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手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手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手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今天在品社课上,老师给我们播了一个片“福尔摩斯的秘密”,所以晚上我一回到家就又从温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已深深的嵌入里我的脑海里,仿佛他就存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就在我们的身边。
这本书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他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朋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
福尔摩斯身材瘦长,高六英尺以上,锐利的眼神,细长的鹰钩鼻,前凸的下巴,他有法律、化学、解剖学等知识渊博,他是一个生活在十九世纪的一个侦探,作为一个杰出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博学多识。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
在每一个案件里,我们都可以看得见福尔摩斯他那睿智的头脑,那能创作出如此传奇的人物的作者,必定也是个传奇的人吧。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一手打造出来的,他也是一名医生,与文中的华生很像,成熟稳重,但其实他创作福尔摩斯时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很棒的作家。
我要把一系列关于福尔摩斯的小说及影视作品都看完,福尔摩斯太完美了,他是我偶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在《狼种》这本书中有一个守护者,誓死保卫主人。他就是一只狼种——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
他叫大灰,他本是一名黑土凹警犬学校即将毕业的一名警犬,但因他相貌丑陋酷似一只狼而被淘汰,最后只得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在那里,大灰遭到主人的嫌弃,而且被其他动物欺负。
可是大灰对待他的主人川妮忠心耿耿。在一次出演回来的途中,因车坏,川妮准备下车领着动物们休息。可是谁知这时出现了两只云豹。 川妮惊吓万分,两只哈巴狗攻打敌人,谁知差点被云豹们咬死,此时大灰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想保护主人。大灰把铁链挣开,准备与云豹奋力撕咬。没有伙伴的帮助,没有尖牙厉爪,没有主人的信心大灰依然坚持着——最后云豹们逃跑了,大灰胜利了。可是大灰遍体鳞伤,耳朵被撕掉半块,下颚破裂,四条腿有三条开绽,肚皮被咬穿一个洞,狼毛也掉了一半。这种场景既让人感动又让人心痛。
他是一只警犬,他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他是一只为主人赴汤蹈火的警犬,他是一只不顾自己生命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保护主人的警犬。
还记得一篇报道:灾害过后在一个小山村里,搜查队正努力的查找落难者。就在这时一只小黄狗汪汪大叫。它领着救援队在一座房子的下面抢救它的主人。我想主人得救了首先感谢的应该是那只小狗吧。
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不要只看外表,要看心灵。比如大灰他外表丑陋但他心地善良对主人无比忠诚,是一只号警犬。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所以读书就应该从名著开始。今年暑假我阅读了钱钟书先生写的长篇小说《围城》。
小说描写了三十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工作、生活。以妙趣横生的笔调记叙了留学回国后的几位知识青年的社交,生活。
读后让我感到惊异的是作者对素材有着非凡的提炼能力。
按理说,《围城》是一部小说,事件、人物、心理都是虚构的,可是小说向我们呈现的世界却逼人的真实。《围城》里的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我们一边阅读一边会从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看到真人的影子。小说中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胸腔里掏出来,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一个苦闷的人一下子被人看破隐秘的一角,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佩服。围城中展现的一切,都让人身临其境,历历在目。
围城读后更让人吃惊的是它对人生事理的洞察力。
“围城”取自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事业,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
书中方鸿渐陷入与多位女子的感情纠葛,常常因自己的怯懦,难以进展,想要摆脱,却又难以自拔。这座感情的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心向往之,走进之后又深感城中的寂寞。
而三闾大学又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利益纠纷,令方鸿渐无所适从。但当他离开那里,却要面对家庭、事业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难以忍受。他极力想主宰自己的命运,可是能力有限,意志薄弱,也只能忍辱负重。总之,每个人都深陷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
讽刺人生的丑态,鲁迅也是高手。鲁迅的风格像一把锋利的匕首,一刺见血;钱钟书的风格像灸针,轻松行进,让你感到舒畅,不知不觉中手到病除。两者异曲同工。
《围城》的语言幽默风趣,充满智慧。例如:在讽刺社会的贫富分化,人心冷漠时是这样写的“因为穷人只在大街闹市行乞,不会到财主的幽静住宅区去,只会跟着步行的人要钱,财主坐的流线型汽车是赶不上的。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癣。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得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鼓吹中日和平的报纸每天发表新参加的同志名单,而这些“和奸”往往同时在另外的报纸上声明不问政治。”
在写苏小姐的相貌时说“她长得婉约如宋词”比喻按理应该是以形象做喻体,而这里却用抽象的宋词来描摹人物的形象,展示出特有的一种魅力风韵。不得不佩服他对比喻的理解的精深,他的语言的创造力,和源自于骨髓的机智、风趣。
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笑的背后,实际上是在讽刺鲍小姐的不学无术。
作家的创作,多少都有自己的影子。所以书就是人,从作品中我们可以探知作者的性情,思想,精神。围城中,对社会现象讽刺针砭较多。由此可以看出作者清高的境界。从另一方面看,也说明他有一颗大爱之心。恨得越深,爱得越切。对现实人生的不满,更能表现出对社会殷切的期待。
《围城》是本深入人心的好书,因为时至今天它对我们仍有借鉴意义。当代社会,竞争激烈:职场、商场、官场处处都是围城。“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是普遍的状况。有的人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好,跳槽成瘾。总是在怪圈中循环,长此就会深感苦闷。而这一切,都被钱钟书收在八十年前的这部书中,他以智慧的笔触,指出人类的弱点,让我们反观自省,获得生命的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说,好书能够度人,好书的作者就是佛陀。
毫无疑问《围城》的创作是非常成功的。书评家夏玉清说“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这样的评价是当之无愧的。
值得庆幸,在可贵的暑假里能读到这样一部启迪心智的好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合上《时代广场上的螅蟀》这本书,我对“自由”这个词又有了新的理解,这是一本关于小动物之间友情的故事,讲述了一只平凡并拥有陪不平凡的生活的螅蟀向往自由的故事。
小螅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在不知不觉中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结识了好朋友亨利和塔克斯,与他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日日夜夜,在一起过的十分快乐,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柴斯特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演奏家,这样的生活使它失去了自由,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它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于是在好朋友的帮助下,它离开了纽约,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柴斯特渴望自由,在高的名誉对它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可见自由是有多么的重要啊!小鱼在水里自由嬉戏,它喜欢游泳;小鸟在天空自由翱翔,它喜欢飞行;柴斯特与其他螅蟀一样,喜欢在草丛里欢乐,我们也一样,向往整个大自然,不喜欢被约束,被约束的生活是无趣的。自由使人快乐,因为自由就是干自己想要去干的事,所以当然是充满快乐的,快乐谁不想拥有呢?我想大家都想得到快乐,我也一样。我几乎整天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因奖状、“头衔”等而为各种考试、比赛做准备,又总希望得到自由,也许天下所有的学生都会这样,很少有时间玩乐。
如果要写以《自由的一天》为题写作文,那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一个学生知道什么叫“自由”,根本没有一个学生体会过所谓的“自由”。要是有一天,可以在所有学生的脸上都能看得见快乐而又不虚伪的笑容,那社会上急缺的东西也就补回来了,社会就会更加美好了。
自由是很重要的,在学习之余,千万要记得给自己、他人一点自由,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魔法师的帽子》是由世界儿童文学大师托芙·扬松创作,他以诙谐的语调和精美的图画来表现姆咪们在姆咪谷悠闲自在,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是托芙·杨松老师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它受到了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同时也像一个美味的食物似的,吊着我的胃口。阅读托芙·扬松老师的作品《魔法师的帽子》用心去体会那每一个文字的道理,慢慢地嚼你会发现一个和我们生活中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反衬着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丑恶,复杂。这个世界善良,简单。
拥有创造性思维的爸爸,笨手笨脚的小吸吸,孤独的小嗅嗅,哲学家麝鼠,女人味十足的斯诺尔克小妞,姆咪特罗尔,还有伟大的植物学家—赫木伦。
他们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观,写到这里我仿佛又回到了书中与姆咪们一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骑着云朵遨游姆米谷,与赫木伦一起集邮,采摘新奇的植物。和姆咪特罗尔一起捉迷藏,钻进魔法师的帽子,感受变形之苦。捉住蚁狮塞进帽子里让他也尝尝变形的苦楚。和姆咪一家人去探险报复以多欺少的哈蒂法特人。吃掉个大味鲜的马梅卢克鱼。一起玩森林游戏—猿人泰山。睹一睹红宝石的风采,与森林的朋友们一起庆祝姆咪妈妈的手提包成功找到,让魔法师给自己许一个愿望……
多么美好的生活,多么精彩的语调。我太喜欢托芙·扬松老师的书了,因为它能唤醒人内心的真谛。
《魔法师的帽子》是由世界儿童文学大师托芙·扬松创作,他以诙谐的语调和精美的图画来表现姆咪们在姆咪谷悠闲自在,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是托芙·杨松老师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它受到了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同时也像一个美味的食物似的,吊着我的胃口。阅读托芙·扬松老师的作品《魔法师的帽子》用心去体会那每一个文字的道理,慢慢地嚼你会发现一个和我们生活中不一样的世界,那个世界反衬着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丑恶,复杂。这个世界善良,简单。
拥有创造性思维的爸爸,笨手笨脚的小吸吸,孤独的小嗅嗅,哲学家麝鼠,女人味十足的斯诺尔克小妞,姆咪特罗尔,还有伟大的植物学家—赫木伦。
他们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观,写到这里我仿佛又回到了书中与姆咪们一起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骑着云朵遨游姆米谷,与赫木伦一起集邮,采摘新奇的植物。和姆咪特罗尔一起捉迷藏,钻进魔法师的帽子,感受变形之苦。捉住蚁狮塞进帽子里让他也尝尝变形的苦楚。和姆咪一家人去探险报复以多欺少的哈蒂法特人。吃掉个大味鲜的马梅卢克鱼。一起玩森林游戏—猿人泰山。睹一睹红宝石的风采,与森林的朋友们一起庆祝姆咪妈妈的手提包成功找到,让魔法师给自己许一个愿望……
多么美好的生活,多么精彩的语调。我太喜欢托芙·扬松老师的书了,因为它能唤醒人内心的真谛。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自主企划,就是客人在和平之船上自己策划自己发动自己组织的活动。这种活动,可以是演唱会,可以是讲座,可以是辩论会……当然,还可以更开放更新颖。总之是不拘一格,将你的一技之长,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这是一个完全自主的空间,完全自觉的行动,没有报酬,没有评比
但是,人们参加的热情空前高涨。据说有一位先生已经七次环球游了,其目的,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个自主企划。他乐此不疲,每次环球下来,他都要组织多次这样的活动。
其实,这样的活动,是要担当很大的风险的。因为,你的活动,内容的确立,是否符合大众的口味;活动的形式,是否受到欢迎;活动的发动,是否能够唤起大家的参与欲;活动的准备是否充分,活动是否精彩。也许同时举行的活动,有好几个,你能将人气聚集在你的门下吗?如果没有什么人参加,你会遭受多大的打击?如果参加者中途纷纷退场,你还有心情将活动继续下去吗?
但是,尽管活动会有这么大的风险,尽管活动要劳神费力,人们还是趋之若鹜,自主企划在和平之船上一直热气腾腾地开展着。不但有像环球七次的自主企划迷,还有很多即使上船之前不屑一顾,没有做任何准备的人,到了船上,看到人家星火燎原般的自主企划,也不禁蠢蠢欲动,磨刀霍霍,积极投入。
是什么让人们对自主企划燃起如此茂盛的热情呢?我觉得,是人骨子里拥有的表现欲。
人,都是社会性的,无论多么谦卑的人,无论多么平和的人,都有一种被别人承认的欲望。要被别人承认,当然就是引起别人的注意了。自主企划,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引起别人注意的机会了。而且,在这样的船上,引起别人的注意是安全的,大家来自五湖四海,彼此一无所知。无论你的过去有过怎样的不堪,无论你曾经怎样的灰不溜秋,别人都不知道,更不要担心会被戳穿。大家看到的,只是此时光鲜的你。
将一个光鲜的自己展现给别人,谁不愿意呢?
这就是自主企划经久不衰吸引所有人发疯参与的魅力所在。
由此,想到的是我们的教学,我们的学习,是否也可以采取这样的自主企划呢?如果把我们的学习,变成这样的自主企划,该是什么样子呢?学生是否也趋之若鹜?怎样来进行这种“自主企划”呢?
也许杜郎口的课堂,就是这样的自主企划式的课堂吧。
不管怎么样,自主企划至少给我提了个醒:学生自己组织的学习,一定会努力去做好,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表现欲,都希望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别人。抓住学生的这种心理,也许,我们的教学就会得心应手多了,学习的效率就会真正提高,厌学就会大大减少。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本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葛朗台太太是一个干瘦的女人,她的肤色蜡黄举止迟缓笨拙,像是生来就爱暴君压制似的。她为人极好,像天使那样温柔,像被孩子们捉弄的昆虫那样与世无争,她又极度虔诚,心境始终坦荡
如水激不起丝毫的波澜,她心地善良使得人人都可怜她、敬重她。葛朗台太太常年穿一条绿的泛白的连衣裙而且一穿就是一年,披一条棉料的白围巾,戴一顶草帽,胸前系一条黑色的围裙。她难得出门,因此鞋子也很省。总
之,她从不想为自己要点什么。当葛朗台有时良心发现,问她想要什么的时候,她总是说:“亲爱的以后再说吧。”当她知道女儿把金子送给别人是,吓得她从此得了重病,并一病不起,虽然欧也妮对母亲照顾的体贴入微,
但她还是很快的走向了死亡。
接下来我要介绍的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欧也妮·葛朗台。她是一个人善良、美丽的姑娘。当她的堂弟夏尔来到她家时,她就深深的爱上了他,并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当她知道夏尔需要一笔钱时,就把自己收藏的金币全部
送给了夏尔,并为此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就这样欧也妮和夏尔都深深地爱上了对方,夏尔走后,欧也妮痴心的等着夏尔,等他回来。她还总是觉得空荡荡。她把夏尔的房间保持原来的摸样。她总会坐在他们山盟海誓的
那个板凳上发呆,还在书店买了一幅世界地图,这样她就可以一路追随夏尔去印度,就可以成天置身于夏尔乘坐的船上。当葛朗台太太去世后,她伤心欲绝,正在这时葛朗台也得病了,整整五年欧也妮逐步学会了所有的理财
方法,当葛朗台去世后却传来了一个比父亲去世更难过的消息,夏尔发财归来却和一个侯爵的女儿结婚了,就这样,她的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恋爱,只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最后,欧也妮和一个庭长结婚了,她的心中却
只装着夏尔,婚后几年庭长就死去了,欧也妮三十三岁成了寡妇年收入高达八十万法郎,依然很有风韵。她的脸色洁白、悠闲、安详不过她也有着老处女的刻板和小气的习惯,她始终过这可怜的生活,她精打细算一年年的收
入,看起来还真像恶者所说的那种吝啬。不过,一个个虔诚的慈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一座藏书丰富的图书馆的建造,给了那些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耳光,她心灵的伟大使得她所受教育的卑微和早年习气的狭隘
都显得不足挂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为人处世不能只为自己想要处处为别人着想,为人要善良,不能把钱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为了钱能不惜一切代价,要多用钱干慈善的事。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本不错的书我希望大家都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