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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实习心得体会

2025-11-02 08:15:02心得体会

公交实习心得体会 篇1

  为了让我们更好的理解运用课本上学到的东西,提前实践专业知识。 xx年的第一周学校给了我们一次实习的机会。1号元旦放假,2号就正式开始了。当天李老师让我们观看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片,那些惨不忍睹的画面让我们深切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性,更让我们这些未来交通工程方面的工作者有一种任重道远的感觉,我们需要做的太多了。

  纵观历年的交通事故,其主要原因可分为五类,无证、疲劳、超速、酒后及超载。这些都是人为因素,当然不排除有一些路面环境及周边设施的不善。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不仅反映在伤亡人数上,它在经济方面所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相对发达国家我国的交通事故相当严重,随着车辆数目的增长交通事故亦呈上升趋势。 年发生交通事故66.75万起,死伤人数分别为10.4万和49.4万,直接经济损失33.69亿。 年为 25.46起,死伤人数4.95万和21.16万,经济损失13.14亿。相 年有所减少,说明我国的交通设施状况有所改进,但仍需进一步提高。

  实习中我们一班分为3个组,每组自己商量选定一个路线,并交到老师那,让他们对我们的行动有一个大概了解也可给一些指导。

  号我们每组就根据自己所选路线外出实习观察。我们组的第一站是乘坐天津新建的1号线地铁。这也是这次实习中几乎所有组的路线之一。地铁作为轨道交通的一种也是未来缓解地面交通拥挤的一个方向。1号线:刘园至双林全长26.188公里,共设车站22座。我们乘坐的站点是西横堤站----小白楼站,票价4元,相对公交是稍贵一点,这也是我国交通事业相对有些国家比较落后的一个表现。当天的人并不多,可能是由于节假日也可能是票价比较贵。

  西横堤站位于辰昌路和规划泉兴道交叉路口以北。本站为路中单层高架站,侧站台宽4.0m。站台位于道路中心上方,站厅布置在车站东、西出入口及站房内,位于道路两侧。大家都是第一次坐,进站就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地铁1号线的车票采用一次性磁卡或ic磁卡的形式,共设五类票种,售票、检票也将全部采用全自动系统。自动售票机器操作方便快捷,系统根据所选站点自动记费,纸币与硬币均可。一般乘客常用的是单程票和储值票。单程票采用一次性磁卡或可重复使用的ic卡,仅限当日使用,一次有效,并且只设成人票。储值票则采用非接触式ic卡,持这种磁卡通过闸机,只需将ic卡靠近感应板,便可顺利通过乘车。

  除了车票,新地铁里的不少服务设施与老地铁相比都可谓“更新换代”。以前一走进老地铁,手机、呼机一概没有信号,这种现象在新地铁里就不会出现。但由于地铁刚营运不久,有些设施欠缺比如便利店等。但总体方面还是非常完善的。

  而且天津地铁在全国第一个设置了安全门,有了它就不会再发生地铁内跳轨和意外落入铁轨的事件了。安全门系统是现代化地铁工程的必备设施,它沿地铁站台边缘设置,将列车与地铁站台候车室隔离。安全门主要分为可以开启的活动门和不能开启的固定门两个部分。其中活动门高度为1.3米,其余门体为1.45米。活动门与列车门一一对应,列车进站并停稳后,活动门与列车门同时打开,乘客上下列车后,活动门与列车门同时关闭,列车才能驶离站台。

公交实习心得体会 篇2

  舞蹈作为八大艺术之一,早在《诗·大序》写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是人表现志向所在的,在心里就是志向,用语言表达出来就是诗。情感在心里被触动必然就会表达为语言,语言不足以表达,就会吁嗟叹息,吁嗟叹息不足以表达,就会长声歌咏,长声歌咏不足以表达,就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可以看出舞蹈是一种集多种语言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然而想把舞蹈学好又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对于刚开始学习舞蹈的学生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作为一名职业教育的舞蹈教师对此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多听多看提高意识。

  首先要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我所带的这个专业的学生大都没有接触过舞蹈,即使在电视上看到过也只是简单的一点点印象,一个字“美”。那什么样的美才是真正的美,要怎样去诠释的这种美,同过什么样的体态表达美。对此,学生全然不知,刚开始上课时全是,驼背含胸、身体伸展不开,简单的站姿,学习起来掌握起来很慢,没有很好的站,就没有很好的走,那又怎样形成很好的舞姿。不是做不到,是没有意识。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除了在舞蹈房练习的时候要求学生之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多看。学生学习内容以古典舞和民族民间舞为主,而平时学生接触到的又很少,意识不到自己所要表达的是一种什么姿态。所以要多看,多看作品中舞蹈演员的体态,举手投足之间所流露出来的漂亮的舞姿。仔细揣摩进行学习、模仿。

  二、教学内容的安排合理。

  舞蹈的学习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者相辅相成,同样都很重要。在教材中前几节课都是舞蹈史的内容,起初在备课时同样也是按课本先准备的理论讲解。学生在开学后对舞蹈课充满了神秘感,非常想上舞蹈课,想跳,向动,这时我也对多数学生进行调查,第一节课时在教室上理论还是去舞蹈房训练?几乎所有的学生都选择的在舞蹈房上课。那第一节课,是先安排论论知识还是先基本训练成效较好呢?所以,我认为趁热打铁何乐而不为呢。事实证明,这样的效果非常好,如果一连几堂的理论知识,学生学习舞蹈的激情大减,反而理论知识的学习也起不到一个较好的作用。所以,教师在安排教学内容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音乐与舞蹈风格的选择

  学生正青春期阶段,对街舞和古典舞学习更倾向于前者,而学习内容又大都以古典舞为主,兴趣是学习的动力源泉,怎样才能引导学生喜欢上古典元素。除了多看外,最初上课时我做准备的音乐伴奏比较有流行风格,贴近学生内心,这样听着自己的音乐,学习舞动更能提高兴趣。

  四、建立学生学习进度信息卡。

  每个学生的身体素质都不一样,有的学生跨比较开,还有的学生腰比较软。学生人数较多,教师一时摸不透,我就给学生建立一个进度卡,哪些地方不足,哪些地方进步较快,那些动作不到位等,这样才能更好的根据学生个人情况因材施教。

  总之,只有创新才能有更大的进步,在探索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舞蹈演员实习心得体会2

  【篇1:高中音乐选修模块——音乐与舞蹈教案 [1000

  字]】

  高中音乐选修模块——音乐与舞蹈教案

  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音乐组 郑希

  二、体验音乐节奏和音乐旋律与舞蹈律动和舞蹈动作歌唱性的

  完美结合。 (十分钟)

  1、分别欣赏三段舞蹈动作片段和音乐片段,请同学们找出相匹配的舞蹈动作和音乐。并从音乐节奏、音乐旋律和舞蹈律动和动作特点来分析作品。

  《胡桃夹子》舞蹈动作片段 《踏歌》音乐片段

  《踏歌》舞蹈动作片段 《黄河》音乐片段

  《黄河》舞蹈动作片段 《胡桃夹子》音乐片段

  (学生欣赏,分析、讨论)

  舞蹈动作的抑扬顿挫;力度的强弱;速度的快慢等,无一不是在音乐节奏中体现的。但没有音乐旋律的衬托,舞蹈是难以表当然舞蹈和音乐都是在时间的过程中展示的,这样他们才能够同步进行,结合在一起。

  2、体验:让学生对《黄河》中的一至两个舞蹈动作进行体验。

  预设一:个别有基础的同学进行舞蹈动作模仿。

  预设二:没有学生主动模仿时,老师带领大家一起进行舞蹈动作体验。

  师:舞蹈的表现需要表演者有很好的基本功,才能充分的体现作品的内涵。因此,基本功的训练是很重要的。让我们从最基本的站姿训练开始。

  三、体验实践:芭蕾手位组合 (二十分钟) 1、正确的站资:

  使颈、臀、腿在一条直线上。

  2、手的形态:大拇指尖要轻轻地碰到中指的指根处,其它的手指稍弯一些挨在一起放好。这种形态只是在初学时才要求这样做。因为那时学生还不能有意识地支配,控制自己的动作,因而手指容易紧张。以后,手的形态变得比较自然,大拇指不必碰中指,而是朝向手心既可。

  (学生做动作,老师进行纠正) 3、芭蕾基本手位动作要领讲解。

  (一位手)

  (二位手) (三位手)

  【篇2:团章学习心得(1000字)】

  团章学习心得

  今年寒假期间,我认真学习了《团章》,了解了团的基本知识和团的光荣传统、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在实践中我将按照团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共青团员。

  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

  通过《团章》学习,让我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知道了作为一名中学生的使命和责任,懂得了一名合格的中学生要拥有一切以人为本,为祖国,为人民的高尚胸怀。在小的方面来说就应该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友好,相互学习,平等合作,在大的方面上就应该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通过《团章》学习,我懂得了,共青团员绝不仅仅是一种所谓的政治标签,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动力源泉,应当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弘扬与时俱进的学习风气,开拓与时俱进的局面。

  通过《团章》学习,激发了我早日争取成为一名共青团员的愿望。我深知,申请入团,是对我们的一种挑战,成为团员后,将是对我们的更大挑战一样,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笑迎挑战,为我们的团组织贡献出自己的一点点光和热!

  于丹论语心得读后感:交友之道

  于丹老师在《交友之道》中讲到:“一个人有什么样的朋友,直接反映着他的为人。选择一个朋友,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朋友,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一个人的价值取向、人生观、世界观。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相信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的机会总会相对多一些,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爱好、共同的处世哲学正是在诸多可以彼此理解容纳的基础上,才会成为朋友。事实上,你不能期望贵族会从心里真正接受平民成为他们的一份子。他可能对你和蔼可亲、体贴照顾,那是一种教养、一种礼仪、一种体现自身优雅高贵的表现形式。无法通彻地了解相互的生活习俗、知识结构、文化构成等等,又何来的沟通和所谓的心灵碰撞?又谈何长久的相处、融合及接纳?

  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好的朋友是良师,他潜移默化地影响你的思想、行动,令你觉得快乐幸福,生活处处充满阳光;好的朋友不见得时时刻刻陪伴在身边,却可以在你需要的时候默默地站在你身边,也许仅仅是一个眼神、一句话语、一种态度、一份默契。

  但是再好的朋友,也是需要距离的。否则就是非爱行为,就是事君数,思辱矣;朋友数,思疏矣。如何可以结交到好的朋友?最根本的,让自己成为善良的、乐观的、幸福的人,使自己与这些美好的品德相贴近,那么至少可以在与这样美好的人相遇时共品一杯茶。

  执 着

  面对翩翩起舞的蝴蝶,我想到她轻盈背后的那份执着。在曾经的茧壳中,蛹在黑暗中默默的吞噬者,一口一口从不言弃,终于穿越了生死的界限完成了生命本质的飞跃,为自己迎来一片自由的天空,让生命得以绚烂无比。有的时候觉得我们就像是一个个蛹,等待着破茧成蝶的那一天。

  从懵懂的4岁,胆怯的走入少儿舞蹈培训班练功房那张红地毯,我就对舞蹈着了迷,8岁如愿考上少儿舞蹈艺术团,从此步入了少年生活中执着的舞蹈生涯......

  课余时间练习舞蹈很辛苦,压腿压到地板上不知是汗还是泪;耗高腿后摸上去犹如海绵的腿;练习旋转舞鞋磨破一双又一双,练习顶碗摔裂瓷碗一个又一个;膝盖的伤疤不敢去触摸;肌肉酸痛得难以忍受咬着牙下楼梯。多少次受伤的疼痛,多少次耽误学习的焦急,多少次老师、妈妈的不理解,每一次都让幼小的自己几乎选择放弃,但每当回到宽敞的排练厅里随着音乐即兴舞蹈时,憧憬着在自己梦想的舞台上飞翔时,便让自己更加执着地练习每一个舞姿,更加刻苦的学习耽误的文化课,在痛并快乐中执着前行。

公交实习心得体会 篇3

  十一个月的护士实习结束,告别实习生活的同时,我们也永远告别了我们的学生时代,在这一年时间了,我们收获了好多,收获了知识,技术,友情,经验……

  那一天我们穿上洁白的护士服进入医院的时候,心情是多么的激动,那一刻告诉我们--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是我们护士的职责,作为一名实习护士,我们应该在医院认真努力学习,使自己获得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这样才能为我们以后成为一名合格的护士垫下基础!

  实习伊始,我们几个小护士总是跟在带教老师的屁股后面,不放过老师的每一个操作细节,有的还做了小笔记,遇到不懂的我们都及时地向老师询问,老师总能给我们细细解答,虽然有的老师态度不是很好,但是我们都能理解的,护士工作确实非常的繁杂,老师要做好自己本分的工作还要负起带教的责任。就这样刚开始我们做了几个礼拜的见习护士,渐渐的我们开始尝试操作,而老师只放手不放眼,让我们安心地去操作,给我们了一个很好的饿锻炼机会,也许只是尝试,而那一刻我们要拿出自己的勇气,战胜自己的心理。

  护士实习是一种复杂的生活,我们既要学会做事也要学会做人。做事,实习中我们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和护理操作技能,争取多一些的操作锻炼机会;做人,在医院我们要处理好自己和同学,带教老师,护士长,医生,病人和家属的关系,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同时也是个很好的锻炼机会,而建立良好护患关系是最重要的,能给我们的护理工作会带来方便,护士的工作已不再是简单的打针、发药等技能性操作,而是包括心理护理在内的更为复杂的创造性活动,护士不仅要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还要帮助和指导恢复健康的人维护健康。在实习中我体会到了沟通的重要性,深深地体会到了沟通的重要性,体会到了沟通带给我的快乐。沟通是一门艺术,它是架起人与人之间理解、信任的桥梁。会不会沟通不仅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而且也影响我们的工作。

  与病人相处时,我总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尽我所能地与他们交流、沟通。用我的心去感受他们的病痛,体味他们的需求,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护理与帮助。只有良好的沟通,才能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才能充分获得患者的信任。只有在信任的基础上,患者才会充分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只有这样,护士才能充分了解病人,给予到位的护理。

  短短几个月实习过去了,在医院的走廊里,已经能看到我们忙碌的身影,我们不停地穿梭在病房之间,我们很累,但应该值得高兴,因为我们终于能胜任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可以自己去独立完成护理工作,这为我们的未来踏出了一大步,我们应该值得庆贺。在实习当中我们不忘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按时参加科室和医院护理部开展的各种护理知识讲座和教学查房,这样才能不断地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地应用到实践当中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习就应该是这样的。

  在实习当中我意识到要做一名护士很不容易,一名合格优秀,具备有良好素质的护士更不容易。随着当今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护理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的需求也不断提高,护士具有良好的素质显得越来越重要,不但要良好的心理方面,专业技术方面,职业道德方面,身体方面的素质,还要有文化仪表方面的素质。

  实习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饿锻炼机会,让我们在发现问题当中去解决问题,为护士之途铺上了一条很好的道路,我们不仅学会了做一名护士,也学会如何做一名具备有良好素质的护士。护士是临床护理工作的主体,要提供最佳的护理服务,就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有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的生活态度;稳定的情绪,遇挫折不灰心,有成绩不骄傲;能临危不惧,在困难和复杂的环境中能沉着应对;有宽阔的胸怀,在工作中能虚心学习同事的新方法和新技术,能听取不同意见,取众之长,补己之短,工作中能互相交流经验。

  在实习当中我学会了以良好的品德去对待每一位病人,护士是白衣天使,救死扶伤是我们工作职责,因此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我们与患者是两个地位平等的个体,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对患者应象对待朋友亲人一样,为其创造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及时热情地接待患者,用同情和体恤的心去倾听他们的诉说,并尽量满足其提出的合理要求,施予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公交实习心得体会 篇4

  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实习。我先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的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律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现将此次 实习 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间,指导我的是一位办案经验丰富,年过五十的老律师。他待人谦逊,对法律这项工作充满热情。在整个实习期间,所办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参与最多也是较为复杂的一件,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我在参与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模糊、矛盾、漏洞,诸如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间的矛盾,医院病历制度的混乱,法院认定证据时的随意性等等。我在这篇实习报告中不打算就各个问题都展开论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触最深的也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的焦点问题——非法行医行为主体的界定略谈一二。

  一、案情经过

  200X年10月19日早晨7:00张某即本案患者骑摩托车从十堰市回郧西老家9:00左右途经郧县境内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现一辆三轮车停于路边,张某即左拐避让。这时正好左前方驶过来一辆东风大汽车,张某在避让过三轮车后迅速右拐,但由于摩托车速太快,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摩托车倒过来压在张某身上。张某感到腹部剧烈疼痛,用随身携带的手机两次拨打120无人应答后,见三轮车车主回到车上,遂教起把自己连同摩托车一起托到郧县青曲镇卫生院,时值上午11:00左右。在青区卫生院经过胸腹联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种常规检查,患者除腹部疼痛外,其他处无任何疼痛和任何皮外伤,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由于不能明确诊断腹腔内具体何部位受伤,应患者要求,卫生院将患者留在卫生院继续观察,以明确诊断。。至夜晚11:00时,患者血压开始明显下降。经患者家属同意,于200X年10月20日1:00时转往郧西县人民医院。20日3:40分左右,进入郧西县人民医院。在门诊部经过检查,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和失血性休克?5:患者转入住院部,经过短期观察后,当班医生雷某即决定对患者实施破腹探查术。20日早晨6:00,患者自己步入手术室,由实习人员柯某单独对患者实施术前麻醉手术。在实施麻醉的过程中,患者血压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于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患者家属一直要求议员对患者的死亡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但医院作为专业机构,面对对医学毫无知情的患者家属一味地推脱责任。到21日中午,患者家属只好将患者尸体运回村里埋葬。

  200X年11月5日,患者妻子高某将此事告诉我后,我感觉此案中有其蹊跷,虽参与此案。经本人建议,高某也于两日后委托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李律师——即本文开始所提到的我的指导律师。11月12日,作为第一步,我和李律师一起,到郧西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医院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经过案发时当时在患者身边的家属陈述和对病历资料认真分析,认为医院的责任很大。12月在与医院和解的过程中,医院一开始否认其有任何过错,后来虽承认其有一定过错,但总是一亿元财政困难等种种借口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合理请求。我方遂于12月26日将郧西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为了能实现民事上的顺利赔偿,我们于200X年4月5日到郧西县公安局报案,案由是:独立对患者张模式是麻醉手术的柯某既没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又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其独立实施麻醉手术违反了《刑法》、医疗法律、医疗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医疗常识的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是柯某是正规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并且其在合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依法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我方只好审行政复议后向检察院申诉。目前尚未有结果。

  到200X年5月14日,即法庭确定的此案第一次开庭前日,医院既没有向法庭提供答辩状,也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囿于200X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规定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比以往较高。为了此案能适用这个司法解释。我们在当日对此案作了撤诉的处理。最近一次开庭是在7月14日,法庭上医院和我方向法庭提交了。法院没有采纳我方此案的性质是非法行医的主张,而认定此案需要委托医疗检定机构鉴定。此案现在尚在我鉴定之中。

  二、法律问题

  本案中引起我兴趣的也即本案的焦点问题:柯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行为,抑或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自被1997年刑法确立以来,在实践和理论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正像本案所产生的问题一样,在本报告中就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如何判断医生已具备了执业资格、可以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从事诊疗、预防、 保健业务?由于刑法没有对医生的执业资格作出明确的界定,因而导致了学者在理解时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应以具体的特定的从医证书来衡量其执业资格;有人则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具备了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断和治疗业务的条件” 的抽象标准来衡量,至于行为人是否具备资格证书与执业证书在所不问。

  我国的医疗人员为数众多,技术水平有高有低、参差不齐,不同的专业对医生的水平要求不一致,不同的地区在衡量医疗人员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时,其标准也不同,即使是同样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人,其医学技术水平也是千差万别,因此,如果以是否具备了在医疗机构从事诊断和治疗业务条件来判断,则显得过于抽象,难以把握。以高水平和高技能的医疗人员的标准,去衡量低水平的医疗人员,会过于严厉和苛刻,反之,则会放纵犯罪。所以,国家在取舍时,选择以是否取得国家授予的从业证书,作为是否具备执业资格的基础性条件,不论行为人在其他人的评价标准里,其技能是高是低,但在国家评判层面,行为人特定的从医证书的拥有,也就表明行为人具备了行医的最基本的素质,同时也意味着其技术水平得到了国家的认可,避免抽象化的操作产生评价标准的不公平性与异质化,防止出入人罪。

  那么,衡量医生从业的具体标准又是什么?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于非法行医”;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生执业资格是‘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统一”。

  综合上述两种观点,可以看出二者的分歧集中在医生执业资格的界定,是采用单一标准,还是采用复合标准,也即医生执业资格是指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呢?还是指既包括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又同时取得执业注册证书。我显然赞同最后一种观点。

  医生要从事医疗执业活动,首先必须是本人有能力从事该种职业,而一个人能力的具备与否,最客观、最公平的标准是以行为人是否通过了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是,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取得,只表明行为人具备了从事医疗业务的最基本的知识,并不代表行为人因此可以从事诊疗业务。因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必须经过一定的考核期,由相关医疗机构出具医疗业务水平的鉴定,并申请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行为人才有可能实际从事诊疗、预防、保健活动。

  国家设定的执业医师注册制度,一方面是从形式上将国家的权利赋予给了个人,使医生取得一种能力与资格的形式表征,医生因此而被准入到相关的医疗活动中,国家不再对其加以主体资格方面的限制。与此同时,医师执业证的取得也会产生一种对内与对外的效力。就对内效力而言,除非有法定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事由以及不适宜从事该医疗业务的情况的存在,医疗部门与医疗机构不能随意剥夺医生从事相应的诊疗、预防、保健活动的权利,医生有权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为一定的医疗行为;就对外效力而言,医生执业证书的存在与取得,从形式上证明了该医生执业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广大公民也就能够从外观上判断行为人的能力,并加以选择。“虽然具有医师的实质能力,却未取得形式表征者,仍不能以医师身份执行医疗业务。理由是不具有公信外观(如未取得医师证书或执业执照),很难让外界相信其具有执行医疗行为的能力。” 另一方面,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取得,到医生取得执业证书并从事诊疗、预防、保健活动,并不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只有具备了一定的业务能力(这里主要以医疗机构的实习水平鉴定为标准)的人,才有可能被批准取得医生执业证书。因此,医师执业注册制又在一定程度上审查了行为人的实质能力,并将不合格的人剔除出局,切实保证医疗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够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安全,这也体现了国家权利赋予的封闭性与限制性。所以,医生执业证书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具有实质上的意义;同时它也是国家赋予权利的开放性与封闭性、准入性与限制性的有机统一。《医师注册暂行办法》第7条第

  2、3款规定:重新申请注册……还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经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因此,医生执业资格的界定宜采用复合标准,行为人只有既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又具备医师执业证书,才能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从事相应的医疗业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2条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13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第14条第2款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从以上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医生执业,不仅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同时也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我国的医生执业资格是执业医师资格证与医师执业证的统一,它统一于在合法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取得合法的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允许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实施一定的医疗行为,结果其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重大伤亡,该行为人的行为不成立非法行医罪。在处理时,只能以意外事件或医疗事故罪来对待。但如果非法定的未取得合法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执业医师的默许、同意下,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时,二者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的共犯。

  但本案的问题似乎不在这里,若仅以以上的讨论所确定的判断标准,柯某的行为当构成非法行医罪无疑。但本案似乎有其特殊性,即合法医疗机构负责人招聘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开设专科门诊或者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勾结、伙同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进行非法行医是否可作为共犯追究?从理论上讲,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不可能独立实行非法行医行为的,但是有可能成为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行为的共同犯罪人。我主张,合法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明知他人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招聘、雇佣其从事医疗活动,或者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到非法开设的医疗机构从业或勾结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应按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其责任。

  在本案中,郧西县人民医院在聘用柯某作为其单位的实习人员本身是没有过错,但是其却安排此实习人员单独承担重大麻醉手术,这显然是有过错的,其应该为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也正像我在代理词中所坚持的理由,柯某明知其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却单独实施重大麻醉手术,其主观具有故意性,其错误地实施麻醉手术的行为直接导致导致了患者的死亡,柯某的行为当构成非法行医罪.

  这种观点在理论上的成立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任何一个当事人的律师或者一个法律理论工作者接受这种观点毫无迟疑,但要是让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工作者接受还是很难的.在这里,我看到了法律工作者之间的交锋和法律内部的裂痕.但我并没有灰心,我一直在继续思考这些问题,虽然现在在心里还不甚明朗.我对法学的向往与追求,缘于对事实与规则二元冲突的认识,并希冀从社会与法律的协调中勾勒出完满的法治之制。是法学将我从农村的土地深处带至理性的思维空间。我将以所学、所思、所感,致力于法律与社会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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