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
“黛玉葬花”是《红楼梦》里最广为流传的故事。众人皆认为黛玉太多愁善感了,有些痴病,可我并不这么想。
黛玉是高冷孤傲的,她如一朵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哪怕在大观园这样充斥着金钱权利的大染缸里,她也仍旧不自大轻浮。她何需在《葬花吟》里“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她本就有一双翅膀,只不过末梢飘了几根羽毛,只得被困在人间罢了。她就如东坡居士笔下的那只孤鸿,在“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的夜晚里吟道:“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令。”
黛玉如一朵血梅,她虽寄于冰雪之中,却在冰天雪地里独领风骚。她是红色的可却不似朱妃、胭脂般红得耀眼,艳得生辉。她的红是血色的红,不容一丝尘杂,永远在寒风中绽放最美的笑靥。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总是香飘玉散;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柔柔弱弱;她似花,却不如花那般触指可破;她似花般娇艳,却用那红在一片洁白里绽放,永不凋零。
黛玉如一簇兰,有着旷谷幽达。她哪怕没有水仙般冰肌玉骨,没有牡丹的国色天香,可她从杂草中而生,却绽放出了最美的花朵。
黛玉如橘梗花,在无园丁照料下生长,却仍旧开出了金黄的花朵。她同简。爱一般,为了爱,可以不顾生死,不惧困难,哪怕再不可实现,也要放手一搏,努力去追寻。
柔弱又何妨,只要心坚强,就会有一双翅膀,飞向梦想的彼岸。哪怕你折翼,也仍会有灯光。
黛玉似花,花却不如黛玉。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2
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3
四月二十六,正是芒种节。按照风俗要祭饯花神。大观园中的女孩子们早开始忙碍了,吾独不见黛玉。而宝玉见到黛玉总是躲着自己,正奈闷自己哪里得罪了她,却发现地上有许多落花,于是他兜起落花,奔到那天和黛玉葬桃花的地方。
再说那黛玉因昨夜到怡红院遭拒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吟起了《葬花吟》。声音凄美动人,让人好不伤感。
林黛玉为何能吟出这么一首凄凉唯美的诗呢?这就要提起她的身世了,林黛玉是林如海和贾敏的独生女,因父母先后去世,外祖母怜其孤独,接到荣国府抚养。她生性孤傲,天性率真,与宝玉同为封建的叛逆者,她从不劝宝玉走封建的仕宦道路,她蔑视功名权贵,当贾宝玉把北京网所赠的圣上所赐的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她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她和宝玉有着共同的理想和志趣,真心相爱,所以昨夜宝玉没有和黛玉相见,自然让黛玉心中又气又悲,吟出“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由落花无人怜爱哀叹自己身世苦。
而黛玉自从进贾府第一天,知道这里不同于别处,自是做事处处小心。虽有贾母等人的疼爱,而敏锐的她更多感受到自己被人冷落,从“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更真实的表现了自己寄人篱下处处提防。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老落人之两不知!”感叹青春易逝,纵使自己如今拥有稀世容颜,也逃不掉岁月的侵蚀。且自己现在身在他人家中,即使老死也无人知晓,感叹自己的身世。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林黛玉诗书精通,所以性格不免有些孤傲,她以为自己原本高洁的情操也能不被这腐朽污浊的社会所浸染,表现出她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尚节操,她希望自己可以像鸟儿一样拥有一双翅膀可以飞翔,也表明她不受封建束缚,背离封建礼教,追求自由的精神。
一首凄凄艾艾的《葬花吟》道出了一个知性美丽的奇女子,这其间存在的深刻情感,怎样不叫我们认真领会感悟呢?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4
天气渐渐凉了,看着花的凋谢和叶的飘落,我思绪绵绵,想起了电视剧《红楼梦》中“林黛玉葬花”的那一情景,那种忧伤的画面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直难以忘怀。
那是秋风乍起,落花纷飞的季节,贾府花园里到处一片花谢花落的景象,满园子的粉色花瓣,如同冬天的雪花纷纷飘落。画面中黛玉满目凄凉,手执锄头,肩挎小布袋,捡起落在地上的一片片小花瓣,慢慢的放进小布袋内,并不时的低声哭泣,落花的凋谢使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世与命运,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她不断的感慨,忧伤的音乐旋律随着她的哭泣声此起彼伏,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那落花缤纷的世界,泪水不断涌了出来。
随即,她将装满花瓣的小布袋小心翼翼的放进刚刚挖好的的坑内。当土渐渐盖住小布袋时,她已是泣不成声,此时的我,泪水也成了断了线的珠子,我不知道自己是对主人公身世的同情,还是对落花命运的感叹,或者是对现实的感慨?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花开易见落难寻,也许人的生命也不过如此吧?
情绪一直被电视情节牵引着,不能自已,同时发现自己已很久没有这样的感动了。一直都不喜欢黛玉那敏感猜疑忧伤的性格,没想到却被她葬花的这一情节深深的打动了,她是将落花喻已,借花抒情,认为自己就如同那飘落的花瓣,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才生出怜意,产生了葬花的念头。她性格的形成是多方面的,寄人篱下的孤单生活、长时间的心理压抑和对自己的怜爱、对现实的无奈,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孤僻敏感的性格。我不禁开始对她增添了些许同情,理解了她感情的细腻、思想的丰富和处世的敏感,同时也替她惋惜,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却拥有了这样的性格……
这一幕结束后,我久久未动,无法立即从那忧伤的旋律中清醒,不记得过了多久才回到现实,并顿时醒悟:花落归根,这是自然规律。不必缅怀这一自然现象,这些飘落的花儿,她们毕竟曾经有过辉煌,生命虽短暂,但她们没有虚度,而是在绽放的时候尽情绽放、尽情美丽。落花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她们的飘落既是对大地母亲的回报,也是为了来年的更加繁荣,所以她们的飘落只是无声无憾的归隐,在归去的时候她们是行色匆匆的,因此,我们实在没有伤感的必要。
好比人生,我们在乎的应是人生旅途中的沿途风景,不必感怀过去的每一天,只要不忽略途中的任一风景,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将是充实的。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5
这几天看了《红楼梦》,黛玉葬花颇有些感受,看到她的身世也不免联想我现在的处境,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葬花词,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我看到这儿的时候,眼睛都会泪湿。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剑雨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倚花锄泪暗酒,洒上空枝见血痕……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看到伤心处不禁会悄悄落泪,多愁善感也越发的骄纵了。时常联想到不久将来老去之后的事情,我还没有到老的年龄却提前伤感起来。通常有两种事情让人们感觉到自己老了:第一就是越来越爱钱了,第二就是常常联想到老去的事情。感觉到最近一两年来,我的心态没以前那么乐观了,也有可能眼自己的处境有关。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几句话让我时时伤感,我感到孤苦伶仃,无援无助,真不知道他年老去之后是谁来收葬我呢?
人都有感情脆弱的时候,每当我受欺负的时候就会倍感人生之凄凉,当我郁闷的时候也会感到孤独无助,当我受到欺骗和伤害的时候,就会对全人类的男人感到失望。
女人无论再怎么坚强,她的内心还是渴望拥有一种安全感和依赖感,这是由女人的“劣根性”决定的。我看到那些成功的女强人,她们的事业很辉煌却也没有成家,依然也很快乐,她们快乐的理由又是什么呢?我不明白,看来我是做不了女强人,因为我摆脱不了内心对男人的那种依赖,我也不能允许自己这样的活着。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6
今日,我们上了一篇课文,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赵丽宏写的文章——《顶碗少年》。
这篇课文是作者二十年前的事,给我们讲述了一位少年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表演顶碗杂技。在简便优雅的乐曲声里,只见他头上顶着高高的一摞金边红花白瓷碗,柔软而又自然地舒展着肢体,做出各种各样令人惊羡的动作,忽而卧倒、忽而跃起……
在那里我体会到了少年的努力,可是好景不长,少年出现了失误,台上没有慌乱。再来一次,又掉了……
少年也准备放弃,一位老者走到了少年跟前对他说了一两句话。我想这必须是对少年鼓励的话。少年听了,他又侑信心了,决定再博一下。果然他成功了,获得了观众们暴风雨般的掌声。
这也让我看到了少年身上的百折不挠、迎难而上、敢于拼搏的精神。
他不畏惧自我的失败有多么尴尬。不丧失信心,只要在拼搏一下,面前的天空必须会出现彩虹。
晚上,我独自在家做数学作业。前面的题目很简单,我做起来十分简便。可是到了最终一题,我做不来了。当我正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早上学的《顶碗少年》中那少年,在大庭广众之下,连续出现了两次失误。他也不放弃,到了最终,最终成功了。
我也应当学那位少年一样,不放弃。我又拿起作业,冥思苦想,最终“柳暗花明又一村”。
没有错,失败乃成功之母,见到了失败也必然有成功!一句歌唱到:“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对,只要自我努力了,花费了心血,面前就必须会有彩虹!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7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8
《蜻蜓眼》是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这本书中包含着许多情感,比如快乐、愤怒,当然还有惊讶。这个作品中,故事情节很复杂,而且这是一个有3代人、三个地方的故事。本书的主人公名字叫阿梅,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故事吧!
事情的发生地点分别在法国马赛、中国上海和中国四川宜宾。这个故事是从法国马赛开始的,阿梅的爷爷和奶奶在一家咖啡店中认识,结了婚后生下四个儿女,并且来到了中国上海,他们建起了温暖舒适的.家——蓝屋。阿梅是最小的一个孩子,也是其中唯一的女孩。她是一个混血小女孩,既善良又可爱,还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小钢琴家”。
在阿梅幼小的时候,整个蓝屋每天都会回响着钢琴的旋律。每当阿梅弹钢琴的时候,奶奶都会十分专注地听。有时阿梅会闭着眼睛弹,她的手指好像自己在钢琴的键上来回地跳动,那旋律,好像是钢琴自己发出的一样,浑然天成!看着看着,我的耳边似乎就响起了那行云流水的旋律。
因为阿梅的奶奶是法国人,所以阿梅是混血,自然和别的人不太一样。可就是因为她们是外国人,才导致一场灾难的降临:有人造谣阿梅的奶奶是间谍,质问阿梅的奶奶发报机和电台在哪?
但此时,爷爷怎么也没有力气对付了,因为他已经老了,过了一段时间,爷爷就死了!紧接着奶奶也去世了!
我想,大家看完这本书,一定会非常的惊讶:以前的世道为什么会那么地不讲理、不公平呢?但是现在,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所以我们应该珍惜,应该守护现在的和平与和谐!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9
我看了一本书叫《我的妈妈是精灵》。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爱。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眼前的东西,同时也要爱生活,等你爱上你的生活,你的眼前会一片明朗,只要你爱世界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0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1
《四世同堂》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2
《呼兰河传》的作者是萧红。著名作家茅盾称这本书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当读完这本书时,我才深刻的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
在这本书中,萧红向我们讲述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她的童年时光,以及她对呼兰河的爱和对当时封建社会制度的很都跃然纸上,使读者无不为之动容。
最悲惨的就是小团圆媳妇的遭遇。年仅12岁的小团圆媳妇被老婆婆烙脚心,吊在扇子上被抽打·····结果小团圆媳妇被打怕了,得了一种怪病,老婆婆找了个土房子:用热水烫三次,整个身子浸泡在滚烫的热水中。可怜的小团圆媳妇,在热水中极力挣扎着,可那些迷信而又无情还是把她摁在水中,三次都是如此,小团圆媳妇晕了过去。就这样,小团圆媳妇被折腾死了。
有悲就有喜,作者把她小时候和祖父学诗写成了“一颗颗笑豆”,让人一“吃”,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萧红小时候真可爱真好玩,让人禁不住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么无忧无虑。
读读《呼兰河传》吧,让震撼心灵的华彩美文,滋养我们的精神生命!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3
在这个暑假,带着对于作家萧红的一种神秘感,带着对于《呼兰河传》的一种新鲜感,我翻开《呼兰河传》。
萧红用着细腻的笔触,平静的话语将我领进了1940年的东北,一个没落的村庄。我随着这个生活在呼兰河小镇的小姑娘萧红,慢慢体会了呼兰河的生活。小姑娘萧红有个欢乐而又有些寂寞的童年。在她的童年里,只有她,祖父和后院,年年种着小黄瓜,大倭瓜,年年春秋佳日抓蝴蝶,蚂蚱,蜻蜓,慈祥而犹有童心的老祖父是她唯一的伴侣,她和祖父一起生活,一起劳动,清早在床上学舌似的念老祖父口授的唐诗;白天缠着老祖父讲那些已经听厌了的故事活看看那左邻右舍千年如一日的刻板生活;晚上甜蜜地躺在祖父的怀里熟睡去。她和老祖父一起“种田”,一起“收果”,“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在这座大花园里,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勾起了小时候我快乐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是无忧无虑的,是一首诗,一幅画,是一曲歌,一阵风。童年里,我们自由自在的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三月桃花连十里,我们在春风的吹拂下放风筝;六月荷花满池塘,我们在游泳池里享受水的清凉;八月丹桂满枝黄,我们在深秋品尝美味的瓜果;十二月梅花雪里藏,我们在雪中享受晶莹的世界。相比萧红的童年生活,我们不知幸福了多少,幸运了多少,我们还是十分怀念童年,这让我想起了萧红更加怀念童年的原因,写下了《呼兰河传》。虽然没有多少优美的情节,但处处都是故事。
读到小团圆媳妇去世的时候,我心理很难过,很纠结,很愤愤不平。小团圆媳妇才12岁呀,她的年龄比我们还小,还是一个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龄,却被过早的嫁了出去。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姑娘,因为穷,因为生活,被卖做童养媳,没有妈妈疼,这已经够可怜了,可她拼命的干活,还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遭受一个说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的婆婆的“教诲”。一朵还没来得及盛开的鲜花,就此夭折了。小团圆媳妇她没能变得“更听话、更懂事”就去世了,而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只是因为她婆婆的残忍、愚昧和无知吗?我隐隐觉得,这也是呼兰河人们生活态度造成的。在小团圆媳妇的遭遇里,我们很同情,怜惜她,我们为她叫屈,憎恨她的婆婆,从头到尾,愉悦陪着沉痛,我偷窥到了旧社会一角的败。
萧红的《呼兰河传》,幽默,讽刺,带着一种甜甜的美。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4
在20xx年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读完了窦娥冤这本小说,书中描写了窦娥的一生。她原名端云,窦娥一生的悲惨事太多了,三岁时母亲去世,六岁时被父亲卖给了蔡婆婆,17岁时被恶棍张驴儿陷害而被砍头。虽然她只活了20xx年,可从她懂事起,心里就装着好好孝敬婆婆的念头。可谁也没有想到碰上了张驴儿这个无赖,没娶成窦娥为妻,反而嫁祸于她,更没想到公堂上的判官接受了张驴儿的贿赂,便定张驴儿无罪,还给蔡婆婆用刑,窦娥知道婆婆年迈体弱,禁不起刑罚,便委屈的承认自己有罪,第二天就被砍了头。在刑场上窦娥立下三誓: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后来一一显灵了。
元代的关汉卿正是通过四大古典对剧之窦娥冤来揭露封建时代的残暴,官场的黑暗腐败,斥责了流氓恶棍的卑鄙行径,颂扬了古代劳动人民勤劳善良的美好品质,表现了作者对人民不幸遭遇的同情,从这个戏剧里,我也懂得了要爱护老人的优良传统。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因追逐一只奇怪的白兔而掉进了兔子洞,开始了漫长而惊险的旅行。在那里,他遇见了公爵天人、柴群猫、帽匠、三月兔、素鸭、鹰头狮······直到最后与扑克牌王后、国王发生顶撞,急得大叫起来,才大梦醒来。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我们要勇敢、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6
要在阅习经典时,日渐规范自己的言行也是非常重要的。就好比吃东西前要洗手的意义一样! 经文中讲: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并为他人演说,其福德不可思量。读诵可以,但受持二字最难。道理虽明白了,但要转化为思想和行为那就更需要勇气和恒心(善护念)
《金刚经》提到了时间,空间,生命形态,心灵等方面的问题,它的宗教性并不突出。
这本书有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不同人感兴趣的话题。一来因为是读后感,二来是理解和表达能力的局限,所以就不全面展开。
(一)从 生命的形态开始来入手,我们无法想像死后会是什么样,所以只能依托各种宗教来解释这个问题,现代哲学,现代科学还没有能力来解决和解释。所以不管你想不想这个问题,它都在那里。很多人说好好的,想这玩意干嘛?那只是暂时逃避,终究那一天还是会来到,正如经文所说:人一生如露亦如电。我们死后成为鬼的可能很大,但鬼非鬼,是名义上的鬼!(经文里说: A非A,是名A),鬼它是永恒的吗?会怎么转变?原文形容众生:若胎生,若卵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若非无想!作为读后感,也不展开,有兴趣的可以翻阅,百度。
(二) 各个宗教的见解,一定都各有独到之处,但不管信解的过程是如何产生的,个人认为辨析最为重要,否则与“迷信”无差别。记得前年在拉萨的色拉寺看到群僧辩经,这也是佛教为历朝文人所信奉,流传至今的原因。同样西方很多近代科学家就有因辨析怀疑神权,而遭迫害和牺牲,比如伽利略,布鲁若,哥白尼等。所以敢于怀疑和被怀疑,这才是真正的经典,中国的禅宗便是如此。
(三) 我们看问题都是以人(也就是我)的立场开始的:认为这样,那样,比如认为蛇可怕,熊猫可爱,可熊猫和蛇自己可怕可爱吗?相反它们觉得人很可怕!同样,人认为有外星人,认为有鬼魂,认为有神仙,认为生命是空的,实的,等等。都是以人和我的观点来看问题和解决问题。这个就住了一个我相,我见的观念,所以得出的结论未必是正确,显然没有跳出来看问题,相对宇宙来说,人类的知解,好比井底之蛙。在天地的眼里,人和祭祀用的刍狗(稻草扎的狗)没什么分别,所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释迦摩尼佛就让大家从放下我见,放下自我开始,如果没有了我就没有了很多痛苦烦恼,知解也就慢慢走向正确!但大多数人害怕失去自我,我也是!
(四) 一个想法,用文字很难表达,即使说出来,也只能表达10%,别人理解你的意思时又打折扣,所以我们用语言表达时还要用眼神和动作。所以误会也从言语开始,有时候发现说出的话,并不是自己的意思,但话却已经说出口。释迦摩尼佛的表述精简到位,但他最后说他无法可说,因为实在没有办法用文字语言来穷真相。为什么这么说?比如宇宙的速度,维度,我们根本无法用大脑来想像。霍金那样的科学家也只是探取了宇宙海洋的一粒沙子而已,最近说关于之前黑洞的观点有错误。所以我们人类的眼睛虹膜只能看到三维空间的事物,佛说宇宙至少有十个维度,对于四维我们人类已无法识别,何况更高维度。所以我们说在找外星人,但外星人可能在研究“人类细菌”,就像细菌感觉不到人类一样。
(五)《金刚经》原文: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从不住心开始,有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忘记它。第2天就让它空掉,烦恼也就没了。我们昨天心里恨一个人,但到今天就该忘记了,或时间长的,2年3年也该忘记了,原来存储恨的地方,现在空了,烦恼就没有了。一笑抿恩仇,像闪电一样的肉体生命,多大的事情。
(六)A非A是名A,所以佛非佛,是名佛。空也非空,是名空,因为有了我们这个真实的存在,才会体现有虚空。所以我目前不认为什么都是空的,不然还上班干嘛,在家等死算了,反正是空的。释迦摩尼在世时,和普通人一样,吃好饭坐在那讲法。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所以《金刚经》并没有说什么都是空的。相反是因为有,才相对出来这么一个空。易经的阴和阳也是这样一个道理。比如当我们失去我们这个曾经拥有的肉体时,我们的灵魂回过头来看着自己的身体时,才体会出来相对的一个空。
(七)《金刚经》: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入邪道,不能见如来。看过林语堂写的一本散文《人生不过如此》,他是这样形容他那个时代(120xx年前),国人对于佛教有种既相信又怀疑的心态。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烧香拜佛犹如交易的很多,直接的,含蓄的,具体就不展开了。所以我们可能见到佛的形象吗?可能因为恳求佛祖保佑而得到什么?我目前认为只有通过研习,辨析经典,从而使自己内心得到升华,从而理解真相,完善自己的言行。
(八)有人如果做到了没有了我见,没有了偏见后。这个时候你去做好事,去布施。就开始走向佛所说的不住色,声,香,味,触,法布施的道路上去了。那确实是一种境界,普通人只能想像,所以知道了,并不一定做得到,这当中有段过程叫:修行!
(八)去潜心阅读学习一部宗教经典,如果你说自己是光从哲学,人文,宇宙观,生命科学,文学的角度为出发点的话,那可能有点苍白。也许你自己也不知道,其中可能包含了某种名的宗教情结在里面。每个人都有一种情结,各式各样的,但唯独宗教情结是最为神秘和莫解的,不论你信仰或正在信仰某个宗教中。
(九)道家的想法是:爬山不一定非要到高峰,半山腰的风景同样独道!所以我选择发发微信,非常希望遇到有同样见解或不同意见的朋友来探讨。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想法,暂时可以把学些当成哲学,生命科学,宗教,宇宙观等任何一种形式来看待!
黛玉葬花读后感 篇17
我读了《美丽的乔》这本书,我被美丽的乔的这种对生命不放弃和面对危险勇敢向前的这种精神深深感动了。
其实,美丽的乔并不美丽,而是一只外貌丑陋的狗,它遭受了原来主人霍金斯的残害,被割去了双耳和尾巴。它的新主人莫里斯一家善良仁慈,不仅收留他、爱护它、善待它,还给它起了美丽的乔这么好听的名字。它在新主人家幸福快乐的生活,和其他动物和睦的相处,对莫里斯一家尽心尽力,还有许多忠诚勇敢的表现:它勇敢地阻止过入户盗贼到家作案;目睹过菲尔波斯的一场大火,亲眼看见大火吞没了许多人和动物宝贵的生命,并勇敢的抢救鹦鹉;还和孩子们以及其他小动物有过许多冒险行为,终于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美丽的乔”。
美丽的乔看见自己的兄弟姐妹都被可恶的霍金斯摔死之后,它很恐惧,但是霍金斯没有摔它,不久后,它的妈妈也因为忧郁过度死了,它的妈妈死后它也被砍掉了双耳和尾巴,他没有对自己的生命轻言放弃,所以迎来了善良的主人莫里斯一家。
他还帮助过捉贼呢:那天贝茜小姐要劳拉小姐一起陪她睡觉,我要跟着,可是他们不让,等他们的马车走后,我拼命地叫,家里人觉得不大对头,所以让杰克把我送了过去,晚上,她们两个女孩子熟睡之后,我睡不着,就起来巡逻,我快走到走廊尽头时,我看见餐厅门下面有一丝微弱的亮光闪了一下,我大吃一惊,迅速跑过去,我突然闻到了一股强烈的乞丐的味道,是霍金斯!我又抓又狂叫,把它们都吵醒了,他们才发现有小偷,在他们喊警察的时候,我也叫了一声,把吉姆召唤过来了我两个一起去对付霍金斯,就在霍金斯要打我们两个时,警察赶到了,把霍金斯抓走了,我和吉姆被众人夸奖。
地球是一个大村庄,我们和动物共同生存在这个和谐的大家园里,人与动物都应该有一个博大的爱心。让我们用一颗颗爱心,架起一座通向和谐的美丽之桥,只有这样,世界才会越来越美好,因为,生命因爱而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