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2
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题记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孔乙己》这篇小说是鲁迅的一篇短篇小说。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
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
鲁迅先生的文章都很深奥,这篇文章我也不是很懂。不过有的描写我觉得还不错,我多读几遍就能慢慢理解一些了。大家也可以试一试,读一读。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3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4
觉得这篇小说还是很好的,不是《狂人日记》般的枯燥,描写的孔乙己很是鲜活。迂腐的时代造就了一个更加迂腐的孔乙己。其实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必然受到时代的局限,孔乙己的形成是时代的必然,然而就不是自己的罪过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5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悲剧。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唯一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起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后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为了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便时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词,让人们感到十分厌倦。可是,他那“又脏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让读者们对他产生同情。孔乙己从“窃书”,到最后被人打断腿,让我感到了一丝怜惜。然而,一个游手好闲,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会冒着生命危险来“窃书”,此事让我既惊讶,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学的精神。然则,当人们取笑他“捞不到秀才时”,我便深深地体会到了孔乙己作为一名书生却无法得到社会和同胞认可的无奈和悲伤。
即使他变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计自己的脸面,依然保持着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态度来面对世人,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悲哀,这也偏偏体现出了人性的弱点,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掌控自己命运的。虽然孔乙己有能力,但是因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无所有的悲剧。
我们生活的现代社会,比孔乙己生活的那个年代条件好多了,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财富及追求幸福生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却有许多靠着父母的溺爱,家境优势而生活的人,这些人大多数都会选择懒惰,工作时常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也就是这种人,最后必将会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场。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会有很多像孔乙己这样矛盾的人,虽然有学历,但是找不到谋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许多没有学历,照样可以致富的人。比如,麦当劳现任总裁是查理·贝尔,因为家境贫困,15岁便辍学,来到一家麦当劳餐厅做清洁工。他的勤奋好学被老板看赏,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训,实习。磨炼几年后的贝尔,仅仅19岁的他,成为麦当劳澳大利亚店的经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终成为麦当劳公司的总裁、首席执行官。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而不是看到希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够像贝尔一样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远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贝尔的一半,只好学但不勤奋。我领悟到了只有好学和勤奋两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来。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同时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们对事态的淡漠造成了社会的残酷,最后我们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鲁迅把孔乙己设定为一个被同胞冷漠,被社会抛弃的标志性人物,这让我们明白了,社会对不努力者坎坷际遇的不忍。这也让我们深深地反省自己,当自己放弃一个机会时,有多少人为了这个机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当我们偷懒时,有多少人在外面呕心沥血地工作。如果,就因为我们的"懒”,而像孔乙己放弃自己的梦想,放弃谋生的机会,那我们永远都不会看到希望的到来,也将会逐渐地毁掉自己。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6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7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8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9
说是六记,其实只读了四记,另外两篇在历史长河里不知道飘哪儿去了。
忘了在哪儿看见一句,林语堂说芸娘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抱着“到底是怎么个可爱法,还能比我可爱吗”的心理翻了翻这本书。
看的比较不囫囵吞的是卷一的闺房记乐,和卷三的坎坷记愁。
一篇讲的是少年不识愁滋味,赌书消得泼茶香。青梅竹马,得偿所愿,每日谈诗论画观花赏景,鸾凤和鸣举案齐眉。
另一篇讲的是人生在世不称意,他生未卜此生休。被赶出家门,穷困潦倒漂泊异乡,父亲儿子妻子相继去世,兄弟为了财产与他反目,愁绪满怀无释处。
作者写的倒是丝丝入扣,有感动有叹息,但情感上不知道怎么评价。
芸娘固然是可爱的。爱诗词歌赋,也擅长烹饪女红。心灵手巧,无论是插花还是开party都能别出心裁。温柔贤惠又古灵精怪,恪守封建礼教之余,也会穿个男装跟老公出去旅游。
看上去简直完美,唯独一点我不喜欢,闲着没事儿还去给老公物色姬妾,最后那姑娘背叛约定,她也因为各种情感上的打击郁郁而终。
试图站在当时的时代和环境去理解这件事儿,奈何我实在已经进化完全,理解不能,既然真心实意的爱了为什么还能跟人分享。或许这才是男人们如此推崇芸娘的原因吧,直男们不切实际的幻想,呵呵。
作者沈复,就更不知道怎么评价了。
一开始年少求学,与芸娘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也倒美好。成年之后只能看见他终日靠着家里的庇荫吃喝玩乐,被赶出家门之后穷困潦倒,不去想想怎么养家糊口,竟然还继续附庸风雅…完全没有对妻子儿女以及人生最起码的担当。
花了那么大的篇幅写了自己和妻子如何伉俪情深,还照样在出差的半年流连青楼。与妻子第二次仓皇出逃,竟然连儿子和女儿都顾不得了。把女儿匆匆许配给表哥家的儿子做童养媳,托人给儿子找了个地方谋生,后来儿子早夭,沈复想的是,芸娘不能延续后代了,为啥是芸娘没有后代了呢,因为别人又送给他一个小妾呗。
看到最后这句,真是恶心的我连早饭都差点吐出来。
陷入纠结。
感动过人们的这些句子和故事,到底是真是假。
写了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苏东坡,后来又说唯有朝云能识我。
冒辟疆这个始乱终弃的大渣男,竟然还有脸写出个《影梅庵忆语》。
这个人生啊…仔细琢磨琢磨就觉得特别不堪。
所以,今天你丧了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0
八月十六日,杨校长带领着金茵小学和现代双语学校的老师们,来到了日照,来到了我们金海岸小学。并在这儿,同我们一起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学习和交流。专家们引人入胜的报告,老师们充满教育智慧的发言,王校长精彩的课例,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引发了我深入的思考。回忆这一天半的学习交流,感觉需要写下来的记忆亮点很多,收获很大,下面,我从以下三点,来总结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 只有坚持不懈的读书、写作,才会有专业的成长。
“感受灵魂的力量,分享心灵的震撼,回归本真的诉求,挑灯夜读,对话生命,此中的滋味,在掩卷后,日益真切。”-------这是李教授,在报告中所说的一句话,我记忆犹新,并深受感动,只有一个倾心阅读过,并在漫长的岁月中,品味出阅读之美妙的人,才能如此淋漓尽致地描绘出阅读的灵魂。与李教授相比,我曾经的阅读,功利性太强,而享受性稍弱。也许是工作忙碌,也许是家庭繁琐,每每捧起书本,为的是急于寻找方法,解答心中的教育困惑,为的是完成今天“我读过书了”的心理安慰,为的是写出学校需要的读书体会……。这样的阅读,没有生命。
李教授说:“学会慢慢走,等一等自己的灵魂。”,一句话深深打动了我,曾几何时,为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在宿舍里拿着小手电,对着敦煌石窟的王圆箓,悲愤交加。曾几何时,拿着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的故事》,看着山羊从天而降时,笑得流出了眼泪,那是少年时的阅读,那是滋润我生命的阅读!这些年,我走的太快,竟然忘记了等等自己的灵魂。真正有营养的阅读,是涉猎广泛,丰盈生命,拥有阅读的热情,经过岁月的积累和沉淀,解决问题的方式,不必刻意去寻找,已然在心里。
李教授介绍了四个系列的阅读书目,分别是一天读的,一周读的,一月读的,直至一生都要反复阅读的书,每本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思着生命,凝聚着智慧。
通过报告,我对写有了新的认识。写篇文章并不难,难的是,每天都写,从不间断!像报告中提到的,每上完一堂课,都做一次记录。这样日积月累的写,才是一个研究者的姿态。在下一阶段的教学中,我不敢保证自己有这样的毅力,能一天不落地书写我的教育生活,但是,我会有这个意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来书写。
二、 发挥自己的长处,与学校的特色相结合。
这是来自金茵小学的智慧浪花。金茵双语学校共有七位老师做了报告,每一位都非常出色,有的与学生及家长之间感人的故事,催人泪下。有的在教学管理上科学细致,有的在生本课堂上,颇有研究。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位金茵老师的观点,她提出,问自己这样几个问题:我最擅长的是什么?学校的特色是什么?怎样将我的特长同学校的特色相结合?是呀,简单的三个问题,准确地指出了,一,学校的发展,该怎样对教师因材施用。二,作为个体教师的成长,该如何借助学校这个大平台。关于第一点,我们的学校领导已经做得非常好。而第二点,作为教师的我,却从未认真思考过。金茵的老师,给了我这样的思考,我会好好考虑,在以后的工作中,给自己一个定位,给工作一个目标。
三、 在精神上受到莫大的鼓舞和激励。
在这次的读书会上,又一次见到了常丽华老师,听到了她的报告。她那熟悉的笑容,优美的音乐,带领孩子们走向卓越的故事,深深感染着我。常老师说:“卓越,是你们唯一的标准!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一句很霸气的话,却说尽了常老师对孩子们付出的心血。还有什么样的爱,能比得上,要孩子快乐着走向卓越呢?因水平有限,不敢盲目地去模仿常老师的做法,但常老师始终站在生命的高度,来看待孩子,给予每个孩子以平等,尊重与爱;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陈跃红校长的课,让我耳目一新,课前与孩子们幽默的交流,课前课后,孩子们明显的进步,教学资源的挖掘,课堂上意外出现的“皇榜”,以及陈校长个人深厚的文化积累,都让我在赞叹之余,深感敬佩。这样学识渊博,触类旁通的教师,正是孩子们所向往的。
榜样的力量,给了我不断充实锻炼自己,提升自己专业能力的动力。
假期的读书会结束了,短短一天半的时间,我却感觉像经历了一场精神的洗礼,给沉闷懒散的假期生活,注入一股新鲜的空气,不断激励着我:读书,学习,积累教育智慧,不断成长,作为教师,这是一生的课题。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1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该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芘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2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也是老舍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六七十个主,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的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就是《茶馆》投影出的中国!
裕泰茶馆在大时代中生存了下来,必然有他的生存之道。先从茶馆的内部装饰开始说起。
从茶馆中桌凳的变化就侧面反映了这里生意的好坏。第一幕中店里放的是长桌,方桌,方凳,长凳,小凳。这样客人的容量还是挺大的。当时天泰,广泰,德泰都已经关门了。市场竞争的压力不大了,勉勉强强的混口饭吃。第二幕中一律是小桌与藤椅,桌上铺着浅绿色桌布。墙上用的是时装没美人,可见王利发紧跟时代潮流。第三幕中都换成了小凳和条凳,家具也黯淡了,门庭也不光线了,岁月让裕泰失去了生气。体面也不是这里的形容词了。除了这明显的外部装饰,还有那些个字条。
“莫谈国事”这条子陪着裕泰一起经历了半个世纪。第一幕中茶馆各处都贴着这条子“莫谈国事”。第二幕中的“莫谈国事”更大了,更醒目了,功能依旧。第三幕中“莫谈国事”有了一个伙伴“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更大,更多!这是一张神奇的条子。
“ 莫谈国事”将封建无限的放大,也无限的反应了社会的落后。“茶钱先付”反映了裕泰的生意已经岌岌可危了。
在茶馆中不仅仅有陈设的条子,还有人。《茶馆》中人物繁杂但每一个都有鲜明的个性。
其中在全文的结尾的时候有一个沈处长。他一共只有一点点的台词,是七个“好”字和一个“传”字。语言极其凝练,但同时把这个人表现的淋漓尽致。沈处长的出场穿着军便装,高靴,带马刺,手持小鞭,后面还跟着两个宪兵。他明显是一个很霸气的人,但少言寡语。不说话,用眼神示意也许就是这些长官的特征之一。
沈处长不过是这戏中的跑龙套,而王利发是贯穿整部戏的灵魂人物之一。
王利发是一个小小茶馆的老板,为了生存,他阿谀奉承,逆来顺受。这不仅仅是他的茶馆,也是他父亲的。所以茶馆不仅是一个赚钱工具,更是他父亲的馈赠和希望。一个不卑不亢的人,但不是一个苟活之人,他很坚定的保护家人,自己坚守茶馆,最后用上吊来结束生命。
《茶馆》是我读的第一本戏剧。人物繁多,我每每读过都不时的翻到前面去看人物表。虽然人物多很繁杂,但老舍能清晰地写下这么多,可见他能力的强大。一张张丑恶的嘴脸,一张张善良的脸庞,都在老舍笔下栩栩如生。我读出了世道沦落,读出了人间正道是沧桑。
《茶馆》很经典,人物很传奇。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3
作为一名女生,我一直以为对科幻类别的小说不感兴趣,但《三体》这本小说完全改变了我这样的看法。
《三体》系列小说分为三部,而昨天刚刚看完了第一部。
作者刘慈欣在当前的科技基础之上,向读者们构造了一个架空的科幻世界,故事基调宏达、神秘而又悲壮。在故事当中我遇见了很多物理学的名词,比如宇宙背景辐射,哈勃红移,为了搞清楚故事的发展,我也随时准备着百度百科,遇到不懂得名词就查。
故事假设在银河系之外的一个天狼座中有另一个可适宜生物居住的星球,名为三体。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体文明和地球文明相互知道了对方的存在,于是双方陷入了一种思考。而地球上,知道对方的存在的人类很少但基本是居于社会高层当中,由于知识背景的差异,他们对三体文明的看法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等分歧,有些人希望三体人能够在地球上生存使地球上的丑恶消失,而有些人希望三体人永远都不要登陆地球,因为三体人能够给地球带来的未必是福音等等。
尽管地球人对三体人的态度褒贬不一,但是三体人却将地球人当做一个敌人。尽管就科技水平而言,三体文明要大大高于地球文明,但三体人要成功登陆地球需4.5个世纪,从中地球可以发生很多次科技革命,大大提升其科研水准,而这对未来的三体人而言是一个大大的威胁。
这就是《三体》小说的总基调。同时这样的基调也让我陷入了一个思考,即两个之前没有任何接触的文明碰撞时带来的到底是和平还是战争。
显然,就历史看,这个结论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欧洲文明大肆的入侵美洲,掠夺财产,杀烧掳掠,使得美洲的原始文明永劫不复,最终被欧洲人统治且殖民。
我想,这是因为每个文明体都像一个个体一样,如果让其走入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时,他们便缺乏安全感,而这样的不安全感很可能导致一些残酷的后果。历史中的印第安人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牺牲品。
而《三体》小说中也是这样,尽管三体文明比地球文明先进很多,随着时间过渡,未来有非常多的不确定性,或许过了三四百年地球文明就会赶超三体文明,到了那个时候三体文明能不能保全自我也是一个问题了。所以作为地球人和三体人而言,最为理智的做法可能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保全自我,同时消灭对方。
或许这样的一个结论让很多人感到悲观,但这却是一种最为现实的结果,尤其是生活在我们现实的社会当中,可能会常常遇到于此类似的情形或者作出于此类似的选择。
但是就作为一个个体的我们,我还是希望不同的民族、种族、宗教、国家等能够引以为界,找到一条超出武力威胁的和平之路从而相互理解相互认可,共同构建更加美好的将来。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4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经典之作——《双城记》,对这部我原先知之甚少的著作有了一些了解。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的一个血的印记。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达南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达南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达南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顿代替达南上了断头台。这部小说描述了三类人: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另外,文章的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
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知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觉得这绝对是有道理的。
我认为本书的另一重要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
我认为本书的另一重要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阿。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5
最近在读一本比较流行的科幻小说《三体》,在西西河论坛上看到有人介绍,于是自己也从网上找出来看。现在,刚刚看完第一本,后面还有两本。估计再有一个月左右时间,也就看完了。这次读《三体》给我带来了一种久违的激动。
到目前为止,《三体》给我的最大感受是深邃。首先,三体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深邃难懂的天体物理学问题,尤其对我这样一个文科生而言。由这样一个问题引出的一个全新的世界,这样的世界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文明,这本身就充满了吸引力。第二,科学的发展是否有上限,人类对世界的探索和旅行能否突破太阳系的范围?小说的内容让读者对这样问题产生思考,作者的对科技的发展充满幻想,并非完全的胡说八道,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第三,我们的头顶就是星空,恒星之间漫长的距离以光年为单位。天体的诞生与毁灭以亿万斯年为记录。至今为止,我们所知道的,拥有生命的星球只有地球,而地球上拥有生命的时间也不过短短的数亿年而已。人类是否是宇宙的唯一宠儿,宇宙是否还有其他生命的存在?这种具有大众趣味的问题,也是吸引我的另一个原因。
合上书本,当我偶尔抬头仰望星空时,遥想到宇宙的漫漫无际和时间的漫长,相对于人类生命的短暂和渺小,内心中多少有些莫名的恐慌。它有时让我感觉,人类仅仅是宇宙的一个偶然现象,人类的存在相对于整个宇宙,并不比一个细菌更渺小。人类的生活空间仍只局限于地球的某些角落,对整个地球尚且不能完全了解。相对于茫茫宇宙,类似地球的星球数以亿计,几乎所有的都是荒凉冷漠的世界,或许这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地球迟早也将如此。
《三体》除了科幻之外,还有对人性的反思和形而上的思考。比如--中红卫兵的无知和残暴、人类对自然的破坏以及人类对人类未来的绝望,远远超出了某些哲学或者社会学大师的思考。
我读初中的时候比较喜欢科幻内容的东西,但那时候资源匮乏,能够接触到的除了电视,就是几本过期很久的《飞碟探索》杂志。后来莫名其妙地报了文科班,逐渐地也就很少看科幻内容的文章。读科幻小说感觉和看穿越剧差不多,冗长而枯燥,味同嚼蜡。但内心深处,还是对科学充满好奇和敬畏。《三体》小说给了我更多思考。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6
初中初次看鲁迅先生的这篇《狂人日记》的时候就感觉很不解,看完后只觉得这是篇恐怖小说吧。于是,没怎么在意就略过了。这次《狂人日记》看了第一遍,也仍旧是这个感觉,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挤出2个字:吃人!无奈,又认真看了6遍之后,恍然大悟,收获一份很大的震惊,但却不是因为吃人。
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是通过以虚写实,徐徐渐进,然后拨开迷雾的手法带领读者的醒悟。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从狂人意识到封建礼教的吃人到揭露吃人的本质,他们从遮遮掩掩到赤裸裸露出凶恶的真面目,白厉厉的牙齿,可看出礼教的吃人与暴戾。
四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四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也就是四千年吃人的社会,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现在的人们变得麻木愚昧对于别人的遭遇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所遭受的,没有反抗,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
"你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这句狂人的呐喊远比不过这四千年的吃人历史以及这段历史造就的人们的愚昧与麻木无知。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麻木的无视和可笑的维护群抗,激昂放大声的疾呼换来的是无力的共鸣,以及有力的吃人。
其中3处提到赵家的狗,凶恶吃人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的狂吠。从社会的深处散发出的黑暗与阴霾。作品中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
然从第一段"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看出仍有所遗憾,狂人的最终屈服,意识到封建礼教根深蒂固,拔除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保持自主是多不容易,可作者仍补失憧憬未来。
文章的最后一句呼唤"救救孩子……"意欲新的希望的呼唤强调科学的启蒙教育思想的行为,国民性的改教。孕育新文学,倡导新的文学革命。
孔乙己读书笔记优质作文 篇17
这是一篇极为杰出的短篇小说,文章虽短却寓意深刻,在简朴的文字背后蕴涵着许多道理。作者海明威以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这可以算是他一生的简介,一生的缩影。在小说主人公圣地亚哥的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隐藏在英雄,生命与命运背后的点滴,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品读这篇文章。
人的一生从娘胎里降生到离开这个人世,命运只不过是一个圆圈,有些人走了一辈子也没有走出命运所画出的圆圈,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圆上的任何一点都是一条腾飞的切线,而怕风怕浪的人是永远走不出命运的悲惨,只有在海上坚持战风斗浪,寻觅生存武器,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的人,才可以走出自己的人生之圈。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这样的精神品质。在小说开头,作者便以这样的一段文字描述了主人公“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反射的光线所引起的良性皮肤癌变。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他的双手常用绳索拉大鱼,留下了刻得很深的伤疤。但是这些伤疤中没有一块是新的。它们象无鱼可打的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他身上的一切都显得古老,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我看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英雄的伤疤,象征着与命运的对抗及永不屈服的决心。这伤疤象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一般古老更是表现了老人历尽沧桑后的容颜。然而,老人的眼睛却是如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这眼睛在没有遇到那条大马哈鱼时从来没有绝望过,即使贫穷、饥饿、寒冷与孤独接踵而至,他也仍信心百倍地去接受,去期待。就在这位老人圣地亚哥的梦中:“梦见童年的非洲,梦见沙滩海岸、梦见褐色的大山和高耸的海岬”,梦见在海滩上像小猫一样嬉笑玩耍的狮子。八十四天未钓到鱼的失落依然无法掩盖老人对生活的梦想与追求,在老人眼睛里,心中,又暗藏了怎样的热血,怎样的梦?
就在第85天,老人生命中不平凡的一天里,在别的渔民的奚落声中,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去寻找他自己的幸运之神。凭着多年的捕鱼经验,他独自来到了鱼儿成群,但极其遥远的海域。在海风中,小船飞速地前进着,他发现了一条重量超过1500磅的大麻哈鱼,并开始了长达3天3夜的搏斗。他用他的背部和左右手,轮换着拉住钓索,太紧了就放出去一些,松了就拉紧钓索,饿了、渴了,就吃生鱼、喝少量的水。他的背部和左右手都被钓索勒破了,他用海水清洗后,还是继续拉着;左手抽筋了,就用右手。老人是那样的无助、无力。他的脸上划破了许多口子,手也开始不停地抽搐,而且他已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他—显得那样疲惫不堪,但是他始终都没有放开手上的那张网,坚持到底,终于,将那强悍的鲨鱼制服了。他与大鱼搏斗了三天,大鱼才终于筋疲力尽浮上水面,被他杀死。他终于以他自己非凡的自信和勇气,悍卫了自己胜利的果实,成为了一切恶战的胜利者。
在老人的眼中,这是一场英雄与英雄之间的较量。他对每一条鱼谈话,对每一朵浪花谈话,海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而这条鱼,在他眼中,也理所当然地成了英雄。他有恻隐之心,他甚至在同情自己奋力捕捉的鱼,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去与鱼抗争,与他眼中的英雄抗争。这两种彼此矛盾的观念皆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一种则出于人的社会性。某些时候可以协调,某些又不得不互相抵砺,他在征服鱼的3天里也征服了自己、主宰了自己。
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有18英尺,比他的小船还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可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一再引来鲨鱼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手段来反击。他用鱼叉叉,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上天似乎就不曾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圣地亚哥没有屈服,他用一切他可以运用的方式来与命运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势力的增强,老人最终放弃了——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在一次又一次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老人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老人依旧是英雄,因为他敢于与命运做斗争。但这句话在有意无意之间将其生命奋斗的过程体现,老人终于失败了。因为上天的作弄而败,也因为他自己而败,他有能力抓到鱼,却无法将鱼平安地带回港湾。
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老人最后说:“不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在26个字间阐述了英雄?含义,生命的意义,也在刹那间烘托了全文,点明了文章主旨:人要勇敢地面对失败。
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海明威又这样写到:“那天下午,露台饭店来了一群旅游者,有个女人朝下面的海水望去,看见在一些空气酒听和死梭子鱼之间,有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地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瓶落、摇摆。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侍者说,"Eshark。"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在这段话里,作者通过老人的梦含蓄的表明,老人依旧有梦想,依旧有热血及与生活抗争的勇气,他没有倒下,没有失败。游客的无知也说明了一点:或许英雄会不为人知,但只要有与命运斗争的勇气,人人皆是英雄。
《老人与海》也教会了我很多。什么是失败,失败的真正意义是在遭遇了挫折之后没有勇气爬起,失去了再来一次的勇气,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失去了自己人生的梦想。什么是英雄,英雄就是敢于面对挫折,挑战挫折,战胜挫折的人,他们有勇气完成自己也许失败了很多次的梦想,这才算得上是英雄。
一切大风大浪都已经过去了,老人浑身被海水打湿,脸上充满了疲惫,被划破的口子还滴着血,然而所有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是那双充满自信的眼睛。正是它,给了老人出海的信心,正是它,支撑着老人在大海中整整搏斗几天几夜,发挥出在他生命中的所有极限。一个人生来不是总是失败的,就算失败也并非绝望,一个人可以被灭亡,但是他的精神是打不败的,是永存的,只有战胜自己一切的不可能,才能获得胜利。
生活中,能压倒一切的不算是强者,但不被一切所压倒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拿破仑曾经说过:“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所以,人最先应当战胜自我。有很多人常常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才能的有限,真实,才能往往得力于自我竞争。自我竞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最好的成绩超过自己原先所创下的“最好成绩”。人要逾越自己过去的最高度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只要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再一次战胜了自己,你跨过这极难的一步,你就会更上一层楼。在现实生活中,人和自然是对立的,人总是要受到大自然的磨练,只有能够坚持进行坚强不屈的斗争的人,才能获胜。虽然有时人们会战胜自然,有时会被自然所打败乃至于被毁灭,但是最重要的是,当自己被自然所打败的同时,自己能否使自己的意志不消沉,重新回复自信,以更高的热情去迎接大自然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