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
想读《湘行散记》,是从逐渐了解沈从文开始的。沈年少即投身行伍,随军队辗转川黔湘边境。吃过苦,也阅尽了社会的黑暗。心生厌倦后,即开始进行文学创作。可以说从文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也是努力的一生。只上过小学,但却凭着对文学的爱好,以及自己对社会人事的切肤体验和深刻观察,写出了当时社会喜爱的文字,从而跻身当时的“中层社会”。可是他从来都自称是是一个“乡下人”,无时不感觉到,呆在这个群体里愈是长久,愈是感觉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深觉自己和周围的人看到的、想到的不一样,因此常常陷于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痛苦。对此,沈曾在《湘行散记》里写道:“三三……,我觉得惆怅得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了受难者了。”
读《湘行散记》你会发现,她名虽似游行志记,却并不是一般的出行心情记事。她是沈十六年后因探病母重返故乡途中的所见所感。与其说她是一本回乡散记,倒不于说是沈对当时社会基层民众的忠实叙述,以及对那方河域和生活在它上面的人们深挚而真诚的爱。
初读《湘》你会发现,那里有清澈毫无渣滓的河水,有听过之后一生也忘不了的橹歌,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但远不止这些,从“老伴”到“滕回生堂的今昔”,你会了解,在那个战乱且无序的年代里,只在沈的视角范围里,就有那么多转徙漂泊,有那么多普通人在战乱里平静的死去,却不为亲人知晓,有那多妻离子别,等待然后平凡的老去,有那么多平凡的人在命运的夹缝里平凡的生,然后在十六年后某个平凡的日子里不期而遇,却不再相识。初读,以为是在读小说,仔细斟酌,才发现是沈人生经历里的一些真真切切的缩影,细细体味竟不禁使人潸然。
再往后,从“一个多情的水手与一个多情的妇人”到“历史是一条河”,你会了解到,水手和拉船人拿着少得可怜的收入,却干着辛苦且随时有生命危险的行船行当。冬日三九,天再冷,船遇险时照样往下跳,行船过程中,船遇上险滩,河水再凶猛也得冒着生命危险下水护船,十年如一日。而即使这样,这些水手和拉船人却从不曾失去应有的勇敢和努力。而吊脚楼上妇人,多半因为这个社会的黑暗,而即使这样,她们依旧不失去那一份质朴和可爱,以及那一份对生活的纯真希望。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在“辰溪的煤”中沈讲了一个简单的故事,简单叙述,毫无修饰,像那苦命人的生命如草芥一般糟蹋在社会的现实里。
故事讲完后沈说读书人不配说“同情”而应当“自愧”。因为这些人生命的庄严,读书人是毫不明白的。
读了这我想了好久,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我同意沈的说法。即便是在现在我依然与沈有所契。
是的,一个人的经历给一个人感受,经历之外的人唯有一声感叹,仅此而已,别无其他。沈从文与张兆和为夫妻五十多年,张后来感叹自己不全然理解沈,这不能不是个很好的佐证。张出身名门,从小按部就班的上学,生活。不曾为生计奔波,也不曾与下层人民亲密接触过等等,都注定她感受范围是无法与沈达到同一个高度的。
沈曾在“湘行书简”,给张兆和写的信里里写道:“因这些曲子我还记起了我独自到锦州,住在一个人的旅馆中的情形,在那旅馆中我听到一个女人唱大鼓书,给赶骡子的客人过夜,唱了半夜。我也一人便躺在一个大炕上听窗外唱曲子的声音,同别人笑语声。这也是二哥!那时节你大概在暨南读书,每天早上还得起床来做晨操!命运真使人惘然。”两种命运就连沈自己也感觉不可思议。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3
1934年初,身在北平的沈从文突然接到从家乡传来的母亲生病的消息,马上冒着严寒踏上了回乡探母的路程。1月12日,他辗转乘车到达湖南桃源,在那儿租了一条小船,随即溯沅水而上,顶风冒雪,经过十天舟行,于1月22日回到了魂牵梦绕的家乡——湘西凤凰。过后,他根据在船上度过的十天里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写出了十二篇散文,汇集成一本名叫《湘行散记》的书。从此,那条纵贯湖南西部的河流以及两岸的风光民俗人情,就被用清新优美的文字展现在世人面前。
沅水发源于贵州省都匀县的云雾山鸡冠岭,全长1033公里,自西南往东北穿行于湖南省西部的武陵山脉和雪峰山脉之间,于常德市德山汇入洞庭湖。沈从文乘船经过的是桃源与麻阳之间的一段,属于沅水的中下游,两岸风光秀美,但由于重峦叠嶂,交通极为不便,因而自古以来就养在深闺人不识,充满了神秘性。沈从文的老家凤凰位于沅水中游,他在这儿长大,而从十六岁起他就随当地土著部队流徙于湘、川、黔边境与沅水流域一带,这里的山川景色早已印在了他的脑海里。因而,他一提起笔,美丽壮观的景象就跃然纸上:山峰夹江而峙,虽是冬天仍翠色逼人;河水随地势变化出现落差,形成一个又一个下行容易上行难的急滩,水花飞溅,其声轰鸣,蔚为壮观;而过了急滩,水势就变得平缓,还常常出现静谧的深潭;有的地方,“全河都是大石头,水却平平的,深不可测,石头上全是细草,绿得如翠玉,上面盖了雪”,而小船就“在这左右是石头的河中行走”,实在让人感到妙不可言;岸边偶尔出现以吊脚楼和石板街组成的村墟市镇,高矗两岸,巍然壮观,使从小在湘西长大的他也不由得睹之惊讶,叹为奇迹……沈从文的文笔胜于丹青,画出了一幅幅沅水两岸的秀美图景。他的文字是平实的,毫无刻意夸饰之处,往往寥寥几句就让人如闻如见。而比风景更动人的,是那字里行间流露出的藏于心底融入血脉的对于家乡山水的倾迷爱恋之情。
然而,如果沈从文仅仅是描绘沅水两岸的自然风光,那么他与那些纵情于山林的文人雅士就没有太大的区别了。沈从文并不是为了描写风景而写风景。他的风景,往往是做为沅水沿岸“人事”的背景而出现的。他的笔墨更多地落在了在这条河上谋生、在河两岸生活的人的身上。在沈从文笔下,那些有了酒喝就兴高采烈、行船如飞的纯朴的船夫,那些住在吊脚楼里敢爱敢恨、情意绵绵的女人,那些看到龙船比赛就高兴得大喊大叫的孩子,那些在矿山挖煤的“黑脸黑手脚”的汉子,那些勇敢而又和气的兵士,乃至于那些粗暴而又不乏豪爽的土匪,组成了沅水两岸特有的乡野人文景象。有关他们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的故事,是那么平常,却又那么撼人心魄。沈从文对这些世代生活在高山峻岭之中、河流峡谷之间的人们是不乏深挚的同情之心的。他为他们的“生活皆很悲惨”而难受,为“地方经济”的“一天比一天坏”而感到担心。然而,读《湘行散记》,我们更多地感受到的是沈从文对这些人发自内心的感动:感动于“他们那么庄严忠实的生,却在自然上各负担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而活下去”,感动于他们“不管怎么活,却从不逃避为了活而应有的一切努力”,感动于他们“在他们那份习惯生活里、命运里,也依然是哭、笑、吃、喝”。从他们身上,沈从文感悟到了“平时好像不能得到的东西,对于人生,对于爱憎,仿佛全然与人不同了”。他感悟到了什么?沈从文并没有具体说明。但从他那平实而蕴涵激情的文字中,我们分明能听到他的心声:历史是一条河,它是由一代又一代像生活在沅水两岸的地位“低微”的山民那样的人群汇成的;也许他们一辈子都默默无闻,与豪华和辉煌无缘,但他们的为生存而生存的朴拙的人生同样是庄严美丽的。
壮美的风光和朴拙的人事交织辉映,贯穿于《湘行散记》全书的始终。从那一篇篇文字里,我分明感到,虽然他已经远远离开了家乡,虽然他早已不是住在河边的顽童和辗转流动的土著部队的士兵,而成了一位颇有名望的著名作家,但他似乎还常常生活在沅水流域过去的梦里。他用文字把湘西沅水流域构建成一个想像中的王国。《湘行散记》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沅水流域的一部短短的生动的历史。因了他的这些文字,湘西沅水流域过去某个时代的面貌与声音、恐惧和希望就永远保存了下来,并在一代代读者心中回荡。而沅水,这个奔流于湖南西部崇山峻岭之中的普通河流也就和沈从文紧紧联系在一起了。人们谈到沈从文,自然会谈到他的有关湘西的文字,谈到风光壮美的沅水;而只要说到沅水,人们恐怕也不能不联想到《湘行散记》中的优美的文字和它的作者沈从文。
我常常想,沅水作为一条河,不仅带给沈从文经验、灵感和智慧,更带来了面对人生的勇气。1949年后,沈从文因政治环境所迫,放下了手中写作的笔。在以后的数十年里,他没有像许多文坛大师一样变成附庸于政治的文臣,而是默默地转而从事文物研究,并在这个新的领域里取得了超迈前人的成果。那条河和河两岸的人事经历,我想,使他能够面对磨难坚韧不拔。沅水,一条普通的河流,不就是沈从文的河流吗?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沈从文其人:中国著名作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上个世纪二十年代便开始文学创作。其代表作品《边城》,《湘西》,《长河》等使其跻身中国最优秀作家之列。人生阅历丰富,经历坎坷,早年投身行伍,后又执教于青岛大学、西南联大以及清华大学等知名学府。同时,他在历史考古领域中颇有建树,晚年完成的专著《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在中国物质文化世上占据重要的地位。
沈从文其情:想必读者对沈从文先生的情感经历比较了解,其感情故事也颇为引人关注。从执教吴淞中国公学开始,便爱上自己的学生张兆和女士。张家四小姐可谓出身名门,大家闺秀,修养学养甚高。沈先生完全沉浸在对张兆和的爱慕之中,用情不可谓不深,用心不可谓不诚。最终在沈的执着追求的过程中,张被打动,终成就了一段佳话。
《湘行散记》其书:前面是对沈先生基本情况的介绍,网络上随处可见,并不十分难得到。我素来敬仰沈先生,也读到过不少他的文字。其中也包括这本著作,有些感悟,写上几百字作为自己的读后感与推荐的理由。沈先生是湘西凤凰人,湘西对我其实是个神秘之地。这本书就是他回到湘西一路的见闻感触,以及触发的对人生对社会的思考。这本书中用词诚恳简洁,很多词语的使用贴近生活,有非常强烈的代入感。对人物的刻画仔细深刻,人物的形象突出,寥寥几笔,人物鲜明的性格特点便跃然纸上。对沿途景色的描写更是清新别致,仿佛置身其中。整部作品乡土气息浓厚,不但展示了湘西的人文地理特色,同时也写出了对自己故乡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的理解、感慨和忧虑。沈给了我们一张由云彩做成的飞毯,带着我们领略至美湘西。
“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地方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5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恰是一个阴雨蒙蒙的下午,手边尽是云气,起初倒的热水已经凉了,而我,好似做了一场黄粱梦。
沈从文老先生,别人言说他是赤子其人,星斗其文。诚如是。看完这本《湘行散记》已然是循着沈先生的脚步,细细赏过他的故乡。艄公的橹歌还在湘西雾蒙蒙的水面上回响,吊脚楼上隐隐约约有姑娘清脆的笑声,太阳落尽,晕出半边夕烧的天,我行过山,行过水,去偷窥了一场梦。
说来有趣,沈从文,一个当过土匪的苗疆汉子,在这本书里倒是对湘西的山水倾尽了一切温柔,他从新婚燕尔中抽身,大抵是把眼前的黛山碧水都当做了张兆和的黛眉,杏目,于是这山这水,都成了他的情书,或许是给他的小妻子三三,又或许是给养育他的秀美湘西。身心都怀着爱意的男人,对于一切都包含着温柔和孩子的天真。
他写_,_,船手,没有贬低没有陌生。好的故事都是从生活里来,每一个人是都鲜活的,真实轻快的鲜活。像周围的姑姑,叔伯,姊妹,兄弟。翻过纸张,还能看到他们和你轻快地打招呼,隔壁阿姊要下河浣衣,前院的小哥要跟船远航。
世务艰难,歌声未歇,从《湘行散记》中,我能看到最为真实的中国人形象,在砥砺前行中轻快地活着。而我始终坚信,能从如此温柔的人文角度来写人的,其内心一定是慈悲的。湘西的粗鲁野蛮他看见,但却并非鄙夷,他用苗疆特有的爽朗和赤子般的温厚尊重这些的存在,尊重每一个认真活着的生命。他从船上下来,走到土埂上,同湘西妹子唱着山歌,和年轻的纤夫亲亲热热地哼着粗蛮的小调,亦或是像豹子似的去找妇人。呵呦,多欢乐!
一河一船一书生。他行在湘西山水里,路过别人的故事,呵手提笔,写给情人。古人说诗词上乘讲究的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沈从文的文字三分随意三分灵气,其余下的尽是对故乡山水色的倾怀柔情,而作起文章来,反倒像在作画,所有遗憾都在轻描中绘上了怜悯和惋惜。他是通透的清楚的,也是朴实的温厚的,人行走在这大千世界,总有着无数招摇,无数光怪陆离,在宁静里取热闹,想来也是先生赤子之心的原因。
《湘行散记》字里行间都透露着这个中国文人的人性关怀,在浆声橹影里,他听着艄公煎鱼的声响,为我们构造了一个有唐以来都欣然往之的桃花源。
史铁生说过,写作,就是为了生命的重量不被轻轻抹去。而沈先生笔下清浅的湘西,随着社会改变已然星移物换,但文章永恒,或许某一天,你内心滂沱大雨,无处躲避,可以去看看沈先生走过的山水,听听船舱下潺潺流水,和我一样去偷窥一场梦吧。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6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一位叫亚克敦的英国人,他的书斋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图书,而且每本书上都有着手迹。读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敬佩之意油然而升。因为“有了书,就象鸟儿有了翅膀”吗!
然而,我们很容易忽略的是:有好书并不一定能读好书。正如这位亚克敦,虽然他零零碎碎地记住了不少知识,可当人家问他时,他总是七拉八扯说不清楚。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不善长于读书,而只会“依葫芦画瓢”。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
所谓“循序渐进”,就是学习、工作等按照一定的步骤诼渐深入或提高。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要求书有几千甚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入,点点掌握,关键还在于把握自己的读书速度。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而“精思”则是“循序渐进”,“熟读”的必然结果,也必然是读书的要决。有了细致、精练的思索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所要讲的道理。
由此可见,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象亚克敦,他徒有万卷图书,而不会读,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其实他一本书也没有读完。
现在的我们,这种“有书等于没书”的现象是历历在目,也就是不会读书。就说语文课本,大家都认为没什么看头;这样一来,掌握的知识也相对于较为肤浅。因此更何况是其他书呢?我们读书提倡: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面对现在激烈竞争的社会,更需要我们的善读。
对于书,只有善读,才能象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暑假里为了完成论文看了许多专业书,同时在闲暇之余又两本薄薄的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玫瑰的名字注》是翁贝托埃科关于《玫瑰的名字》的创作谈。读者经常借各种机会向埃科提问。比如,为什么叫玫瑰的名字?为何选择在中世纪展开故事?迷宫是否有其原型?埃科饱受折磨,只好撰文解惑。
Umberto Eco翁贝托埃科(1932-)出生于意大利亚历山德里亚,博洛尼亚大学教授。
翁贝托埃科是享誉世界的意大利小说家、文学批评家、符号学家。他博学多才,游走于充满奇思妙想的小说世界与严肃的文学理论之间,创造了当今文学界的神话。迄今为止,他每创作一部小说,就立即成为欧美图书市场的超级畅销书。
埃科还是位积极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为多家报纸撰写专栏,透过日常小事进行社会批评。他在欧洲已成为知识和教养的象征,许多家庭都会收藏他的作品。
书很薄包括了:书名与含意,谈创作过程,中世纪,当然面具,作为宇宙学行为的小说,谁说,暗示忽略法,气韵,构建读者,侦探形而上,后现代,反讽,消遣,历史小说,结束语埃柯在《注》中承认,他那长达一百页看似枯燥无味的文字,其实是他用来以精心挑选读者的手段。多有趣的作者,为了他自己一本所谓谋杀一个修士的奇异念头而产生的小说,居然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去用这样复杂的背景构图,来为该书挑选合适的读者,怪不得,很多人在这里放弃了,而我也曾在这里放弃了。
《注》的作用,往往是注释一些平素绝大多数人不知道的秘密,而埃柯这本所谓回答读者提问的注,在我看来,颇有王顾左右而言他之嫌。因为,他在描述自己构思该书的时候,常常提到的是,他阅读中世纪书籍特别是编年史之后,引用在《玫瑰的名字》中的句子,反而被指为现代化的语句。正如我们现在欣赏绝大多数古典音乐的时候,是感觉古典的,但某些人的作品,却会让我们特别感觉到某些人的作品可以算着是现代作品。
掩卷之前,是埃柯的最后的一句话凶手正是我们自己,不觉莞尔,凶手是谁?其实在我看《玫瑰的名字》的时候,我就没觉得凶手多么重要,对我来说,重要的是埃柯构筑的那个虚拟的中世纪镜像和他在《注》里提到的宇宙学。
《阿根廷婆婆》讲的是涌泉光子是一个幸福的女孩,她有一个擅长石雕的爸爸和喜欢海豚的妈妈,
可是妈妈因病去世,爸爸当天随之消失了。坚强的光子执著地寻找爸爸的消息。半年后,光子来到了一幢充满异国风味的奇怪建筑物前,三层的小楼孤零零地矗立在大草原中央。敲开大门,迎接光子的是一个满头灰色乱发的怪婆婆,无厘头的热情拥抱让光子吓了一跳。阿根廷婆婆把光子请进小楼,好奇的光子被楼上叮叮当当的声音吸引,竟然在顶楼找到了正在为妈妈雕刻墓碑的爸爸。这个怪婆婆用她热情的拥抱、让人赞叹的舞蹈和无厘头的道理挽救了这对父女的感情,帮助他们找回了家和亲情的真谛。在探戈舞中,光子渐渐明白为什么爸爸会逃到这里,并对阿根廷婆婆如此着迷。隐居在阿根廷小楼,父亲开始在楼顶用彩色鹅卵石打造一幅曼陀罗的图形。他借此向美津子解释宇宙的奥秘。这个情节是小说的核心,背景知识基于宗教领域的曼陀罗的说法以及卡尔荣格基于曼陀罗而发展出来的现代心理治疗。作者在短短的小说中并没有交代清楚,以致父亲的行为有些突兀,想说明的问题对读者来说也就变得不是那么可被感知。吉本芭娜娜说,相较于宗教,她更多想写的是人留下的痕迹和人们对此的思考。父亲用石头做曼陀罗图形就类似于打造遗迹的活动,行为本身是劳作中的修行,也是自我疗愈的一个过程。
曼陀罗又叫坛城,是梵文Mandala的音译,Manda在梵语中是本质,精髓,la有具足的意思。曼陀罗图形在宗教行为中逐渐演绎成为一种复杂的图示,代表的是宗教上的宇宙观,很多唐卡绘制的就是这种图式。一个圆圈套一个圆圈,分别代表不同的界(书中父亲比作植物界,动物界,人界为其中一种),中心是主神。揭示宇宙万物有如圆一样无始无终,而中心则是宇宙能量聚集的区域。进入现代,荣格研究过曼陀罗后,认为曼陀罗图形隐藏着人类集体潜意识,是我们生活的现象世界和代表圆满境界的天人合一。荣格自己会在心绪纷乱的时候,去绘制曼陀罗。他认为观赏和绘制曼陀罗的行为,都可以给人们的身心带来积极的能量,抚平芫杂的情绪,让混乱失序的心灵归于平缓和稳定。人不可能永远和挚爱的人相聚在一起,无论多么美妙的事情都会成为过去,一如青春的流逝。相对而言,吉本芭娜娜的小说主人公经常是年纪轻轻就在经历这些事情,或者面临代替早逝的父母养育我长大祖母的去世,或者女孩因为恋人的死而失眠继而开始的晨跑,或者受放荡的父亲影响生活不稳定的女儿,吉本芭娜娜的编辑石原正康形容为低烧般的不幸,而吉本芭娜娜总是给他们的生活照进一束温暖的光,它不是来自某起幸运事件,而是让主人公积极地调整心态,因此小说带给读者带来一种安定的力量。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8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是一本关于梦想与追寻的书,小说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德,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巴黎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他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斯特里克兰德却在追逐他的噩运,更准确的说是一个被梦想俘虏的人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斯特里克兰德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斯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他的头脑里只惦记一件事,仿佛生来就是为这件事而来。他为了能做到渴望的这件事,可以抛弃一切,完全出自内在的激情和热情,有种“时不我待”的契机,如若不去做这事就会感到时时不安与惶恐,完全没法生存及生活下去。可以说,他的整个身心全都被这件事给拽住了,就像他给自己挖了一个洞,有东西拉着他下去,不受自己思想控制。你可以说他“六亲不认”、“太自私了”,但他确实是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一件一生未完成的重要事情。他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按部就班,当别人问他是否会想以前,他笑笑,“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活着只为追求真理,而这真理就是那些自己认可并喜欢的事情。而心心念念做喜欢的事情,什么时候启程都不晚,也许某时像有人指引一般,让你靠近,明白自己来到这世上真正的意义。
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生只能作为理解他作品的一个入口,却不具任何普遍意义上的借鉴价值。相对而言书中真正聪明的倒是二流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他知道自己不具开创性的绘画才能,便专心画画糊口。他有自己的画室,过着舒适安逸的生活,也具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他完全明白创作的痛苦,“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
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当然,故事里他低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的破坏力,但这只是情节的偶然,不是施特略夫的必然。
施特略夫虽然艺术才能极其平庸,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施特略夫曾说过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体会想象那些天才所经历的思想折磨啊!
斯特里克兰德和施特略夫这两种人生,一个是伟大的不幸,另一个是平庸的幸福,如果一个人能够选择的话,我想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却在选择的同时又都对遥远的伟大趋之若鹜,不断幻想非凡的莅临。但要知道,“伟大”实在是一条灵魂的不归路. 如果狠不下心来伤人伤己,那还是施特略夫的路走得更容易些。但即使是施特略夫,因为理解了美,意识到了天才的可贵,也不得不忍受无穷的屈辱与折磨来完成他的理想主义。到最后,真正的理想与结果根本无关,就好象斯特里克兰德必须画画,哪怕失明;而他画画这件事却与画根本无关。
月亮和六便士,理想与现实。正像毛姆说的那样,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抬头看天,也便错失了那月亮。”月亮”是美好而遥远的,就像人们追寻的梦想,但追寻的过程也许孤苦,甚至最后会一无所得;‘六便士’象征着世俗、琐碎的生活,但也有其存在价值。你的要的究竟是‘月亮’还是‘六便士’?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大全集这本书是德国伟大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的创作,主要人物就是作者和他的儿子,书中用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描绘出父亲与儿子之间发生的故事,一个个幽默的小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边看边笑,爱不释手。
读完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受到暖暖的父子情,有一篇描写的是爸爸哄儿子睡觉,爸爸绞进脑汁想办法让儿子睡觉,可是儿就是睡不着,结果爸爸累的睡着了,这时儿子躺倒爸爸身边也睡了。
还有一篇是描写爸爸会把梦与现实搞混,爸爸梦见儿子在拔小天使的羽毛,等他醒来后,发现儿子真的在玩羽毛,就打了儿子,其实儿子玩的就是普通的羽毛。
这一个个小故事,里面都蕴含了深深的父子情,由此我也想到了爱我的爸爸,体会到爸爸对我的良苦用心,我也爱我的爸爸。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我向来对翻译自日文的推理小说不感兴趣,觉得翻译过来的文字总是不到位,浮此刻脑海里的是一个属于中文世界的文学语境,与作家笔下所要构建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由日本畅销作家东野圭吾创作的推理小说《解忧杂货店》,却吸引了我的目光。单看书名和封面设计,就让读者产生好奇与遐思,到底一家传统的杂货店卖的是什么“碗糕”,能带给什么样有效的解忧秘方?
附在书中的一篇导读文章,如此称赞东野圭吾创作方面的本事:“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潜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的确,这本《解忧杂货店》虽然具有推理小说的元素,充满了精彩悬念与巧妙构思,但是却能另辟蹊径,让读者对人世境遇有更深入的体会与思考,借文字中燃烧的温情取暖,从而引起广泛的共鸣。
故事中杂货店的老店主名叫浪矢(“Na-Mi-Ya”),而附近的孩子总是把他叫成“烦恼”(“Na-Ya-Mi”)。由此浪矢突发其想,不如透过纸条,在杂货店里为孩子们排疑解忧。起初浪矢收到的问题都较为幼稚可笑,但是他却对每一个疑问都认真答复,仿佛从中找到生命的另一层好处。之后,越来越严肃的问题陆续出现。在老店主精心安排下,陌生人在晚上把写了烦恼的信丢进铁卷门上的投递口,隔天就能够在店后面的牛奶箱里拿到回信解答。
这些来信者都应对着人生路上重大的抉择,期望能从回信中得到心理上的辅导。女运动员是该投入奥运集训,还是就应放下梦想,陪病入膏肓的男友走完最后一程?孤立无援的未婚妈妈是该把孩子生下来,还是绝情地拿掉小生命?少年就应与负债累累的父母一齐潜逃,还是自我勇敢地去闯天下?长子是要继承父亲的鱼店,还是追求自我的音乐梦?浪矢对每一封信的问题都深思熟虑,从不敷衍了事,尽量从各个角度为对方着想,才做出回复。然而,他之后内心却十分担心,“也许他们按照我的回答去做,反而为他们带来极大的不幸”。老爷爷的回答果真替人解忧了吗?浪矢之后发现杂货店里有个穿越时空的魔法空间,而他很想明白自我的回复是否对这些人产生了正面作用,因此他嘱咐儿子在他死后的33周年发布消息,让“解忧杂货店”复活一天。
就在“解忧杂货店”复活的晚上,三名小偷误闯了进来,发现了那些穿越时空的信件。小偷依据过去三十年来发生的时局,一一回复了信件,并让它们回到过去的时空。故事的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写信人能神奇地收到这些未来的预言,而是他们在做出艰难选取时的态度和考量,以及对信念的坚持。人生中万千的因缘聚合,构成了我们不一样的际遇。在生命重要岔路做出选取,最后结果如何,是谁都无法事前知悉的。例如少年最终未听取浪矢的意见,选取独自逃走,因为“那时候,他无法相信心灵的团结”,而结果是双亲选取了结生命,让改名的儿子能有一个新的开始。也许,当初少年做出不一样的决定,一家人的命运可能就此改观。然而,少年长大后成了木雕师,对于这个决定却得出另一番领悟。他最后深切感受到父母对自我无私的关怀与保护,甚至愿意以他们的性命来换取他的幸福。那里面闪现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辉,亲情的联结和力量,原先能够排山倒海,穿越生死的国界。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这一幕情景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其实在法兰克福机场候机时,我就注意到,德国乘客大部分是在安静地阅读或工作。中国乘客大部分人要么在穿梭购物,要么在大声谈笑和比较价格。
现在的中国人似乎有些不耐烦坐下来安静地读一本书。一次我和一位法国朋友一起在虹桥火车站候车,这位第一次来中国的朋友突然问我:“为什么中国人都在打电话或玩手机,没有人看书?”我一看,确实如此。人们都在打电话(大声谈话)、低头发短信、刷微博或打游戏。或喧嚣地忙碌,或孤独地忙碌,唯独缺少一种满足的安宁。
据媒体报道,中国人年均读书0。7本,与韩国的人均7本,日本的40本,俄罗斯的55本相比,中国人的阅读量少得可怜。
在中国各地中小城镇最繁荣的娱乐业就算麻将馆和网吧了,一个万多人的小镇,有几十个麻将馆五六家网吧是常事。中老年人参与到麻将,青年人上网,少年儿童看电视。中国人的娱乐生活几乎就浓缩为麻将、上网和看电视。不管是在网吧,还是在大学的电脑室,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都在玩游戏,少部分在聊天。在网上和图书馆查阅资料或读书的学生少之又少。再看看各部门领导,一天忙于应付各种检查、应酬、饭局。读书已经变成了学者的专利,也许很多学者也不看书了。这确实让人担忧。
中国人不爱读书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国民文化素质偏低。二是从小没有养成阅读的良好习惯;三是”应试教育”,让孩子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读课外书;四是好书越来越少。
日本管理大师大前研一的着作《低智商社会》意外地触动了中国人的敏感神经。他在书中说:在中国旅行时发现,城市遍街都是按摩店,而书店却寥寥无几,中国人均每天读书不足15分钟,人均阅读量只有日本的几十分之一,中国是典型的“低智商国家”,未来毫无希望成为发达国家!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国家的人最爱读书,一个是以色列,另一个是匈牙利。以色列人均每年读书64本。当孩子稍稍懂事时,几乎每一个母亲都会严肃地告诉他:书里藏着的是智慧,这要比钱或钻石贵重得多,而智慧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犹太人是世界上一个没有文盲的民族,就连犹太人的乞丐也是离不开书的。在犹太人眼里,爱好读书看报不仅是一种习惯,更是人所具有的一种美德。这里说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在“安息日”,所有的犹太人都要停止所有商业和娱乐活动,商店、饭店、娱乐等场所都得关门停业,公共汽车要停运,就连航空公司的班机都要停飞,人们只能待在家中“安息”祈祷。但有一件事是特许的,那就是全国所有的书店都可以开门营业。而这一天光顾书店的人也最多,大家都在这里静悄悄地读书。另一个国家匈牙利,它的国土面积和人口都不足中国的百分之一,但却拥有近两万家图书馆,平均每500人就有一座图书馆,而我国平均45。9万人才拥有一所图书馆。匈牙利也是世界上读书风气最浓的国家,常年读书的人数达500万以上,占人口的1/4还多。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一个崇尚读书学习的国家,当然会得到丰厚的回报。以色列人口稀少,但人才济济。建国虽短,但诺贝尔奖获得者就有8个。以色列环境恶劣,国土大部分是沙漠,而以色列却把自己的国土变成了绿洲,生产的粮食不但自己吃不完,还源源不断地出口到其他国家。而匈牙利,诺贝尔奖得主就有14位,涉及物理、化学、医学、经济、文学、和平等众多领域,若按人口比例计算,匈牙利是当之无愧的“诺奖大国”。他们的发明也非常多,可谓数不胜数,有小物件,也有尖端产品。一个区区小国,因爱读书而获得智慧和力量,靠着智慧和力量,将自己变成了让人不得不服的“大国”。
记得有一位学者说过: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应该是一个人的阅读史,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一个社会到底是向上提升还是向下沉沦,就看阅读能植根多深,一个国家谁在看书,看哪些书,就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未来。读书不仅仅影响到个人,还影响到整个民族,整个社会。要知道: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可怕的民族;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今天,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用了半个月时间,我总算看完了维多利亚.希斯若普的长篇小说《岛》。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样尽兴的去阅读一本书,但这本书的介绍和评价深深牵引着我去走进那个浮华年代的不详之地——斯皮纳龙格小岛。
多年来,阿丽克西斯发现母亲总是过分守护着自己的过去,不仅掩埋了自己的根,还把上面的土踩得结结实实。阿丽克西斯决定打开母亲尘封的过去,她来到爱琴海的布拉卡,登上一座叫斯皮纳龙格的荒凉小岛。这是一处禁地,一处令巴拉卡、爱琴海,甚至整个欧洲都谈虎色变的禁地,更是母亲的禁地——麻风病隔离区。禁地打开,一曲令欧洲
潸然泪下的生死悲欢也徐徐打开......
故事的主人公阿丽克西斯的祖辈伊莲娜是一位备受孩子喜爱的老师,在她被确诊为麻风病之后,连同他的一个学生一同被人们无情地送到了斯皮纳龙格小岛。岛上的一切并没有打垮伊莲娜的意志,虽然病魔一天天吞噬着她的生命,但她仍然热爱着孩子们,热爱着她的教育事业,这为荒凉的小岛带来了希望。而岛的对岸,她的爱人和两个女儿每天面对着海那边的斯皮纳龙格小岛无比痛苦和悲伤。渐渐地两个女儿长大了,大女儿贪婪,爱慕虚荣,毫无孝心,在嫁入豪门后贪图富贵,极力掩埋着自己母亲的身份,小女儿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又被查出麻风病的征兆,为此她不得不带着嫁衣搬到她母亲曾经住过的小岛。故事发展到这里,让原本有了希望的伊莲娜家族再次掉进了万丈深渊。所幸的是坚强的小女儿遗传了母亲的坚韧性格,不放弃,努力将自己的所学——药草疗法试验于麻风病,最终小有收获,在她的协调帮助下,两位致力于研究麻风病的医生也不断改进医术,在医治麻风病的过程中也有了不小的贡献。最后,通过集体的努力,整个斯皮纳龙格小岛的病人有的治愈回到家乡,有的虽没有治愈,也离开了小岛,并安排在布拉卡的医院内,终于和正常的人们生活在了同一个地方。
在合上书本的时候我再回想故事,作者写这本小说最精彩之处莫过于跌宕起伏的情节,读者跟随作者一起体验了希望之后的失望,但在读者情绪低落为故事主人公伤心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从某些小细节处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这样反复的情节延伸,使得故事情节更丰富,故事中的主人公性格更是鲜明。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今天是读书节,自己值班,早上大概4点左右习惯性的自然醒了,睡在单位值班室里,同其他典型中国人的公共场所一样,十分脏乱的地面、电视的噪音、长明灯光得刺眼,黝黑散乱的铺盖,尽管我用带来的被子隔离,依然掩盖不住多人使用后的恶臭。好在我随遇而安的心态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使我对这些都不在意,手头有一本昨晚准备的书籍《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翻阅起来。
伴随着最近心态的改变,思维角度的调整,用欣赏和学习的维度读书,自然又有新的认识,结合自己中国文化的根底,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人物解释的角度和论述语言的不同,阐述的道理却是一致的。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在自我的内心中激荡。本书我读过一次,但是没有这次的感觉深刻。
清晨大家都在沉睡,我的思维却十分活跃,想象力自然也被激活,同样的道理,在大脑中冲撞,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佛法文化,西方哲学,现代工业社会的快节奏产物下的西方快餐文化,创业的激情,财富的渴求,精神的独立,自我的超越,幸福的追寻,工作的压力,家庭婚姻的现实,孩子教育的迫切,人格独立的梦想,时间精力的安排,自我关注的圈子和影响的圈子的残酷。等等不一而足,信马由缰,顺其自然,海阔天空,纵横驰骋,思想中我为王的豪迈,精神富有的快感和现实物质缺憾的悲凉,让我深深体会到孤独的自豪和自信。或许我真地在逃避现实,利用读书中的快乐自我满足,但是这也是一种享受,作为人应该享受的权利,太多人的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权利,当然借口很多。
回想多年来的读书生涯,最近两年算是一个高峰,进步也是十分显著的,其根源来源于父亲从小给我的一个理念:“博览群书”,自己做得不错,但是差距依然明显,杂乱无章,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书的兴趣和习惯,大概有人所谓的读书癖:一天不看文字性的东西,就觉得难受,好比我喜欢喝酒一样,几天不喝就痒,一天不读书,就难过得要命,家里,办公室、汽车上、床上,到处是我的书,如果有人使用书来装点门面的话,我也有这种成份,但更多的是精神的寄托。“三日不读书,而面部可憎”,大概是我最好的习惯之一了。
如果不让我不读书,那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好比女人到商场门口不让她进一样虐待。不多说,工作的事情要干,要务第一,管理时间,改变自我,从内到外,时时刻刻,无时不在。为振兴中华而努力!
湘行散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可以说《茶馆》是老舍先生的一部经典之作,我们从这个小小茶馆的兴衰也可以侧面看出中国半个世纪的兴衰。小说里面每一个人物都各具特色充满了个性,简单的一个茶馆我们看到了朝代的更替,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人物的生活状态。
文中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其实算是一个处事比较圆滑的人,他要求的不多只要他的小茶馆可以好好地经营,但是在故事的结尾他也是落得一个悲剧收尾。
其实这是关于一个时代的悲剧,不管是面对清朝的灭亡前那些封建制度的压迫,还是民国初年社会的动荡不安,还有解放初期的内战,茶馆都是坚强的存在着经营着,可是终究还是敌不过现实的残酷打击,悲剧是注定的结局。
关于茶馆的感触就是社会最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无论怎么说受伤害的还是这些底层的人民群众们,里面也有冲有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和一心想着实业救国的秦二爷,可是他们都被悲剧的打压了,就是大多数人的愚昧无知麻木不仁才导致了清朝的灭亡,让当时的中国被列强欺辱。
还有文章中的各种小人物的各种性格的描写也是十分的传神,可以反映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思想状况。没有充满民族正义感的国民的话中国这个泱泱大国是不能真正的站起来,老舍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痛苦,只有记住那个时代的痛苦才可以走好现在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