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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读后感

2026-01-20 14:33:15心得体会

铸剑读后感 篇1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成人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成人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 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读后感 篇2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读后感 篇3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读后感 篇4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读后感 篇5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铸剑读后感 篇6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读后感 篇7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篇汪曾祺老先生的著作《大淖记事》。

  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年轻锡匠十一子好上了。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山盟海誓,却是最淳朴的心心相印。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巧云不幸被玷污。但巧云和十一子感情反而更进一步。团长看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

  这个故事虽短,但是十分感人。文章前面铺垫了很长的一段大淖风土人情,大淖的美丽,南岸的锡匠们,东头的女人们,来来往往、家家户户的人们简单的生活,细节刻画得非常生动,有无比的韵味,就好像轻轻投入池塘的小石子,余波荡漾。那时的生活场景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安宁和谐,平静淳朴。

  不仅自然美,生活美,还有最令人震撼的人性美。十一子在被殴打时,其实只需要说一句他不会再进巧云作文家门就可以不用被打了,只要松松口,就不至于后来那样被打得垂死。但他没有。因为对巧云的爱,同时也是一个硬朗、勇敢的男子汉。从中我感受到了,这些淳朴的人们也有为之奋不顾身的东西——爱。同样为爱,在男人重伤、父亲残疾的情况下,巧云也能够像其他东头的女人一样挑担干活,在面对困难时,不怕苦,真正挑起了重担,变得更深沉、更坚定。“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这也是他们坚贞的爱情。还有在十一子被打后,村民们热情、好心,积极帮助他们,就像书中所说“这样一对年轻人,使他们觉得骄傲”。他们还坚持请愿赶走刘团长,人们的心团聚在了一起,我也感受到了浓浓的人情味,心也暖暖的。

  读完我仍然意犹未尽。结尾处的独特设问“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两个非常肯定的句子,不由得让我联想起了他们虽然辛苦但美好的未来,这是他们,也是其他万千朴实善良的男女。

  这样的书会流传下去吗?

  会。

  肯定会!

铸剑读后感 篇8

  《最想要的礼物》是老师推荐的五本书里我最先阅读的一本,礼物是多么的诱人呀!没有哪个人不喜欢收礼物。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想要的礼物,你们最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

  我妈妈也陪我看了这些书,我们俩个读完后讨论的时候妈妈就说大碗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大碗非常的叛逆和任性,就像她能把每次的幸福生日会变成“灾难日”,她也把自己有小寿星变成小灾星。而且她把生日闹的一次比一次更离谱,她讨厌小碟得到了所有人的爱,她让爸爸妈妈一次次丢尽颜面,也伤透了家人的心最后只有狠心把她送到很远的地方上学。所以相比较而言美丽、安静、可爱的小碟就吸引了全家人和亲戚朋友的所有目光,和大碗比起来小碟就是一个什么都让人满意的可爱公主。其实大碗在学校也非常的聪明,她做的一切叛逆的行为也都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目光想让身边所有的人也喜欢自己,但她所表达的方法往往让身边的人更不喜欢她。她渴望爱,但一次次伤了家人的心,也让她更加的叛逆。所以孤独无助的大碗就幻想出了一个和自己性格和爱好都一样的筷子,她有什么烦恼都可以和筷子倾诉,这样更显出了她是多么的孤独,多么渴望有人爱她陪她。小碟也是现在很多孩子的一个鲜明代表,在家人外人面前只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讨大家的喜爱。怕大家知道她的缺点和缺乏关爱别人的心,其实内心一样有叛逆的时候。

  不过这个故事的结局还是很让我满意的,小碟发现了大碗的字条,也理解了姐姐的心,爸爸妈妈也通过了那些字条明白了大碗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更加渴望得到他们的爱。他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我也希望所有的小朋友和家人都能好好的相处幸福的生活!

铸剑读后感 篇9

  寒假的一天,我去教育书店买了一本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回到家后,迫不及待的奔回卧室,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讲的是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孩饭团,布丁,苏打,还有小晴歌住在奇妙的小院子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跟他们玩。在大肚子爸爸的眼里饭团是个睡不醒娃娃,布丁是个卓别林娃娃,苏打是个爱马桶娃娃,小晴歌是个口水娃娃。她们认为她们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在爸爸的矫正下小情歌亮出美妙歌喉,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连饭团也在爸爸做的超级椅子里舒服的生活着,在布丁十岁生日时,小院子就要不在了,爸爸宣布要送她们到他们的亲生爸妈那里,只留下一个饭团小姑娘陪她度过一生。

  在我的眼里,大肚子爸爸的大肚子里装满了奇妙的童心,玩心,和爱心;维C阿姨是个热爱芭比娃娃,觉得自己是个像芭比一样的不老少女;饭团是个整天做着思考问题的小女孩,长得很漂亮;布丁发火像个火山,发完就像个SWEET;苏打是个整天坐在马桶上消化开心和不开心的小姑娘;而小晴歌是个不说话只吐口水的小姑娘。这本书不真实但很奇妙,快乐又不忧伤,天真又不无曲折的笔调呈现亲情之爱,朋友之爱,人与自然和谐之爱,不同凡响的神奇父爱故事,让我在长大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上有许多迫不得已的是事,我们要体谅。

铸剑读后感 篇10

  我在看书之前先读了大师村上春树和张悦然为这本书做的序,一开始我对这部小说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是他们做的序让我对这部小说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原来它是这么一部经典之作啊!所以对于这本书我不会写任何读后感的,我的这种感觉自己也描绘不清楚。讲一个村上春树说的故事,也许我的感受和他有那么一点相通之处吧。他在序中写到:我在高中时第一次读到英文版的卡波特作品,记得我深深地叹息“这么好的文章我如何也写不出来啊”。我在29岁之前都没有试图写小说,就是因为数次经历了这种体验。因此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写作才能。我在高中时代对于卡波特的文章的感受,即便在四十年后的今天,也几乎没有变化,只不过如今我的态度变为……

  我恐惧写任何关于这篇文章的读后感的感觉,就和村上春树当年恐惧写文章的感觉一样。通过村上春树写的序,可以看到他对卡波特本人,对卡波特的作品,对卡波特所处的历史背景都是了如指掌的。所以不管是读后感还是为书作序,都不可以随便写的,对作品一定要有很深厚的了解和积淀才行。既然我并不了解,我就只能通过村上春树和张悦然的眼睛向大家展示一下这部经典之作了。

  村上春树说:在写蒂凡尼的早餐时,卡波特经历了长期的呻吟痛苦,因为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他经历了“战略”的转化,由青年时代的卡波特自然而然的编写自己的故事,转变为创造新小说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新文体。很显然他成功了。正像诺曼梅勒曾预言的那样,蒂凡尼的早餐成为了一部绝妙的古典,并广为流传。

铸剑读后感 篇11

  一个狐狸洞里有一只活泼可爱、机灵、顽皮的小狐狸,小狐狸从出生一直没有见过雪。可是有一天下起了鹅毛大雪,大地铺上了白银被。小狐狸推开门,准备出去玩,当小狐狸开门的一瞬间突然倒在地上打起滚儿来,妈妈急忙跑过来问小狐狸:“怎么了宝贝?”小狐狸指着眼睛说:“疼!疼!”妈妈看了看小狐狸的眼睛笑了。原来是雪下到地上,太阳光一照,闪闪发光很刺眼,所以小狐狸看到雪的一刹那,眼睛被刺疼了。适应了就好了,没事儿。于是,小狐狸又蹦蹦跳跳地出去玩了……可是到了傍晚,小狐狸的手却变得又青又紫,原来是冻着了。于是,狐狸妈妈和它的宝贝一起去买手套了……小狐狸来到市场一家卖手套的商店外。它“咚咚”地敲了几下门,门开了,小狐狸过于紧张把那只狐狸手伸了进去,店主看着小狐狸,小狐狸说:“请卖给我一双手套好吗?”它的眼睛里充满了善意和渴求,最后,店主收了钱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

  这就是善良的力量,这就是渴求的力量。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冯玉祥将军的名言:“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由此看来善良、诚信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来吧,同学们,让我们做一个善良、有诚信的“小狐狸”吧。

铸剑读后感 篇12

  寒假里,我很快的读完了一本名叫《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的书。故事讲了在一座灰色住宅里,有一群老鼠,他们快乐的生活着、嬉戏着。但是,自从最强大的威力巴尔德成了大头领后,老鼠们就每天晚上跑步、唱歌,不让它们玩躲猫猫、滑滑梯,还不能讲故事,一切听从威力巴尔德的命令。

  有一次,强大的威力巴尔德看见地上放有一块烤好的肥肉,想去品尝一下,但是,它不小心把自己的尾巴放在了肉上,不料,它的尾巴被捕鼠夹夹断了,就不再是老鼠们的大头领了。从此,老鼠们就又过的幸福快乐。老鼠们又推选莉莉当它们的大头领,因为莉莉是它们的救星。

  这是一部用童话演则历史,告诉青少年识别和抵制法西斯主义的奇书。在历史上,也有过这样的事:有一个很坏的国王,他每天过得都是荣华富贵的生活。他经常欺负百姓,终于有一天,一位勇敢的骑士像莉莉一样把国王推翻了。

  我们不能胆小怕事,不能因为一点儿困难,就变成一个缩头乌龟,要勇敢、坚强,要坚持不懈。不要自以为是,不能只看自己的长处,而瞧不起别人的短处,不要总把自己放第一位上,要多替别人想一想,多给别人一些方便,这样自己也会方便。

  还有人说“冲动是魔鬼”,可我却认为:在这样的处境中,犹豫是更可怕的魔鬼。如果莉莉早一点向威利巴尔德反抗,那菲列普就不可能失踪,当然世上没有完人,也没有完鼠,莉莉能够有勇气反抗威利巴尔德,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了。她使我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读完这本书,让人受益匪浅。

铸剑读后感 篇13

  在语文课上刚学过一篇《和时间赛跑》的文章,使我感受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的含义。

  小作者在小学时,他的外祖母便去世,外祖母生前最疼爱他了,他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一圈一圈地跑着,累到在地上,扑在草坪上痛苦。爸爸为他讲了什么是时间,小作者忽然感受到了时间的可怕,从此,他便和时间赛跑。后来的二十年里,他受益无穷,也明白了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他还要告诉他的孩子:假如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读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光阴似箭,一去不返。时间就像我们的生命,我们现在虽然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但是,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我有时候也很不自觉,浪费自己的时间,有时不会,就不动脑子想想怎么做,还呆等着老师讲怎么做,一知道答案,一抄,就齐活了。还有时候,我在写作业时,心里还在想一会儿玩电脑,还是看博文,不一会儿,心里想的东西都写到了作业本上,使哭笑不得。但现在读完了这篇文章,我也爱动脑筋了,上课积极发言,写作业时也不开小差了,这篇文章使我改变了自我,重新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少先队员。

  《和时间赛跑》犹如一杯生命之泉,它向我们传递着一个人的真谛,要珍惜时间。

铸剑读后感 篇14

  一般教育理念都认为,先天因素不是人主观能决定的,对人生的指导意义不大,反而容易成为给自己找借口的理由,所以,不应该过于强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孩子自己决定不了的先天因素,对于生养他们的父母来说,却是后天因素,是可以选择的,尤其在当今自由恋爱时代,如何选择配偶,让孩子出生在哪里,确实影响到孩子未来的发展。所以,我们先来看看乔布斯的先天因素。

  其实,乔布斯来到人间,可以说是生不逢时。他的母亲是美国人,在23岁读硕士的时候,认识了他的父亲,一个大学助教,叙利亚人,后来取得博士学位。他们在一次旅行中有了乔布斯,但母亲的父亲因为宗教信仰差异而反对这庄婚事,母亲想留下这个孩子,父亲似乎不赞成(后来,乔布斯到死都没去见亲生父亲,可能就和父亲这个态度有关),但母亲还是去外地生下了他,并找人抚养,开始要求养父母必须是大学毕业,后来,又退而求其次,要求养父母必须保证让孩子上大学。并与养父母签定了承诺书,才将孩子送人领养。母亲的父亲去世后,宗教障碍不存在了,母亲和父亲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后来也成为著名作家。再后来,母亲和父亲又离婚,女孩和母亲一起生活。乔布斯在多年以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妹妹,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

  这里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父母未婚先育;第二父母的出生地距离很远;第三,父母年纪都很轻;第四,父母的学历都很高;第五,亲妹妹的智商也很高。第六,他出生在美国。

  最近,看到美国一个天才调查报告,调查表明:父母年纪越轻,智商越高,所生孩子成为天才的概率就越大。可见,乔布斯的先天基因还是非常好的,他妹妹也非常优秀,更证明了基因好。这些信息,如果有什么借鉴意义,那就是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应该注意品位。进化论也表明,对配偶的偏好选择,影响了人类的演化,我们人类现在的许多特征和审美偏好,也都与性选择有关。所以,如何选择配偶确实是造就天才的第一步。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出生在美国。如果乔布斯的父母是在中国,乔布斯可能早消灭在萌芽之中了!因为在中国,一个23岁还没毕业的未婚女大学生,即使怀孕了,也不会把孩子生下来;即使把孩子生下来,也没有专业的收养机构帮助她寻找合适的领养父母;即使找到了领养的父母,也不会签署一份保证培养孩子上大学的承诺。所以,乔布斯虽然生不逢时,但却出生在一个观念多元、收养机制健全的国家,可谓不幸中的万幸。

铸剑读后感 篇15

  前几天,哥哥借给我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如获至宝,立即就看起来了。

  这里面主要是神探福尔摩斯如何破案的。他破案的时候非常仔细,从每一个脚印,每一个手印,每一个指纹等地方进行仔细的观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对男尸的身上进行了,甚至对屋外的小路也进行了搜索,而且还问了周围的一些人,将屋子里的边边角角都搜索到了。最后,他不一会儿就破了案,虽然他因为在观察的时候用的时间比较长,但这让他在破案的时候有了更好的事情来想象。

  这本书主要都是讲了福尔摩斯如何探案的,讲了福尔摩斯的严谨态度。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仔细认真的人,但有时候他却有些骄傲和自以为是。由于这本书太厚了,我只读了一点点,所以等以后我再接着给大家讲吧!

铸剑读后感 篇16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铸剑读后感 篇17

  环游地球,对我们来说遥不可及,可在19世纪70年代就有人环游过地球,而且仅仅用了八十天……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非凡的智慧以及最重要的超群细心,和仆人路路通一起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福克先生的细心是众所周知的,而我的粗心也是人人皆知的。我和他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记得那是六年级上学期的一次数学测试,由于我粗心大意,考了99分,只因其中一道题的单位名称忘记写了,我与满分擦肩而过。我后悔莫及,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这么粗心呢?语文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让我们把正确的拼音用横线划出来,可我稀里糊涂地在正确的拼音上面打了个“√”。唉,3分就这样白白地被扣掉了。考卷发下来后,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埋怨自己太粗心。像这样粗心的事在我身上还有很多,我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了。和福克先生的细心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

  不过,我现在正在努力改掉这个令我头痛心烦的坏毛病。同时,我也总结出了一个道理:若想事事如意、一帆风顺,就必须细心,不能有一丝马虎,不然就像工程师那样,算错一个小数点而最终导致十分惨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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