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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2025-11-04 16:20:25心得体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2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3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他因为自己的血没有人要了,想到的仍然是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许三观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来,为了救养子的亲生父亲的命,许三观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是忍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支持养子出手相救。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4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5

  自从走上这三尺讲台,成为一名教师以来,我们每天面对的就是我们的学生,一个班有那么多的学生,每个学生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个体差异,有学习好的,有学习不好的,有活泼好动、调皮捣蛋的,也有沉默寡言,文质彬彬的,该如何对待这些个体差异,树立怎样的教学观念,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师生关系,进而帮助我们取得最大最好的教学效果,我觉得这是个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

  近期,偶然看了大文豪鲁迅写的一篇叫《藤野先生》的文章,受到了很多启发。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回忆了自己在日本留学的经历。当时鲁迅是作为一个晚清的中国留学生身份在日本留学的,在自己祖国积贫积弱,备受各国列强欺凌的大背景下,鲁迅经常受日本学生歧视、侮辱,而他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却不同,不但平等公正对待他,还对鲁迅非常的关心,书中写到一个细节,藤野先生把鲁迅上课时抄的笔记拿去检查,过了两三天后,当鲁迅从藤野先生那里把笔记拿回来时,发现藤野先生用红笔把笔记里的内容从头到尾都改了一遍,不但把记漏了填回去,还帮忙改正了很多语法错误。尽管这样,藤野先生对鲁迅还是不放心,要求鲁迅以后每个星期都要把笔记送给他看,以保证鲁迅的笔记能够记得准确无误。后来,要上解剖课,怕鲁迅受中国传统影响不肯上课,藤野先生还主动和鲁迅进行沟通。

  读到这里,我实在被藤野先生那份“师者”的风范所折服,在那样一个恃强凌弱,弱肉强食的年代里,能够一直保持那份平静的心态去公平地对待每个学生,不管你来自哪里,是什么样的出生,都一视同仁,我想,同样是老师,我们是否都能做到?

  另外,在这篇文章中,我还看到了一段非常深厚的师生关系,文中写到,当鲁迅决定要放弃学医,离开学校时,藤野先生感到很凄然,把鲁迅叫到自己家里,把自己的一张照片送给他,照片背面还写上“惜别”二字,作为纪念,并嘱咐鲁迅,以后要经常写信给他。这一幕无不让人感慨藤野先生对学生鲁迅的深切关爱之情。

  同样,鲁迅对恩师藤野先生的感情也是很深的,为了表达对恩师的怀念,把有藤野先生改正过的笔记装订珍藏起来,把藤野先生的照片挂在自己书桌的墙上,时常激励自己不断学习。可以说,正是藤野先生正直、热诚、不偏见地对待学生,让鲁迅写下了这篇饱含情感的不朽之文,让藤野先生的名字为我们所铭记,也正是藤野先生曾经对鲁迅点点滴滴的爱,才赢得了鲁迅一辈子对他的敬重。我想如果我们能从藤野先生身上学到一点,我相信我们跟学生之间的距离将更进一步,教学效果肯定能有更大的提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6

  幼儿园时,老师就和我们讲过小英雄雨来的故事。我一直深深地敬佩着雨来。现在爸爸给我买回来了这本书,我如获至宝!捧着这本红色皮子的书,我页页地翻阅着,细细地品读着。

  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的北部有一个小村庄叫芦花村,雨来就生活在这个村庄里,雨来不仅喜欢游泳,而且他的游泳本领在芦花村中也算是名列前茅。之后雨来上了夜校,在老师的教导下他知道了“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这句朴实的话语。

  在这个小英雄身上发生过许多意想不到的趣事。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那天,雨来趴在炕上念《识字课本》,不料,鬼子再次开始扫荡,忽然,听到街上有人大声喊叫,雨来急忙把书放在怀里想出去看看,他刚想迈出门槛,却挤来一个人.他抬头一看,是李大叔,随后听见鬼子呜哩哇啦地叫着。

  李大叔忙把缸搬开,跑进洞里,雨来帮忙把缸搬回原处,雨来刚到堂屋,鬼子就闯了进来,雨来为了掩护李大叔,被敌人抓住了。他在敌人严行拷打之下,还是不向敌人屈服,雨来把敌人气的怒火中烧,嗷嗷地喊叫:“拉出去枪毙。”子弹飞出了蛋壳,之后传来的就是一阵刺耳的枪声。敌人走后,乡亲们来到河边寻找雨来,雨来的朋友铁头等几人都哭得泣不成声,老人们都说:“有志不在年高。”铁头说,我们沿着河沿往下找雨来的尸体吧!就在这时,水面上露出了一个小脑袋,小声问道:“鬼子走了吗?”大家高兴的叫起来“雨来没有死。”原来枪响以前雨来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从河底游到了远处。

  这个故事很感人,小英雄雨来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保护李大叔,而且,他用自己的勇敢机智将敌人骗去。

  雨来仅仅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出生在那样动乱的时代,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然而他却能面对最强暴的敌人,勇敢地说:“不”。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有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有老师长辈耐心的教导,我们生活在一个爱的港湾里,不用害怕有什么风雨来袭击。然而我们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挑食,总是埋怨玩得不够,电视看得还不过瘾,电脑游戏还不够刺激……我们无休止地向父母要这要那,从没想过为家庭、为社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同雨来相比,我显得多么渺小和缺少责任心!

  雨来还是个爱国的小英雄,不会因为受到敌人的诱惑而去出卖中国人。

  学习他的爱国行为,也希望会有更多的人像雨来一样!在生活中,父母处处关心我们,不仅交钱供我们上学,还很宠爱我们。我们的学校又明亮、又宽敞,可有些同学们却不好好学习,辜负了父母的一番苦心。跟那些同学相比之下雨来的学习环境极其恶劣,雨来学习却很认真。雨来的故事让我深刻地感到:要好好学习,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小雨来热爱祖国,勇敢机智的好品质也激励了我。想起自己原来生病打针都怕得要命,摔着、碰着流点血我就吓得哭叫,现在与小英雄雨来比一比真是感到脸红。我要以小英雄雨来为榜样,做一个勇敢的强者。只有这样,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才会挺身而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7

  首先,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后感,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

  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另外,书中菲比的天真纯粹真让我喜欢。在书的最后几章,就是菲比带着猎鹿描抱着旅行箱说要和“我”一起走的时候,我真的太想哭了,我多么希望菲比永远也不要长大,我常常觉得孩子不长大该多好。成长会让他们和“我”一样经历痛苦、矛盾、失望,然后学会做人。想想那该多可怕?可是,我又无法阻止他们的成长,就像“我”最终还是没能去成一心向往的西部的某个地方……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8

  去年在山东实习的时候,晚上无聊都会去工厂的机房里上网,机房只有几台电脑,要早早的去才会有位置,我每次都吃完饭早早就去,通常是逛淘宝,泡微博,让后就是玩豆瓣,无意见看到了一本新书《三体3》评分还挺高的,很好奇就关注了下,下载了电子书,是《三体1》作者的想像力深深震撼了我。中国还有这么牛的作家,--,寻找外星人的红岸工程,秦始皇,兵马俑计算机,牛顿,,,,反物质手枪,建在地下的城市,飞车,黑洞,宇宙社会学,四维空间,宇宙的质量,作者向我们描述了他眼里的未来的世界。

  我知道读这样的书是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实际利益的,不能帮你预测明天的股市走向,不能帮你提高销售业绩,不能帮你整合你的工作技能,甚至不能帮你助兴你和爱人或者朋友的谈话,但是他却可以抚慰你的心灵,安抚你的灵魂。谁都有过这样的情况,当你读到某句话,看到某个场景,听到某句歌词,闻到某种味道,你的心会微微颤抖一下,那一瞬间你体会到了什么呢?是幸福还是忧伤?

  我喜欢阅读,以前浪费了很多阅读的机会,以后要弥补过来,阅读让人快乐。读一本有意思的书仿佛在跟作者交谈,辩论。这就是阅读的快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9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0

  一缕风,从远方吹来,混着木质的芬芳和醉人的书香,令人满心愉悦。书籍里一个个文字沉淀着各式各样的故事:有铁马冰河的壮阔气势,有胡风边沙的驼铃回荡,有青山排闼的田园休闲,有感天动地的情意浓切……这些都使人沉醉于书中。

  鲁迅说:“读书如打麻将,真正爱麻将的人,不是在乎赢钱输钱,而是摸着麻将的感觉。”其实,真正爱书的人也是如此。我觉得,读书重在心境。一片阳光,一品茗茶,一本反复翻过已有几分杂乱的老书,坐在阳台旁的靠椅上,听着树叶的沙沙响,足矣。

  在那些有着纷繁复杂装饰的书中,我一眼就相中了你。你的外表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旧了。然而,我就是被这样的你,所深深的迷住了。

  一个温暖却略显燥热的午后,我与你有了第一次相约。拂去你表面的尘灰,你露出了清丽的模样——一株枯树,几只飞鸟,一叶小舟,一座高山。你就是你——《艾青诗选》。

  你的故事很清新,像是干净的春日枝头悄悄探出的嫩绿枝芽。同时,你又温暖的,让我在阅读时,连呼吸都不忍过重。

  你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我那浮躁不安的心。那看似波澜不惊的行文,却是一列翻山越岭的绿皮火车,在那外表安静的车厢里,我能够看尽人生百态。微微的酸甜苦辣,让我受益匪浅,于是我在读书笔记中留下了你的足迹。我如饥似渴的汲取着其中的水分,来滋润我荒芜浮躁的内心,让它开出一朵清丽的花。

  尔后的日子里,我又在晴朗的午后,牵着你的手坐在窗前。我看到了那名为《礁石》的组诗,这首诗让我溢满水的心,摇晃着,将那晶莹的水珠从眼睛里泼洒出来。

  你说:一个浪/一个浪/无休止地扑过来/每一个浪都在它脚下/被打成碎沫、散开……/它的脸上和身上/像刀砍过的一样/但它依然站在那里/含着微笑,看着海洋……。这首诗让我更不舍得离开你。我眺望窗外,天空已微微泛黄,太阳已失去了些许的光泽。闭上眼睛,仿佛我也听到了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海浪扑打礁石的声音……

  以微笑的方式生活,无论你遇到多大的困难与挫折,无论你是一个人还是一个民族。这也许是《礁石》给我的最深刻的启示吧。

  感谢你教会我如此之思,我又想起了遇见你的那个午后,也忽然想起一句安意如的话:“邂逅一首好诗,如同在春之暮野。”

  书香余韵。因为书,因为《艾青诗选》,我的青春不再苍白,我的人生从此诗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1

  首先说一下《三体》真的是非常赞的小说。

  整个故事大气辉宏,天体物理知识与曲折的情节完美结合,看完让人大呼过瘾。

  当一个世界用光年来表达距离,用亿年来表达时间的时候,我才深深感到自己的渺小,一切一切,在宇宙的进程中,都只是一段微不足道的东西。

  当然,除去那些超赞的情节,我更欣赏小说里面对人性的讨论。

  当叶文洁向未知的三体世界发送信息,让他们来取代地球文明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她对人类或者说是对人性的绝望,我没有经历过--也想象不了-,但是从叶文洁身上,还是可以看到这场浩劫给人性的重创——多次失望到最终绝望。想到我的一个朋友也跟我说过,单纯并不难,难的是你经历了许多事情,却还能保持单纯。

  文中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疯狂面前,理智是软弱无力的。”关于这个,我想了一下。我自己本身是一个喜欢理性的人,尽管理智在疯狂面前是多么的无力,但是,如果能在一个疯狂的环境保持理智,更是不易。

  罗辑,一个被选中为面壁者的普通人。在巨大的压力下,运用自己的智慧,震慑住了三体人,保护地球免受侵占。之后又作为地球的执剑人保护了地球几十年,被奉为神灵。

  可是最后,他又被控诉多年前他的一次暴露一个星系位置的试验可能毁灭了一个文明。这里我不得不感叹人的善变,当别人需要你的时候,可能会客客气气的,当你不再有作用了,便形同陌路。另外,这里罗辑被控诉毁灭了一个文明。

  那么,我们是否有权利去毁灭一个文明,甚至只是剥夺生命?我想到了之前微博上@ 能靠点儿谱吗的一个讨论“按下一个按钮,地球上的某个和你不相关的会死去,然后你会得到许多许多的钱。问题是,你会按下吗?”,也想到前几天泛读课老师问的,(二战期间)你(一个德国少年)会不会去射杀一个俄国的俘虏(他是你的敌人)。

  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我还是不会去剥夺别人的生命,非要给出理由的话,第一是换位思考我也不希望成为被夺去生命的人,第二就是小说中也有提到的人可能跟其他文明不一样的地方就是 人 有爱。

  上面我说的关于人有爱的这一点,在另一个主角程心身上也得到了体现,她的两次抉择“不暴露三体文明的位置、让星环城投降”,就是一种人性的体现。

  当然,她的选择,一次让人类面临被三体文明侵占的危险,另一次让人类失去造光速飞船,避免灭掉打击的机会。看起来出于人性的选择却导致了悲剧的结果,是不是她的选择错了呢?我想不是的,微博上@奶牛denny说过“做你所坚信的事,有可能很多年很多年,都不会有人来认可你,赞赏你。更不会被几百人、几千人在公共场合赞许。

  人生没有任何决定是错误的,因为你永远无法知道另外一个选择是否是正确的。但是,总有一天,有人会很诚心地告诉你,你一直在做正确的事。”我觉得,我们要审慎地做出决定,然后,就去坚持它。

  再看小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句子“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包括我自己都会犯这种错误,有时候总会习惯地自以为是。现在我看来,谦虚而不失自信,是一种好的姿态。

  三部小说非常的长,有些东西看完就忘了,一些当时的感想也没留下来。还是非常推荐《三体》这三部小说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2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题记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

  “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是什么?让共产党员有这样的意志。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当我们坐在温暖的家里悠闲地喝着热茶时;当我们在设备先进的校园里读书时;当我们在假期里快乐地玩耍时,我们是否会想起几十年前为了建立新中国而勇敢地与敌人作斗争的烈士们?是他们让我们过上了美好的生活,是他们使我们的祖国强大了起来!这种抛头颅、洒热血,为共产党,为一代代人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红岩精神,时代的骄傲!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3

  寒假的时间是充足的。这一天,我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图书馆,寻找书看。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让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时,针看到一本《巴金自传》,脚步也随之停下来。我拿着书走向书桌,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我先看了《文学生活五十年》这一段,使我受益匪浅。它主要讲了巴金五十年来的文学生涯。渐渐地,我看完了这本书,也加深了对巴金的了解。

  巴金不是一位文学家,但他写作了五十多年。他开始写小说,只是为了找寻出路。他生在一个官僚地主的大家庭,在许多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中间度过了他的童年,在富裕的环境里他接触了下等人的悲惨生活,在伪善和自私的长辈们的压力下,他听到年轻的痛苦呻吟。他觉得社会出了毛病,却说不清病在何处,又该怎样医治。他把自己的家庭看作专制的王国,他坐在旧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亲近的人在那里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终于惨痛地死亡。他们都是被腐朽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一时的任性杀死的。巴金离开了旧家庭就像摔掉一个可怕的黑影。他想找寻一条救人,救世,救自己的路。他选择写作,是因为他有感情无法倾吐,有爱与恨无法宣泄,好像落在无边的苦海中找不到岸,一颗心无处安放,所以,他要找寻一个心的归宿——写作。

  他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从他身上我明白:不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爱祖国,爱人民,爱真理,爱正义,为多数人牺牲自己;人不单是靠吃米饭活着,人活着也不是为了个人的享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巴金那样的燃烧的心和永不衰竭的热情。

  这一本书让我学习到许多做人的道理,我要把巴金竖立成我的榜样,向他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4

  《西游记》是一部以唐太宗时著名和尚玄奘去天竺(印度)取经的真实历史事件为依据改编而成的一部古典长篇神话小说。

  作者吴承恩塑造出的几个主人公人物都形象鲜明,各具特色。

  比如师父唐三藏。他是一个“老好人”,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念念不离善心”,“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沙罩灯”,可他也太善良了,常常是非不分地责骂孙悟空,把伪装的妖精当好人。别说是孙悟空了,就是换了我也会急得受不了:这个人怎么这样呀?简直太不可理喻了!不过,表面上看似迂腐、懦弱,人妖不分的唐僧骨子里却是个信念坚定,不怕艰难困苦,更不怕死亡的人。用一句什么话来形容他好呢?对了,就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我想,如果没有唐僧的坚持,孙悟空也许就会半路回花果山老家继续当他的美猴王,猪八戒说不定随便找个有吃有喝的好地方住下找个媳妇结婚了,他们四人不可能最后达到灵山取得真经,所以说唐僧在为取经的成功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个百折不饶的人物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5

  《三体》也就是《地球往事》三部曲,前段日子总算看完了,震撼之余一直想写点什么,总是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三体1的主角自然是叶文洁,这个--时期目睹父亲惨遭批斗致死的天文学家,因缘巧合下进入红岸基地后,明知三体星人对地球不怀好意,仍然坚持发送地球坐标,从而导致地球暴露,三体人入侵开始,整个故事由此展开。

  第一部更多的是各种叙述故事的前因后果,对--虽是略提一笔,但不难看出作者的态度。叶文洁的思想行为难道不是被时世影响改变的吗?所以你也就明白了人性是如何扭曲的。我还是很欣慰地看到她其实只是想借助外星文明改造地球改造人类,而不是仇恨地要毁灭地球。一个人要做到以牙还牙总是十分容易,要以德报怨就相当困难,所以孔子说的以直报怨,其实也只是裹着棉布的匕首而已。

  三体2让我印象更深的人是章北海,这个面对三体人入侵,人类科学研究被阻断,战争基本无胜算的可能,却仍然要履行战斗职责的军人,竟然从一开始就抱着必胜的信心,你不得不对他投以尊敬。直到最后你发现其实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人类必败,从一开始就已经定好目标做好计划,那就是劫持飞船逃离地球,为人类文明保存希望的火种。

  是的,最终他成功了,这时候,你再回头去看他为自己的计划而实施的谋杀,你又会如何评价呢?如果谋杀是错,为人类保存希望是对,那他这么做到底是对是错?对错可以相抵吗?我们评判对错都是基于自己对价值观立场的选择,如果你更看重法律,那他肯定是错,如果你更看重意义结果,那他也许是对的。我觉得评判他还得注意最后的一个细节,章北海劫持飞船逃离地球,有两艘飞船追击,在这个过程中,地球舰队全部被三体人的一颗水滴毁灭,他成了英雄,但是面对逃离地球,三艘飞船无法满足所有人的生存,最后时刻他不得不再次作出决定攻击其他两艘飞船,因为他明白,只有这样人类文明才有延续的可能。

  但他晚了一步,另一艘飞船率先发动了攻击,死之前他说了一句,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他觉得没什么比延续人类文明更重要的了,总是要有人牺牲的,那谁牺牲其实都一样,包括他自己。从这一点看,我最终尊敬他理解他。

  三体2的另一个主角罗辑,这个被命运安排不得不接受面壁人计划的面壁者,从一开始的拒绝接受到滥用权利享乐到最后担起责任,虽然是老套的救赎剧情,但依然让人感动。他最后时刻提出的黑暗森林理论十分震撼。简单叙述就是:宇宙是一个黑暗森林,各种文明在宇宙中既是猎人又是猎物,谁先暴露谁先玩完。也正是由于他认识到这一点,用暴露三体人星球位置作为威慑,保住了地球,当然只是一小段时间,但这足够了。

  三体3是一个爱情悲剧,云天明患病临死前送了程心一颗星星,程心却把他的大脑送给了三体人。虽然也希望三体人的技术能复活他,但更多的是希望他能打入三体人内部刺探情报,即使不是她的本意,我还是觉得太残忍了。云天明果然被复活了,通过三个故事传递信息,最终帮助了程心在太阳系毁灭之前逃离了出来,他们相约在他们的那个星星上想聚,最终阴错阳差,天人永隔,也许这就是所有俗套爱情的结局吧,你永远没办法和自己喜欢的或者喜欢你的在一起,最后和你在一起的往往是那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三部曲中让我感到最搞笑的是每次面对危机面对末日,人类的丑恶行径,比方世人对逃亡主义的批判又认可,对面壁者的盲从到抛弃,对罗辑的失望到希望、迷信到唾弃,对程心的选择到咒骂等等,无一不让人感到人类实在是太可笑了。面对末日面对死亡面对利益,几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这难道就是人类的局限吗?

  看完三体之后,我老是会仰望蓝天白云,仰望日月星辰,然后从心底生出一股渺小之感,我之于人类,地球之于宇宙,都不过是浮尘而已,我之于世,人类历史之于宇宙历史,又不过是白驹过隙一般,这种感觉大概就是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吧。宇宙的奥秘是什么?人类的将来是什么?我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幻迷,只是奔着网友的好评慕名而去,高中时的物理也学得一塌糊涂,所以根本无法从科学和技术层面对此书作出评价,但一路读下来,整个故事还是十分吸引我的,不得不佩服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尤其是对宇宙的畅想,对外星文明的思考,至于对人类自身的解读,我同样认为非常有意思。总的来说,名副其实,值得一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6

  在人生的漫长的路途中,狗狗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它既乖巧又听话在一起久了,它也会和你产生感情,就像《我和狗狗的约定》里的胖水饺一样,与主人产生浓厚的感情,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我和狗狗的故事。小主人松松得到了一只小狗,叫胖水饺,但是由于松松喜欢它,就天天偷偷和它睡在一起,结果得了气喘,无奈之下,松松的爸妈把胖水饺给送了人,但是胖水饺却不死心,踏上了寻主之路。在路上,它吃了许多苦头,有砍伤,有烫伤,有打伤,但是,一想到松松,多大的苦都可以忍受,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终于见到了它的主人。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胖水饺的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它那种精神多么伟大,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它是一只多么好的狗d但是,世界上有些人,却没那么好,他们为了金钱、地位、名声,而不顾一切,有的人为了这些而去偷、去抢,为此铤而走险还有的甚至六亲不认,这种人简直不可理喻,他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就比如有几家买胶囊的生产基地,他们为了省钱就把做胶囊的原材料,更换成了没有用的蓝皮,再把它以高价买出去从中获取暴利,这种胶囊不但没用,而且还对人有害。这种人简直就是禽兽,他们的良心连狗都不如。

  我对自己立下目标,我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人,使自己一生受益!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17

  这是一本关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战略书,它详细地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卓越企业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学习方向,揭示了那些成功公司能够获得顾客的可信度并能够维持和创造长期营收来源所采取的战略。

  首先,这本书的主要作者汤姆·彼得斯提出了卓越企业具有的八项基本特质:采取行动;接近顾客;自主和创业精神;以人为本;亲身实践、价值驱动;坚持本业;组织单纯、人事精简;严宽并济。其实卓越的企业他们的基本功都非常扎实,他们认为,思考比工具更重要,发挥才智远优于理性,行动比分析更为迫切。并非每个企业都具有这八大特质,或是这些特质全部都如此耀眼,不过他们至少具有其中一项特质,在另一方面这些企业特质却是理所当然的。这让我想到,对于我这样一个缺乏实务经验的学生讲述这八项特质,我会怎样表达呢?我可能会说什么呢?我可能会说:顾客第一。但是商场老将对这些特质的反应却十分热烈,他们知道其中的重要性,也知道罗杰斯说的没错:好的服务是万中选一。其实那些大红大火的公司的成功并不是考员工别别人的智商高出20多点而是靠这他们熟练掌握了这几项基本特质。换句话说就是卓越的企业因为具备独特的文化才能够从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如上段中作者所提出的的八项基本特质之一卓越企业还需要“组织单纯、人事精简”,作者也详细阐述了这一理念。企业组织一旦庞大,就会变得复杂,大多数大型企业越是设计复杂的体系和结构,并雇用更多的员工,来应对这样的复杂的组织。但是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并没有多大的益处反而会弄巧成拙,作者说的很对,人是越精简越单纯才能保持公司的正常运营,然而现实中的企业并不是这样做的,他们只是一味地扩大规模扩大人事以来保证企业的顺利运作。但经验告诉我们这样做是不行的,对于这一味地扩大并不是解决问I的最佳方法,要想公司有更好的发展企业就需要事事透明,让所有员工对公司有所了解也就是KISS(哈哈,在这耍一下文意思就是:Keep It Simple,Stupid!)

  卓越企业应该具有的品质在这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书中其实都做了详细的介绍。我来总结一下书中所阐述的卓越企业经营的成功法则吧!就是这简单而不简单的四点:1、回归经营的基本面 2、化繁为简 3、接近顾客 4、创新 5、坚持本业并进行多元经营。

  其实,经营企业和经营生活有一定的共同点,生活也要向企业经营一样简单化才回有幸福,多元化才会让生活更有活力!追求卓越,追求的不仅仅是事业上的成功,追求的也是一个全新的成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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