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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2025-12-30 12:30:23心得体会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3

  感觉似乎很久没有这样一种心情,捧着一本书一口气从头看到尾了,那份激情似乎在高中时才有。那时候在课堂上会偷偷地看自己喜欢的小说,大学时似乎也有,不过那四年我们过得几乎是纽约时间,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让自己能逃课则逃课,即便最后硬着头皮去上课也多是趴在最后一排睡大觉。然后18点一过就是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游戏、小说(多是武侠、玄幻一类)……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希望,那是理想年代才有的东西,在这个人人都表现为急躁冒进的年代,只有内心的那份被我们自己深深掩盖的狂躁与悸动才是动力的源泉。有时候,我们甚至自己都难以明白自己的行为,但我们就那样去做了,这正是源于天性本能的一种召唤。它促使我们那样去做了,那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在这时候,狡诈和理智都失去了往日的作用,激情占据了主导。或许我们在经历这一刻时仍是迷茫的,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让它迷茫好了,你总不可能做到让自己这一生都是情醒的吧?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4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面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面对自己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老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后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该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己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己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5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灵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6

  《狗来了》的作者德国的尤塔。鲍尔, 本书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故事主要讲了狗的老伴去世多年了,所以狗决定远走他乡,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有没有自己要做的事情。他先在一家饭馆里做了保安,他不忍心把像自己孩子一样调皮的狗和不像坏人的猪赶出去,就辞职不干了。第2天早上,狗和猪成了好朋友,一起去辽阔的世界去逛,狗默默的帮助猪,让猪认为自己交上了好运,有了信心。在一次喜剧演出中狗和猪表演的《王子寻求幸福记》圆满成功,也实现了猪做明星的梦想。结束后,狗离开了猪,自己往前走。

  他误入了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成了来代课的老师,如果有像狗一样的老师多好,他一边游戏一边教孩子们学习,孩子们很喜欢他。其中一段,放学以后,狗忍着疼痛自己打扫孩子们吐的樱桃核,我觉得表示狗很善良很疼爱孩子们,但是狗如果可以和孩子们一起打扫卫生就更好了。因为孩子们不能只顾学习,也要有劳动的意识和责任。后来,狗冒充老师的事情被教育局的人发现了,狗和熊一起逃生。

  狗和熊开着汽车到了熊的朋友家,第2天狗生病住进了医院。他觉得医院里很安全,警察不会进医院抓人的,他想在医院里一直装病。可是,一只生病的公猫让他改变了主意,他又准备帮助公猫家里的那30只无人照看的小猫。于是,他不顾个人的危险跑出了医院,去照顾小猫了。一开始,小猫们很怕狗,狗给小猫们吃了自己买的罐头,小猫们才慢慢信任狗。狗带着小猫们离开了这幢危险得要倒蹋的房子,来到了熊的家,熊和熊的朋友也收留了小猫们。小猫在熊家生活,因为他们各自的生活习惯不一样,所以熊和狗尽力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去教育小猫们。但是没有成功,小猫们就想回到自己父亲旁边,狗想到了一个办法,就用红笔在30只小猫身上都画上红点点假装小猫们都染上了麻疹,乔装打扮后,成功送到了医院。

  他们继续往东飞奔,在酒店里,熊想当一位青云直上的女政治家,去改变当今世界。狗没有同意,因为办这件事很危险,会失败的。后来他们争吵着分手了,但是狗还是默默的关注着熊。并且帮助了好多人。一天,熊在演讲的时候,不幸被揭穿,在关键时刻狗把熊救了出来,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他们一起返回了家乡。

  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狗不仅善良、聪明、勇敢而且乐于助人。我很喜欢狗,也想做一个像他那样的人,学好知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帮助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7

  ∨假在家闲着无聊,偶然发现床头有一本二号首长小说,应该是HJ带回来的。读了两天,终于读完了这本厚厚的着作。感慨良多。

  书中讲述的都是官场的故事,描写了很多的细节,读完之后和HJ进行了简单的交流,把文学作品中的故意描述的吸引眼球的东西剔除,剩下还是让我觉得污浊。书中除了描述官场的事情之外,为了增加卖点添加了很多女人的事情,无一例外的都是家庭不幸福,婚外情之类,这些司空见惯,屡见不鲜了,影视剧、小说中随处可见。我奇怪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领导的家庭不幸福呢?就没有幸福的家庭的吗?我觉得一定有,只不过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家庭才更有卖点。第二个让我惊异的是高级领导和有能力、有社会地位的美女之间的故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良禽择木而栖也是常理,他们的这种结合,是各取所需,我想问,你们之间有爱情吗?如果有,我会肃然起敬,如果没有,和动物有异吗?

  这部书具体的描述了作为领导的秘书是如何开展工作,如何把日常琐碎的工作做得细致入微,如何通过机会为自己谋取利益。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心的揣测好难好难,对于我来说,简直如登山一般。怪不得HJ经常说,简单也是幸福,简单更容易获取幸福。我经常想,大家为什么要把社会搞得那么复杂,大家都简单一点,直接一点,不好吗?

  既然我不能左右别人,就做好自己吧,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吗?我努力。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8

  从太空中看地球,你会发现地球就像一个美丽的蓝色大水球。因为在表面积为5。1亿平方千米的地球上,海洋面积约占3。6亿平方千米。

  生命离不开水,因此海洋成了生命的摇篮,一切的物种都来自于海洋,同时海洋又是一个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资源宝库。

  (1)地球因海洋而存在,(2)地球因海洋而美丽,(3)地球因海洋而繁荣。

  打开书本,我们便走向了海洋。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大地的裂变,地壳的运动与撞击,形成了地震与火山的爆发。由于大气层冷热不均,空气对流剧烈,地球上便开始风雨交加,电闪雷鸣。水如滔滔不绝的洪水一般冲了下来,由一块凝聚成一片,再由一片凝聚到一团,最后由无数个大水团聚集起一个巨大水体,海洋就形成了。

  一个大家庭,是由多个家庭成员组成的,海也是如此。地球上的海可划分成四大洋,最大的是太平洋。大家应该知道麦哲伦吧!16世纪是由他带领船队首次完成全球航行。当他驶入一片未知的海域,这片海域风平浪静,美丽而太平。印度洋是一片热带性大洋,它的美应该是来自附属于它的一个岛国——马尔代夫吧!

  为什么说海洋是生命的摇篮,生命的源头呢?

  大约在38亿年前,地球上一片荒芜,海洋中孕育了第一个生命——原始细胞。经过岁月的流逝,这个细胞逐渐演变成了单细胞藻类。由于光合作用的缘故,便产生了第一批“海洋”水母,三叶虫,蛤类……又经过无数次的进化演变,才有了今天地球丰富多彩的生态。

  海洋是一个宝库,它有着取之不尽的海洋矿产,用之不竭的能源,还有“牧场”带来的食物与财富,这些都是不可估量的……

  《走向海洋》让我们充分的了解到了海洋,让我们亲近了海洋。在认识海洋的同时我们也学会了要保护环境,要珍惜这地球上的一抹蓝色。让我们走向海洋。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9

  你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吗?

  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吧!《汤姆叔叔的小屋》由美国比切·斯陀夫人所写的。

  这本书的故事从一个善良的奴隶主与一个非常狠毒的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的。奴隶主谢尔比先生因为运气欠佳,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还因此欠了许多债。用诸葛亮的话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为了还债,他狠心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小时候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所以主人很喜欢他,长大以后当上了家奴总管的位置,对他的主人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哈利,他的母亲伊丽莎是一个听主人任意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哈利在奴隶贩子的追赶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落到自由州,到达了加拿大。

  汤姆的遭遇跟他大不相同。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却没有逃跑。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任何怨言,只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后,成了那邪恶的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伊娃的爸爸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出高价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他们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不久,厄运降临在了小伊娃的身上,她突然病死,圣·克莱先生根据小伊娃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先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作恶多端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用鞭子打,只要有人违反那么一丁点儿芝麻绿豆的事情,就得挨一顿顿人混合打。汤姆忍受着这“畜生”般的折磨,但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牢记自己原来的主人的话: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

  爸爸妈妈假期给我买的这几本名著我非常的喜欢,叫名师1+1导读,书上有老师们给出的:品读与赏析;学习与借鉴;名著知识点;阅读达标测试这几方面内容。名著不懂的地方有了老师这些讲解,让我读起来非常轻松。有了这些说明,也让我知道看这本书时要多注意那方面。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使我感到既愤怒又怜惜。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诚实、稳重宽容、虔诚博爱、勇敢正直。汤姆叔叔那忠诚、正义、勇敢、冒着生命危险救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汤姆叔叔的隐忍和博爱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汤姆叔叔最终,终于被释放了,可那一刻,他已经去世了。但汤姆叔叔的良好品质,在学习生活中对我还是有影响的。比如平时地学校看见谁需要帮助的就主动上去帮忙;平时要听老师和爸爸妈妈的话,和同学之间也要遵守承诺;遇见不文明形为的人要及时阻止。

  总之,看完这本书,汤姆叔叔教会了我很多很多……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0

  虫子,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太好的。他们躲在阴暗的角落,或者路边低矮的草丛里。没有人会喜欢他们,我小的时候就有一些怕虫子。而在假期里,跟随者《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在草虫的世界里进行了最有趣的一次旅行。

  《草虫的村落》这篇文章是作家郭风写的。文中,作者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小虫子,跟着其他虫子进入了奇妙的昆虫王国后的所见所闻。刚看到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生动,形象的语言所吸引住了。在作者的笔下,细小的草茎变成了粗大的森林;一只小小的虫子变成了游侠;草虫的村落里还有许多大街小巷,每一只虫子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它们分别是音乐家,气象员,工程师…我按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那些真是有趣的画面。

  真是让人意想不到。这小小的虫子,看似那么薄弱,那么渺小。它们也会有着如此丰富的生活。作为生物界里的弱者,这些小小的虫子们并没有任人宰割。这些渺小的生命们井井有序的生活,也让我们看到了自己身上的弱点。我们人类作为世间万物的主宰,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破坏生态品衡,还时常的怨天忧命。却不如这些小小的虫子,过着平凡快乐的生活,踏踏实实的工作,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不向生活与困难屈服。

  这些小小的虫子的确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以后也要像虫子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不向困难屈服。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1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2

  今天我读了《三字经》最后的一些——“莹八岁,能咏诗”到“戒之哉,宜勉力”,里面讲的是古圣先贤的故事精神和人生的哲理。其中有几句话十分影响我“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勤有功,戏无益。”这几句话主要讲我们要小时候努力学习,不能耽误学习的黄金时段。这样,长大为国。、为民、为自己都有好处。还能使父母长辈感到骄傲自豪,造福于后代。

  以前,我总以为学习的机会和时间还很长,不必这么累这么认真地学习,可以留着一些知识以后慢慢学。可现在我才知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学习的机会只有那几次,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了。并且知识也像一个黑洞一样,越来越大。今天你会了这个,明天又有新的知识等着你,可谁又能保证你前一天学的知识忘不了呢?知识像一只被人吹的气球一样越来越大,就算你有三个脑子每天不停地记也记不完。所以,我们要把握好近在手边的学习机会,千万不能错过,一错过就再也记不住了。

  玩耍的快乐只是暂时性的快乐,并且这种快乐就像夏天里的冰一样,一吃还想吃。我们学生可以享受一下这种快乐,不过不可多享。如果多享受,意志差的同学就会控制不住自己,从而无心学习,长大后悔莫及。学习的快乐是永久性的快乐。它像一杯咖啡,刚开始有苦,然后是淡淡的苦,再而是微香,最后是香醇。我们要学会做长久的快乐,虽然刚开始没有香,不过会越来越有甜头。从而让你爱上这种长久的快乐。

  《三字经》真的让我收获颇多,希望大家都可以认真的读一读!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3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篇汪曾祺老先生的著作《大淖记事》。

  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年轻锡匠十一子好上了。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山盟海誓,却是最淳朴的心心相印。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巧云不幸被玷污。但巧云和十一子感情反而更进一步。团长看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

  这个故事虽短,但是十分感人。文章前面铺垫了很长的一段大淖风土人情,大淖的美丽,南岸的锡匠们,东头的女人们,来来往往、家家户户的人们简单的生活,细节刻画得非常生动,有无比的韵味,就好像轻轻投入池塘的小石子,余波荡漾。那时的生活场景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安宁和谐,平静淳朴。

  不仅自然美,生活美,还有最令人震撼的人性美。十一子在被殴打时,其实只需要说一句他不会再进巧云作文家门就可以不用被打了,只要松松口,就不至于后来那样被打得垂死。但他没有。因为对巧云的爱,同时也是一个硬朗、勇敢的男子汉。从中我感受到了,这些淳朴的人们也有为之奋不顾身的东西——爱。同样为爱,在男人重伤、父亲残疾的情况下,巧云也能够像其他东头的女人一样挑担干活,在面对困难时,不怕苦,真正挑起了重担,变得更深沉、更坚定。“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这也是他们坚贞的爱情。还有在十一子被打后,村民们热情、好心,积极帮助他们,就像书中所说“这样一对年轻人,使他们觉得骄傲”。他们还坚持请愿赶走刘团长,人们的心团聚在了一起,我也感受到了浓浓的人情味,心也暖暖的。

  读完我仍然意犹未尽。结尾处的独特设问“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两个非常肯定的句子,不由得让我联想起了他们虽然辛苦但美好的未来,这是他们,也是其他万千朴实善良的男女。

  这样的书会流传下去吗?

  会。

  肯定会!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4

  乔布斯专讲述了一个影响横跨两个世纪的科技天才的故事。乔布斯是一个天才但不是传统意义上专攻一面的天才,但他也不是全才,他的产品和经营的公司方方面面都会打上他的烙印,他不是设计师也不是个营销者,但所有方面他都知道怎么做,或者说将一切都共融一体,这与他的性格密切相关,他是个控制欲极强的人,脾气古怪暴躁,甚至可以说是那种为求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尽管他是个佛教徒,但性格却依然暴躁,禅修于他来说只是更好的控制自我意识,从而达到控制他的产品,从精神到物质都追求极致简单纯粹的理念。用户体验是乔布斯毕生信赖的产品设计理念,早年乔布斯参与设计的Appleii,Next等等放在今天看来依然是优秀的产品设计,当设计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不仅仅只是设计,而是艺术了。乔布斯是以一个艺术家对待的艺术的态度去对待他的产品,艺术家都会试图做到完美,乔布斯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完美主义者,时至今日,依然可以看到各个与艺术行业相关的从业人员舍得花昂贵的价钱去买苹果的产品,放在早几年,用苹果的都会普遍被认为是设计师或者艺术从业人士。乔布斯早年的坎坷与他的性格不无关系,他的坏脾气,偏执,口无遮拦让他树敌无数,同时过分强调用户体验带来的高昂成本代价在当时的市场并不受落,早年被苹果无情的驱逐出去以后即使自立门户也是处处碰壁,王天不负有心人,最终乔布斯还是回到了苹果,此时身经百战的他在早已积累了商业谈判技巧,对用户体验和需求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认识层次,最终抓住机遇推出ipod为苹果打了首场漂亮的翻身仗,随后的iphone,ipad的陆续推出创造了苹果最辉煌的十年,苹果的产品一直保持封闭的生态环境以确保将错误减少至最低,在框架内限制然后不断去优化,以完美为最终目标,苹果的创新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创新,苹果更多的是在前人失败的实验性产品上汲取灵感融合自身特色再设定目标,像iphone和ipad的触控电话和平板触控电脑其实早有先例,不过做得最好的只有苹果。

  乔布斯戏剧性的人生固然吸引人,但是他背后付出的努力不会比别人少,他辍学,却没有停止学习,他曾经放纵过自己,但也以清规戒律要求自己,他是一个矛盾的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乔布斯,也不需要第二个乔布斯,盲目的去更随他人前首先认清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资本,我们要做的正如他做的一样,吸收别人的可取之处,认识自己,结合自身状况尽力做到最好。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5

  读了十大才子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以后,我受益非浅,让我知道了人世间除人以外花也是有信念的,它就是——百合花。

  如那一段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唯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办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作者林清玄用百合花内心深处的语言来表达这是一株纯洁的百合花,用百合花那高尚纯洁的美体现了它那坚信自己信念的品质。让读者对此篇文章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尤其是“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从这三个我要…我要…我要…的语气上一个比一个坚定,让人读出了那种信念。信念是什么,信念能让人充满斗志,信念是迷途中的导航灯,信念能让一个完全失去信心的人走重新找回信心。信念如果在我们身上,我们一定是最棒的。

  我喜欢百合花,更喜欢它那种激励人心的信念。那株百合教导其它百合的话,我将会用此话激励我自己,为自己美好的明天打下良好的基础。如果今后我摔倒了话,我将会用此话来激励自己。我会成功的,我会努力奋斗的,相信我吧!百合花。我一定以你为榜样,在学习的道路上,更加努力学习。

  百合花仿佛微笑得对我说:“你会成功的,因为你对自己有了更高的信念,你一定会像我一样的”。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6

  “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7

  蒂凡尼的早餐,一部描述爱情和生活的电影,片中的女主角是个奇特而优雅的女子,她像是很明确的在追求着什么东西,然而其实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很多时候都在向弗列说着很多琐碎的事情,似乎无关紧要,又似乎哪些事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得到她的弟弟弗列死去的消息之前,她很乐观的向往着有一个牧场,可以养很多马,可以和弟弟快乐的在过简单生活,而很爱她的前丈夫来了,要她和他回去曾经的家,可是,她说她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叫露拉美的女人,前丈夫失望的回去。然而不久却带来了噩耗,她的弟弟弗列意外事故死了,她霎时崩溃。然后又很执着的要嫁给富豪。

  影片中的男主角,帅气可靠的男人,和女主角同住在那个自称摄影师的脾气怪异易怒的房东家,女主角为了逃离喝醉酒的男人的骚扰跑上男主的房间,然后和男主说着自己的向往、生活等等,并称呼男主角为弗列,她弟弟的名字。身为作家的男主角欣然接受她的一切。

  两个人在那个安静而美丽的城市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时常来往,像朋友,又像恋人一般。最滑稽的是女主角举办PATI的场面,趣味至极,很喜欢一个镜头,男主趴在人潮拥挤的地面接电话,接完了,拉起正在跳舞的男人擦得黑亮的皮鞋把烟头放进去,很搞笑也很别致。作家得到自己的故事被卖出的喜讯,女主角提议去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然后他们去了蒂凡尼,一个高档珠宝店,在那里,男主要赠礼物给女主角,女主角忽发奇想,要在蒂凡尼买个十元以内的饰物,没想到真的有,可是却是个纯银电话拨器,这却和男主想要送给女主的浪漫的东西完全不符。

  男主从怀里拿出吃爆米花的赠品——一个戒指,询问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刻字。蒂凡尼欣然答应。果然是个好极的地方。他们去了图书馆,男主在女主的要求下在自己的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却被图书馆管理员责骂,实在滑稽的无奈。然后他们居然去店铺偷东西,而且顺利的各偷了个可爱的面具出去。在街上遇到警察,警察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们两人离开。分明将他们当成了热恋中的情侣。然而就在女主角认为自己可以嫁给那个拥有牧场的富豪的时候,房东却举报他们涉嫌贩毒。虽然被保释了出来,可是拥有身份的富豪却取消了取女主的约定。

  女主依然想要离开那个住了一年多的城市,她说那里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甚至将男主特地从女主家里抱来的猫咪丢下车,她说,他们谁也没拥有谁,人们不属于对方,没有人可以将我放在笼内,她荷猫咪都是无名氏,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对方。男主很气愤的下车,说她懦弱,缺乏勇气,害怕承认人生就是这样,然而人们相爱,结成佳偶,这是人们获得真正幸福的唯一机会,她说的自己野性难驯,害怕别人将她困在笼子里,其实她已经在笼子里,而那,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和什么城市无关,无论去了哪里,她依然会遇到自己。男主从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盒子,里面是那枚他们在蒂凡尼刻字的戒指。男主角下了车,去找那只被她遗弃的猫,雨很大,女主从车上下来,追上男主的身影,问找到猫咪了没有。

  影片基调很平静,就像生活安静的流淌,略有浮躁和不安。而哪些从缝隙间洒落下来的阳光安抚了一切。使得喧哗荷浮躁也变的安静,平和。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8

  《淘气包马小跳》是杨红樱阿姨写的:马小跳是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老师办公室的常客。在办公室里垂头丧气,一出来便欢天喜地,路曼曼是马小跳班的中队长,也是马小跳的同桌,他们每天都有“战争”要发生……马小跳在生活中的喜怒哀乐,他跟我们孩子一样,有困惑,有委屈,有郁闷,有压力……但我们可以在读书中找到乐趣,找到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明白了生活中有喜怒哀乐,不要被小小的挫折给打倒,也不要每天伤心,可以在读书当中找到乐趣。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1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再见了,拖拉》,这本书让我很是受益,因为我就有拖拉这个坏习惯,而且一直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但是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计划的力量,知道了时间的重要性,我还知道了要怎样列计划才能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下面我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事的主要内容:

  马明月因为懒惰、拖拉,所以每次上学都迟到,而且她每次放学总是先玩电脑再写作业,结果不但一直受到老师批评,还让生病的妈妈担心。可是自从她进入学校的广播台捡到了一个魔法笔记本后她渐渐的懂得了时间的重要性和计划的力量,而且她还懂得了要怎样列计划才能让自己的计划很容易实现,于是她开始按照计划生活,并且一步一个脚印的朝着梦想前进。

  现在我给大家讲一讲书中提到的怎样才能让自己列的计划容易实现:通常大家的计划都是按照时间指定的,但是这样的计划是不容易实现的,列计划时只需要把一天要做的事给写上去就行了,但是列的计划是不能太难的,要不你的计划还是不容易实现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自己和主人公很相似,我们俩都是一开始不按照计划表执行计划,都是一开始是按照时间来列计划的,都是想让大人来帮我们列计划。但是我们俩还有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我实在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她是在很在时就知道了。

  我在今后一定要让每一天都有计划,每一天过的都充实,每一天都过得高兴。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篇20

  他爱学生,教学生唱歌跳舞,和学生打成一片,关心爱护弱势学生,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学生"打抱不平",难怪学生做梦都想到他,几十年以后仍然惦念着他。在教师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和谐的师生一旦建立,很容易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亲其师然后乐其教。

  韩麦尔先生的爱国情绪感染了小佛朗士,他听得特别认真,感觉"真奇怪,今天听讲我会都懂,他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在莎利文的爱心感召下,失聪又失明的海伦终于理解了抽象的"爱",突破了认识上由具体到抽象的瓶颈。

  对学生而言,教师一般都具有天然的影响力,如果这种影响力是建立在教师身份所赋予的权力基础之上的,那是不稳固的。而如果这种影响力是靠教师的人格魅力赢得的,那就相当持久而且强大了,这种影响甚至强大到足以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高尚的德行和追求,深入学生心田,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鲁迅就是时时受着藤野先生的鞭策,几十年过去了,仍不敢有丝毫懈怠,他坚韧的斗争着,为民族的觉醒和解放而奋斗。在鲁迅的精神家园里,有藤野播下的种子。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教材中出现的教师形象以他们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着他们的学生,也启发着我们当代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给学生以影响一生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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