死。所以营地里所有的狗都不敢独自出行。有一个白人得知白牙非常厉害后,千方百计得想向灰胡子买它。使用了很多狡猾的手段,他终于买走了白牙。白人把白牙带到自己家里用皮带捆着,当天晚上,因为白牙非常舍不得自己的主人,它咬断皮带,跑回了自己主人那里。
第二天,第一个主人把白牙送回到了第二个主人那里,第二个主人左手拿着鞭子重重地打向白牙,白牙疼得不停得叫。这样的事件重复了好几天。后来,第二个主人用了一种更为结实的东西才使白牙跑不走。他利用白牙与其他狗进行搏斗,从而押赌赢钱。后来,有一个人带来了一条牛头狗,这狗非常矮。在与狗搏斗中狗致命是被对方咬住喉咙,可是因为牛头狗的喉咙离地面太近,白牙根本咬不住牛头狗的喉咙。后来,反而牛头狗咬住了白牙的胸部,然后牙齿慢慢朝着喉咙的方向移动,不管白牙怎么挣扎,还是没有任何效果,眼看白牙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一个名叫威登·斯科特的人看见了,他和随行的马特一起把两只狗拽开。然后斯科特买下了白牙。因为白牙长期被折磨,变得非常孤僻,脾气暴躁,斯科特和马特都被白牙咬了。后来,他们发现白牙很聪明,觉得可以想办法让白牙的脾气变好。斯科特每天都用手轻轻抚摸白牙的毛,白牙前几天是嚎叫,但是慢慢的,它嚎叫中多了几分温柔。后来,白牙与斯科特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只要斯科特一离开白牙,白牙就会生病,所有斯科特只好把白牙带回自己家养着。各大报纸都在报道关于罪犯从监狱越狱出逃的消息,因为这个罪犯已经几次越狱。有一次逃狱还杀死了一个门卫。后来,他被判了50年的监禁,但是这次他又逃了。他闯进了白牙的家里。白牙发现后,悄然无声跟在罪犯后面,靠得很进时,白牙跳起来直接咬向他的喉咙,但是被那人打了下来,就这样,罪犯和白牙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后来,罪犯死了。白牙断了一条腿,三根肋骨折断,至少有一根刺入了肺部,全身的血几乎流光,还有内伤,三颗子弹穿过了身体。兽医说白牙存活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但是白牙并没有死。因为它从小就生活在森林里,有着钢铁般的身体,但是白牙康复之后必须重新学习走路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我们应该有着白牙这样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我们学了《落花生》一课后,觉得受益匪浅,懂得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道理。
《落花生》这篇课文主要写“我”和父亲在茅亭里过花生收获节时交谈的内容。父亲问作者,花生的好处有哪些?又说“花生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作者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说,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这是全文的中心,也就是告诉我们:“我们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能只关注外表等外在的东西,实用的才是好的。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的例子。有些人总是把自己打扮的很漂亮再出去,可这种人在职场上很容易被淘汰;有些人平常穿着很朴素,干的工作也是最辛苦的,薪水也很低,可是他们很重要,人类不能没有他们。比
如处处可见的环卫工人,他们每天早起贪黑地干活,在马路上,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扫净灰尘,扫尽最后一片落叶,却只能遭到人们的鄙视,唾骂和嫌弃。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家园将会被垃圾所覆盖,所掩埋。这些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尊重,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花生让我想起了花生花。花生花和花生一样其貌不扬,可花生花在一株花生中占据了一个最重要的位置。花生花很有用,没有一朵是空花,少一朵花生花就少一颗花生。可见,花生花也有花生的品格。
让我们记住这个道理吧!拥有花生品格的人才会在未来的竞争中获胜,爱慕虚荣的人只会被淘汰!这就是我读了《落花生》的心得。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读了《大瀑布的葬礼》这篇文章,让我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人类保护地球的意识不可缺少,要增强危机意识和环保意识。同时我也想呼吁大家:“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
很久以前,在巴西有一个举世闻名的大瀑布,吸引了很多游客。但好景不长,由于人类不断破坏大自然环境,大瀑布逐渐消失了。巴西和各国人民闻讯而来,参加了由巴西总统主持的“大瀑布葬礼”。
大瀑布消失了,还有什么消失不了呢?醒醒吧,人类!不要再破坏生态环境了!我们已经开始受到惩罚,森林减少、土壤流失、水灾频繁、饮用水污染、全球变暖等等,人类已将生存的地球推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如果一场海啸发生,那么,整个世界将会沉浸在汹涌的大海啸中。如果人类继续破坏环境,就是自取灭亡!从现在开始保护地球,保护我们的家!
中国曾传说古时沙漠中有一个楼兰古国,它的灭亡正是因为人们滥砍滥伐,导致楼兰古国沙漠化,使他们自己没有了立足之地。不得不想象,人类最终是否也会落得与楼兰一样的下场呢?
同时,读了这篇课文,也使我想到了一部影片《宇宙中寻找第二个地球》。当人类仍然毫无节制地破坏地球时,科学家预测,不用几十年的时间,地球将失去生态平衡,没有生命可以存活了。因此,各国宇航员开始在浩大的宇宙中寻找第二个“地球”。
大瀑布的葬礼,黄河,长江变黄,沙尘暴,臭氧层的破坏,人类什么时候才能从愚昧中醒来,面对现实,认真反思,去努力探求水,山,自然界的奥妙,找到控制它,利用驾驭它的规律,让它服务于社会。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请大家永远不要忘记,我们只有一个资源有限的地球,只有一个可以生存的地球!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回想主人公唐戴斯这跌跌宕宕的一生,十九岁前清白澄澈,之后十四年暗无天日,向死而生后惨淡经营十年,最终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斜长单薄的背影,如同一只白色的鸟,振翅划过海面,飞向远处,无风无雨也无晴。
父亲饿死、爱人被夺、自由被锁,他一无所有,凭呼吸在那儿兀自维持着生命。
绝望啊,是因为再没有希望,有时候我们还活着,虽然也没有希望,但我们却还相信,等过一阵子,或许我们就有希望了。这样的等待,也使唐戴斯终于遇到了法里亚神父,这个诚恳正直,善良勇敢又聪明的男孩子,一下子就成为了男子汉,一条条复仇的计划编织成网,蒙在心上。把面具造成微笑和蔼的模样,手指捻着三个姓氏十多个人物的命脉,打着一副自定规则的牌。
他成功了,在人世这个无边的法庭里,在上帝这个无形的法官面前,他得到了支持。
复仇记我看得很爽,好多情景都印象深刻。比如出逃伊夫堡监狱的那一夜,唐戴斯死命从海水中逃脱,躲在大石后面,雷霆万钧,刚刚重见的天日就这样冷酷无情,预示着暴风雨的来临。
比如雷莫尔和瓦朗蒂娜隔着铁门在一片苷蓿地的掩映下私会,雷莫尔劝说瓦朗蒂娜跟他私奔,瓦朗蒂娜从顾虑到服从、两情相悦是多么青涩美好。
比如唐格拉尔的女儿离家出走,为躲开家人的眼睛,剪了长发,她不是一绺绺地剪,而是一刀就出结果,我甚至能从半开的窗户里看见她的潇洒。
比如尘埃落定,基督山伯爵的心中的网已被清理,可是阳光在哪儿呢?所有的爱恨都得到安放,命运的线该断都断要么就松手让它飘到远方,所以,阳光在哪儿呢?“是的!是的,我爱你!”她说,“我爱你,就像爱父亲,爱兄弟,爱丈夫那样地爱你!我爱你,就像爱生命、爱天主那样地爱你,你在我眼里是天下最美、最好、最崇高的人!”
眼前一束光心中一片亮堂。这段告白,我怕是再也忘不掉了。
……
现在,我想说说我最喜欢的人吧——阿尔贝——唐戴斯的情敌与未婚妻的儿子,看重名誉,尊重父亲,敬爱母亲……这些都不够,如果只有这些,那他无疑会成为他父亲的帮凶,继承母亲的姣好面容也只不过空有贵族的头衔而已。当他为了父亲的荣誉决定与基督山伯爵决斗后,在决斗的当天,在朋友的见证下,坦然地向伯爵道歉,承认自己的名字是个侮辱。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个会在游玩的时候花光所有的钱,被强盗劫持后需要靠借款才能赎身的公子哥,却能够开开心心地迈下强盗大门的楼梯;是个看到漂亮姑娘就想认识,却又除了自己的母亲看不上任何女人的小伙子;是个为了姓氏的荣誉,冲动地跟好朋友决斗的年轻人,现在,他又为了明天,离开自己的母亲勇赴战场。
希望之火不萎,有希望就等待它的实现,没有希望也等待它的出现。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这个假期,我读了美国埃莉诺·霍奇曼的一本书:《波丽安娜》。
这本书的主人公波丽安娜是一个可怜的孩子,11岁时,父母双双去世。她来到了姨妈家,姨妈脸上不带一点微笑。她总爱穿红格衣裳,两条亚麻色的辫子,总是拖在背上。脸上还有许多雀斑。
整个故事很吸引人。爸爸去世前,教会波丽安娜如何寻找快乐。爸爸死后,她住在性格孤僻的姨妈波丽哈林顿加,。波丽安娜很穷,姨妈看不起她,对她很冷漠。但她(波丽安娜)十分快乐,勇敢应对、乐观应对。与大家分享快乐时波丽安娜最爱做的事情。
但是,一场车祸使她下身瘫痪。她没了知觉。大家都很悲哀,但这个“快乐小天使”并没有因为她不能走路而悲伤,她依然能在悲痛中找到快乐!
读完这本书,我佩服波丽安娜,很少有人在这样的环境不放弃快乐。我要学习波丽安娜永远快乐应对艰难生活的精神!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激励了不少人,我也是其中之一。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我爱书,爱这些为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导航的航标针。
我与书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书是陪伴我成长的好伙伴,我跟他之间有着很深的渊源呢!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书是一岁时,奶奶给我买了《看图说话》。那是,我是一个什么都不懂得小孩,看到美丽的图案就很高兴,咿呀咿呀的,说一些胡话。但是我接触了书,让我觉得是一个有趣的东西。
后来呀,我上了幼儿园,妈妈给我买了图画书,让我根据图画来想想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每次我都说得差不多,妈妈总夸我是个聪明的乖宝宝。
再后来,奶奶每天晚上给我讲故事,哄我入睡。当早晨醒来时,总会看上几眼故事书。到了大班,我就会尝试着给妈妈、奶奶讲故事,她们都很高兴。
到了小学,我认识了拼音,我读起书来就更顺畅了。接着就认识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我可高兴了,每天晚上看一看,找一些成语。记得有一次,已经快九点钟了,但我还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妈妈喊我睡觉都没听见。由于妈妈喊我几次我都没回应,妈妈生气了,到房间一看,吼了一声“朵朵”,吓了我一跳。妈妈这次没打我,只是说:“书要看,但睡觉也是必须的呀!”。从这次后,我每天只看一篇,再也不敢多看了。
我还从中学到了做人的启示,如《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类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明白了:奉献了一生最美丽;《茶花女》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一个人只要在挫折中才能展示出惊人的毅力。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困难和挫折低头。
到了高年级,我看的层次又高了一段,开始看中外名着了。常看一些名人写的小说,如:《巴黎圣母院》、《青鸟》、《怀念母亲》……
同学们,书是人类的朋友。任何人都要像高尔基说的那样:“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对,书中的乐趣实在太好了,让我留恋往返,让我们一起读书吧!读出我们的才华,读出我们的精彩,让书香充满每个人的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