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1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这里的第一章,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的第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战争中的军医,福尔摩斯很喜欢华生虽然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就对华生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打算和华生一起租一个房子住,这样华生可以学会自己的知识,华生还能帮助自己办案,还可以从华生哪里学会一些,自己不知道的知识,当然如果福尔摩斯自己的不需要的知识,福尔摩斯就不用学会,华生也能学会自己的知识,福尔摩斯觉得很公平,因为这样就可以互相学习,对自己或者对方都有好处,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血字的研究。主要讲了一个叫华生的人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福尔摩斯并合租了在贝克街的一栋公寓。有一次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害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两位警官一同前往现场,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发现是服毒身亡的。并通过推理判断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以及习惯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连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杀死的。福尔摩斯用凶手的金戒指作圈套,但是被狡猾的凶手识破了。后来再次设计终于抓住了凶手。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3
前几天,哥哥借给我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如获至宝,立即就看起来了。
这里面主要是神探福尔摩斯如何破案的。他破案的时候非常仔细,从每一个脚印,每一个手印,每一个指纹等地方进行仔细的观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对男尸的身上进行了,甚至对屋外的小路也进行了搜索,而且还问了周围的一些人,将屋子里的边边角角都搜索到了。最后,他不一会儿就破了案,虽然他因为在观察的时候用的时间比较长,但这让他在破案的时候有了更好的事情来想象。
这本书主要都是讲了福尔摩斯如何探案的,讲了福尔摩斯的严谨态度。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仔细认真的人,但有时候他却有些骄傲和自以为是。由于这本书太厚了,我只读了一点点,所以等以后我再接着给大家讲吧!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4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5
炎炎夏日,充满着浓郁的知识和书香味,当两者卷袭在一起时,我阅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历险的书,作者柯南·道尔巧妙,精细的情节发展让人仿佛 身临其境,布入局中。
因为在阿富汗战争中受伤从而归国的军医华生,想在伦敦找人合租房子,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脾气古怪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他们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在华生眼里原本一切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件,案子发生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大胆的推测和想象,不要对刚刚发生的事妄加定论,更要找到正确的思维方式。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6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坚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可是一本好书,并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当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我要有信心,自我鼓励自我:“我必须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期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7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
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8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9
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10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11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12
《培根随笔》就是一部写道理的文章集锦,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声情并茂的人物,只有无限的讨论与研究,真是是物必谈,无所不谈。
本书作者,自然就是弗兰西斯-培根英国著名哲学家和文学家。一六〇三年被封爵士,一六一三年升为首席检察官,一六一七年成为掌玺大臣,一六二〇年被封为子爵。一六二一年被控受贿,从此下野,脱离官场。一六二六年死于实验。本书的道理,均是其一生中经历中总结出来的。
还有其中一些完全是十七世纪的思想,例如:世上的确有人好见异思迁,视固守信仰为枷锁缠身,故而在思想行为上都追求自由意志。
虽说专讲道理,但也不乏有趣的比喻:一位先人曾因诗能满足想象而称其为魔鬼的酒浆。而有些话也是经典:所有感情中最令人神魂颠倒这莫过于爱情与嫉妒。
本书也似乎是借助《圣经》来说明道理。
从书中所用的人名、地名、事名,更可以看出他的才识来。
我闷在生活之中总会不经意之间说几句富有哲理的话,只要用心记录,你也会成为培根。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13
放假前,马老师给我们推荐了许多有趣的书,这不,前几天,我刚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再被狐狸骗一次》,今天下午空闲时,这本书像磁铁一般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便抱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篇关于红狐清窝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在一次外出觅食时被一只巨蜥搞得两死一伤,只剩下一只瞎眼母狐和一只小公狐。在这样只能相依为命生活的情况下,母狐却狠心地把小公狐赶出了家。它宁愿自己白白等死,也不接受小公狐的帮助,最终,它饿死了。
也许,大家都认为红狐清窝是自私残忍的,但这篇故事却告诉了我们,“凡没被清过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成年狐之所以用这样残暴的方法把小狐驱赶出家,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好。
最令我震撼的就是那只母狐临死的时候,它的面前堆着四只小仓鼠,这是小公狐辛辛苦苦捉来给母亲吃的,可它到死也没有动。读到这里,我禁不住想要流泪。我既体会到了小公狐的孝顺,又感受到了母亲的执着。它为了让小公狐明白无论如何也不能回家,宁愿拒食,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伟大的母爱!
是啊,世上最爱我们的就是父母,为了我们,他们宁愿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连动物都是这样。所以,我们要学会理解父母,替父母分担。而且,这篇故事也让我更深刻的懂得了,父母不能过分溺爱孩子,那样只能对孩子造成伤害,应该向这些红狐一样,在一定的时候,要能够“忍痛割爱”。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14
今年二年级我们规定了必读书目——《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要想和孩子们有共同讨论的话题,我必须投入其中,随后我便拿起了这本书,从第一张开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坐那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真是太有趣了,真想让自己也回到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中描写了两个小孩子,姐弟二人的生活片段。一件件事情的出发点都是好的,结果总是让人啼笑皆非。这本书并没有把景物,人物写得多好、多详细。但是每一篇文章都围绕着主题来写的,主人公正是他们两个。书中点点滴滴勾勒出克拉拉的自信,聪明伶俐,善于制造问题,鬼主意多;而她的弟弟则是姐姐的坚定追随者,和姐姐一起胡闹,经常被姐姐捉弄,虽有反抗却但成效甚微的调皮孩子。但是在他们的世界中,无论事情对错好与坏,没有家长更多的训斥和一味的说教,而更多的是理解,并教会他们如何成长……
书中的姐姐克拉拉总是想方设法捉弄小弟弟,不是给他剃光头就是给他染颜色,做了什么错事她也总是把责任推卸到弟弟身上,当然要是心血来潮,他们俩也会一起做好事。
从两个小家伙的身上,我们能看到我们自己孩提时代的身影,我喜欢他们俩,喜欢他们的那一颗纯洁无比的童心。童年就应是如此,会搞怪,会恶作剧,会无限的幻想!我们不能剥夺孩子们的玩乐,天真善良的他们就算是做错了再大的事也是出于好奇,所以请您多多理解自己的孩子!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15
童年,像一条弯弯的小河;时间,像太阳和月亮一样来回的穿梭。当我打开课本,看了这篇《和时间赛跑》课文时,对我有了很大启发和感受。
课文是这样讲的:一个小男孩的祖母去世了,他非常难过,为了排除自己的忧伤,他一圈圈的跑,以至到后来和太阳赛跑。也因此受益无穷,让他认识到:人虽跑不过时间,但却可以比原来跑快好几步。
有句格言说的好: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格言告诉我们,时光老人给我们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如果你浪费了时间,后悔也来不及了。你如果虚度了光阴,少年时光就永远失去了。花儿却有重新开放的那一天。
所以我们要充份利用好时间,和理安排时间。比如可以趁等别人的时候算算题、看看书。你可以在妈妈帮你抄题时写其它的作业,也可利用这段时间预习下一课,或背会儿课文、
时光老人给我们一生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之所以喜欢这篇《和时间赛跑》是因为它犹如一杯生命之泉,向我们传递着一个真谛:时间就是生命,要珍惜时间。
这篇文章结束了,但收获却很大,我常常一个人在感觉时间的流逝,每天睡觉前,都要问自己,你今天干什么了?你有没有珍惜时间?就这样我坚持了下去。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我又长大了,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珍惜时间,就像珍惜自己,只有这样,你才会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16
今日,我们上了一篇课文,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赵丽宏写的文章——《顶碗少年》。
这篇课文是作者二十年前的事,给我们讲述了一位少年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表演顶碗杂技。在简便优雅的乐曲声里,只见他头上顶着高高的一摞金边红花白瓷碗,柔软而又自然地舒展着肢体,做出各种各样令人惊羡的动作,忽而卧倒、忽而跃起……
在那里我体会到了少年的努力,可是好景不长,少年出现了失误,台上没有慌乱。再来一次,又掉了……
少年也准备放弃,一位老者走到了少年跟前对他说了一两句话。我想这必须是对少年鼓励的话。少年听了,他又侑信心了,决定再博一下。果然他成功了,获得了观众们暴风雨般的掌声。
这也让我看到了少年身上的百折不挠、迎难而上、敢于拼搏的精神。
他不畏惧自我的失败有多么尴尬。不丧失信心,只要在拼搏一下,面前的天空必须会出现彩虹。
晚上,我独自在家做数学作业。前面的题目很简单,我做起来十分简便。可是到了最终一题,我做不来了。当我正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早上学的《顶碗少年》中那少年,在大庭广众之下,连续出现了两次失误。他也不放弃,到了最终,最终成功了。
我也应当学那位少年一样,不放弃。我又拿起作业,冥思苦想,最终“柳暗花明又一村”。
没有错,失败乃成功之母,见到了失败也必然有成功!一句歌唱到:“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对,只要自我努力了,花费了心血,面前就必须会有彩虹!
福尔摩斯探案300字读后感 篇17
《狼国女王》是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主要讲了雌狼紫葡萄成为帕雅丁狼群的女王之后怎样统治整个帕雅丁狼群的故事。
紫葡萄原来是狼王盔盔的妻子,本来是一只普通的雌狼,只要帮盔盔生儿育女就可以了。可是一天狼王盔盔被孟斯拉加虎咬死了。被狼群中最有威信的朵朵菊选为狼群中的第一位女狼王。紫葡萄在当狼王的时候,经历了不少灾难,在一次次的灾难中,帕雅丁狼群死去了许多狼,包括紫葡萄的孩子红毛绒、白燕燕等狼。当紫葡萄赶走她的孩子时,心像被无数利刃刺得伤痕累累,可是没有办法,只好祝愿他能够自己靠自己的力量活着,成为独霸一方的狼王。我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为紫葡萄感到伤心,所谓“虎毒不食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是狼是没有感情的,即使是父母面对自己的孩子,也只能忍。当我读到大结局的时候,不禁又为他们而感到高兴。雌狼踢踢为帕雅丁狼群生了六只狼崽,可是她和她的丈夫黑三却为了保护孩子而死去了。到了最后,宛格莎狼群加入帕雅丁狼群,从而成立了一个新的狼群,而紫葡萄又一次被选为狼群的女狼王。
我读了这本书后,被沈石溪的那无比巧妙的写作方法给迷住了。而且我也很喜欢紫葡萄,她并不自私,放过了帕雅丁狼群的敌人宛格莎狼群的王后红耳圈狼和她的孩子,到最后就受到了宛格莎狼王发冲的帮助,打败了孟斯拉加虎。并最终合成一个新的狼群。
《狼国女王》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们可以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