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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2025-11-30 03:55:28心得体会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

  《苦儿流浪记》中的雷米很勇敢、善良、聪明、可爱、懂事、听话。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雷米碰见过许多好人:巴伯兰妈妈、维泰利斯、花农爱丽丝一家人以及米利根夫人。这些好人救过他的命。他出生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叔就叫一户人家把他偷走了,这户人家把他从英国抱到了法国,扔在一棵大树下。他被巴伯兰捡回了家,巴伯兰妈妈把他养到8岁的时候,巴伯兰悄悄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维泰利斯带他走遍了法国,并且教会他许多知识与生存的本领。 

  雷米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他和好朋友马西亚走过千山万水,条条大江大河靠卖艺为生。雷米和马西亚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晚上睡觉就睡在草地上或者是冰冷的水泥地上。一次偶然间,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于是他苦苦寻找他的爸爸妈妈,经过许多苦难,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家。  雷米的经历有时痛苦有时快乐。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最后他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雷米身上那些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为雷米有一个好的结局而高兴。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

  俗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遇到的困难很多,一部分人都被困难吓倒了,有的垂头丧气,有的皱起了眉。可另一部分人却勇敢地面对困难,想方设法地克服困难,最终战胜了困难。当我读了《苦儿流浪记》后,我有了很深的感触。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马洛写的一部儿童小说。讲的是一个叫雷米的男孩,他被养父卖给了江湖卖艺人,他离开了巴布兰妈妈,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他认了江湖卖艺人做主人,在流浪途中,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但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身父母和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看到这里,我不禁被雷米敢于战胜困难的精神感动了,同他比起来,我在生活中、学习里碰到的困难简直无法同他相比,可我每一次遇到困难,都不像小雷米一样决心要克服困难,我却差点退缩了,想起来真是惭愧!

  记得有一次,爸爸说好要跟我一起去爬山。第二天,我们很早就起来了,来到瓦屿山公园,因为那里也有山,爬上去就直接上了东辉阁。那里的山虽然不算斜,但只要一不留神就滑下去了,我跟着爸爸一起爬了上去,可是爬到中央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滑了下去,幸好,我抓住了一棵大树,才幸免于难。我一手抓着树,一手向爸爸招手,可刚要大声说:“我不爬了。”时,我又把这句话咽回肚子里了,心想:爬山有什么好怕的,怎么可以轻易退缩呢,何况这是一座小小的山。因为当时正直夏天,山上蚊子很多,我爬着爬着,看到眼前的一堆蚊子,怕了,本想不再爬了,但爸爸说,蹬上山顶就可以看到无限美丽的风光,更何况又可以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我鼓起勇气,爬了上去。站在东辉阁上,我还看到了我的学校呢!

  “困难”,每当人们听到这两个字眼,不是心烦就是头疼,觉得有困难很难解决掉,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经历坎坷。即使你真的遇到困难也不用害怕,就当它是对你的一种考验。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是一个成功者。再说,“未经过风雨怎能见彩虹”不去尝试怎么就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解决困难呢,对待困难,我们一定要以乐观的心情来对待它。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3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我被主人公雷米勇敢、坚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它讲的是小小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的穷困潦倒,后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

  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习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5

  阳光强烈,空气明晃晃炫目耀眼,天空清澄得仿佛失底,犹如音乐的通奏低音,轻柔又宿命地笼罩着所有的声音,所有的时间。在高大的无边的树林里,阳光被割成分离的碎片,投在泥沼地和枯草堆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于是,关于成长,关于生命,关于渡边,从这里开始。

  小说是以“渡边”的口吻展开描述的。主要讲述了渡边与直子、绿子的成长故事,提出了令人深思的主题——生死。可以说,《挪威的森林》既是死者的安魂曲,又是青春的墓志铭。在小说中,无数次提到了“死”。渡边与直子共同的少年好友木月的死,直子姐姐、直子叔叔的死。还有最令渡边震撼也最令我震撼读者的直子的死。那么美丽,那么纯洁,拥有那么干净的灵魂的直子,是受到了怎样的痛苦和煎熬,才平静地决定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村上春树说,这本书是“献给许许多多的祭日”,我想这话没错。这里许多人的死,令人感到揪心不已。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选择孤独、凄凉地放弃生命?我们如何去面对亲爱的人离世?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对待死亡?我以前同渡边一样很害怕死亡,更害怕亲人离世,害怕死亡将亲爱的人永远分离,我无法接受,陷于死胡同之中,越想越难过。但是,读《挪威的森林》时村上给出的答案,令我心头一震。他借渡边之口说:“死非生的对立面,死潜伏在人们的生之中。”既然无论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之人死的悲哀。无论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怎样的柔情,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那么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从中领悟到某种哲理。然后继续背上行囊,踏上原定的路线不断前行,前行。既然无论怎样悲哀都要来,那么就趁现在,努力去爱。

  每天我们都在面对生老病死,我们不需要太纠结这些,有个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曾经爱过谁,为谁哭过笑过……这些都是他们存在的证据,而我们只要记住他们对我们的好,记得那些爱,那些关系,他们总会感知到这份存在,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多彩幸福。

  死亡并不可怕,那个人留下的一切,都还温热着。

  当我完全地领悟到“死并非生的对立面”后,就释然了。我和渡边一样,穿越了那片无边的泥沼和阴暗的森林,开始了新的旅程。

  所谓成长,恰恰是这么回事,人们孤独地抗争,受伤,失落,失去却又会在阳光强烈、天空清澄的某一天,坚强地继续活下去。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那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看完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大。

  安妮原本是一个做过许多活儿的孤儿,但是被马修兄妹收养了。马修兄妹原本要收留一个男孩,可领回的只有安妮一个女孩。虽然马修兄弟原本要收留一个男孩,可后来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因为安妮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快乐,也正是因为她的乐观,她才交了不少朋友,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很充实,也因为她的乐观,她才能当上老师,养活马修兄妹。

  我想到了自己,因为一点点小小的挫折,就变得十分悲观。看了这本书,我决定,面对什么事情都拥有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充满乐趣。

  生活中的不如意,不要把它当做一种痛苦,你可以把它当做彩虹前的暴风雨,只有经历过暴风雨才会有绚烂的彩虹。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安妮日记》里的小主人公安妮·弗兰克把我深深的感动了,为什么呢?那就跟我来吧!

  《安妮日记》讲述的是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和人在密室里的真实记录。安妮原来是居住德国的法兰克福,由于有外来人侵犯,她的一家就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1942年6月12日,是安妮13岁的生日,她收到了一份生日礼物——一本精美的日记本,从这时开始她把日记本当成了自己最知心的朋友,并且把它取了个名字——吉蔕。也从这时开始,她用她的笔以一个作家的梦想记录下了在密室生活的点点滴滴,也写下了关于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种.种问题。

  他们从1942年7月6日躲进密室,到1944年8月4日,在这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也用日记恢复了原来的镇定。虽然她写的每一篇日记非常简短,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安妮很想恢复自由。我想:在密室里那么泛味、苦闷,安妮也面对着种.种恐惧、不安,可是她怎样能用一种简单的方法——写日记来消除这些呢?这可是一般人做不到的。

  《安妮日记》里的日记很简短,但是给人的印象却很深刻,这本书之所以可以选为世界名着,也因为它的真实和朴素,而也是它的真实、朴素,安妮的坚强自信把我给感动了。《安妮日记》是妈妈推荐给我读的一本书,据妈妈说她小时候读完这本书很受震撼。我在寒假期间也阅读了这本书,读了之后我也不禁受到了震撼,我还想把这本书介绍给更多的读者。《安妮日记》的作者是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这本书记叙了在荷兰被德国纳粹占领的两年中,13岁的犹太少女安妮一家躲进狭小的密室中,他们犹如坐在一个即将喷发的火山口上,脚下是滚烫的岩浆,火山随时都有喷发的可能,愤怒、恐惧、绝望、悲伤、甚至濒临崩溃,就是在这样一个极端与特殊的环境下,安妮从没有绝望!坚持学习写日记,记录了周围环境、人与事对自己的考验、磨砺和成长的经历。她盼望世界和平,自己能成为一名记者和作家,为社会做出贡献。她用她的坚强快乐去鼓舞身边那些绝望到极点的大人们,使他们重燃信心和勇气。

  也许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会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怨天尤人,安妮的故事会给我们启迪和激励。她那种历经磨难而乐观向上的态度,身处绝境却不放弃希望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让我们学会在逆境中磨练自己,在困难面前知难而进,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

  从这本日记中,我们看到一个纯洁、率真又有鲜明个性的、活生生的少女形象。我们对她孩子气的顽皮、倔强、焦躁、苦恼感到理解和同情;我们更为这样一个年仅十四五岁的孩子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身处逆境却不屈服、不沮丧,反而勤奋学习、怀抱理想的顽强性格感到钦佩。她在日记中记载的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恐惧、犹太人的悲惨遭遇是法西斯罪行的铁证。特别令我们感动的是,安妮看到理想被粉碎,人性的丑恶暴露无遗,世界正在变成荒漠的可怕现实,感到无比痛苦的同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不屈服于失败,反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用汲取知识、精神上的充实,弥补物质的匮乏,追求心灵世界的最大自由。这些文字出自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之手,不是更给人以鼓舞吗?

  安妮的故事,就像是一个天然的电影剧本,它承载了人类所有的美好词汇——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

  安妮,你让我们知道,温暖,美好,信任,尊严,坚强;你让我们知道,颓废,空虚,迷茫,不过是糟践自己;你让我们怀念,你让我们振作;你让我们知道,要好好去爱,好好生活。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8

  我非常的敬佩鲁迅先生。或许是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起,鲁迅先生高大的形象便在我心中建立起来。

  我并没有对鲁迅先生长大后的生活多么多么的感兴趣,我知道那可能是乏味的,充满战争的。小孩子都不喜欢战争。我非常喜欢鲁迅先生儿时的趣事。于是便也喜欢上了保姆阿长。

  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阿长是个奇怪的人。她是粗俗的。晚上睡觉时的大字,还有隐鼠的事情。小孩子都是讨厌这些的。然而她也是人让人佩服的。

  虽然她有的时候会喜欢切切察察 ,十分啰嗦,睡相不好,之前我们都认为她是一个粗俗的人,没有文化。后来,她竟然送给了鲁迅4本他最喜欢的绘图的《山海经》,其实她也是一个爱孩子的人吧,心地善良,希望能给儿时的鲁迅先生带来快乐。她还懂得许多规矩呢,虽然有些确实是稀奇古怪,比如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不难看出,鲁迅先生对她有着深深的怀念与尊敬。阿长辞世三十多年,却不知道她的姓名与经历,长大后的鲁迅先生有一种淡淡的愧疚。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是鲁迅先生对他的保姆阿长深深地祝福之情。这时的阿长,不再粗俗,不再可笑,激荡在我们心中的只有深深的怀念。

  阿长在社会上的地位其实很卑微呢。但她却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保姆,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其实现在像阿长的人非常的少,但尊敬他们的人却少之又少。

  长妈妈这样一个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鲁迅先生饱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长妈妈,我们都尊敬的人。

  虽然没给这个世界留下姓名,却因为鲁迅先生笔下的回忆录留下最闪亮的光辉。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9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这个星期,我在学校图书馆借了一本《绿山墙的安妮》,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绿山墙的马修与玛丽拉兄妹过着平淡从容的生活,马修得了心脏病后,他们打算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当帮手。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的竟是一个满头红发,喋喋不休的小姑娘安妮。她天真热情,非常有想象力,能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知心朋友。由于酷爱想象,她给自己带来了一连串麻烦,不断闯祸,但她一直勇敢坚强地面对一切。在家人和朋友的关爱中,小安妮渐渐成为绿山墙里快乐的小主人。

  这本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片段是:有一次,安妮请她的好朋友戴安娜来家里做客。安妮不小心把葡萄酒当成了草莓酒给戴安娜喝,不料,戴安娜一时贪杯,一下子喝了三杯,之后就昏迷了。当戴安娜的妈妈知道后,就不允许戴安娜和安妮在一起玩了。即便这样,两个人也没有因此而忘记对方。即使她们不能见面,她们的心里也牵挂着对方。她们的友谊没有因为外界的阻拦而发生丝毫的改变。这样坚定的友谊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我想起了我和好朋友之间的事情。我和朋友小丽是邻居。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天天在一起玩耍,形影不离。有一次,我妈妈和她的妈妈因为琐事吵架了。我妈妈就不允许我去找小丽玩,小丽来叫我,我妈妈也不让我出去,胆小的我只好窝在家里。后来,大人们和好如初了,我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了。可我却提心吊胆的,我怕她误会我,不和我玩了。但她并没有因为我妈妈的蛮横和我的懦弱而生气。她说:“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听了她的话,我感动得泪流满面。

  友谊是需要彼此信任,彼此努力呵护的,我们要像《绿山墙的安妮》中的安妮一样坚定自己的信念,为朋友勇敢地付出。只要我们用心关爱别人,一定会收获真正的友谊。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今天,老师带我们走进了一篇课文——《藏羚羊跪拜》。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藏北高原的故事,那时候随意狩猎野生动物是并不犯法的。所以,常有一些人上山打猎,那些人里总能见到一个老猎人,他以打猎为生,云游四方,经常将许多钱财用来救济路遇的朝圣者,残忍与善良,在他身上共存。而直到那一天,老猎人遇见那只伟大的藏羚羊母亲的那一天,当他拿枪要去瞄准时,惊人的一目发生了——藏羚羊非但没跑,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老猎人虽很吃惊,但还是扣动了板机。次日,解剖时,他发现藏羚羊的子宫里,静静地卧着一头小羊。老猎人惊呆了,他手中的屠刀掉在了地上。那天,他把藏羚羊母子连同杈子枪一起埋掉了。从此消失在藏北草原,永不再杀生,下落不明。

  这篇课文使我想起了那个虽短小却足以让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在一个乡村,儿子因养不起年迈的老母亲,决定把她背上山丢下去。傍晚,儿子说要背母亲上山走走,母亲吃力地爬上她的背。他一路都在想爬高点再丢下她,当看到母亲在偷偷往路上洒豆子,他很生气地问:“你洒豆子干什么?”结果母亲的回答让他泪流满面:“傻儿子,我怕你待会一个人下山会迷路回不去!”

  是啊!母爱,是润物的细雨、是醉人的春风。母爱,是一个摇篮,抚养儿女健康成长。母爱,是一盏明灯,点亮自己,为儿女照亮前方的路途。母爱是一支民歌,歌唱团结,唱响文明。母爱啊!还是一座丰碑,铭记历史,畅想未来!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高晓松说:“如果没有金庸,我们的少年时代该会是多么仓皇!”的确,金庸先生是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回忆,即使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但也应该看过由他的小说所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金庸先生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缜密的逻辑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他既忠实于史实,又能通过恰如其分艺术的加工,使得虚构的人物和真实的历史人物自然无间、完美地相处在一起。金庸的小说提高了整个武侠小说的品格,被严家炎誉之为“一场静悄悄的文学革命”。

  作为金庸晚期代表作之一的《天龙八部》,被许多人誉为金庸小说的绝顶。《天龙八部》也中出现了许多典型人物,如痴情而善良的大理王子段誉,质朴简单的和尚虚竹,风流王爷段正淳,复杂阴险的慕容复,兰心惠质的王语嫣,温婉柔情的阿朱,口蜜心狠的马夫人,各具特色的“四大恶人”……其中,最著名最讨读者喜欢的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乔峰,而乔峰也是金庸作品中的第一英雄,也是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一个人物。

  说他是金庸笔下第一大侠绝非夸大。他与郭靖同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但比之少了几分笨拙与木讷,多了几分机智与灵变;他与杨过同为性情中人,但比之少了几分跳脱“滥情”,多了几分沉稳凝重;他与张无忌同为武林绝顶高手,但比之少了几分“剪不断,理还乱”的优柔寡断,多了几分“拿得起,放得下”的干练气概;他与陈家洛同为群雄之首,但少了几分“三心二意”与胡乱猜疑,多了几分感情专一与自信可为。

  乔峰一出场就是面对一场丐帮叛乱大祸,他本在中原武林中拥有“北乔峰”的美誉,身居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武林重位,可谓誉满天下。结果一夜之间都变了;在杏子林中他被告之是契丹人的身份。而乔峰的盖世武功、威信、智慧也在应付叛乱之中表现无遗。

  乔峰是一个豪迈洒脱而又命运多舛的英雄,从小在少林寺学艺,以致后来成了丐帮帮主,可谓众望所归,为中国传统的侠之大者;中期则遭人陷害,与中原群雄反目为仇,加上阿朱之死,心灰意冷,远走塞外;到了后期,真相大白,乔峰为了两国和平牺牲,成了为国为民的民族英雄。他无愧于一位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英雄。

  大多数《天龙八部》的读者都有同样的感受:乔峰一出场便威风压倒群雄,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亦如此,他的作品一登场同样具有气压群雄的气概。而如今先生仙逝,虽然他留下的江湖还在,但是没有金庸的江湖,还算江湖吗?

  愿先生一路走好,希望先生能在另一个世界,任能用笔,再为那个世界的人描绘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小公主》这本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女孩萨拉—克鲁,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和父亲相依为命。萨拉的父亲十分富有,她一向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在7岁的时候,还被父亲送到伦敦的一所高级私立女子学校住读。由于她的家境十分富有,父亲又极为疼爱她,衣、食、住、行全都是最好的,所以她最初入校的时候,理所当然的成为集万千宠爱的“小公主”。可是在她11岁生日那天突然传来萨拉父亲破产的不幸消息,使萨拉一下子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

  在成为小女佣后,萨拉备受校长和其他佣人的欺凌压榨,也经常被其他同学冷眼讥讽。可是她却并没有所以而消沉,反而始终坚持着进取应对生活的乐观之心。同时,她身上那善良、高贵、大方的品质,也因为她的贫穷而更加突出光芒。最终她在父亲朋友的帮忙下,她又重新成为了身份尊贵的“小公主”。

  我从这本书中也收获了“小公主”的真正含义,那就是:坚强、自信、善良、乐观等这些高尚品格的展现才配得“公主”这样的称谓,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富有就能成为一个“公主”。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不要一味的追求外在的物质满足,经济上富足并不是人生幸福的唯一标准。心灵富有才是每个人最大的财富。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做事需要有能力,但是再强的能力,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做起事来也只能是敷衍塞责,机关算尽。这是我读完《做最好的执行者》后总的感想。

  执行力就是做事达到什么效果的能力。其实一般人在能力上是没有多大差别的,关键是你对待事情的认识程度,也就是态度,所以一个好的执行者应该有这样的思考:要有一种“做最好”的精神,要有一种主动负责的态度,要有一种“期望一,做到十”的目标,要有一种“用心”做事的行动。

  那么,最好的执行者怎样去做事呢?我有这样几点感悟:一是领会上级的意图,二是做好事先的准备,三是制定详细的计划,四是克服懒惰的思想,五是提高执行的效率,六是做好事后的总结。

  其实,最好的执行者还要学会做人,做一位好用之人,做一位谦虚务实之人,做一位外圆内方之人。只有和周围的人关系处理好了,才会让你做事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从而提高执行的效率。因此,好的执行者在说话方面也是很有讲究的。首先要三思而言,不轻诺寡信,办不到的事,千万别承诺;其次要修炼语言,不含糊其辞,说话的方式也是很重要的;再是要随机应变,不固步自封。说话是一种智慧,有的人说话能赢得一片掌声,有的人说话却让人退避三舍。所以,说话的场合、身份、应对都是很重要的。

  读完《做最好的执行者》,让我明白了以前在思想上的那种惰性,在行动上的那种怕性,在做人上的那种固性,都是阻碍自身发展的因素,我要抛弃这些不好的东西,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锤炼自己。

  性格决定命运,但态度决定一切!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朋友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边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边忆起了儿时的童真童趣,一张张天真烂漫的笑脸,一块块黄登登的油菜田……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童趣自然画。

  读完课文,里面的片段,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突然间,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如今,我已经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工作之中,纷纷挠挠的家庭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小时侯,我家附近有一大片田野,经常和同伴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门采得一塌糊涂的麦田,倘若有大人碰到,“哄”的一下就爬在麦丛里躲起来,一会儿唱着自编的儿歌,在田间的羊肠小路上追逐着蝴蝶,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只顾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而如今老家附近那片田野上造起了一排排的新房,一条条的道路,儿时的同伴也都在为自己的工作前程,家庭生活的幸福努力着,即使回到了那个地方也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如今读这篇文章使我有了这么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童年的渐渐遥远,也许是对幼时的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天真烂漫的留恋吧!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偶然在一本书中翻到《背影》这篇文章,因曾经有老师说过,这是一篇好文章,便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不知怎么的,眼眶已经润湿了,情不自禁地看完了全文,泪水已噙满眼眶,可是我仍放不下这篇文章,拭了拭红红的眼窝,继续找寻着这柔情的父爱,泪珠不由自主、一滴一滴地渗入泛黄的书页。

  《背影》出自朱自清之笔,是朱自清亲身经历过的父爱故事,描写的虽是一件小事——父亲送儿子到北京,却给我们展示了他所感悟的父爱:“头戴一顶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

  父爱如山。一个背影,一个肥胖的背影上装着多少对儿子沉甸甸的爱啊,“父亲在不见我的两年之中,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是啊,在父亲眼中,儿女是最重要的,哪怕儿女有过错也会原谅,也会忘记,而父亲永远想着儿女,思念着儿女,这是做儿女的所想不到的。

  父爱似水。朱自清的父亲为了孩子能够吃上朱红色的桔子,挺着肥胖的身子,蹒跚的走向月台的栅栏,翻过去,再爬上来,累得沁出汗珠。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呈现出天底下最伟大的爱!

  父爱如山,父爱亦似水。“他踌躇了一会儿,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我父亲也是如此,记得姐姐要去北京时,母亲一个劲地嘱咐她让她路上小心,到了北京得怎样怎样,父亲一直站在傍边听着、附和着,最后父亲还是买了车票与她一起去,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朋友,你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请别忘了倒一杯热茶给你的父亲,让冬天的寒风,吹不进他的心房;请记得凉一杯清茶给你的父亲,让夏天的炎热,渴不到他的心田!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能够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立刻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感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感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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