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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2025-12-01 17:30:58心得体会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

  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3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坚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可是一本好书,并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当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我要有信心,自我鼓励自我:“我必须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期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4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5

  与《撒下好运的种子》一样,《少有人走的路》同样属于心理辅导方面的书籍,出自美国杰出的心理医生作家斯科特·派克之手。斯科特的杰出不仅仅在于他的智慧,更在于他的诚恳和勇气。因为经过本书,他第一次说出了人们从来不敢说的话,提醒了人们从来不敢提醒的事,应对了人们从为不敢应对的问题。

  今日竟然用整整一天的时间浸泡其中,绝不是心血来潮找书打发时间,只觉得,自我的心智还很不成熟,精神还过于肤浅,自身太需要这方面的滋养与润泽。

  作者认为,人生苦难重重,唯有自律方能消除人生的痛苦,而推迟满足感、承担职责、尊重事实、坚持平衡是实现自律的四大原则。

  推迟满足感,意味着不贪图暂时的安逸,重新设置人生欢乐与痛苦的次序;承担职责,告诉我们敢于应对,主动选择和决定,付出更多的爱,才可拥有承担职责的勇气与本事;尊重事实,告之我们敢于理解外界的质疑和挑战,不让自我生活在封闭的系统里;坚持平衡,意味着确立富有弹性的约束机制。

  如果将这四种原则持之以恒地实践,任何人都能够使精神、心理和灵魂到达更高的层次。

  对此观点,本人感同身受,异常是“尊重事实”这一原则,好似让我看到了身边诸多没有尊重事实而被困扰或束缚的人和事。

  “我们对现实的观念就像一张地图,凭借这张地图,我们同人生的地形、地貌不断协调和谈判。地图准确无误,我们就能确定自我的位置,明白要到什么地方,怎样到达那里;地图漏洞百出,我们就会迷失方向。”

  是啊,任何人来到世界,没有伟大与卑微、高贵与贫贱之分,上帝也没有给谁绘制过地图,但我们在不一样的时期,必须给自我绘制不一样的地图,才会拥有准确的人生航向,愉快的人生旅程。为此,显然要付出代价。

  很多人,因为得意于自我的经验与资历,从未有过绘制地图的意识与做法,纯凭感觉做事,遇到麻烦,不是进取应对,而是拒绝新的资讯,甚至指责新的资讯混淆是非,所以,常常埋怨人生的道路总是荆棘密布,障碍重重,好似上帝不公,时时被命运捉摸。

  当然,有一部分人,曾有过蓝图,对自我成长有过规划,但时这境迁,也不更新。原有的地图日渐窄小、模糊、粗略,对世界观的认识狭隘而偏激。对于新的信息与资讯,不是难于对付,就是漠不关心,所以,生活中,常处于恐惧与无奈状态,碰壁也成了寻常之事。

  极少数的幸运者,勤于努力,从未放弃过自我的追求与梦想,不断地更新和调整自我观察世界的角度,不断地修订自我的地图,对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不会漠然,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与惊喜。还会发出如此的感叹:我们贫穷时,世界是一种样貌,我们富有了,世界又是另一种样貌;社会在前进,我们唯有尊重事实,不停地修订地图,方可让心灵获得成长,让心智走向成熟。

  我以为,给自我绘制前行的地图——是每个人必做的功课。

  《自律》部分,只是《少有人走的路》的第一个篇章,就让我获得了如此厚重的馈赠,相信其它三部分同样精彩。过些时日,笔者定好好琢磨,再作分享。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6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比较,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感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杯具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述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职责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状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取。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正因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最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此刻他应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完美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发奋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能够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那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状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好处,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应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应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一样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因此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着,只要能明白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7

  提到李嘉诚,在华人世界里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甚至他在世界上都享有一定的盛名。他从一个赤手空拳的年轻人,成为了令人羡慕和钦佩的亿万富翁。他从一个十四岁的穷孩子,成长为垄断香港经济的“长江实业”董事长,成为中国,乃至亚洲首富,其中有着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读完《李嘉诚传》,了解了很多,成功的背后是要付出很多代价的,要比别人付出百倍千倍的努力。读完李嘉诚的一生,感叹的不是他创立的宏伟基业,而是他勤奋好学、以诚待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因为他拥有这些精神,所以成就了他今日的成就。

  李嘉诚1928年出生于广东潮州。1939年,日寇占领潮州后,随父母流落香港。12岁被迫辍学到社会谋生。17岁成为一个批发商的营业员,每天工作16小时,由于工作出色,18岁做经理,19岁成为总经理,22岁开始创业。1952年,李嘉诚开设长江塑料厂,制作塑料花;在60年代涉足地产,逐步成为地产大王,1972年长江实业上市,1979年收购英资和黄,成为首位收购英资商行的华人;1985年收购香港电灯集团;后又涉足能源和电讯公司。李嘉诚现在是全球最大的港口营运商,拥有亚洲最大零售集团屈臣氏,率先在欧洲推出3G手机业务。目前长江集团业务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雇员人数超过21万名。集团在香港共有9家上市公司,总市值约为7、280亿港元。和黄是(财富)全球500强之一。

  李嘉诚的经历堪称传奇,到底是什么造就了他的成功?这是跟他的勤奋、责任感和诚信是分不开的,正如李嘉诚所说:“我觉得成功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完全是勤奋工作,不断奋力取得成果;第二个阶段,虽然有些许运气,但也不会很多,现在呢?当然也要靠运气,但如果没有个人条件,运气来了也会跑去的。”可见勤奋在每个阶段都是不可缺少的,也是关键所在。可以说,一个人的现在并不能代表他的将来,只要肯于努力进取,努力奋斗,命运是可以改变的。

  在他取得事业的成功之后,他并没有忘记社会上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作为屈指可数的华人慈善家,他打破了自古以来“为富不仁”的说法,他的各种慈善事业捐赠已超过8亿美元。在李嘉诚身上,“富与贵”得到了完美的体现。他在商训中说过,真正的富贵,要懂得怎么能够用你得来的金钱,尽自己的一点义务,还有责任,贵是从你的行为中来。这些都体现了李嘉诚的人格魅力。

  虽然成功的案例不能复制,但是成功的经验却可以学习,成功不是偶然,成功是有原因的,当然李嘉诚是个幸运的人,这份幸运也是靠他自己艰苦的努力获得的。尤其是这本书通过介绍李嘉诚的经历可以给我们启发,去寻找我们缺少的品质。虽然光读书是不可能成功的,但是他的人生经历一定会带给我们勇气和激情,告诉我们一个渴望成大事的人需要的是什么……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不仅应该不断地学习课本知识,勤奋努力,也应该学习做人的道理,以诚待人,懂得回馈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8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是任大星爷爷的最新力作坏爸爸好爸爸。

  汪大刚是个对错分明、心地善良、像个男子汉一样的阳光好少年,他的爸爸开始也是一个好爸爸。但他经不起诱惑,让一个女骗子给骗了。被骗后,他的爸爸汪立群改过从良,当上了个体出租车司机,后来汪立群接了一个大单,到机场,一次挣了一百多元,但那个客户的一只提包落在了他的车上,他就把提包交给了机场的公安部门,还报告了他挂靠的公司。后来才知道那个提包里有十几万现金,还有重要资料,那个客户是个美籍华裔,他隆重的感谢了汪立群,还惊动了记者。就因为这件事,汪立群成为了“文明市民”。但还是没有吸取以前的教训,几年后又一次上了骗子的当,成了吸毒人群,还跟那些犯罪同伙绑架了汪大刚的好朋友周薇薇。但周薇薇很信任汪立群,就因为她的一句“汪叔叔”,让汪立群改过从良,重新做人。

  现在的社会上,非法分子很多,常常有偷窃、绑架类似的事情发生。我真搞不懂,人心都是肉长的,为什么那些歹毒的人那么凶狠无情呢?

  坏爸爸好爸爸,是对一个父亲的评价。

  我觉得我的爸爸是一个好爸爸。他很爱我和妈妈,从不酗酒,也不会回来对着我和妈妈发脾气。唯一一点就是——抽烟,爸爸一天能抽2包烟,劝了他很多次他都不听。我曾在书上看过,一个人每抽1包烟(20支)就能减少11秒的寿命,我把这个事情跟爸爸说了,他只是敷衍的“嗯”了一声,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我觉得世界上所有的爸爸都爱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坏爸爸还是好爸爸。

  这本书情节曲折紧张,故事起伏跌宕,想知道最后的结局吗?就让这本书告诉你答案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9

  《源氏物语》一书中最让人深刻的女性形象,大抵就是紫姬了。甚至因为人们对紫姬的喜爱称颂,作者被改称为紫式部,由此可见一般。在渡边淳一《光源氏钟爱的女人们》一书中形容紫姬的前半生是沐浴着异性之爱绽放的美丽花朵,后半生虽深受宠爱却未成正妻。觉得这种说法甚是恰当。用流行些的话就是,紫姬完全是养成系的。从小被源氏偷偷带回家中抚养,潜移默化中完全按着心里完美女性的标准抚养,此过程不可谓不尽心尽力,温柔体贴。

  紫姬的一生,完全是由源氏主导,在源氏的培养下,成为足以和源氏相配、高尚优雅、善解人意的紫夫人。紫姬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集美貌、聪敏、温柔于一身的完美女性。但虽然如此,紫姬的一生却称不上是幸福的,至少我这样认为。首先,紫姬的相貌与源氏爱恋的藤壶女御十分相似,一开始,或多或少源氏是将紫姬作为了藤壶的替代品。

  一个替代品,何等地凄凉,或许紫姬十分单纯,十分大度,都能够不计较这些。可是源氏自始至终的好色行为,对其他女性的不断追逐,紫姬埋怨得不多,不意味着紫姬不会难过。而自源氏与紫姬确认夫妻关系以来,紫姬等待的时日够多了,须磨流放,好容易归来却被告知有另一个女人,甚至那个女人为他生了一个孩子,之后又有源氏对于其他女性的不断追逐,他与

  紫姬一齐的时日究竟有多少呢,有多少个夜紫姬是独自凄凉度过呢再之后,源氏半推半就地娶了三公主,紫姬真是心灰意冷了。换做是谁,谁都心灰意冷,紫姬竟能默默忍耐如此之久,能够说完全是源氏的所作所为对她的心灵折磨导致了她最终的香消玉殒。紫姬因源氏而美丽绽放,却也因源氏而香魂渺渺。源氏因紫姬离世,之后如何如何悲伤又有何用呢记得曾在某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优秀作品集中,看到对源氏物语故事的改编,用极其优雅悲哀的语调叙述了三公主嫁给源氏,紫姬弹着弦琴,伤感离世的情节。

  看后不禁感慨万千。

  紫姬作为全书中称得上是源氏最爱的一个女子,当然源氏并不是这样说的,他说他爱紫姬胜过他人,并非只爱紫姬一人,说穿了,紫姬的命运却也是不幸的。她有其优越于幸于其他女子之处,可是她还是不堪精神重负,祈求出家未果,最终病逝。紫姬之死能够说是全书中的最悲恸之处。深受宠爱结局也只能如此,而那些源氏仅有一两分爱意,偶尔才想起的女子们,那又该是何等的悲哀。

  这不是某些女子的悲哀,而是一个时代女子的悲哀。时代和传统习俗,男尊女卑的地位等各种因素导致了她们的杯具。我们注意到书中夫妻并不是住在一齐的,而是男方在夜里到女方家中就寝,这个女方可能是妻子也可能只是情人,次晨再离开。这种制度被称作是访妻婚。这种制度没有一种约束力可言,根本无法保证男女之间的关系的恒定。又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因而女子易被弃置,男子易朝三暮四。例如,源氏最早的情人中有六条妃子,之后喜爱夕颜便把六条妃子弃在一旁,不予理会了,源氏由于一时好奇追求末摘花,两人发生关系,发现末摘花相貌丑陋后又几乎等于将她抛弃。而又有所谓贵族阶层中的政治联姻,不顾及当事人的意愿,于是导致了婚姻杯具,葵姬和三公主就是赫然的例子。女性的杯具在《源氏物语》一书中显得格外的突出,恍如春天绚烂的樱花,越是完美的事物却越易凋零。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0

  一念花开,一念花落。

  愿此时平淡,若彼时灿烂。

  时光如锈,岁月成茧。时隔至今,已于旧友长时不见,不由心生思念,想到,该与之安排相聚玩乐了吧。说罢着便约定在今年清夏中时短一见。

  岁月静好,各自安逸。当这些彼此想念的旧友相见时,一股浓情蜜意涌上心头,彼此互说时长未见的见闻。有些或许不是很如意,却也在朋友边可以得到些许安慰,然后重新鼓起旗阵,勇敢自信的重新走上事业的那条崎岖的道路。既有忧郁,所亦存有喜悦与欢笑。教育上的事情也是互相告知,在两者即以上的人群中得到些许的经验教训,补足自己的缺陷,好比一首优美和谐的钢琴曲,踏板的节奏,黑白琴键游离手指尖,互相协进,终成在美不过的乐章。

  浮生若梦,亦不会轻易流逝。聚于不在稀疏的城市中心,所不会发觉到相隔万里,或许,友谊深进,好比树与树叶,形影相随。秋冬时节,便是叶的逝日,树却依旧直立,无法弯下腰去捧起继续呵护稚枯的娇叶,心底仿如万剑穿心。只有到最后的最后,才会把不会再见送给那个曾经陪我一生的朋友。

  君子之交谈如水。不太懂得这其中的意思,却也打心底里感受深处。或许是对朋友之间的谈话敬佩亦是否?李白说过,飞流直下三千尺,瀑布由水构成,既有一丝清水剪不断,何必又说那宏伟壮大的瀑布?又有谁,可以做到把瀑布一分为二?友情不断,你我间就会永远有说不完的话。

  愿此生会意,若琥珀就这般美仙。

  却不愿昙花一现。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1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2

  读完了《欧也妮葛朗台》,终于明白了别人口中的“葛朗台”是什么意思了。

  文章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年轻的欧也妮自幼生活再索漠城,对父亲葛朗台百依百顺。葛朗台刻薄吝啬,靠囤集居奇,投机倒把成为当地首富,因而首人“尊敬”。索漠城有身份的人家纷纷巴结,欲娶欧也妮为妻。然而欧也妮却爱上了来自巴黎的落难公子——堂兄查理,并把自己的积蓄送给其做盘缠。因而遭到葛朗台的斥责和折磨,不久,袒护女儿的妻子也被葛朗台虐待致死。葛朗台再多年以后死去,欧也妮继承遗产,此时欧也妮心爱的查理回到巴黎,但查理却负了欧也妮,取公爵的女儿为妻,意图谋取公爵的钱财,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时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后来欧也妮与商人的儿子结为连理,但欧也妮33岁就成了寡妇,可人们还尊称她为“小姐”。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如查理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的野心就像胆汁,假如不受到制止,它就是一种令人奋发的液体,但一旦它受到制止,不能顺利发展,他就会变得焦躁,充满虚假。他们缺少爱心,虚心,专心,宽心,耐心,特别是诚心和清心,他们有的只是过分的信心,虚假的哄骗而已,没有一丝道德。凡事包容,诸事忍让,虚心为人,低调做事,学会选择,懂得放弃,将心比心,广结善缘,平静心态,学会等待才是为人之道。

  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

  贪婪和吝啬使老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了金钱,不择手段,甚至丧失了人的基本情感,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在他获悉女儿把积蓄都给了夏尔之后,暴跳如雷,竟把她软禁起来,“没有火取暖,只以面包和清水度日”。当他妻子因此而大病不起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要破费钱财。只是在听说妻子死后女儿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时,他才立即转变态度,与母女讲和。

  伴随贪婪和吝啬而来的是老葛朗台的狡猾和工于心计。对于每一笔买卖,他都精心算计,这使他在商业和投机中总是获利。另外,时常故意装做口吃和耳聋是他蒙蔽对手的有效武器。

  老葛朗台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起重视道德吧!不要在被金钱牵着鼻子走了!要知道道德比金钱更珍贵,更重要!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3

  假期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梦是多么的荒诞离奇,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富有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发生了许多事,都是些不可思议的事,我觉得我们应该像她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坚强、天真和机智。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儿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4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给人一种刺骨的讽刺,像是局外者一般看透了人情变换,将手中的人物投入现实中久久不能自拔。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就是一个便是这样一个可怜的女子,在张爱玲的手中翻覆。正因为张爱玲的生长的家庭环境才造成了她的独特性格,才造就了她非同一般的写作风格。

  文中的薇龙起初是一个单纯的大学生,跟随家人在香港读书,有着自己的目标,有着自己的尊严。为了能够在香港继续能够读书,于是她放下自己的姿态请求姑母来援助自己。来到姑母家的时候着实是薇龙震撼了一下,“四周绕着矮矮的白石字阑干,阑干外就是一片荒山。这园子仿佛是乱山中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相信这时候的薇龙在心中也羡慕了一把。姑母是一个富翁的遗孀,交际手段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对于薇龙的投靠并不是出于亲戚之间的慈悲,而是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将其作为吸引男人的诱饵,满足其虚荣、荒糜的生活。自己人老珠黄之后,总要找一个接班人。梁太太是自私的,也是世故的,正是这世间的无奈将薇龙一步步推进深渊。

  单纯而爱美的大学生自然经受不住那样的诱惑,“她到底不脱孩子气,忍不住锁上房门,偷偷的一件一件试穿着”。但是此时的她还是没有陷入荒糜的困境,“一个女学生哪里用得了这么多?这跟长三堂子里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然而过了一会儿,“薇龙不由想起壁橱里那条紫色电光绸的长裙子,便细声对楼下的一切说到‘看看也好!’”也许这时的薇龙注定要融入原本憎恶的荒糜生活。

  顺着梁太太的安排,薇龙周璇在各个交际场合,逐渐在交际界小有名气。薇龙知道在这些场合是很难找到正经的可托付终生的人,当她对爱情有点点憧憬的时候,梁太太却将那人收罗了去。只怕在这样的环境中经受的诱惑远远不止这些,直到乔琪的出现使薇龙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即使直到这场恋爱是以悲剧收场的。可是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即使知道自己是单方面的付出,也会幸福不已地陷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薇龙终是嫁给了花花公子乔琪,“从此以后,薇龙这个人就等于卖给了梁太太和乔琪,整天忙着,不是替乔琪弄钱就是替梁太太弄人。”她没有天长地久的计划,只有在这眼前的琐碎的蝎西里,她的畏缩不安的心,能够得到暂时的休息。在最后,乔琪和薇龙在湾仔去看热闹的时候,看着正在打价的乔琪,薇龙才想起未来是无边的荒凉与恐怖。

  薇龙是彻底的将自己封在了对乔琪的爱情中,“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你明知道一句小小的谎言可以使我多么快乐”。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情也不一定会开出花朵。张爱玲写到此处戛然而止,但是人们都能猜想到,薇龙的结局是怎样的,年老色衰之后,失去了利用的价值,被无情的抛弃。现实中的我们身边也不乏缺少这样的女性,因为爱情失去了自己,失去了自己对于未来的追求,甚至于有的人以生命为代价来浇灌自己珍惜的爱情。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原型,为了眼前的浮华失去了最初的自我,迷失在繁华中,成为了无根的浮萍,随风漂流,没有了人生的目标。灯红酒绿的生活是奢靡的,是许多人向往的,但是同时也是有许多梦想的尸体堆积起来的。铿亢的音乐掩盖了最纯粹的人性的呼唤,对金钱的痴迷胜过了对梦想的追求,现实中的残酷是在于谁都不能预料未来。现在的清明并不能够指引到未来的明智。坚定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目标,才能增强自己对于外来诱惑的抵制。

  爱情,一度是多么神圣的词汇,但是人们却将其不平等化。爱情中人人平等,就像是双方投入了相同的心血浇灌而成。双方的平等对待是幸福爱情的前提,那种卑微到尘埃中的爱情注定是要有一方受伤。将自己放到广阔天地中,端正心态,收获最纯粹的爱情。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5

  小时候就经常听父母讲起香港富商李嘉诚的事迹,而且每次都是在父母的连声赞叹中结束这个话题,所以从小我就对李嘉诚先生有着发自内心的崇拜。可是一直以来都没有看过他的传记,最近趁着学院举办“我读我悦”的读书活动,从图书馆借来了《李嘉诚传》,连夜拜读,获益非浅。

  一贯低调的李嘉诚很少出现在媒体,在外界眼中他有着浓厚神秘的色彩。说其神秘亦很平常,高高的额头,宽大的黑边眼镜,和蔼可亲的笑容还有专注时的那种精明,无疑平常之中有一种脱熟的气质。这种气质源于生活的谨慎,名利的淡泊,还有那大风大浪所历练出的那种成熟。

  原则,何谓原则,原则就是无论事情发展到任何境地都不能违背的规矩。在大售楼花蔚然成风的浪潮下,李嘉诚坚持自己的原则“稳健中求发展,发展中不忘稳健”资金再紧,李嘉诚宁可少建或不建,也不卖楼花或贷款加速建房进度;当时地产界的许多人士,认为李嘉诚的作风过于保守,但李嘉诚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买空卖空是做生意的大忌,投机地产犹如投机股市,“一夜暴富”的后面,往往就是“一朝破产”。大家都知道做生意不能够“跟风”,可是在暴利的引诱下,大多数的生意人还是“忘本”了。当时,有一金融系统,叫“明德银号”他也参与房地产投机,大量淘空储户存款,使自己没有流动资金,丧失偿债能力,于是,明德银号发生挤提宣告破产。明德银号的破产,加剧了存户恐慌心理,挤提风潮由此爆发,迅速蔓延到一系列银行,不少银行虽未倒闭,却只能“苟延残喘”兴旺炽盛的房地产业一落千丈,楼价暴跌,炒家全部断臂折翼,血本无归。靠银行贷款支撑的地产商纷纷破产。此时,坚持原则的李嘉诚却仍在地产低潮中稳步拓展。在大李嘉诚传读后感1000字售楼花买空卖空暴利引诱下,李嘉诚能够坚持自己的原则实为不易,佩服,真的很佩服!

  原则无处不在,生活中,工作中,交朋友,处亲人……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为什么我要把原则放在第一位,只因他重要,而且相当重要。有了原则就有了生活的坐标,做人,做事都会有根,一步一脚印。有人会说,“人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要坚持原则太难了”知道很难,这谁都知道。但要有所成就,就要承受这份压力。人的性格是不可以改变的,但人的行为是可以改变的,行为的改变建立在原则的基础上。比如,凌晨时刻当行至十字路口时,红灯亮了,你会怎样?虽然此时已经没有车辆过往,但还要停下,这就是原则。这就是生活中任何情况下不能够违背的定律。

  诚信,是做生意过程中最受关注的词汇,商人统常把诚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诚者不伪,信者不欺,言必行,行必果”诚信的震慑力已远远超出了商业的范畴,已经渗入生活的各各角落,一个不讲诚信的人是会被人们所唾弃。也有许多商家以诚信做伪装进行商业欺诈,这注定不会长久的。在香港,认钱不认人“拜金主义”盛行的年代,李嘉诚在缺乏资金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获得了欧洲批发商提前付清的货款,从而解决了资金问题,如果李嘉诚不能履行合同,那无疑全部的风险会落在这位批发商的头上,也就是说这位欧洲批发商承担了全部风险。为什么这位批发商对李嘉诚这样信任?追其源由,就是诚信,李嘉诚从此对诚信更是笃信不移。诚信为李嘉诚赢得了欧洲市场。塑胶花为李嘉诚赢得平生的第一桶金,也赢得了“塑胶花大王”的称号,从而使其进军房地产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思维,一个企业做的再大也是在“创业”,是投资再投资的一个过程,经营者是没有多少流动资金的,一只有商界准备收山的些老前辈才拥有丰厚的资金。经营者本没有“守业”二字,创业换个角度就是创新,企业要不断的创新才不会被行业淘汰。“守业”如果企业做到了守业二字的话也就面临破产的边缘,很简单,要不自己革命,要不被人革命。创新是有风险的,将军无能累坏千军,创新的成败除了团队的协作之外,更需要的是领导者的智慧和胆识,想在商业鼎沸的年代里做一名真正的弄潮儿,就必需具有这种品质。正所谓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李嘉诚是一名时代的弄潮儿也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者,做出的每一次决定都是在运筹帷幄之中。当时做塑胶玩具,日常用品的业务已使李嘉诚忙的不亦乐乎,但他并不满足,众多的塑胶厂中他只不过是一平庸之辈,他渴望有个新突破。正是创新思维使他完成了这次突破,并且拥有“塑胶花大王”的称号。塑胶花弥补了植物花浇水,施肥等环节,很快被快节奏的港人所接受,几乎是在数周之间,香港大街小巷的花卉店,摆满了李嘉诚的塑胶花。寻常百姓家、大小公司的写字楼,甚至汽车驾驶室,都能看到塑胶花的倩影,塑胶花开遍香江。李嘉诚成为了塑胶业的泰斗。这次的创新,是一次极其成功的创新,改变他一生的创新。敢为天下先的李嘉诚不仅有胆识还有智慧。

  读《李嘉诚传》,收获远比你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6

  我爱艾青的诗,不仅是因为诗美,字里行间藏不住爱国的愤慨!涌进我的心,我的脑海,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我爱艾青的诗,最爱的是这一首《向太阳》。这首诗是在艾青从战火纷飞的北方回到武汉,满怀对战争胜利的希望与期盼而作的,“向太阳”的标题让人联想:昏暗的过去,新晋的希望,光明的未来!主题一目了然。

  他起来,不仅是一个人在刚起时,看到远方的太阳,而是一个切切实实的,刚经历了战争的人民,看到希望的曙光,毫不夸张做作的语言,却是那么深刻,刻进我的内心。

  他来到了街上,街上是多么和谐,有了色彩,“早安呵”,艾青不忍心打扰这份黎明。他又回想起“昨夜”的痛苦,经这一反衬,沉重感仍未消失,反而加重,也令读者更加好奇,耐人寻味。

  他回忆起了昨天。是多么痛苦,无止息的战争,残酷的杀戮,毫无自由可言,这困住了他,折磨着他,他无能为力,他替那些无辜的生命哀嚎!也只能哀嚎。文章是他最真切的情感,真挚的悲伤喷涌出来,灵魂永远歌颂,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他期待黎明的到来!我与他一同盼望着,诚切地盼望着……

  黎明终于到来!他含着热泪描绘了城市的工业,他心情激动!

  这落后的人民崛起了,这钢筋煤油的气息比什么都香。

  我所读的《艾青诗选》,就是艾青精神与意志的集中,是再简洁不过的语言,也是品味不尽的意味。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7

  这本书主要记录了俞敏洪在一路走来的历程里,自己关于励志、成功、人生等方面的一些总结和感悟。

  用了很普通的四个字作为书名,但最好的概括了俞敏洪之所以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的根本原因。从出身来说,他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淳朴农民,和高富帅完全绝缘;从天资来说,他应该是一个很普通的人。高考三次才上成大学,大学成绩也非常一般,也导致后来花了三年半的时间想出国留学也没有成功,反倒花光了所有积蓄,又得罪了北大无法立足,只能租住在8平米的黑暗地下室里,连想买本自己喜欢的书、给老婆买条普通的裙子都承担不起,人生可谓到了最低点。

  但回过头来再看,虽然高考了三次,但最终考进了北大;英语高考一次33分,一次55分,但现在他是英语培训行业的骨灰级专家;出国留学梦破碎,但他所创立的新东方作为行业的第一品牌,帮助无数学子圆了留学的梦。

  和天才的成功之路相比,他所走的每一步对普通人来说更具现实的借鉴意义。与其关注Bill Gates和Steve Jobs的辉煌经历,不如多想想这个看上去憨憨的中年男人的成功之道。

  首先是坚持。没有这两个字,他到今天还会是一个只停留在小村庄里的朴实农民。为了弥补自己英语的不足,他将几册新概念英语里面的每篇文章倒背如流。能这样坚持做的人不多,也让多少学子效而仿之。新东方从一个只有几十个学员的单一短期小培训作坊,发展到每年几十万学员,几千个培训班,在全球有着十几所学校的全方位教育体系,期间应该经历了无数大大小小的艰难困苦,没有坚持,就不可能走到今天。

  其次是抓住过程。目标十分重要,因为没有目标,生命就没有方向。但实现目标的过程更重要,因为生命的全部精彩都是在过程之中。”但问耕耘,不问收获”,春天的耕耘将使得秋天的收获成为必然。俞敏洪从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或设定过要创立新东方,甚至连高考时的最高理想就是要上一个师范学校。所以目标是和能力成正比的,当你能力上去了,人生目标自然就提高了。

  第三是主动。对大多数人来说,被动的生活已经变成了一种无意识的行为,没有航向,随波逐流。很多人都说要改变生活,但一个被动者是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的。当我们发现自己陷入一种无能为力的境地时,首先要有勇气走出这种生活,而走出这个舒适区又需要我们放弃原来的既得利益和习惯。人最坏的习惯就是抱住已经拥有的东西不放,而往往只要舍得放下自己的小天地,就很容易走进宇宙的大天地。新东方人才济济,个个特立独行,怎样才能把这些人团结在一起而又保持他们的活力?应该说,俞敏洪一直在主动求变,主动进步。他的不断进步让新东方不断进步不断发展,从而也给了这些人才不断提升的舞台,保持着他们的活力和激情。主动,改变一切。

  作为一个从外人来看不管是财富还是名声都已达到丰盛地步的人来说,俞敏洪自己认为做新东方这么多年来,他真正的收获不是新东方学校,也不是积累起来的财务和地位,而是在新东方的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工作乐趣、积累的社会经验以及面对挫折的苦恼和成功的喜悦。斯言甚善!长久以来,我们都为幸福是什么所苦恼着。和三十多年前比,物质是极大丰富了,但幸福就是在到达名利的某个点位后会自动接踵而至吗?事实上,有多少人在到达了以前他们甚至不敢奢望的那个点位后,还是迷茫痛苦,无聊失望?俞敏洪的这段话很好的回答了上面这个问题。幸福是一种心灵体验,从本质上看更是一种追求,一种动态,是一个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简言之,幸福感的获得,不在于目标所在的点位,而在于实现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8

  今天,我们学习了《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让我对这个童话般的园子充满了向往,对作者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童年生活充满了憧憬。更吸引我的,是祖父的慈爱,仁德,对“我”胡闹、任性的宽容,放飞“我”的天性,对“我”深深地爱。

  祖父的园子是五彩缤纷,充满活力,生机勃勃的。种类繁多,五颜六色的昆虫,在园子里飞翔、蹦跳、嬉戏;五光十色,形态各异的花花草草,泛着淡淡的幽香,争奇斗艳的开放;高大挺秀,粗壮坚强的大榆树,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活力四射。在这样美丽的园子中,跟着祖父四处转悠。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但其实,“我”不是在劳作,而是在胡闹。“我”拿着锄头的“头”铲地,不过是在地上乱钩一阵。“我”分不清哪个是苗,哪个是草,把谷穗当做野草割掉,把草当做谷穗留着。

  祖父的园子是色彩明丽的园子,自由的园子,快乐的园子,“我”也是自由的,快乐的。祖父的爱是暖融融的,像阳光一样的,那么温暖,柔和。作者在童话般的园子中度过童年,在美丽的大自然中生活,在祖父浓浓的、暖暖的爱中成长,使我的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这个园子给了萧红无限的快乐,无限的留恋,也带给了我无限的欢乐;祖父给了萧红无限的疼爱,无限的关心,同时也带给了我无限的震撼,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9

  吴非老师在书的“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段话发人深省,也让我渐渐明白吴非老师说的“不跪着教书”是指的是什么。让我们不由得思索:教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不跪着教书”?书中的教育随笔篇篇观点鲜明新颖,分析问题一针见血,给人耳目一新,读后受益匪浅。作者以几个时代丰富的教育人生体验,以一个教师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审视着当今教育的种种弊端,以一个中国人具有的爱国情怀呼吁每一个教师做一个有思想、有追求,当一盏能够长久地照耀学生一生道路的明灯!

  教师究竟是什么?从古至今,教师被太多耀眼的字眼照耀:有人把教师比作辛勤的园丁,培育着祖国美丽的花朵;有人把教师比作无私的春蚕,为学生的成长吐尽最后一口丝;也有人把教师比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塑造着学生美好的心灵;还有人把教师比作燃烧的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学生人生的道路……其实,我觉得,教师就是教师,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教师和学生是一对相互依赖的生命,是一对相互影响的伙伴,是一对共同成长的朋友;教师就是人,有自己的油盐酱醋,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生活理想;教师就是一个“站直了”的人,一个大写的人,一个能够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人,一个永远让学生铭记在心并学习的人。而要做到这些,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

  《不跪着教书》中有一个小标题是“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吴非老师说:“课堂应当担负起思想启蒙的任务。”这告诉我们不跪着教书,“老师应当是思想者”。吴非老师列举了现实中的一些跪着教书的现象:“面对一本教参,他不敢说不;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他会立刻匍匐在地;在教师失去了独立思考的精神,乃至丧失尊严,能靠他去立人吗?”那我们教师怎样才能做到“不跪着教书”呢?

  首先,教师的人性要丰满。教师应成为情感健全的人,应向学生广施仁爱、感恩、善良的人性,使学生具备仁慈善良、互助友爱、节俭朴素、自尊自爱的心灵,只有给下一代留下真善美的种子,我们的学生将来不管身处何等恶劣的环境,都能在心中盛开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都能照亮他前行的人生。

  其次,教师应努力追求自己的教学风格。吴非老师认为评价一位教师的工作,简单地说可以是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胡适与鲁迅是同时代人,他们的性格与思维方式有很大差异,教育风格也不同。胡适热情,好为人师,循循善诱,他总是教育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鲁迅冷峻,善于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让学生自己寻找出路。而毫无疑问,他们不同的风格都影响了一大批后来有成就的学生。

  第三,教师要读好书,也要教育学生读好书,要通过文学阅读净化学生的心灵世界。作者在书中提到:“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一位教师,只有不断地进德修业,把自己的成长和学生的成长结合起来,让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才能得到学生的敬重,才能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吴非教师谈到“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读书。”“学生超越教师,是教育的成功,也是教育的希望;然而如果教师太容易被超越,那真不是什么幸事。”“不管以后课堂模式如何,教师还是要在课堂上与孩子们说话的;无论如何,别让孩子们看不起你。”我们也要尽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让学生有精力去读经典名著,从前人文化中吸取营养,要避免产生有文凭而没文化的学生。

  第四,教师的人品应站直。教师要远离权贵,要和家长保持适当距离,要远离粗俗和恶俗,要自觉抵制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保持人品的纯净。

  读了《不跪着教书》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教师不只是“授业、解惑”,更重要的我们还要“传道”,我们要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而我们首先要是一个思想先进、厚重,不盲从、很自信的人,我们的学生才能在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的基础上,更懂得为人处世,更能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魄力、有高尚品格的人。正如吴非老师说的“语文老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如果一个教师自身都缺乏批判意识和怀疑精神,很难想象他所教出的学生会是什么样子,真的就如吴老师说的“学校只能教出一群精神侏儒,只能培养顺服的思想奴隶”?

  我们要做站直了的教师,要不断的学习,使自己思想深刻,追求高远,深厚底蕴,增长智慧。要时时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给学生以真爱,要从细小的事情中去了解学生的真实的思想,让他们不断地发现人性美,做一个正直的、真诚的、宽容的、有爱心的、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的人。这样我们的学生才可能成为站直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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