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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2025-11-29 03:21:14心得体会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1

  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走上绝路。

  小媳妇最终是死了,她的死是苦难的终结和逃离,更是对丑恶世界的控诉与批判,但这种力量太微弱了,萤火照不亮黑暗的天际。二妞的命运就说明了一切。这个自居为“女学生”的丫头,变着法儿折磨她的小嫂子,恨不得“把她一下子捶碎才痛快”,可她无论怎样自认高贵,都逃不脱“穷人家姑娘的悲剧命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盘算着把她卖出去,更没有意识到她嫂子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结局使得悲剧之悲达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2

  老舍在《柳家大院》中给我们刻画了住在“柳家大院”里的各具特色的底层人物形象,在语言上朴实而滑稽,在小说中多次运用到“暗讽”,“文明人”“猫尿”等语言构成了老舍独具特色小说风格。

  老舍用王家小媳妇之死作为全文的主线来重点刻画了王家,张家和“我”的生活。老舍通过用人物自诉的方式,批判了像老王、小二妞这样身上存有严重人格扭曲的贫民。老王本是一家洋人的花匠,儿子在城外当石匠,可以说生活并不富裕,但老王却整日用“文明人”自居,把封建礼教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自己还挺得意,不把自己的儿媳妇当人看,从不给她好脸色看,他把自己的儿媳妇当成了一件“货物”,因为那是他花了一百元的彩礼“买”来的,一年父子俩也还不清亏空,老王就拿儿媳妇出气,更可恶的是他自己不亲自动手打儿媳妇,只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他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小媳妇,她卑鄙的让自己的女儿小二妞折磨小媳妇。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看到老王、小二妞这样人的身上他们确实是有“病态”的,他们明明和其它贫民一起住在这个破败的柳家大院里,却自以为高人一等,明明自己也是一个穷光蛋,洋太太给她一百元钱是看在为她卖命和加上要从老王的工钱里扣缘故,可以说老王没有从洋太太那里得到什么便宜,但为何他还“洋洋得意”感觉内心很满足呢?这是因为他们是一群当惯了奴才的人,他们在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已经没有了独立自主的人格,他们跟惯了主子,已经形成了把能跟着好主子作为“光荣”的普遍价值观,他们已经被毒害的不能称其完整意义上的人。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3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liu_。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4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罗斯的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5

  哦,这便是毛毛,一个蓬头垢面、又小又瘦、眼睛又打又好看的女孩。她还很善于倾听,这可帮了她不少忙。哦,这就是《毛毛》书中的主人公毛毛了。

  《毛毛》这本书到底给我们讲了什么样的传奇经历呢?下面就让我们走进时光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中去吧!

  《毛毛》这本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一个自称毛毛的小女孩为了拯救自己的朋友与陷入困境的人类,靠着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与霍拉大师和他的乌龟的帮助下,成功打败时间窃贼灰绅士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深深被毛毛的所作所为而深深震撼。书的启示简说就是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但细细品味书中字里行间的话语,你会被那清雅高尚的语句所折服。时间就是生命,节省“生命”,到最后什么也没有。时间走了,那还不如不去节省时间,用那些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生命才会开花结果,就想巴金爷爷一样,人的一生才会有意义。

  当我读完灰绅士那章时,我就在想:如果现实中也有灰绅士,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那他们可能就住在我们的身体里!尽管肉眼看不见,但他们是一种现实的存在。注视他们的是我们灵魂的眼睛和精神的眼睛。因此我们每做一件事都需要考虑,不能让灰绅士窃走我们的时间。

  书中我觉得最值得我去学习的是毛毛那善于倾听的本能,因为认真倾听真的很神奇,认真倾听对我们终生都有益。倾听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可以记住家长老师所说的每一句话。至少考试时会想起平常老师给予我们的知识、晚上回家不会忘记老师布的作业。是的,我们需要学会倾听。

  我爱《毛毛》这本书,它让我懂了生命的意义与时间的概念,给予了我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启发。哦,这便是《毛毛》!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6

  今天,我们学了新课《成语故事》,三个故事讲述了不同的道理,让我受益非浅,特别是《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感触最深。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人要虚心,不能不懂装懂,要想有一番成就,就必须有真才实学,学习也一样,不能华而不实,弄虚作假,自欺欺人。

  文章讲述了战国时期,齐宣王喜欢听吹竽,并且要300人一起合奏,他对每一位乐师都有重赏。南郭先生不会吹竽,偏偏装着会吹竽的样子:每当演奏时,他都鼓着腮帮,按着竽眼儿,装出会吹的样子,居然得到了和别人一样多的俸禄。后来齐宣王死了,齐泯王继位。他也喜欢听吹竽,但他却喜欢独奏,南郭先生没有办法,只好连夜逃跑了。

  这则寓言给我们讲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有真才实学,不要不懂装懂,混在一些行家里充数。我们学习也一样,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进取,得到更多的知识。学习也不能靠偷巧、耍小聪明这种方法进行对自己无益的“学习”。

  其实,“滥竽充数”这样的事情在生活实际里也有很多,比如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大合唱时,就有个别同学只张着口型,表面像是很熟练、很流利地唱歌,但其实是只张嘴不出声,滥竽充数。还有上课老师抽查背书时,集体背书时,全班同学都大声地背诵,而有的同学不懂装懂,滥竽充数,到最后老师让一个一个地背的时候,就立刻张口结舌,原形毕露了。有一次,我也犯了“滥竽充数”的错误,记得那是三年级的时候,当时学习《拔苗助长》这篇文章,老师让每人都会背诵课文,可是我却没有背会。当老师抽查到我时,我像木头人一样竖在那里,傻眼了。

  现在学习了《滥竽充数》这则寓言,我更明白,做什么事情都要严谨认真,一丝不苟,不要再像我以前那样做那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7

  四月二十六,正是芒种节。按照风俗要祭饯花神。大观园中的女孩子们早开始忙碍了,吾独不见黛玉。而宝玉见到黛玉总是躲着自己,正奈闷自己哪里得罪了她,却发现地上有许多落花,于是他兜起落花,奔到那天和黛玉葬桃花的地方。

  再说那黛玉因昨夜到怡红院遭拒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吟起了《葬花吟》。声音凄美动人,让人好不伤感。

  林黛玉为何能吟出这么一首凄凉唯美的诗呢?这就要提起她的身世了,林黛玉是林如海和贾敏的独生女,因父母先后去世,外祖母怜其孤独,接到荣国府抚养。她生性孤傲,天性率真,与宝玉同为封建的叛逆者,她从不劝宝玉走封建的仕宦道路,她蔑视功名权贵,当贾宝玉把北京网所赠的圣上所赐的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她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她和宝玉有着共同的理想和志趣,真心相爱,所以昨夜宝玉没有和黛玉相见,自然让黛玉心中又气又悲,吟出“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由落花无人怜爱哀叹自己身世苦。

  而黛玉自从进贾府第一天,知道这里不同于别处,自是做事处处小心。虽有贾母等人的疼爱,而敏锐的她更多感受到自己被人冷落,从“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更真实的表现了自己寄人篱下处处提防。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老落人之两不知!”感叹青春易逝,纵使自己如今拥有稀世容颜,也逃不掉岁月的侵蚀。且自己现在身在他人家中,即使老死也无人知晓,感叹自己的身世。

  “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林黛玉诗书精通,所以性格不免有些孤傲,她以为自己原本高洁的情操也能不被这腐朽污浊的社会所浸染,表现出她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尚节操,她希望自己可以像鸟儿一样拥有一双翅膀可以飞翔,也表明她不受封建束缚,背离封建礼教,追求自由的精神。

  一首凄凄艾艾的《葬花吟》道出了一个知性美丽的奇女子,这其间存在的深刻情感,怎样不叫我们认真领会感悟呢?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8

  大象很聪明,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有着威武雄壮的身躯,性格多数情况下是温顺的,偶尔也会暴躁。原本对大象喜爱的我,在读过了《最后一头战象》之后,对大象有了新的认识,原来动物身上也具有和人类同样的情感。

  这是一个悲壮又发人深省的动物故事。讲述的是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以至,便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旁挖了一夜的坑,黎明时分悄悄地把自己掩埋。

  读完这本书,我被嘎羧的精神所震撼,它不被英雄的光环笼罩,不为自己的战绩骄傲,信守忠诚和责任,珍视战友之间的友谊,放弃对功名的渴望,它心里执着地眷恋着那片战场,还有自己曾经并肩作战的战友们。那份浓浓的战友情不由得令人肃然起敬,那股壮烈的气概涌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这是一头多么有灵性的象,它放弃了安逸的象冢,它无法忘记战争的残酷,无法割舍浴血奋战的战友。它用尽自己最后的一丝力量来陪伴战友,并呼吁和平。

  嘎羧是一头怀旧的象,拥有着高尚的情怀。它是大家心目中永远的英雄,它的所作所为谱成了一曲美妙的乐章,由衷地感叹战象的凝重与辉煌。我被这纯洁美好的情感感动着,它告诉我做人的道理,动物都能如此珍视友谊,信守忠诚,更何况是我们人呢?我们更要有信仰,更要珍惜朋友间的情谊。

  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虽然没有激烈的战争,但却有残酷的杀戮,有的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残忍地杀害大象,贩卖象牙,看到一只只惨死的大象,我的心很痛很痛。我想对大家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请大家珍爱我们的大象“朋友”,给这位忠诚的朋友一个温暖的家!也请大家都来珍爱所有的动物,因为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是世界的一部分,我们的世界因为有了动物而更加精彩!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9

  读了《帕夫雷什中学》其中有一个故事中涉及到了记忆力的培养 记忆力是衡量学生智力水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试想:如果一个学生对一个事物都不能记得,还谈什么思考、创造?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影响记忆力的因素有很多,尤其要注意的是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高级动物。

  兴趣爱好 每个人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对于喜欢的事物总是愿意去看、去想、去记,过目不忘,而对于不感兴趣的东西反应相对迟钝。比如去旅游的路上,有的人一上车就开始呼呼大睡,而有的人却非常兴奋,睡不着,他在左顾右盼,随着汽车的行驶很自觉地就记下了沿途有哪些风光,这条路是怎么走的,从哪里到哪里大概有多少路程?下次再经过他就有印象了。

  心理目标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惰性,我们的学生也不例外,有时觉得某个学生怎么就这么懒,其实这正是人性的真实写照。语文老师布置今晚要背两首古诗,明天抽背。学生回到家几乎都能背出来,这是为什么呢 ?难道每个学生都喜欢背古诗?肯定不是。当然,其中一定有喜欢古诗的孩子,而更多的学生可能是在想:我要做个好学生,明天万一老师抽到了,我要能背出来,于是,通过几遍的朗读,他就记得了,要在平时,没有这样的目标,他可能读100遍都记不得。

  独立探究 在数学上表现特别明显。一个问题通过独立探究、冥思苦想才获得解决,不仅自己获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不断增强自己的信心,而且会记得特别深,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会忘记。如果学生对于这样的问题想都没想,通过老师的讲解一会儿就听懂了,一般情况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忘记。

  智力水平 这类学生表现为什么都慢,尽管主观上很努力,但是语文、数学、英语都忘记得特别快。针对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只有多鼓励学生、指导一些学习的方法,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变化,但还是要期待奇迹的出现。

  帕夫雷什中学读后感

  苏霍姆林斯基在《帕夫雷什中学》一书中的第一章中,谈到了好老师的四条标准的首条标准是:

  意味着他热爱孩子,感到跟孩子交往是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为一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

  而其中“时刻都不忘记自己曾是个孩子”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我们的教育对象是一群孩子,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群可能犯任何错误的孩子,一群犯任何错误都可能改正的孩子,一群可能什么都不会做的孩子,一群可能一教就会的孩子,一群气的老师流眼泪,也可能感动得流眼泪的孩子……

  我们都曾经是这样的孩子,谁没有因玩耍而忘记了做家庭作业,第二天还要和老师撒谎,说作业忘记带了,老师逼着回家拿,却说大人不在家,老师也没了办法;男孩子哪个没有偷过桃,摘过李子,捣过鸟窝,掏过鸟蛋?没给老师起过外号?如果那时有网吧,难免不进去过把瘾。

  是孩子,就该这么淘气,是孩子就会犯过错,是孩子就会惹老师惹家长生气操心甚至哭鼻子。谁叫孩子有无限的好奇?谁叫孩子有那么旺盛的精力?谁叫孩子身体和心灵都脆弱的禁不住一片树叶呢?

  所以,当我们当我们长大了,面对孩子,我们就该常想想,我也曾是孩子。当孩子遇到悲伤的时候,我们要蹲下来,说几句安慰的话;当孩子遇到挫折的时候,拍拍孩子的肩膀说几句鼓励的话;当孩子取得一点进步的时候,也要伸一伸大母手指头,说几句表扬的话;当孩子犯了错误,一定要严厉地说几句批评的话,但话语里一定包含着深情,包含着期望,相信他是一个好孩子。

  就像陶行知的四块糖块,就像于永正的优雅的蹲下,就像斯霞清澈如水的孩子般明亮的眼睛一样,去包容孩子,平等的对待孩子,永远地爱孩子。

  常想想我们曾是个孩子,我们就会更多地欣赏每一个孩子,哪怕是他的缺点;就会更多地包容孩子,理解每一个孩子,善待每一个孩子,就会感觉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送给你的美丽的天使。

  常想想自己曾是个孩子,我们的心会变得越来越温软,越来越慈悲,天底下没有一个不是好孩子了。眼睛会变得越来越清亮,心灵会变得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单纯,突然间会发现,自己竟也像个孩子了。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10

  《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11

  一片天空,一块田地,一汪静谧的小池,这就是这个故事的背景。我若有所思地合上书,开始回忆这个名叫安妮的女孩的一切。

  主人公安妮是一个一头红发的女孩,富有想象力,开朗活泼。一个仿佛人人都喜爱的姑娘,却成了孤儿。本打算领养一个勤奋吃苦的男孩的马修在阴差阳错之下,把这个叽叽呱呱的女孩子带了回家。

  后来安妮在那里交到了朋友,收获了无数的关爱。我恍然惊觉,这是一个寻找爱的故事。

  就像是作者给我们打开了一扇心灵之门,通过安妮看过的世界如此斑斓多彩,还原了那个天真无邪的年代,看着世态炎凉中反复磨练的爱。安妮最孤独的时候,影子是她的朋友,在刁蛮的寂寞中长大,逐渐养成鲜明固执的性格。仿佛影射曾经倔强的我们,接受着父母细致入微的爱,慢慢磨去满身的棱角。安妮认识了小姑娘戴安娜,她们何等相像!一起幻想,一起笑闹。这不就是认识了第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的我们吗?没有小心翼翼的躲藏,淋漓尽致地把自己反馈给朋友的感觉,互帮互助的感觉,莫不是友爱?

  最后大家接受并喜欢上了这个满脸雀斑看起来十分聒噪的孩子,她也在大家的包容与关心中成为一个不错的大人。

  我勾了勾嘴角——这不就是一段接受爱与帮助、褪去稚气的人生吗?安妮经历了一次次悲欢离合,把大家的爱收藏在心底,然后最好地回复给这个世界。这世界上有许多爱,无需苦苦寻觅,只要闭上眼睛,那一切的点点滴滴,就会让你感到,爱无处不在······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12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13

  一个人若想有成就,就必须要有真才实学,决不能有半点儿虚假。寓言《滥竽充数》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滥竽充数》这篇寓言主要讲了在战国时代,齐宣王有个嗜好——十分喜欢听吹竽,而且很讲排场,往往是300多人合奏,齐宣王给了他们很高的报酬。一天,南郭先生请求加入乐队,齐宣王答应了他的请求。其实,南郭先生并不会吹竽只是贪图高额的报酬罢了。每次吹竽时他都装腔作势、左摇右晃、有模有样的“吹奏”,居然蒙混过关。可是好景不长,不久,齐宣王死了,齐湣王继位,齐湣王也有相同的嗜好。不过,他认为300多人一起吹奏太过吵闹,喜欢听独奏,南郭先生知道后,连夜逃跑了。

  这个南郭先生不正是我往常生活的真实写照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我不想写,便抄了一篇,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件事被爸爸发觉了,我一开始还想继续抵赖,可是,铁证如山,我只好承认,重写了一篇。

  《滥竽充数》一文是对我们的警告,他告诉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能有虚假。

  我们以后将是祖国的栋梁,绝不能像南郭先生一样。只要脚踏实地,何须惆怅登不上知识的高峰呢?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14

  这本书主要反映出夏洛克的贪婪和鲍西亚的机智,同时也表达出了当时人们对犹太人的歧视。

  我觉得夏洛克其实本性不坏。他是在遭人辱骂的环境下,成了心狠手辣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别人眼中就更加低贱卑微。当他发泄对的不满时,我对夏洛克感到同情。

  夏洛克把自己逼得太坏,太狠毒,竟以法律为由,想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置他于死地,连几倍钱的赔偿都不肯接受,要知道他可是嗜钱如命的老家伙啊!当女儿杰西卡与罗兰佐私奔时,他最舍不得的不是女儿,不是自己的亲骨肉,而是那些与杰西卡同去的财物。

  文中的鲍西亚非常勇敢、冷静、睿智,在法庭上,她和侍女尼莉莎装成法官和记录官,装作为夏洛克辩护,她沉着冷静,一面赞同夏洛克的观点,一面给他反悔的机会,又一步步将他逼向绝境,在夏洛克一切准备就绪,刀尖就要刺向安东尼奥的胸口时,鲍西娅趁机提出不能流一滴血、不能与一磅有毫厘之差,否则就以异邦人企图以直接或间接手段谋害公民罪致罪。夏洛克心虚、害怕底气不足,最终无奈依法改信,一半财产充公,另一半给了受害人安东尼奥,确保了性命的安危。而安东尼奥,不仅无罪释放,逃出危机,还得到了财产。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15

  宋词是我们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之一,宋词以完美的艺术形式与唐诗和元曲相互辉映,同为我国古代文苑中的三株奇葩。几百年来一直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我爸爸就是一个宋词迷,不仅自己喜欢,还要熏陶我,也给我买了一本《宋词三百首》,要我试着背诵。一开始我不怎么喜欢,但是后来我发现电视上有人朗诵苏轼的《念奴娇 赤壁怀古》,那么铿锵有力,那么引人奋进,简直太美啦!于是便也拿起书本试着诵读。

  之后,在爸爸的夸赞中,感觉确实不错,读完之后也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岳飞写的《满江红》,我很崇拜岳飞。这个暑假电视上正在热播的《精忠岳飞》,讲的就是岳飞精忠报国的事。岳飞是一个胆大、心细、智勇双全、待兵如子、对待士兵不抛弃、不放弃,充满正义感的人。我从那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和“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中好像看到了岳飞要收复中原的坚强决心。岳飞为了保护天下人民的太平,不怕牺牲,英勇作战。但是皇帝赵构和奸相秦桧怕岳飞功高盖主,就以莫须有的罪名斩了他。但岳飞强烈的爱国精神激励着千百万人奋起,该词写得慷慨悲壮,壮怀激烈,很多年来一直被世人所称赞。岳飞死后,他的后代为了纪念他,都在家中挂上一面“还我河山”的锦旗。

  还有好多的诗词写得都很棒,在诵读的过程中,我还了解了不少人物的各种故事,学到了好多知识。

  古人的知识是丰富的,宋词的博大精深远远不止这些,希望同学们以后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以发扬光大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长大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16

  这本书的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舅母对她不好,而使她的反抗意识萌发了,从而使她进入了劳渥德学校。在劳渥德学校里她过得很不好。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后来却发现罗切斯特先生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一气之下,简?爱孤身离开了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心中一直牵挂着罗切斯特先生,于是,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先生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和他生活在一起。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一直与主人公简?爱经历舅母对她的虐待;当她将要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时,我也为简?爱而感到高兴。我佩服简?爱敢爱敢恨、勇于直言的精神。当舅母里德太太的儿子对简?爱进行虐待时,她并没有屈服于约翰,而里德太太偏袒于儿子,而把简?爱关进红屋子的时候,她敢于为自己辩护,并指出别人的不是。尽管里德太太并没有听她的辩论,而是一贯而行。你能在生活中发现这样直率的人吗?或许有,但却寥寥无几。并且,简?爱做出决定时,便不会再改变。简?爱长相平平,一无所有,她之所以吸引我,就是因为她那种不平常的气质感染了我。简?爱那种反抗的精神,无论在何时也改变不了。不管是在舅母家,劳渥德学校,桑菲尔德,还是在约翰家,她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正是这种敢于向恶势力反抗,追求平等、不向命运屈服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得到了永生。

  这本书的作者夏洛蒂?勃郎特出生在一个穷牧师家庭,因家境贫寒,母亲过世得早,她不得不承担起一部分家务活,正是这样,才使她的小说成为英国文学史上成为一本不朽的杰作。

  求职,是每个人一生经历中必不可少的,面对考官的鄙视,面对一次又一次失败的挫折,你灰心了吗?但我相信,如果有简?爱的这种精神支持着你,你一定会一次又一次地去尝试。而面对失败的挫折,你或许只会微微一笑,然后,重新整理好。我相信,你一定会遇到欣赏你的考官。如果,你面对着这些时,害怕了,畏怯了,那你只会一事无成。只有不断尝试,面对别人的错误,勇敢地指出来;面对危险,你尝试多了,或许就认为这不可怕了。有成功就有失败,不要让自己的命运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而是要由自己掌控命运。每个人的命运不是一生下来就被确定好了,而是要靠自己来创造,就算命运被别人掌控了,你也要想办法扭转它。只有这种敢于向恶势力抗争,对命运不屈服、不投降,你的明天才会更好。

  无论是夏洛蒂?勃郎特,还是简?爱,她们的精神和那种追求平等的信念都会长久地印在我的脑子里,成为我生活中的明灯的。

关于柳家大院读后感 篇17

  《雪域豹影》读后感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雪域豹影》,这是一本讲父爱的书。

  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阿灿霞的雌雪豹有四只豹崽,它想找一只雄雪豹来当小雪豹的继父,那只雪豹叫花月亮,可是那只雪豹不同意,它还咬死了阿灿霞的一只幼豹麻老四。

  阿灿霞遇到了泥雪滚,泥雪滚是一只丑陋的公雪豹,在阿灿霞眼里,它是一个窝囊废。但是,阿灿霞想:有总比没有好,于是,它就把泥雪滚招进了窝。虽然平凡而瘦弱,但它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在狂风骤雨中,它用痩弱的身体将银老二护在身体下;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铤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最终,它得到了它想要的东西。 泥雪滚虽然不是三只幼豹的亲爸爸,但是它把三只幼豹当成了它自己的亲生儿女,假如此时此刻,阿灿霞旁边是它的前任丈夫日食生,或许它还不一定会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救它的儿女呢!也许,阿灿霞把泥雪滚招来当后爸,是它生命中最明智、最正确的择吧。 在生活中,父爱也是无处不在啊!记得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玩,突然就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我躲在避雨处不敢出来,可是又刮起风来,我没有避雨的地方,只得一直喊爸爸。这时,在雨中,我看到了一个身影,急促的向我走来,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我爸爸,他抱起我,打着伞,快步走回家了,我到家时,身上就湿了一点,我看了看爸爸,爸爸身上湿透了。我非常感动。

  这是一部雪域高原上的生死传奇,一曲悲欢离合的父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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