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2
看一个人的小说,要从了解这个人开始。欧亨利一生命运坎坷,常与落魄的小人物们在一起,逃亡7年后在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最终成为了和莫泊桑、契诃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这也大概铸就了他淳朴幽默的小说风格,也让他拥有了宽广的胸怀。毫无疑问,麦琪的礼物和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经典的代表作品。
麦琪的礼物描写了一对夫妇各自卖掉了自己的宝物给对方的宝物添彩,让人回味深长,它不仅告诉我们真爱无价,更凸显了命运的现实在高贵的真爱面前的冷酷。警察与赞美诗戏剧性的结尾让人啼笑皆非却又沉思良久。他告诉我们人终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正可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告诉我们当人想做一件事时,可能必须要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这就是人类的“悲剧”;然而真正积极乐观不会等到这悲剧的发生。的确,欧亨利十分擅长结尾。他经常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伏笔,作铺垫,最后在结尾处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使读者感到豁然开朗,柳暗花明,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禁拍案称奇,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被称为“含泪的微笑”。我想欧亨利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结在结尾,让读者在前的似乎是平淡无奇的而又是诙谐风趣的娓娓动听的描述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作者精心设置的迷宫,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才照亮了先前隐藏着的一切,给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另一大特色,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深谙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切身感受过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对穷人是如何无情。因此,他把无限的同情都放在穷人一边。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孤立无援,食不果腹,身无居所,苟延残喘,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与繁华鼎盛的社会景象相映照,显得格外刺目,其中隐含了作者对自己命运的愤愤不平。
总之,欧亨利为我们不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作品,更为我们留下了“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现实主义思想。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3
爱,有很多种,也有很多形式。今天,我们就从沈石溪写的短篇动物小说中学到了一种全新的爱的形式。
这篇文章叫做《再被狐狸骗一次》。主要写了有一次,“我”拿着大阉鸡准备回寨子时被狐狸夫妇使用“调虎离山”计骗走了鸡。第二次公狐狸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又故伎重演了。可惜“我”没有相信,于是公狐狸用自残的方法使“我”不断注意它,为的是让母狐狸将它的子女们安全地转移。可最后它却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了。
刚开始读时,我认为狐狸是可恶的,用最卑劣的技法去得到“我”手中的大阉鸡,而“我”却因为经验少而上了当。狐狸也是狡猾的,它诡计多端,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来骗“我”。于是我和文中的“我”一样,既气愤懊丧,又想找机会对狐狸进行报复。
当公狐狸第二次用同样的骗术骗“我”,而“我”却没有轻易上当时,我在心里不住地叫好,心想骗子总算能得到应有的报应了,就算失败也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了。
但这时,作者的笔锋忽然一转,介绍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公狐狸是想把自己的子女安全转移,因此才再一次欺骗“我”,并以残忍的自残方式来吸引“我”的注意力,来为妻儿转移拖延时间,并最后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时,我的心里立即涌起了阵阵热浪——公狐狸用那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了它对子女浓浓的父爱,它宁愿如此残忍地伤害自己,也不愿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丝毫的伤害。它对子女的无私奉献不仅使“我”深受感动,更让每个人为之敬佩!
他用实际行动告诉人们:不仅人世间有爱,动物世界中更有真挚的爱,而且这种爱更能使人感动!每一种生命都拥有爱的权力,爱是生命的本能!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4
星期五的早上,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在”我“外祖母去世的时候,我非常伤心,爸爸教育 ”我“说,”所有时间里的事物,永远都不会回来,你的昨天过去了,你不能再回到昨天。有一次,放学时看到太阳快要落山了,我就对自己说:“我要和太阳赛跑,在太阳下山之前跑回家”。于是“我”不停的往家跑,最后在太阳下山之前我回到了家中。后来,“我”经常玩这种游戏,养成了和时间赛跑的习惯,节约了很多时间。
不只林清玄如此,历史上有许多成功人士小时候的经历也使他们一生受益无穷。如鲁迅、爱因斯坦、牛顿。听说有人鲁迅,你为什么有那么时间看书呢?鲁迅回答说:“因为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还有一位名人说,你热爱时间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够成生命的材料。我听了这些句话,有些惭愧,因为我把别人看书的时间用在了看电视上。
我们要爱时间,更要珍惜时间。
我要呼吁人们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就是生命。
读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时间一去不复返,我们每个人都要节约时间,用更少的时间做更多的事情。拿我来说吧,我以前看书、写字总浪费时间,别人晚上七点写作业九点就睡觉了,可我总是磨蹭到晚上八点开始写作业十点钟才写完作业,我就比别人多用了一个小时,我以后要改正自己浪费时间的毛病,一回家就写作业,早写作业早完成,然后早早睡觉身体好。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5
最近妈妈给我买过很多书,像《好兵帅克》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呀······但读过之后都没有太多的感想。
这个星期,妈妈又给我买了两本书,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做《老虎哈雷》。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著名作家沈石溪先生写的,曾获得荣誉称号——动物小说大王。
这本书分好几篇故事,翻开第一篇就吸引住了我,写在阳光大马戏团训练了一只老虎叫哈雷,就是为了让它训练钻火圈,但它迟迟不肯钻,于是团长找来养哈雷的宋大妈,让宋大妈坐在对面哭,吸引哈雷过来,因为这是个狭窄的屋子,所以除了火圈这条路没路可走,这招还真灵,哈雷不过火有多大,火会不会烧住自己,就刷刷的过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动物也是有人性的、也是有感情的,假若你做了对不起动物的事,动物就会来报复你。所以,我们要爱护小动物,不要让小动物对我们产生仇恨。
还有一个故事也十分以引人,名字叫:《狼种》。
大灰长的十分像狼,女驯养员都不喜欢它,再一次去市区表演的时候,车子坏了,男司机去附近买零件,只剩下一个女驯养员和一群哈巴狗、羊和大灰,突然,草丛里跳出一对儿云豹,它们是来吃羊的,哈巴狗根本抵挡不住它们的攻击,就轮到大灰上了,但女驯养员以前为了不让大灰伤害哈巴狗,就给大灰戴了牙套,所以大灰可以打败云豹,但因为牙套,才被云豹咬的遍体鳞伤,少了半只耳朵,最后云豹不经意中咬断了牙套,让大灰自由了,大灰大开杀戒,把云豹赶走了。
书上还有很多还看得故事来等着大家,可以说,这本书不读后悔,所以说,大家也赶快找来读读吧!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6
有一个儿童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见到阳光和灰尘,他的父亲有权有势力,为了让他生活得开心和有希望,最后请一位画家到他儿子的房间作画。儿童最后还是死去,但是他感到了开心快乐!
父亲不惜一切代价让儿子开心,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父爱如山”这句话的意义。同时表达了萨库马画家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助人为乐品质。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7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8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
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
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呼啸山庄
呼啸山庄出版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遭到评论届的猛烈谴责,一直不被世人所理解,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
直到近半个世纪之后,人们才发现,艾米丽远远走在人们前面。
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
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希斯克利夫的到来,使一个家庭失去了平衡,失去爱的亨德雷自然会不满,我们不必要一个小孩子去宽容,世上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宽容呢?随之而来的是一连串的报复:亨德雷对希斯克利夫,希斯克利夫对亨德雷和林顿。
佛曰;冤冤相报何时了。
哈里顿成了亨德雷的牺牲品,伊莎贝拉成了林顿的牺牲品。
只是因为仇恨,希斯克利夫甚至宁愿看着自己的儿子一天天接近死亡,最终死去,仇恨已将他完全控制。
当然,他也有爱,对凯瑟琳的爱。
彼此相爱的没能在一起。
爱与恨之间,有时那样遥远,有时却又那样接近。
在爱与恨的选择中,希斯克利夫不是个悲剧,无法想像,当他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与对凯瑟琳的向往时,他是多么得痛苦。
但最后的他是幸福的——当他笑着死去时——他也应该由恨而得到了解脱。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这便是对爱与恨最美的诠释。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9
清秋夜雨,灯影映窗红。读三遍《浮生六记》,怔怔之久,感动着前人的一段恩爱悲欢。
我感动于沈复与陈芸的爱情,我羡慕着他们平常生活的诗情画意,我倾心于他们的真挚恩爱,至死不渝,我仰望着他们一生平凡却心胸磊落,超然脱于俗尘。
沈复,生活初是小康,但后家道中落,虽为平民百姓,没有功名,却是一个多才多艺的知识分子。他与妻子陈芸虽在饥寒交迫的日子下生存,但却志趣相投,彼此恩爱。但最后,夫妻二人却天人永隔,满是凄惨。就在陈芸去世让沈复再找一人时,沈复说:“卿果中道相舍,断无再续之理,况‘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耳”。
罕有文人的爱情传说可以感动我。比如,李隆基杨玉环的悲剧华彩只令我惋惜,李清照赵明诚的颠沛流离只使我可怜,蒋鹿潭黄婉君的貌合神离只让我心疼,冒襄董小宛的九年恩好只叫我难过……
通读后,不觉中发现,另一种想法却涌上心头。
沈复作为一介书生,虽然娶了聪明又有情趣的芸作为妻子,但他自己却在家中不懂得如何处理与亲人之间的关系,窝窝囊囊,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最终落得自己都被排挤出门,与芸四处飘泊,无所依靠,外出借钱,半路差点身亡,幸得他人相救才得以苟活。
卷一卷二的那些情趣,只能作为生活的点缀,却无法成为主流。那些让人看起来羡慕不已的闺房之乐,在缺少衣食的现实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在《坎坷记愁》中写到沈复二人投奔夏氏家中。淳朴的夏氏虽嫁了农民,但丰衣足食,生活稳定,一家人其乐融融。相比芸,聪明的芸嫁给了沈复这个才子,却遭到家人的排挤,外出流浪,且重病在身,受尽了艰苦。
芸最终去世了,沈复以“夫妻恩爱不到头”来做自我安慰,但陈芸去世的真正原因,他并未在自己身上找过。朱奇志点评曰:“芸之早夭,谁致之耶?大户人家,是非众多,此其一也;姑婆偏信,冷酷无情,此其二也;三白迂阔,不善生计,此其三也。三白作此荒.唐论,不知是糊涂还是敷衍?”
沈复空有一身知识,但自身的知识终是被现实所击败。不懂变通,不通人情世故,就算全身上下全是浪漫细胞又有何用?芸嫁于沈复实在是凄凉。到头来,芸的一生终究只化作沈复一句“夫妻恩爱不到头”,只成了读者心中解不开的故梦罢了……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0
又一阵秋雨潇潇的下着,润绿了竹;又一阵凄风飕飕地舞着,染黄了菊。一位英勇的将军,头戴金盔,身披战袍,手握青剑,独倚栏杆,仰天长啸。合上手中的《岳飞传》,一幅凄美悲壮的画卷,长久地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自幼拜师学武,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金兵犯宋之际,他投军报国,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威名远震。正当他准备直捣黄龙府之际,朝廷却连发十二道金牌调他回京,最后竟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于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岳飞一生精忠报国,不忘国耻、收复河山,指挥了无数战役而无一败绩,被人称作常胜将军。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这首气贯长虹的《满江红》,正是岳飞忠勇一生的真实写照。
岳飞是勇敢的。他一生出入疆场,对邪恶势力做出英勇的抗争,带领岳家军血战沙场,拯救国家于危亡,拯救黎民于水火,表现出了高尚的民族气节和大无畏的勇敢精神。
岳飞是忠义的。“精忠报国”四个字不仅刻在他的背上,更刻在他的心上。小时候的岳飞,孝敬母亲,年纪虽幼却已常怀报国之志。他不忘师恩,对师傅父亲般尊重。在国家危难之际,他一心报国,为国出力,誓死抗金,立下了赫赫战功。忠义气节在岳飞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而就是这样一个忠勇双全的义士,却饱含着他的豪情与斗志,满载着他的爱国情操和英雄气魄,壮志未酬,不幸被朝廷小人杀害于风波亭。怎不令今人泪湿前襟,扼腕叹息!
历史自有公论。“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岳飞的忠勇流芳百世,奸佞小人为后世所不齿。今天,西湖边岳飞墓中,岳飞头顶红缨,身披战袍,神情肃穆的坐在大堂之中,人们虔诚地供奉他,袅袅青烟,表达了后人的无比怀念和敬仰之情。
风再起,又是凉夜如水,寒风掠过,黄菊犹敖枝头……
岳飞的死是一遗憾,但他高尚的民族气节和爱国精神,却将永留中华大地,世代流传。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1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2
第一次看《雷雨》,是在高一的时候,那时是看话剧,也因为看了那部剧,让我产生了看原著的冲动。
《雷雨》从开始作者就暗示着这个是一个悲剧。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那似乎是中国式的悲剧故事,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特别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侍萍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选择了繁漪 。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和 同母异父的四凤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在作者的笔下,深受封建思想影响的周家大院,上演了一个封建家庭的伦理悲剧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周冲对四凤执着,繁漪对感情的选择。 代表着封建思想的鲁侍萍、鲁四凤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周冲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起,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起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他有着自己的执着,却不知这是另一个悲剧。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人,她接受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她狂热地与周萍相恋,即使那是不被允许的,但那是她对周家、对那个社会的反抗。
一整部剧,就在那场雷雨中落下帷幕,作者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完满的结局,周朴园的专横、自私,使他最后孤独终身,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所有的一切,就像一场雷雨,猛烈地开始,又倏然地结束,留下雨后水滴的声音,让我们细细体会。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3
炎炎夏日,充满着浓郁的知识和书香味,当两者卷袭在一起时,我阅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历险的书,作者柯南·道尔巧妙,精细的情节发展让人仿佛 身临其境,布入局中。
因为在阿富汗战争中受伤从而归国的军医华生,想在伦敦找人合租房子,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脾气古怪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他们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在华生眼里原本一切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件,案子发生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大胆的推测和想象,不要对刚刚发生的事妄加定论,更要找到正确的思维方式。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4
藤野先生是鲁迅的一片回忆性散文。文章开头先写了在日本中国留学生扭曲、_的思想,到处被人瞧不起。当时中国身为弱小国的心酸,激起了作者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令作者很迷茫。
有一天,鲁迅遇见了日本的解剖老师——藤野先生。通过作者的外貌描写:“其进来的是一个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我看见了一个生活简朴、责任心极强的先生。藤野先生让鲁迅抄他所做的讲义,第二天还给鲁迅时,上面有红笔改过的痕迹,连一些很细微的小错误都不放过。并让鲁迅每一周要送给他看一回,一直坚持到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一个一丝不苟、严谨认真的藤野先生跃然纸上,在异国,有这样一位好老师,让鲁迅敬慕。这是一种怎样的师生情怀!藤野先生虽然是外国人,但是却没有对学生产生偏见,而是给予他温暖的关怀,这个像父亲一样的人,对于鲁迅以后弃医从文提供了精神上的支柱。
鲁迅先生准备弃医从文,藤野先生送给了他一张自己的照片,后面写着:惜别。表达了藤野先生十分珍视与鲁迅的友谊,一片依依不舍的深情。在以后鲁迅弃医从文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作者会时时想起藤野先生,并重树信心,说明先生对作者的影响很大,他对我的影响和鼓励不断地鞭策着我,让我不断“写那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受到的是鲁迅对藤野先生地怀念、感激,还有藤野先生跨越国界的严谨的治学态度。一段感人的师生情,一颗动人的爱国心在文章中汩汩流淌……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5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6
《世界是平的》这本书是当前畅销全球的关于经济全球化的书。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美国《纽约时报》专栏作家。
在五百多年前,哥伦布使用此刻看来是极其简陋的航海技术穿越大洋,并安全返航,以此来证明"世界是圆的"。他们在茫茫大海中折腾了71个昼夜,发现了第一块陆地。哥伦布深信他沿着地球的另一个方向来到了印度,而实际上,那是之后被命名为"亚美利加"的新大陆。不管怎样,在哥伦布之后,"世界是圆的"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常识。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把自我头脑中已有的经济全球化的理论或者认识调动出来与之进行一个广泛的比较,确实感到经济全球化汹涌而来,同时也深感自我知识的匮乏,同一个时代生存在同一个地球上,我竟然在自我狭隘的小圈子里生活了二十多年,实在是令人震惊和羞愧。
几个世纪后,弗里德曼来到了真正的印度。他发现,那里的人们在顶尖学府里理解教育之后,已经掌握了当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世界仿佛又骤然变平了——鼠标点击之间,在印度就能够轻易调动遍布世界的产业链条。这就是《世界是平的》所描述的"全球化3.0"。
弗里德曼不愧是记者身份,他用几近煽情的手法和大胆的想象来解读全球化,确实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有点象在看电影,也有点象在读一篇扣人心弦的悬疑小说。但读完之后,冷静地做一分析,你就能读到作者本身并不是经济学家,因为他对经济全球化的解释过于随意,有时为了生动就舍弃了真理,所以你不要太过于认真,需要去伪存真。
弗里德曼指出,由于市场的全球化,异常是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使这个世界的经济敏感得比流感来的还快,比禽流感的传播还要迅猛。有点像“蝴蝶效应”。或者你仰天长叹一口气,就引起了“卡特尼娜”飓风。你跺一跺脚,就引发了“东南亚海啸”。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千丝万缕,越来越荣辱与共。由于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可能我们已经不能辨别世界500强企业到底是哪个国家的。
他认为此刻的社会必定抵挡不了全球化的浪潮,全球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在《世界是平的》一书出版之前,他已经是美国公认最有影响力的新闻工作者之一。《世界是平的》更让他赢得了大师的声誉。
弗里德曼对环境问题表示了高度的关注,指出引起环境问题的原因经济的不合理发展,但同时指出解决环境问题还是得靠科技,人类必须走一条科技提高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的道路。我是读不太懂这本书的,但还是收获了紧迫感。深感国家要强大,要走出狭隘,走出在世界低端市场徘徊的囹圄,还是得靠人才。应对汹涌而来的全球化浪潮,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如果缺乏全球战略型的人才,无疑是个巨大的硬伤。企业缺乏全球化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经济发展浪潮中浮沉,国家缺乏全球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世界范围内把握自我的命运。此时此刻,我才深深理解了西方学者说的那句话:“中国需要诺贝尔奖获得者,但更需要比尔盖茨”。
本书也提醒了我们,在铲平的世界竞技场上,我该如何提高自我,让自我永远坚持很强的竞争力。所以我们必须:1).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尤其是电脑方面与自我工作和业余爱好有关的新技术、新软件;2).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3).不断地学习了解世界设计领域的新动向和潮流,同时丰富自我的管理知识和提高管理水平;4).不断地了解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否则,自我有随时在平坦的竞技场上站不稳的可能。一句话:准备好自我,随时迎接新的挑战。
当前,中国正在走一条科技兴国的科学发展之路,这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不二选择。不仅仅中国需要科技兴国,需要科学发展,任何国家都需如此,因为这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游戏规则。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7
早就听说“杨红樱”“马小跳”,但真正阅读杨红樱的作品,还是第一次。给儿子买了一套“笑猫日记”,看着花花绿绿的封面和那一个新奇的书名,也忍不住拿起一本《想变成人的猴子》翻阅起来。
图书的开头几页,是大幅的彩色图画,配上简短的文字,提示了故事的几个关键情节。通过“角色档案”,我认识了书中的主要人物:会各式各样的笑,能听懂人说话的笑猫,有思想;长着猫脸的“小女巫”,备受男孩子们的崇拜的杜真子;异常执着地想变成人的猴子;虐待猴子、见钱眼开的对对眼儿老头;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朋友赤胆忠心的马小跳;地包天、老老鼠、张达、唐飞、毛超……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呢?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一口气看完了。
在杨红樱的笔下,上述人物的性格都比较鲜明。像那几个孩子,都活泼可爱、敢爱敢恨、敢说敢做,有优点,但缺点也不少。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我班的孩子们的影子。还有那只笑猫,表情那么可爱,与猴子、老老鼠以及老老鼠的子子孙孙们和睦共处。并且,为了救猴子,它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机智勇敢,对着“对对眼儿老头”又抓又咬,又追又叫,直到把坏人赶出公园,避免了坏人对猴子的伤害。
整个故事中,有一条主线贯穿全书——那就是对动物的爱护。猴子被“对对眼儿老头”从大山里拐带到城里,替“对对眼儿老头”表扬挣钱,还经常被鞭打,备受虐待。当马小跳他们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虽然遭到了“对对眼儿老头”的呵斥和脚踢,却毫不畏惧。他们聚集在一起商议,积极出谋划策,最后从“对对眼儿老头”手里就出了猴子。在猴子待在“夏宫”的日子里,他们定期给猴子送吃的,对猴子的照顾是无微不至。在故事的结尾,在马小跳爸爸的帮助下,他们把猴子安全地送回了大山,回归自由自在的生活。
故事中的马小跳们,不管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我们对弱小动物的关心和爱护,让我颇为感动。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只会享受爱,而不善于、也不会给予爱。所以,他们变得冷漠。前段时间,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少男少女“虐猫”“虐狗”等事件,都充分说明了他们都缺乏温暖的爱心。而故事中的马小跳们,一个个大大咧咧,却有着一颗温暖柔软的心。而这,正是现在的男孩子们所欠缺的。
故事中的那只从“对对眼儿老头”的魔爪下逃脱的猴子,也颇讨人喜欢。它喜欢人,喜欢人的生活,也特别渴望自己能变成人。为了变成人,它做出了许多努力:它来到卧室,戴上爸爸的眼镜看书;它来到浴室,拧开水龙头,抹上沐浴露自己洗澡,结果“水漫金山”……闹出了一个个啼笑皆非的笑话。但直到被送回大山的那一刻,它都还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我们的孩子们,不正需要这样不断追寻梦想的精神吗?现在的孩子,大多在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没理想,没追求。有梦想的日子是幸福的,充满希翼;而没有梦想,也就没有了希望。在追梦的过程中,虽然有可能会像猴子那样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困难,但行走在路途中,却是那样幸福与甜蜜。
爱心……追梦……掩上书本,马小跳们一路欢闹着,渐行渐远。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8
天气渐渐凉了,看着花的凋谢和叶的飘落,我思绪绵绵,想起了电视剧《红楼梦》中“林黛玉葬花”的那一情景,那种忧伤的画面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直难以忘怀。
那是秋风乍起,落花纷飞的季节,贾府花园里到处一片花谢花落的景象,满园子的粉色花瓣,如同冬天的雪花纷纷飘落。画面中黛玉满目凄凉,手执锄头,肩挎小布袋,捡起落在地上的一片片小花瓣,慢慢的放进小布袋内,并不时的低声哭泣,落花的凋谢使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世与命运,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她不断的感慨,忧伤的音乐旋律随着她的哭泣声此起彼伏,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那落花缤纷的世界,泪水不断涌了出来。
随即,她将装满花瓣的小布袋小心翼翼的放进刚刚挖好的的坑内。当土渐渐盖住小布袋时,她已是泣不成声,此时的我,泪水也成了断了线的珠子,我不知道自己是对主人公身世的同情,还是对落花命运的感叹,或者是对现实的感慨?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花开易见落难寻,也许人的生命也不过如此吧?
情绪一直被电视情节牵引着,不能自已,同时发现自己已很久没有这样的感动了。一直都不喜欢黛玉那敏感猜疑忧伤的性格,没想到却被她葬花的这一情节深深的打动了,她是将落花喻已,借花抒情,认为自己就如同那飘落的花瓣,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才生出怜意,产生了葬花的念头。她性格的形成是多方面的,寄人篱下的孤单生活、长时间的心理压抑和对自己的怜爱、对现实的无奈,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孤僻敏感的性格。我不禁开始对她增添了些许同情,理解了她感情的细腻、思想的丰富和处世的敏感,同时也替她惋惜,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却拥有了这样的性格……
这一幕结束后,我久久未动,无法立即从那忧伤的旋律中清醒,不记得过了多久才回到现实,并顿时醒悟:花落归根,这是自然规律。不必缅怀这一自然现象,这些飘落的花儿,她们毕竟曾经有过辉煌,生命虽短暂,但她们没有虚度,而是在绽放的时候尽情绽放、尽情美丽。落花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她们的飘落既是对大地母亲的回报,也是为了来年的更加繁荣,所以她们的飘落只是无声无憾的归隐,在归去的时候她们是行色匆匆的,因此,我们实在没有伤感的必要。
好比人生,我们在乎的应是人生旅途中的沿途风景,不必感怀过去的每一天,只要不忽略途中的任一风景,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将是充实的。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读了一个很有教育性的童话,这个童话叫《灰姑娘》。这个故事讲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小姑娘叫仙蒂,她是一个非常勤劳、善良、美丽的女孩,但是她却失去了妈妈。过了几个月之后她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做仙蒂的后妈,这个女人还带来了两个女儿。仙蒂本来应该可以与她后妈带来的姐妹一样快乐幸福地生活,但是她的美丽善良遭到了她后母和那对姐妹的妒嫉,正因为此,她就受到后妈的种.种虐待。有一天,国王下令举办舞会,给王子选个妻子,仙蒂央求她继母让她去,但她继母怎么也不给她去,她伤心地哭了起来,突然,一个仙女出现在她面前,仙女变了一条非常漂亮的裙子给她,还给了她一双玻璃鞋,并送她去了舞会,最后她就和王子一起在城堡里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经常欺负她的后母那对姐妹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啊!
读了这个童话我体会到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好人就一定会有好报。虽然我也在担心爸爸会不会给我找后妈,但我一定会像灰姑娘一样从小就养成一颗善良的心,认真学习。我还有爱我的妈妈,只要我认真学习,爸爸妈妈肯定还可以在一起的。样子长得漂亮,可是心肠不好,就没有人会喜欢你的。要学会了一个人不论处于何种环境,都不要放弃自己,要努力地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才可能得到自己美好的未来。我相信,通过努力,我肯定还可以与爸爸妈妈在一起生活!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20
假期中我读了《西沙有飞鱼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讲了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所以我十分喜欢作者以自己独特的经历书写着祖国瑰丽的山河美景和惊险而充满趣味的旅程。
在书中,刘先平叔叔带着我们来到南海,让我们惊讶地看到了海鸟与飞鱼触目惊心的生存之道。在油婆记的大山中,刘先平叔叔又带着我们寻找罕见的华南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过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还是泰国的骄傲——大象的学校。大象学校里性格不一、聪明伶俐的大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中,还有清迈回水湾的麦鱼、天山的奇异景色与结在树干上的果子。
在这本书中,作者刘先平和他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们一起观察梅花山自然保护区的凶猛华南虎、与巨大的大象培养感情,是那么和蔼可亲、看大象们表演的“叠罗汉”,是那么精彩,一起狩猎凶猛的华南虎,还看见了槟榔接在又粗又壮的高高的树干上,结在树干的可可果—可可粉加上糖和香料就成了大家都喜欢的巧克力,结在树干上的果子——甜甜的菠萝蜜,菠萝蜜美丽的花和漂亮的果子都结在树干上,是多么壮观……
原来我只知道飞鱼有翅膀,但我不知道飞鱼的翅膀是怎么形成的,读了第一篇文章,我知道了飞鱼的翅膀是有他的鳍进化成的。
原本我不知道有柳杉这种树,读了第二篇文章我才知道有这种树,还知道了柳杉是做木雕的最好的木头,还知道一立方米就五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