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
《卖米》是北大才女张培祥所写,看后有如写自我之感。其实我或我们比她还要凄惨得多。她家还有米卖,自然灾害年代我们什么都没有卖的。而那时正是我们小升初啊!
国家政策下来了,农村实行“三自一包”,即自种、自收、自销,包产到户。当然,国家的公粮是要缴的。不到半年翻身,菜种出来了,红苕、谷子种出来了。心中那个喜呀自不必说。
父亲为了给我交学费,请一熟人一齐挑红苕到街上卖,2分钱一斤。我跟在父亲身后走在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上,心中喜滋滋的能够不辍学了。看着父亲黑红色的背膀流着汗水……他的肩上如同压着一座山啦!简单的生活已花光了他身上所有的力气。
再想想我们参工时初到沈阳,天寒地冻无所适从。有的同学早上上班时将布鞋脱了抱着跑步到车间,师傅见此无不惊讶:“是脚重要还是鞋重要”?因脚粘在冰冻三尺的路上,如果跑慢了脚皮将会粘在冰上,皮会被拔下来的。应对师傅心疼的责怪,而同学给以了憨憨的微笑。同学啊!个中的滋味仅有自我明白。那是一种对母亲的尊敬和爱啊!那一双布鞋不知母亲在灯下熬了多少个夜晚?孩儿怎舍得将母亲辛勤劳作的鞋放在冰天雪地里擦磨。这种对父母的爱是羞涩的,是难于言表的行动。不像此刻的爱呀在字里行间,是那样随意地从笔尖滑落。
其实那时的我们家境都差不多,也许有条件好的。不管怎样都熬过了艰难时光,度过了岁月的长河。余味苦涩,有了回甘。在这风平浪尽的日子里总想回忆……写下那些酸酸甜甜的过往……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内,一篇《卖米》迅速刷屏。文章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和母亲一齐到场上卖米的经历,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她和母亲没有把米卖掉,只能把100多斤重的两担米再挑回家。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北大才女,但她已经在20__年因罹患白血病而去世,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而这篇文章的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才女,英年早逝,讲述农村苦难,这一切确实都容易触发读者泪点,并为之感动。可是,一篇旧文为什么能够在作者逝去15年后忽然走红?
既然是小说作品,读者对它的阅读评价就必须是以小说的标准来进行,况且是发表在以往发表过《白鹿原》这样的优秀小说的文学刊物《当代》之上,那么它应当是具有必须的水准的。可是,整篇小说读下来,却并无读小说应当有的感觉,故事平淡无奇,语言也无引人入胜之处,它充其量是一篇文从字顺的学生习作。当然,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况且作者已逝,已经没有办法和我们申辩,刻意强调其为作者亲身经历,让人觉得不够“厚道”。也许是公众号主人太想经过此篇来感动读者,但即使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来读,似乎也感动不起来。
这篇文章说的“我”和母亲到场上卖米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母亲与米贩在一块零五分一斤还是一块一角一斤上没有达成一致,米贩已经同意以一块零八分一斤收购,但母亲不肯通融,错失了交易良机,最终同意让到一元零五分一斤,却已卖不出去。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母亲显然缺乏市场交易的基本常识,而只是一味认死理,缺乏随行就市的灵活性,最终自我的利益也没有实现。
所以,如果要为《卖米》写一篇读后感,它的重点决不应当仅仅保有感动。《卖米》一文如果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对市场交易的陌生,观念陈旧,正在现实地影响着农民的与时俱进。文章经过父亲(这个父亲照例是毫无创意的重病在身,等待米卖掉之后买药)之口指责这些米贩子盘剥农民,听着振振有词,其实表现的可是是几千年落后的重农抑商思维。但这种思维对农民的提高与发展有害无益,农民要摆脱贫困,必须从思想上摒弃这种落后观念。今日,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扶贫事业,可是“授人以鱼”容易,“授人以渔”难。扶贫离不开对贫困农民的物质帮忙,但更重要的是要帮忙农民摆脱旧观念,学会市场交易,让他们驶上社会发展的车道,而不是永远停留在旧的车道里经过抚摸苦难来博取廉价的同情。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3
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明白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激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细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那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仅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必须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可是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一样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可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必须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必须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样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可是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样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可是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4
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学校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__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我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杯具、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杯具,杯具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仅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我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梦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杯具,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当只看到杯具和伤情,更应当看到它的进取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我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杯具,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资料,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比较,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我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仅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仅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杯具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仅有超越了杯具,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5
今日,妈妈找来一篇文章,名叫“卖米”,妈妈说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很感人,以往获得文学一等奖。作者飞花是一名来自湖南株洲的北大女高才生,英年早逝,年仅24岁。
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农村的小姐姐,一家人都靠着种农作物换钱来过日子。有一次,她爸爸生病了,小姐姐只能和她妈妈把种出来的大米拿到集市上去卖。问的人很多,开始她妈妈想1.1元一斤卖出去,但商贩只肯出到1.08元一斤,米很好,看上的人也多,价格却始终是1.08元一斤,到后面人越来越少,她妈妈想着要不就1.08元一斤卖了算了,可商贩这时候却最多出到1.05元一斤,由于价格没有谈拢,她和妈妈虽然顶着烈日、饿着肚子守到天黑也没有把大米卖出去。最终只能把150多斤重的大米再挑回家。回去的路上,小姐姐懂事的选择重的那担米,结果滑了一下,米撒在了地上,想到生病的爸爸,她捡起地上的米继续回家。第二天一早,小姐姐和妈妈又去另一个地方卖米。
这篇文章写得太真实了,看了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以前妈妈给我讲过外公外婆的故事——妈妈出生在农村,外公外婆有四个孩子,出了三个女大学生和一个高中生,在外公那个村、那个乡都是有名的。在妈妈生活的地方,普遍重男轻女,女孩子基本初中毕业就会去广东打工,然后早早结婚生子。外公外婆为了让孩子多受点教育,他们种了十几亩水稻、养了几个水塘的鱼、养了很多头猪,还种了很多烤烟。每一天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很是辛苦。每年的秋天,外公都会挑起秋收后的大米担到县城去卖。从外公老家到县城有二十多公里。天不亮,外公就得出发,走几个小时的路,东西都舍不得吃一点。有时候行情好,能够卖个好价钱,有时候只能便宜的卖出。
妈妈告诉我,她们的学生时代有做不完的农活,每一天放学后都要去田里帮着做事。晚上经常没有电,几姊妹就围着煤油灯看书、写作业。之后姨妈、妈妈、小姨接二连三的考上了大学,一个学期五千多的学费,但外公外婆不管多艰辛,都没有让她们辍学。每每妈妈说到外公外婆都是无限的敬意!
生活的苦仅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因为之前的劳累,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前几年外公还做了支架手术,外婆也是高血压、高血脂,每年春季还会风湿关节炎,走路都很困难。所以妈妈毅然回到了郴州,期望能够就近照顾他们。
不论是《卖米》的故事,还是外公外婆的故事,生活在被电子产品、游乐设施包围的我确实无法感同身受。难以想象,有些人只是简单的生活,就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对于一家人来说,每一粒米都应当珍惜,都来之不易,是生存下去的力气。读完后才明白,生活不易,忆苦思甜,我懂得了感恩和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淳朴、勤劳、勇敢、坚强的品格感染了我,也将激励着我不断成长,好好学习。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6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你可能会想“绿山墙”是一堵墙,那面墙后面住着一个人,她,叫安妮,他也许很贫穷,也许被人抛弃,也许她一个人生活着。也许跟另一个家庭生活着。也许讲述的是漂亮的安妮一帆风顺、幸福的一生,也许是相貌丑陋的安妮跌跌撞撞,坎坷,还又酸甜苦辣的一生。她最后也许会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也许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
这本书是蒙哥马利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蒙哥马利是否和安妮有同样的经历?安妮是个身世凄凉的小女孩,出身不久,父母双亡,好心的邻居把她养到六岁,她开始到一户人家看孩子,后来被送到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这个农庄的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了她。安妮天性开朗,她的天真和爱幻想使她闹出了不少笑话,又因为善良和直率赢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因为要照顾生病的玛丽拉,她只好放弃学业,留在家乡当小学教师的故事。
安妮活泼可爱,调皮善良,是一个充满之后的小女孩。安妮虽然长得不是很好看,但她想象出来的东西却都非常美,她的心灵更是极其的美。真正的美不是看外表,外貌的美不代表人善良,但安妮是一个非常善良,单纯,天真浪漫的人。虽然她的想象力让她惹出的事也不少,但对于她这个从小缺爱的孩子来说想象会让她的生活更有趣,她可以想象出别人有而她却没有的东西,以此来安慰自己,他对生活的向往,对生活的热爱,让我对她十分敬佩。
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有吃的有穿的还有父母的宠爱,从来不需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得到想要东西。而安妮那样的生活她还能过得如此有滋有味,我们不更应该向她学习,热爱生活,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安妮一样,遇到了挫折要自己爬起来,经历了风雨以后才会变得更强大……
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多发挥想象力,这样会发现身边不同的风景,还会给生活增添一些情趣,再伤心难过的时候想象一些美好的事情,会让心情好点。
不知不觉,我就这样看完了这本书,合上书,闭上眼睛。哇!绿山墙真美啊!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7
一本好书,是值得每一个人都用心去珍藏的。我觉得《波丽安娜》就是一本这样的好书。
故事里的主人公波丽安娜,是一个乐观向上的小女孩,她可以把自己遭遇到的不幸都转化为可以令她高兴的事情,甚至她影响了整个小镇的人,让整个小镇的人都变得乐观,积极起来。
现在,波丽安娜这个名字,在英语字典里早已忧了乐观的代名词。事物总是有两面性,如果我们总能发现美好的一面,我们就能变得乐观、向上。
她永远都是那么快乐,不管在任何时候,就像波丽安娜所说的一句话:“我们永不相信我们就应该拒绝痛苦,罪恶和不适,我只不过是想,先愉快地迎接不知道的将来,要好得多”。我想,她应该比很多成年人都更懂得人生的真谛。在面对各种困难时,她不会低头而是乐观前进,而往往很多人都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应该向波丽安娜学习,学习她身上的那种乐观、快乐、坚强的精神。
《波丽安娜》这本书是一本能够赐与你快乐的心灵的纯净之书,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是宋庆齡、宋美齡的一生珍爱之书,而且它能告诉我们一些正确的人生态度。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没有其它的书能比《波丽安娜》做得更好,希望大家能读一读。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8
《小兵张嘎》这部电影我看过几遍了,张嘎的机智聪明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假期里,我又有了时间看了一遍。我再一次被张嘎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
电影中主要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冀中平原的白洋淀边上的一个叫鬼不灵的村子里,有个叫嘎子的小男孩
+,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和奶奶相依为命。他聪明顽皮又懂事。在鬼不灵村养伤的老钟叔送给他一把木头枪,他特别喜爱。一天,老钟叔被捕,疼爱他的奶奶也被鬼子打死了,张嘎怀恨在心,决心要为老钟叔和奶奶报仇。他一直渴望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真枪。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区队长允许他当了小八路。他很勇敢,第一次遇到“敌人”(其实是自己人),就用那把木头枪来吓唬罗金保,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去夺那个人的枪;他争强好胜,为了拿到小胖墩的“皮影”,用摔跤来赌输赢,要输的时候,竟然咬人,受到批评后不服气,居然用草团堵住小胖墩儿家的烟囱,看到人家被烟呛,他在房顶上乐得前仰后合,后来知道错了,就诚心地去给老满叔和小胖墩道歉。张嘎机智勇敢,受到大家的喜爱,在与鬼子交战的紧急关头,他把一挂鞭炮挂在狗尾巴上,引来了敌人的主力,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把敌人消灭了。在庆祝鬼不灵一战的胜利大会上,嘎子终于得到了一把属于自己的真正的手枪。从此,他也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人民小战士。
我看着这部电影,有时为嘎子的调皮笑出声,有时又为他处在危险的时候捏着一把汗。看完了这部电影,我在想,如果嘎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一定会和我们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也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我会和他做好朋友,学习他勇敢机智的精神。他也一定会是一个好学生。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9
旺达——珮特罗斯基是个女孩子,她家里很穷。她没有妈妈,和爸爸、哥哥住在波金斯山上。每天晚上回到家,她就要把身上穿的蓝色旧裙子脱了自己洗,第二天哪怕裙子没干,也不得不再穿上它去上学,因为,她只有这么一条旧裙子。在教室里,她坐在一个小角落里,不被人注意。有一天,她看到同学在一起围观塞西莉穿的红裙子,就说自己也有一百条裙子。结果,因为这个,还有她那长长的怪名字,她经常受到同学珮琪和玛蒂埃们的嘲笑!
后来,旺达连续几天没有来上学,同学们都议论纷纷。这天,她爸爸来信说,她们搬家了,从此以后,她的女儿再也不用忍受同学们的嘲笑了!珮琪这才意识到原来她的无心之举给旺达带来了这么大的伤害。她一直以为旺达很迟钝,不会意识到她们是在捉弄她。玛蒂埃家也很穷,她身上穿的裙子还是珮琪的。她心里一直不愿意嘲笑旺达。可是,她担心自己会成为被别人嘲笑的对象,所以,一直没有勇气说出来。现在,听说旺达离开了,珮琪和玛蒂埃都很内疚!就在旺达离开的前几天,学校里举行画画比赛。今天,名次公布了,旺达得了第一名。原来,她画了一百条裙子,每一条都那么漂亮,其中随便拿一条出来都可以评到第一名。直到这时,大家才知道原来这就是旺达说的她那一百条裙子!
珮琪和玛蒂埃一起来到旺达位于波金斯山上的家,但没有看到旺达。后来,她们一起写了一封信,因为,她们不知道旺达搬到哪里去了,只好让邮局转交这封信。
在焦急的等待中,她们终于等到了旺达的来信。在信中,旺达一点也不记恨她们,她向老师和同学们问候。她分别给珮琪和玛蒂埃每人一条她画的裙子作为礼物。回到家里,珮琪和玛蒂埃发现,原来裙子上画的人物正是她们自己!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0
最初想看这本书是偶然间看到别人推荐的,然后自己看了一下简介,果断就买回来了。
接下来,连续三周在业余时间,把这三本书读完了。
读第一部开始,就没有失望,以后一直有读下去的兴趣。
作者肯,福莱特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小说讲述了第一次大战期间,英国、德国、俄国、美国等几个首要国家的政治状态、经济形势以及人民的生活状态。
在战争即将爆发前、战争中以及战后各个国家的军队和人民处于何种状态,这些作者是通过一些典型的人物来勾勒出整个社会的状态的。
在英国,一战之前,矿工给贵族打工去地下挖煤,却拿到很少的报酬。矿难中遇难的矿工家属也得不到赔偿。英俊潇洒又乱性的贵族菲茨伯爵玩弄自己的女管家,导致女管家怀孕。他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用钱解决了这件事,最后女管家被扫地出门。
在德国,同样英俊的贵族男子爱上了英国贵族女子茉黛。由于战争即将爆发,不得不秘密娶了茉黛而无法声张,因为担心娶了敌国女子会有叛国罪。
在俄国,失去父母的格雷戈里和列夫兄弟,一个敦厚善良,一个狡诈自私。同样,因为战争,一个参加了俄国布尔什维克,一个偷渡到美国娶了美国大哼的女儿。最后机缘巧合,兄弟俩在战场上见面了。
在美国,美国总统威尔逊正在暗中策划着整个战争走势。他运筹帷幄,使用各种办法去游说选民最终获得连任。当然,美国借钱给这些参与战争的国家,使得他们又发了一笔战争财。
整部书中出现了丘吉尔、威尔逊、斯大林、列宁的名字,让我不知道这个是小说还是真实的历史场景,分不出来,一切感觉很真实。
整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矿工比利、布尔什维克格雷戈里、英国女伯爵茉黛、美国总统助理格斯他们对他们所选择爱情的忠贞。
也可以看到英国贵族菲茨、俄国工人列夫的乱情乱性。
每个人物的形象都非常鲜明,度过一遍,这些形象都深深刻在脑海里了。
其实第一次大战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从历史书上只能看到一些枯燥的记载。而在这部小说中却让我们之前的想象力更加真实而丰满了一些。
我可以看到,当时虽然战争,但是士兵的打仗意愿并不强烈。英国和德国打仗,他们的士兵竟然一起交谈,一起喝酒。
俄国的士兵,听说沙皇已经被推翻,布尔什维克领导了俄国,他们几度想逃跑不想再打仗了。
1914年到1923年这十年之中,确实发生了很多事情,人民流离失所,社会民不聊生。
但是也只能有乱世出英雄,被英国菲茨伯爵抛弃的女管家最后成了英国自由党的领导人。为英国矿工遇难而打抱不平的矿工比利,最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战士。在俄国从小受苦的格雷戈里因为战争加入了布尔什维克,追随列宁和斯大林的领导,从而成为了一名领导者。
战争也让一部分人地位和荣誉大不如前,英国女伯爵茉黛嫁给了德国贵族后,德国贵族的没落,使得这个从小衣来伸手的女子,不得不去夜总会上班赚钱补贴家用。英国贵族的地位,也因为自由党的兴起而逐渐落魄。
俄国沙皇倒台后,沙皇的继承人,也被俄国人民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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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故事、各种人物交织在一起,从中你可以看到任何的真善美、任何的假恶丑还有任何的对社会的无奈与对社会的奋力抗争。
无论在什么年代,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是爱好和平的。就像故事里面的人,大家只是寻求一种可能的公平和美好的和平生活而已。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1
我爱读小说,尤其是科幻小说,一次偶然,我听到有人在谈论《八十天环游地球》,我感到奇怪:是谁竟能用如此短的时间环游地球?
我于是上网查了查这本书所在的时代,找到的答案让我大吃一惊。天呐,在19世纪科技都不怎么发达的情况下,他竟能用区区八十天绕地球一周,他是谁?是如何做到的呢?带着好奇和疑惑,我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富豪菲利亚·福格用两万英镑作赌注,赌他能在八十天之内环游地球一周,于是,长达八十天的环球之旅开始了。陪同福格冒险的只有他的仆人“万事通”,旅途中,他们曾多次遇险,“万事通”还曾走散过,尽管如此,福格依旧没有放弃他的目的,终于有一天,他们闯过了重重困难,回到了英国,完成了环球之旅,赢得了赌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科幻小说家曾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就是儒勒·凡尔纳,他很详细地把福格的言行举止描绘得特别生动,由于福格每天的生活都很有规律,因此作者还把福格与钟表作比较,他就像钟表,不论做什么,都是一丝不苟,非常严肃,有时间概念。
说实话,我挺佩服福格的:佩服他遇到危险时,仍然有一个沉着冷静的大脑;佩服他遇到挫折时,仍不放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佩服他……
回头看看我,我自认为无法做到像福格那样遇到困难时沉着冷静,不过我会向着这个目标进发。读完这本书,令我感触很深,也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今后我会努力做到遇到困难、遇到挫折笑着面对,不要放弃,如果我能做到这些,我相信,成功就离我不远了。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2
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只有一个例外--他就是英国的詹母斯·巴里笔下的小男孩彼得潘。
彼得潘是个顽皮、淘气、会飞翔、勇敢、有绅士风度、又有些傲气的小男孩,他住在一个叫做“梦幻岛”这样的可爱小岛上。据说要是小孩子死了,他陪着他们走一段路,小孩子就不会害怕了。
有一天,彼得潘的影子被温迪家的“狗保姆”娜娜叼回家中。晚上,彼得潘来找自己的影子,找到影子后他想方设法地把影子粘上,就哭了起来。哭声把温迪吵醒了,彼得潘告诉温迪原因后,温迪细心的把他的影子缝了上去。
后来彼得潘、小仙女可铃铛、温迪、还有她的两个弟弟约翰和迈克尔飞向梦幻岛后,开始了冒险的旅途。他们看见了美丽可爱的美人鱼小姐,阴险毒辣的海盗船上的船长霍克……在梦幻岛上彼得潘和朋友们一起和霍克船长展开了殊死决斗,最终彼得潘赢得了胜利。
每个孩子都想飞翔,也幻想着自己的“梦幻岛”。彼得潘有着很大的勇气,我看了这本书后在想象中描绘着自己心中的彼得潘。
永远不长大得男孩,没有了爱情,便没有了烦恼,飞翔在夜空中,身边跟随着诡异的小精灵,飞翔的身影和着自由的笑声,成就了男人的梦想,也变成所有女孩的噩梦。
看到潘笑,那是多么纯粹的笑,嘴角上扬,没有忧伤只有快乐,我喜欢那种笑,我的心都化了,我想:当我们面对面,即使什么也不说,但可以发自内心的笑,我对你笑,你对我笑,那是多么幸福……
是我在变?还是你们在变?还是我们都在变?我们没有了小小童年的无忧无虑,我们有了烦恼,我们有了嫉妒,成了小叮当,我们有了愤怒,成了虎克船长,我们不在是我们的彼得潘,而是温蒂,温蒂离开潘,终究会长大,只有彼得潘,只剩下彼得潘,永远年少,永远有着清澈的笑……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3
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4
我读了《我不想不想长大》这个故事生动、感人、友爱深深地吸引着我,主要写了扇贝和它的小动物以及上学时成长生活经历,这个故事里的扇贝,妈妈蒜泥和荷包蛋还有小鸟。
扇贝养了四只小鸟,一只白兔和一只黑兔,之后小鸟们都飞走了,白兔变成冰了,黑兔死了,蒜泥妈妈看见扇贝悲痛,带了一只荷包蛋,扇贝异常喜爱它,扇贝和荷包蛋形影不离,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让扇贝懂得了什么叫爱,之后荷包蛋越长越大,最终没有地方容得下它了,扇贝期望荷包蛋不要离开她,不要长大永远陪伴自我开开心心每一天,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与动物感情和爱是紧紧相连的。
这个故事和我的生活中真实地体会很相似,我喜欢小动物,我们家有猫、狗、乌龟和鸡,人家都说我们家是个小动物园,有的是妈妈收养的。我特喜爱它们,它们每一天陪伴着我,我和它们有着深厚的感情是我们的开心果。
就拿我们家的猫咪来说吧,它是一只流浪猫跑到我们家的,妈妈看它很可怜,收留了它成了我们家的一员,我们给它取名叫来福,来福很聪明又善解人意,不管我走到哪里它就像一个跟屁虫一样,我会逗它玩,有时我不开心了,它也不开心,趴在我的面前,眼睛望着我,喵喵叫,每次我看见它这样我就没烦恼了,来福还是个保安呢,我有时下楼叫它坐在门口看门,它会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如果有人来它会大声叫唤,身上的毛都会竖起来攻击别人,直到有一天,来福不见了,我很悲痛,天天找它,期望它回来……
我想我家的来福,它陪伴我每一天,让我开心、欢乐、每当我听见猫叫声我都会去看一看,当我发现不是来福的时候,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我爱它,想念它。
我多么不想长大啊!我长大了,我们家的小动物们都会离我而去。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5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1896-1940),美国二十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小说的背景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偶然的机会,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对河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中,住着心爱的黛西。
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可是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杯具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一阕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在菲茨杰拉德笔下,如诗如梦,在美国当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墨色浓重的印痕。
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完全是处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原想趁闲暇之余读读打发时间,然而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却让我有了莫大的兴趣: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
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完美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仅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先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仅丰满、独立,并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在感情面前,盖茨比永远是在等待,从他发此刻码头尽头黛茜的倩影还有她身后的那盏绿色的灯开始,他就陷入了坚毅但痛苦的守望,虽然这种守望在许多时候对于看似很聪明的人来说,简直是愚不可及。当我们应对一个满眼仅有金钱但却当着你的面柔情的说爱你的女孩该如何应对呢更恐怖是,她并没有逢场作戏,她真诚的眼神让你无法回避你那什么也没有的钱包时候,也许我们抱以回应的只能是尴尬的猜测与沉默了。但盖茨比却坚定的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只是他没有钱。于是,盖茨比的杯具也就此开始上演。菲茨杰拉德也伟大的令我们有无数话需要表达却也只好闭紧嘴巴,看着盖茨比无可挽回的渐渐的倒在了之后他自我建造感情幻想花园的后院中。
准确的说,我们应当厌恶的并不是那个物质主义女孩黛茜,与她对世态的冷漠与玩世不恭一齐,她选择了生活的安逸与平淡,尽管她不必须是到达了她选择的初衷。有人说菲茨杰拉德向我们昭示了美国“爵士时代”充满泡沫般的浮华现实中的幻像,然而我却似乎只看到了盖茨比在他那盛大的派对中,在那绚烂灯火照耀下的觥筹交错中,在那无数富豪和耀眼明星互不相识的假惺惺的畅谈中,紧张的向着大海方向涌动与生命逆流反叛的冲动,一股永远等待的冲动,因为黛茜就在无视他已经飞黄腾达的岁月的不远的地方,与人谈论着在丈夫有了情人之后的关于把世界看穿的真理。每一天,盖茨比都会在大海的边缘向着这种等待发抖,不管夜色有多么温柔,不管黛茜的身影离他多么的迫近,他能做的只是伴着他身后那闪耀的城堡式的豪宅,沉重的呼吸以及永恒的孤独。
最终,仅有盖茨比唯一的朋友尼克理解了他的等待。也许,应当说菲茨杰拉德理解了人群中的等待。虽然菲茨杰拉德随后也把这种等待抛诸脑后,坠入不可遏制的失败中,他终究没有办法化解掉等待那难言的孤苦与焦虑。但当盖茨比荒.唐的被手枪打死的一刻,他笔下的尼克伤感坐在了盖茨比无数次去过的海滩上缅怀着那个久远的,未知的世界。
他理解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茜的码头后那奇妙的惊讶,也明白了盖茨比之后在蓝色草坪上等待黛茜靠岸的所有举动,更重要的是,在他无限的怅惘中,盖茨比的梦也已经飘散,在依稀的人声鼎沸的幻觉中,仅有盖茨比消逝于这个混沌的世界,留下的是逆水行舟后的倒退,还有他镇定而紧张的等待感情与梦幻的孩子一样的眼神。
尼克还回想起了青年时代那令人激动的返乡的火车。我们有理由怀疑,盖茨比并没有在漫长的等待中回家,但那黄昏中聚集在幽暗车站上纯真的问候与相互依恋,还有寒冬的黑夜里向奔驰的火车两边远方无限伸展的所有归乡人的雪,就在盖茨比死后似乎能够让包括菲茨杰拉德在内的我们意识是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遗憾的是,虽然我们全部都听见了“严寒的黑夜里雪车的铃声”,也都看见过“圣诞冬青花环被窗内的灯火映在雪地上的影子”。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6
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张灵甫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二次攻涟水城,血战十二昼夜,军长沈振新率部突围,败走麦城。张灵甫连战连捷,攻克淮阴、宿县、临沂,从苏北杀到鲁南,攻占我苏北和鲁南根据地。扬言三个月内解决山东问题,活捉陈毅和粟裕。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陈粟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负隅顽抗,决以杀身成仁却被我军乱枪击毙。一场惊天动地的经典战役,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成败却瞬间逆转。
通过对小说剧情的初步阅读,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曾经战争的艰辛。解放军要解放全中国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做到了,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的,在这样一轮红日生起来的背后是无数的牺牲。五星红旗是烈士的鲜血染的,这句话不是小时侯说着完的,那是历史见证的。
曾经的中国人民为了今天中国的和平而出生入死,让我更加明白今天的美好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虽然走了不少弯路,但是现在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美好的,在现在的社会当中,我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担忧,不需要风餐露宿,不需要担惊受怕,因为我们处于和平的环境之下。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学习,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在前一辈的牺牲之下,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安宁。作为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更加不能辜负前人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辜负了他们用生命作为代价。
现在很多大学生似乎忘记了这些,出现了很多让人失望的现象。有些同学在学习上不思进去,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没有一点正确的价值观;还有些同学课余之后老说着无聊,真要干点什么却有嫌苦怕累的,没有一点吃苦精神;更有些同学遇到一点失败就想着自杀,对生命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对于以上描述的一些同学,我觉得真的有必要看一些像《红日》之类的战争小说,了解一些当时解放军的故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较生活的不同,考虑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
从另一方面也让我体会到中国共产党在历史前进中所受到的磨难,好多个生死攸关,都让他们一一克服,度过难关。这并不是偶然的,不拥有智慧,不拥有正真的领导才能,怎么能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脱颖而出,怎么才能让人们信任他们,听从他们的指挥。共产党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正义的队伍,现在我们处于和平的年代,更加不能忘记当初动乱,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之下,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不白白虚度。
对于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来说,我们首先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祖国对我们的希望,不践踏前人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在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也要不断创新,钻研,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7
有一位作家曾说过,人生来就是孤独的。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一位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发生的大大小小,平凡但足以震撼人心的故事。“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这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所说的。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这句话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读这本书,整个人似乎都被孤独感给包围着。全书的主题是孤独,孤独的对应是爱。但是在这部小说中都没有类似的描写,书中的主人公或者是在逃避爱,或者是被命运捉弄而没有能够得到爱。书中描写的最突出的就是不同人物的命运。不同的性格对应着不同的命运。他们都逃不了命运的安排。连同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马贡多的文明也随之消失了。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孤独是需要摒弃的。人与人之间少了猜忌,少了勾心斗角,多了信任多了友善,自然孤独会被驱逐一边。也不至于出现书中的最后一个场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也不会出现清zf闭关锁国遭受的灭顶之灾。也不会出现左倾右倾内战。
拉丁美洲,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的地方。与历史一般的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故事的内容。我还没有真正看明白这本书。等几年后我在重新去看这本书,收获到的或许不仅仅是这些浮于表面的东西了吧。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8
这个寒假,我读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和《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我更喜欢《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我对《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的汪卡先生印象最深,因为他很幽默,经常说一些好笑的话。比如说,在果仁车间,松鼠们在剥核桃果仁,它们用指关节敲敲核桃,如果听见的是空洞的声音,就说明这个核桃是坏的。它们就会把坏核桃扔到一个垃圾槽里。汪卡先生就说:“在垃圾槽的最底部,有一个锅炉,会把这些坏掉的东西烧熟,给人吃。”然后一个小朋友的爸爸就说:“这种烂东西,谁会吃呢?”汪卡先生说:“当然是我吃喽,难道你以为我整天就靠吃可可豆生活吗?”看到这里我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虽然上个学期老师给我们看过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的电影,可我也和李老师一样,觉得书比电影更好看,因为电影是人拍的,看着那个人,你就不容易再想象了,而看书却很自由,你可以随便想象,我想象里的汪卡先生就是一个有点胖的,个子高高的老头,只不过头发被染黑了,有点象《托马斯》里的“胖总管”。
你想象里的汪卡先生是什么样子的呢?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9
这是现代著名作家吴强的一部军事历史小说,它让我重温了那段战火纷飞的岁月,感受到了历史的无奈,同时也激励我奋发向上,珍惜今日的生活。
这部小说取材于解放战争初,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战场与敌抗衡的历史,从沈振新涟水战役失力到歼灭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争画卷。通过半年多的山东战场形势的变化,对解放战争时期我军与国民党军队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做了艺术的描绘,真实地再现了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由弱到强,由战略防御到战略进攻的历史转折,从全新和比较现代的角度来讲述那个“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的解放军军事史上的转折之战。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第一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
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以死报答蒋介石的知遇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仅仅加深对近代历史的了解,更学到了许多人生方面的知识,而且小说细节方面处理的非常好,非常耐读,所以推荐大家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