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漫游奇遇记阅读心得 篇1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刘易斯·卡洛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深深地被其中奇妙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
这本书主要讲爱丽丝跟着一只会说话,穿着背心,还有一块怀表的兔子开始了她的奇妙之旅。她碰到了许多奇怪的事和人,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的柴郡猫;神话中的独角兽... ...参加了一个疯狂的茶会;一场古怪的球赛;一场庄严的审判... ...这个故事中最让我难忘的是爱丽丝掉进“池塘”和爱丽丝颁奖。它主要讲了爱丽丝不小心掉进自己用眼泪汇成的“池塘”里。这时,她吓得不知所措。当她绝望时,她镇定下来,用自己的智慧,让小动物们帮助自己离开“池塘”。小动物们和爱丽丝发现衣服湿透了。他们想在很短的时间里把衣服弄干。于是,大家想了很多办法。最后,渡渡鸟提议用赛跑把衣服弄干。然后,由爱丽丝给大家发奖品。每个人都发到了爱丽丝的糖果,可爱丽丝的糖果没了,自己只留下了一枚顶针。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懂得明辨是非,富有同情心。
爱丽丝的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小姑娘,遇到一些难克服的困难就退缩,就连晚上在家睡觉也要开着灯。我坚信世上有传说中的“幽灵”什么的,可至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什么困难都不怕了,晚上也敢关灯睡觉了,妈妈一连几天都在表扬我长大了、勇敢了,不再是以前的“胆小鬼”了。
还有,故事中的奇境时常在我脑海在浮现,我在想:其实,我们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去发现,也一样有许许多多奇妙好玩的“奇境”:树林里小鸟的叫声、花纵中飞舞的蝴蝶、窗外的雨声……
我们在爱丽丝身上看到的这种大公无私、善良的品质,在我身上是很少有的,我非常惭愧。我以后要向爱丽丝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人见人爱的小姑娘。
爱丽丝漫游奇遇记阅读心得 篇2
女孩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她们的内心世界丰富而复杂,可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孩竟能够听见颜色?好奇心驱使我翻开了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叫美乐笛的小女孩,她是整个学校里最聪明的学生,但几乎没有人明白这一点,因为她是一位痉挛性双侧四肢瘫痪患者,也就是脑瘫儿,这时的她不能走路,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说话。但美乐笛却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她的大脑一向不停的记录着它的日思夜想,她的耳闻目睹,她的爱,她的愁,她经历的一切。最终有一天,在她绝望到几乎失控时,它拥有了一台心声电脑,发现了一种能够让自我发出声音的方法,她开始了与大家的交流。
“一个月来,我习惯了用埃尔薇拉之后,学校生活几乎变得愉快起来,几乎。我能够跟康纳讨论前一天晚上的电视剧,告诉杰西卡我喜欢她的新鞋子”这,就是美乐笛在能够“说话”后内心最真实而又激动的想法。
美乐笛是来自爱与理解的糅合的一个独特的小姑娘。她坚强、执着、聪明、有想法,却没有人明白。从没有设残疾人入口的建筑物,到应对那些讥笑她的同学,她一点点找到了自我从前并未发现的内在的力量,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对每一件事物都拥有自我独特的见解。所以,人生就是从不被人理解到被人理解的转变过程,就要看你对自我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和胆量。
而在美乐笛的蜕变过程中,有许多一向在默默支持他的人:父母、V阿姨、凯瑟琳、香农教师、歌顿教师、罗丝、康纳,他们在美乐笛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主角,他们给了美乐笛前进的动力。而在生活中也有许多的美乐笛,他们也需要受到这样的尊敬、关爱和鼓励,如果你应对他们不自豪该说些什么,其实只需微笑,说一声“你好!”美乐笛是对所有正在努力挣扎的、家有残障儿童的父母,对所有不被理解的孩子,对所有曾真心帮忙过他们的人的礼赞。
“疾病限制了我的活动,但不能限制为我的思想。”这是美乐迪以往说过的话,身体时被束缚的,但思想、灵魂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与众不一样的、不完美的地方,就像有些人要戴牙套,有些人要带眼镜,但即使这种.种不完美再异常,都值得我们去尊敬,去认真对待。阅读《听见颜色的女孩》,阅读伟大的礼赞,我仿佛听见了生活中绚丽的颜色,准备好了去迎接未来的挑战。
爱丽丝漫游奇遇记阅读心得 篇3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现在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爱丽丝漫游奇遇记阅读心得 篇4
项羽毕竟是一个悲剧式的历史人物,他的悲剧,不仅是历史的悲剧,也是性格的悲剧,而他的悲剧性格,无疑张扬了他的人格魅力。
项羽性格的最大魅力在于他的"义",而这个"义"也恰恰演绎了他的个人悲剧。古人云:"义者,宜也。"又云:"行而宜者谓之义"。可想而知,只要行之得当,言而得体,便可称其"义"。然而,"义"是没有一个绝对标准的。项伯为报救命之恩,向张良通风报信,可称得上"义",可此举客观上却帮助了刘邦,使得沛公在鸿门宴中能化险为夷,此举又谓之不"义"。两军对垒,项羽却不忍弑杀刘邦,纵虎归山,最后成就了刘邦的霸业,实乃对敌人的"义",而对自己不"义"。项羽的"妇人之仁"与"义"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可以说,项羽重义而轻理是他的性格的最大悲剧。
项羽的性格悲剧还表现在他的刚愎自用。韩信始在项羽麾下,"言不听,画不用,故倍楚而归汉";陈平效力于项王,"累谏不受,乃封其金与印,仗剑亡,归汉于武"。此二人均有经国之伟,济世之才,然而却不为项羽所用。亚父范增,尽心尽力,鞠躬尽瘁,亦未免被猜忌。最后,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是韩信;七出奇计,困项王于垓下的是陈平;十面埋伏,逼项羽走江东的是张良;乌江渡口取项羽头颅的竟然是项王"故人"王翳。项王的刚愎自用,终于让自己饮下了"四面楚歌"的恶果。可以说,过分借重于武力而忽视智谋,也是造成项羽性格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驹不逝。驹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的悲怆无疑已成为千古绝唱。假如项羽不固守那狭隘的"义",假如项羽……那么,意气风发,衣锦还乡,击筑高歌《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四海兮归故乡,安得猛将兮守四方"的人,可能就不会是刘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