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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2026-01-01 03:31:18心得体会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

  《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原来萤火虫发光与它尾部的发光器有关,在发光器内含有荧光素和荧光素酶发光物质。当空气进入发光器时,荧光素在荧光素酶的催化作用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化合,产生的能量转化为荧光,进入发光器的空气越多,发出的荧光越亮。由此可知,萤火虫并不是在黑夜发光,只不过这种光亮度不如阳光亮,便以为白天不发光了。这使我对萤火虫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深深入迷。因为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例如:跳蚤跳高的世界纪录是多少厘米,跳远是多少厘米,爬行直立的玻璃达多少厘米高等等。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跳蚤。它是昆虫世界跳跃冠军,跳蚤一跳就是自己身长的上百倍,就这一点来说,任何善跳的高等动物是无法与它相比。读书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爱读书。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3

  朋友们,你们一定有自已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一样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吧!首先我给大家猜一猜我喜欢的这一本书的名字叫什么。这一本书是为我们小学生编写的,当我翻开这一本书,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我感觉扑朔迷离;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它还让我明白,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我们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普知识,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这套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人,他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大家猜出来了吗?对了这一本书就是《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它是一本对我们多么有用的书啊!难道你不想读读吗?记住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4

  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觉得这一套书很好,这套书有数学分册、物理分册、化学分册、动物分册、人体科学分册、地球科学分册、宇宙科学分册、环境科学分册、信息科学分册、工程科学分册和索引资料分册。

  肯定会有什么问题,应该多翻翻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书现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迅猛,人们为了认识已知世界所需要掌握的科学知识将越来越多。如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愚昧落后,缺少起码的知识,就可能被一些假科学、伪科学所愚弄,陷入盲目和迷信。

  为此,我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用正确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来揭穿形形色色的伪科学的真面目。一辈子用得着,几代人忘不了!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5

  我看到了一本书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问题很有趣,其中有一个问题叫花为什么有的香有的不香呢?这个问题是这样解答的。

  一般来说,大多数植物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为什么有些花朵里含有香气,有些就没有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气的来龙去脉。

  花之所以有香气,那是因为花朵有着制造香味的工厂————油细胞。这个工厂里的产品就是具有香气的芳香油,它可以通过油管不断地分泌出来,并且在通常温度下能够随水分而挥发,从而变成气体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所以又叫它挥发油。因为各种花卉所含的挥发油不同,所以散发出的香气也就不同。我们之所以能闻到花香,是从挥发油逃跑出来的气体分子钻入我们鼻孔的缘故。另外在有些花朵里虽然没有油细胞,但是它的细胞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会不断地产生一些芳香油。还有一些花朵的细胞里不能制造芳香油,而含有一种配糖体,配糖体本身虽然没有什么香气,但是,当它受到酵素分解时,同样能发出香气来。

  我的感想:这本书很有趣,希望有很多人看这本书,增长见识。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6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十一假期,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古代人是怎样计时的?”。古时候,聪明的人类发明了多种利用测量影子来计时的方法,这就是各种各样的“日晷”。就是把一根木棍直立在地面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再摆放些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中什么位置,直立的木棍都会在石头上留下影子,看了影子的位置,就知道当时的时间了。可是,这种方法在夜晚和阴雨天气就不管用了。所以后来人们又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滴漏”的方法。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带摆的时钟。到今天,这种钟颇受人们的欢迎。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7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多的“为什么”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但不曾解开。现在当我可以用《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来把“为什么”换成“知道了”时,才会发现,原来生活是那么的多彩,大自然是那么的奇妙,星空是那么的深邃……自己的世界却是那么的渺小。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唯一一本从小读到大的书,它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中的细小琐事。每一个“为什么”就好似星星一般璀璨,有了它们的天空是多么的深邃。

  从生活说起,当你上学的时候,莫非最喜欢的就是下课铃声了,因为它可以为我们带来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可是你知道为什么每上一节课都要休息十分钟吗?《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为你解答:在我们学习的时候,大脑某一区域的细胞工作着;在我们活动的时候,大脑另一部分细胞在兴奋中,其实和我们是一样的。要使大脑的功能一直保持在旺盛的状态,就要让大脑兴奋起来,要让大脑的兴奋区和抑制区经常轮换。因此在上课40分钟后安排10分钟的休息,让反映在大脑皮质的某部分细胞又兴奋转为抑制,以更有充沛的精力迎接下一节课。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一直缠着我好几年,始终没有解开谜团。所以我带着一个巨大的问号来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寻找,它给出了一个简洁易懂的答案:自然界必先有“母亲”而后才会产生“儿子”,绝不可能先有儿子然后才生出母亲来。所以说,先有鸡的看法是符合自然演化的,是切合实际的。这个缠了我这么久的“难题”竟然就被书中的一句话给解决了,原来想问题也不一定要钻牛角尖,说不定答案就在我们身边。

  到了盛夏,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吃西瓜的,西瓜味道香甜,汁水又丰富,的确是止渴消暑的佳品。但一般人虽然很喜欢吃西瓜,却很少会去想:西瓜里为什么有大量甜汁水?在人类发现西瓜含有甜汁水后,便开始把它的种子种在肥沃的田里,细心地培育。人类在种西瓜时,当然是挑选那些个儿大、味甜而汁水多的西瓜取子来种,所以种出来的西瓜也比较大,甜汁水也越来越多了。如果要论起功劳来,西瓜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甜汁水,它自己应该有一半功劳,而人类也应该有一半功劳呢!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位无声而伟大的老师,它无时无刻都在那儿等待我去翻阅它,用它的知识来化解我的疑问,来打消我的问号;《十万个为什么》又好似我第二个无私奉献的母亲,怀揣着无数道理,用文字描述来使我深刻地明白;《十万个为什么》更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和我共同去探索世界的奥妙……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8

  我曾无数次期待过,可以背着行囊四处流浪……在夕阳笼罩的原野上,在茫茫无边的沙漠里,在潺潺流淌的小溪边,在百鸟齐飞的山林边,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让这些地方都留下我的身影。

  读《美洲纳粹文学》,我赫然发现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四处流浪的习惯,他们喜欢把自己的足迹印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然而,现实生活中,在无边的时间里,我选择看书。

  我读了《百年孤独》,恍然发现,这世上有很多人比孤独的旅人还要孤独。

  马尔克斯笔下的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更孤独。

  你看,他来无影去无踪,在沙漠上得热死病后,还把孤独的灵魂留在人间,留在那间曾经居住的屋子。他孤独的灵魂乞求的不过是有人跟他对话,有人了解他的世界。他在不朽的羊皮卷上预知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的历史: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他使布恩迪亚家族的几个男人都跟他一样陷入“实验”的疯狂和探索未知的狂乱。在那无人理解的无边的科学的、带有无穷魔力的世界里,他和布恩迪亚家族的男人们交流的其实不是生活的科学,而是彼此抚慰无法安放的灵魂。

  乌尔苏拉是布恩迪亚家族里活的最久的人,应当也是这个家族里最孤独的人。

  她的孤独,在于有一个陷入无穷无尽探索世界境地的丈夫,这个丈夫时而有指点江山的魔力,时而又陷入梅尔基亚德斯设置的怪圈,只要梅尔基亚德斯一出现,他的生活之钟就停止了旋转。不仅如此,她的儿子、孙子、孙女以及孙子、孙女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无不纠缠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至于乌尔苏拉一说起家里的男人,常常恨恨地称家里生活着一群疯子。读书笔记.她死在圣星期四早上,死之前本已经失明的她彻底失去了理智,走进卧室,会遇见生命里经历过的无数人,她在与这些亡灵的对话里,迷失在自我的世界里,也彻底迷失在亡灵的迷宫里。她死得很凄惨,只被放进一口比当年装奥雷里亚诺的篮子略大的小棺材,也只有很少的人。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9

  暑假里在表姐家玩了几天,因为表姐在苏州读大学,妈妈也放心我在她家。她的书桌上整齐的竖着好些书,还有很多是他高中时候的。我无聊时也就随意的拿几本翻看着。里面有一本叫做《十部名著精华精读本》,封面上还有着江苏新高考复习用书的字样。里面有《三国演义》、《红楼梦》、《欧也妮葛朗台》等等。这本厚厚书还是挺好看的,虽然没有每部名著的全部内容,但绝对是精华与精彩的部分,表姐看我那么喜欢,就把这本旧旧的书送我看了。对还在上初二的我,还是看的懂得。语文老师今天布置写名著读后感,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先抓头挠腮一番,写什么呢?老师给我们指点了一番,我问老师不写《童年》《鲁滨逊漂流记》《钢铁……》可以吗?老师笑着说当然可以,他说只是举例子。我说《葛朗台》可以吗?老师说那是高中要求读的,不过你读过的话写也可以。于是乎,我就写了。

  《欧也妮 葛朗台》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小说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主要写了在法国外省的索莫城,一个名叫葛朗台的箍桶匠,原本很穷,后来因娶了有钱人的女儿,而逐步积累了上千万法郎的资产。正因为这些钱,让他变得越来越吝啬。葛朗台的赚钱能力真的强!那么他的女儿欧也妮也就是一个富二代了,可是富裕的家庭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所以我觉得葛朗台在家庭方面、为人处世方面是一个乞丐。

  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位爸爸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家人,可是葛朗台就不像正常的爸爸了,他的眼睛里只有钱,在家庭方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也是很小气的,比较之下,我家经济状况绝对比葛朗台家穷,但我的爸爸对我十分的好。

  他家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有亲戚来,他不让加菜,竟然吩咐雇农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病了,卧床不起,他最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写到这里这位“爸爸”还是爸爸吗?金钱对他就那么重要吗?如果让葛朗台自己来回答究竟这是为什么,他一定会说“我不知道,我办不到,我不愿意,以后再说吧。”,在用作者在文中的话来说: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嗜钱如命,对金钱的痴迷。看到这里我十分同情欧也妮,生在这样的家庭还不如生在穷苦人的家里,至少家庭是舒适的、温暖的。我家厨房门坏了爸爸请了半天假让一个师傅来修理。姑妈来我家,爸爸在街上买了好多菜,还买了烤鸭。家里有人身体不舒服,一定会及早的去看医生。邻居家里有什么事情,过来和爸爸说一声,爸爸肯定要去帮忙的,爸爸说过:那是必须的。平时,家中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妈妈手里。如果问我的爸爸每天辛苦为了谁,他肯定自豪的说是为了他家的“丑丫头”。

  文章点评说“他是能说千句话,不舍一文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吝啬的一个人。

  读到这里令我气愤,每年他的女儿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她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币,紧接着,他会对女儿说,乖女儿,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吝啬鬼边看边点算着金币的数目,看看金币是否少了,清点完毕后,他又假装成慈爱的父亲,把金币归还给女儿,同时不忘反复嘱咐她要把金币好好保存,千万不可以弄丢,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还会再要检查的!我的天哪?我的天哪?“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反复嘱咐”、“ 还会再要检查”,过生日、过新年、平时爸妈给的“小费”都由我自己安排了。

  爸爸,每天快乐而辛苦的上着班,兢兢业业。他也经常告诉我为人处世的道理。相比之下,葛朗台会这样教育他孩子吗?葛朗台总是不择手段的扩充自己的财产,甚至还用自己的女儿欧也妮小姐作为诱饵,来赚取更多的钱。就像书上说的“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他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坚决地把自己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共的地上。真是的,别的村民还不知道怎么说他。

  为了钱,葛朗台冷酷无情,与其说他是金钱的所有者,倒不如说他就是金钱的奴隶。知足常乐,它只会一味的追求更多。我现在明白了,他赚那么多钱又舍不得用,就是心理的不正常。当然也不能奢侈的花钱。听爸爸说钱变得不值钱了,如果在现代社会,葛朗台不懂消费,他的钱肯定贬值的。我总觉得这样的人事不存在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个文学人物的典型,我听了似懂非懂。

  再次回味《欧也妮葛朗台》,好笑又好气。读它,让我同情欧也妮母亲和她的不幸,让我懂得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那就是:做人要慷慨一些,不能太吝啬,什么事情都很小气的话,你的同学、朋友就会远离你的,让我也明白大方做人、好好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也很欣慰的为我有这样慷慨的爸爸感到自豪。现在这本书老老实实的呆在我的身身边,爱书的表姐把它送我了!如果不送,我这表妹非说她“葛朗台”,呵呵!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0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作家以诚挚的情感 夜游世博园,精美的语言,诗意的情感,把我们带进与现实世界完整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沉醉于一曲清爽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产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

  小说没有波折庞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郁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悲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 艾莱依羽绒服,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安静古朴的湘西乡间风景,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涯,浑厚自然的民风 耐克鞋,仁慈浑厚的天性,与那仁慈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 我要说最荣幸的人是《边城》的读者,由于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1

  读了这本书,真是不得不佩服冰心奶奶了。她真的是一位饱含人情味和独具生活品位的人。

  在通讯五中记到,冰心奶奶在火车上见到一对母女,看到母女亲密地在一起,冰心奶奶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是呀,我也和她一样,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每个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可在我身上,却丝毫不能体现这一点。母亲总是很宠溺我,不像父亲那样严厉要求我。所以,我一有难,便躲在了母亲的身后,可当母亲要求我去做那么一点点事时,我却不知到哪里去了。

  一次我没打招呼跑到同学家玩,到晚上7点多还没有回去,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回到家才发现母亲正哭骂着父亲,说父亲没看好我。看到我出现,她一把抱住我,喃喃地说了许多。自此,我终于明白了母亲对我的爱。我开始懂事听话了,总是在别人眼里是个猴子,在家也会变成个绵羊。母亲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笑脸就像春天的柳树,在脸上泛滥起来。

  初中,我住校了。一星期才回家一次。母亲每次见我回去都要心疼地说:我瘦了好多。还到处张罗着好吃的,给我带去。丝丝白发在阳光下映的发亮,皱纹也爬上了她的眼角。一切一切,都让我这个做女儿的心疼不已。这浓浓的母爱啊,怎不让人感动?怎不让人落泪呢?

  母爱,犹如涛涛大海,母爱犹如一片天空,母爱犹如一个“避风港”,母爱犹如一洼温泉,让我们向冰心奶奶学习,珍惜母爱,回报母爱,赞美母爱!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2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谁知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翠翠。为了成全傩送与翠翠,天保外出闯滩,不幸遇难,傩送也因此离开翠翠驾舟出走。疼爱着翠翠并为她的未来担忧的外公终于经不住如此打击,在一个暴风雨之夜溘然长逝。翠翠守着渡船深情地等待着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来的年轻人,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翠翠也知道“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她也希冀,“也许明天回来!”,令人无限感慨。

  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那白塔绿水旁翠翠伫立远望的身影,是如此的娇艳灿烂!我虽理解傩送的出走,却也不能释怀他的出走,因着他的决定最后让一个人的悲剧变成了三个人的悲剧!这不禁令我想起韦庄的那首《思帝乡》:“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一寸相思一寸灰,翠翠的爱情不若词中女子那般冲动炽烈,却也分外耀眼,志不可夺。她一生都在用她那份脉脉的温情守候一段飘渺的希望,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这段爱情,是如此可悲、可叹、可敬!

  此外,作品中的其他人物也鲜明可爱,跃然纸上。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美好的人性光辉!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3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4

  我本是出于好奇,才翻开了这本厚厚的书——《儒林外史》。一页一页地翻看起来,嗅到一股诱人的书香味,不知道是书的年代太久,还是故事本身就有着非凡的价值……

  书看了一半,我已是心潮澎湃。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社会,竟使得吴敬梓——一个出生“科第仕官多显者”的家庭的子弟,去如此愤然地抨击与讽刺。这本书就像一份无言的控诉,一下接着一下,震人心魄啊!

  再慢慢往后看,我有些懂了。旧社会缔造了一群可耻甚至可鄙的儒生,他们满口“之乎者也”,又无真才实学,醉心功名,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他们期待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名扬天下,光宗耀祖,那一切的功名利禄就会唾手可得。由于这种极端的野蛮的疯狂的追求,导致了官场的黑暗龌龊,许多读书人的心灵被扭曲,甚至变态。这不得不令人可悲可叹。在读第三回的《范进中举》时,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

  可是若论错,归根究底却不在他们身上,他们的苦苦追求本身没有错,是黑暗的社会,是封建科举制度给了他们“信念”、“理想”,让他们到死都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是腐朽、虚伪的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开创了八股文科举,这可让多少有志之士宁可“处江湖之远”亦不愿“居庙堂之高”。对于人才的摧残,确实令人扼腕叹息啊!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这本书,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影响了我。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5

  我读《儒林外史》是在《红楼梦》之后,在我看来《儒林外史》与《红楼梦》相较而言虽在结构的宏大完整、人物的类型众多等方面它都显然不如《红楼梦》。但《红楼梦》还是有较多的“古典”气息。例如它的以神话为象征的哲理内涵、诗词歌赋的运用,以及宝黛爱情故事的诗化成分等,而《儒林外史》朴素、平实而深刻的艺术风格,则更接近于现代小说。在读它的时候也许你会想起曾读过的鲁迅小说中的一些简洁的描写和冷峻的笔调。

  《儒林外史》是一部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结合作者吴敬梓的亲身所历所闻,揭露埋没真正人才培养大批庸才、贪官污吏,造成当时社会道德败坏文化停滞不前的罪魁祸首——封建科举考试。同时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在我看来这也正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虽然这几句话都已是老生常谈,可如若真正能明白的人多一些在小说中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儒林人士在读书的道路上第一步就走错了,他们一心只为功名利禄,却忘了读书的真正意义在于领悟、意会、学以致用、提高自身修养,读书对他们来说,仅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可以转化成自身力量。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曾经把封建礼教比作为吃人的礼教,那么封建科举制度也就是名副其实的吃人的制度了。

  在科举制度被废除了几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作者吴敬梓幽默诙谐的语言中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读的淋漓尽致。以前曾经在课本里读过摘自第三回的节选《范进中举》,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还有,在他笔下的吝啬鬼严监生,临死时因见灯盏里点了两根灯草,便伸着两根指头不肯断气,通过这一细节的描写将其的吝啬刻画的入木三分,但在后面作者其实也写到他为了把妾赵氏扶为正室,舍得大把大把地花银子。读到此时你是否会觉得这个严监生既可怜又可笑,却也颇有一点人情味。这些都是作者对平凡人物矛盾心理理解和同情的描写。另外,小说中杜少卿的出场,这位杜少卿,委实是挥金如土,但凡有个人来哭上几声,或是孝养母亲,或是做个小本生意,他并不多问,大把的银子撒了出去,家财散尽,搬到南京城。这还不算,他在南京城,陪娘子去看景致,轿里带着赤金杯子,融融春光做了下酒菜,喝得大醉,携着娘子的手一起走路。两旁看的人“目眩神摇,不敢仰视”。有人举荐他出仕,他却装病推辞不就。娘子问他为何不去,他反说:“你好呆!放着南京这样好玩的所在,留着我在家,春天秋天,同你出去看花,吃酒,好不快活,为甚么要送我到京里去?假使连你也带往京里,京里又冷,你身子又弱,一阵风吹得冻死了,也不好;还是不去的妥当。”通部书里,多少人只要念八股文做试帖诗做官混钱,杜少卿却是一心一意地要生活:作诗、会友、喝酒、赏花……但他为人又最重孝义,杜慎卿说他“但凡说是见过他家太老爷的,就是一条狗也是敬重的”。说到杜少卿我不禁要提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他们身上都有着其他人物形象身上所没有的叛逆精神,蔑视功名利禄,不已光宗耀祖为念。他们不仅是作家的精神寄寓,而且是寄托了作者审美理想的典型。体现了我国伟大作家对社会制度的深刻认识。

  最后,宗上所述,《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作者却用其生花的艺术之笔,描绘出了一组组不同性格的人物群像,将其塑造成一面历史的明镜,不仅对当时的社会现实做出了广阔而深刻的反映,也折射出了当今社会中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正是因为这些文学意义才使得《儒林外史》的社会意义大大高出其他同类作品才奠定了它在文学史上的不朽地位。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6

  这是我第一读次龙应台的书,感触非常深。

  这本书让我找着了知音。也许现在的我们常常被人评价自私,我觉得万分无奈,我只是在追求自由,自由和自私,搭的着边吗?与家长的有些谈话,进行到一半就无法再次继续,因为隔阂太大,现在的我还只是个刚刚稍有成长的人,依旧没有太理性的思想,随性是我的个性,却常常被称作自私,总觉得没人理解我。

  现在的我,还没有太多的顾虑,说话或许坦率了些,但我觉得的这并不是自私。可是大多家长们都认为孩子就该服从于他们,所以小时候爱黏着父母的“跟屁虫”渐渐不见了,他们逐渐变得独立,不愿与父母交谈,久而久之孩子甚至与父母形同陌生人。打开书页,一封信接着一封,仔细描绘着龙应台与安德烈如何拉近母子之间的距离。

  这是一对怎样的母子呢?书面上写道:在信中,儿子有三分玩世不恭,二分黑色幽默,五分认真;母亲有八分认真,二分的知性怀疑。儿子对母亲嘲笑有加,母亲对儿子认真研究。这是如今典型的一对母子。我们的父母,总爱发掘我们的小秘密,我们做的事总存有疑心,而我们刻意疏离,只喜欢与同龄人交流,做事显得张扬。我们之所以会和父母有如此之大的隔阂,完全因为我们是两代人,不同的思想,不同环境的成长,如果要双方心平气和的谈话,也许像龙教授那样以书信方式,倒是个不错的想法。现代的父母,想尽方法想要融入孩子的世界,可是我们奔向人生的大路,眼中只有前方,而我们的父母只能在后头张望我们,不一个时代的人,不一个世界的思想。我们所希望的是父母迁就于我们,而父母希望的是听从于他们,这样,我们的代沟只能是越来越大。假若父母愿意理性的迁就我们,那交谈就容易多了,谈话也许改变不了什么,可它至少给双方搭了一条线,开了一扇窗。

  父母总是尝试着在我们的世界里找一条缝隙钻进来,即便我们的共通点不多,这也许就是隔阂中的爱。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7

  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民的责任。”书的最后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余华用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来娓娓叙说一个家庭的平凡却不正常的故事。

  读完此书,不禁深思,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是短暂的,生命是脆弱的,为什么活着是每个人都应当面对的问题,并且是亲历的现实问题。不少人认为活着为了享受幸福、快乐、安康、甜蜜......,为了爱情、升官、发财,当达不到时就怨天尤人,甚至丧心病狂走损人害己之路......。其实《活着》引发我们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这是一个如此宽广而深邃的话题,有时要用人一生的经历才能交上完整的答卷。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十万个为什么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8

  暑假期间,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和家长一起读《宝葫芦的秘密》。我很快就看完了这本书,比妈妈读完要早两个星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有一天,王葆的奶奶要给他洗脚还要给他剪指甲,这下子急坏了王葆,光着脚就往外跑。可是让奶奶给拽住了。王葆提出条件:要奶奶给他讲故事。于是奶奶就讲了一个宝葫芦的故事。故事里说了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怎样得到了宝葫芦。王葆听得入了迷,幻想着自己也拥有宝葫芦的神奇的时光。

  星期日,王葆去学校做电磁起重机,可那天不知怎么了,他和同学吵了起来,最后回家发了一会闷,便睡着了。睡着睡着有人喊:王葆,钓鱼去!他起来后看见桌子上有钓具,拿着就去了河边。到了河边没见着一个同学,气又上来了,可是又想:如果一起钓,钓到的鱼肯定很少,就安稳的练起了钓鱼。这时一个声音传来“格咕噜”,原来是宝葫芦。就这样,王葆拥有了梦想中的宝葫芦。王葆让宝葫芦帮他办了很多的事,开始王葆还觉得这真是幸福,可最后发觉宝葫芦非常自私,总是帮倒忙。

  后来,王葆听见了一声“瞧瞧你睡了那么久!”原来这是一个梦呀。我觉得他肯定认为,多亏这是个梦。哪能什么事情都要依靠宝葫芦而没有自己的主见呢?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完成梦想。

  如果我有宝葫芦,我会让它施法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流浪狗和流浪猫,让它给沙漠增添绿色,给地球更多的保护和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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