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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25-11-29 09:14:36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篇1

  近期,湖北省监利县毛市镇动物检疫申报管理捷报频传,到目前为止共1451头生猪、63头牛,12389只家禽进行了检疫申报,动物检疫管理日趋规范。具体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

  动物检疫申报管理专题会议之后,毛市分站执法人员用5天时间对全镇从事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管理相对人进行摸底,并逐一上门宣传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滤布《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动物检疫申报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37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与管理相对人签订了动物检疫申报的责任书,发放了督促其进行检疫申报的告知书。

  二、规范运作。

  一是设立报检点。除中心报检点外,还在养殖稠密地区以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区域增设了检疫消毒点;二是公示报检电话。除将印有执法人员的姓名、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名(卡)片发放给相对人外,还在交通要道口、公路两边墙体上公布了报检电话;三是落实工作制度。按照县站统一部署,毛市分站以分工负责、凭标凭证施检、健康合格出证的`工作程序,实行手机24小时开机,接受检疫申报,随报随检,让广大管理相对人报检方便,受检不难;另外他们还针对规模化养殖、收购、屠宰等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定了不同的操作方式。除了收购后向外运输的动物不指定受检地点外,其他的一律在指定的地点接受检疫,屠户收购的动物一律在场(点)外等候,待检疫人员进行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并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进入场(点),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但有畜禽标识的动物,依法进行补检,合格的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准予进入屠宰场(点),屠户凭产地检疫证明方可进行屠宰,检疫人员凭产地检疫开展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无产检疫证明的不予以检疫,不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不准予上市销售。

  三、严格监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管理,体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严肃性,执法人员还对不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收购生猪,不申报检疫屠宰生猪的曾德武、杨君汉、夏劲松三名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其经营的生猪肉品依法进行了补检。3月12日,红城乡何新城在毛市收购的26头生猪没有申报检疫,毛市分站的执法人员张北洋、刘克典在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到收购地点将准备起运的生猪予以扣押,并进行了详细的追根溯源,其收购的生猪虽然有免疫证明也佩戴了标识,但没有进行检疫申报,执法人员当场对其收购的生猪进行了补检,并对其不依法申报检疫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通过一段时间的规范运作,该镇的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工作已步入正轨,形势喜人,管理相对人自觉接受检疫,主动申报检疫的意识不断增强。规模化养殖场(户)的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散养动物的产地检疫的开展面已达85%以上,屠宰检疫的受检率达到100%,上市动物、动物产品的持证率达到100%。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篇2

  一、基本情况

  1、动物防检队伍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人(动物检疫员33人,动物防疫监督员11人)。

  在学历结构中: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19人,占64.5%;中专文凭11人,占35.5%。

  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8人,占53%;中专文凭7人,占47%。

  年龄结构: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39岁,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43岁。

  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3人,占73.3%;初级职称12人,占26.7%.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全年共检疫猪肉品76253头,牛肉品2108头,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5头,病死鸡7000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共检查了我县42家饲料兽药经营店,3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350支,其他假劣兽药55公斤,共价值人民币1700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1、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监督管理。

  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

  我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1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1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1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1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1起,简易处罚程序3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

  三、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

  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重点环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

  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产地环节:

  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全县共设动物检疫申报点19个。对出栏畜禽,严格按规程实施到场、到户、到点检疫,要求100%佩带专用检疫标识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环节,认真抓好我县境内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健全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严格查验检疫(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并完善检疫证明和标识的回收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检疫技术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屠宰前发现的患病动物或疑似患病动物,一律不准屠宰,并严格按规定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患病动物进入屠宰场,使病害动物产品流向市场。

  五、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和经费的投入。

  2、动物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

  在平时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动物检疫员在填写动物检疫证明时图快图方便,有些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就发给畜主。

  3、没有统一着装:

  没有统一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装和检疫员检疫防护服装,执法形象受到影响。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篇3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全县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学习型单位建设,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效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丰富业务理论知识,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今年我所结合“三为”

  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例会、培训等各种平台深入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共开辟学习园地2期,写心得体会38份,自查报告19份,人均记学习笔记一万余字。同时,以“省市培训活动”、“检疫大比武”和“县域交流”为契机,不断汲取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兄弟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提高,我所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事务办理更加高效,树立起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二、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 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所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6个交易市场、xx个肉品经营市场、2个定点屠宰场、2个肉品加工厂、超市及肉品经营店等场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供货渠道、数量、检疫票证、验讫印章以及购销台账进行仔细检查,严防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在“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节日期间,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安排专人每天上市场巡回检查,填补节日监管空白。同时保障通讯畅通,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今年全年共开展巡查96次,出动检查人员480余人次,查处白条肉50公斤,病害猪肉1头,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并及时对没收的病害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

  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 “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兽医诊疗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是畜牧生产的源头投入品,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向规范使用化、经营合法化转变,今年,我所按照省市有关兽

  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xx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xx2包、13盒,货值xx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落实,我所与6个奶站分别签订了《生鲜乳收购质量保证合同》,并要求各站缴纳20__元保证金,年终如无安全违规事件发生,则全额退回。二是严格资格审核,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管理技术规范》条件,从环境卫生、检测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篇4

  为有效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我乡今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在县局的领导下,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总方针,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主线,以强化基础免疫为基础,以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综合防啬芰μ嵘氐悖匀缂嗫匚「窬郑婵勾杭痉酪吖ぷ鳌O纸蚁绶酪吖ぷ骺骨榭龌惚ㄈ缦:

  一、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防疫工作开展前,我站积极组织防疫员于20xx年3月19日召开了春季防疫工作会,从各个方面详细安排了动物防疫工作,重点安排了从乡站到村到户疫苗的'保存、注射方式和计量。并签订防疫责任书,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确保了全乡的免疫质量。

  (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

  李生科负责店子村、连家庄村;赵涛负责双柳树村、李家沟圈村;李玉霞负责吕家岘子村及内务工作。

  (三)做好物质储备,保障春防工作有序实施。

  为保证疫苗质量,杜绝浪费,严格规范储藏,对暂不使用的疫苗由我站统一贮存保管,做到随用随领,并认真登记。

  (四)开展培训工作,提高防疫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于3月20日,我站对防疫员的操作技术规范进行了技术培训,并要求防疫员对所辖区域动物检疫申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畜共患病防范进行宣传。

  (五)上下紧密配合,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我乡牛羊以放牧形式为主,乡站工作人员结合防疫员以实际情况,利用早晚时间免疫注射,确保放牧牛羊的免疫注射。

  (六)强化监督,规范指导。为确保春防工作落到实处,站长在防疫期间对防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及时掌握防疫进度,了解防疫工中存的问题,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动物免疫情况如下

  1.家禽免疫:免疫家禽2497羽。

  2.牲畜免疫:羊口蹄疫免疫3066只;小反刍兽疫免疫2560只;布病补免1029只;羊痘免疫1323只;三联四防免疫1561只。牛口蹄疫免疫124头。猪口蹄疫免疫730头;猪瘟免疫730头。

  3.犬免疫:狂犬病免疫注射108只,用吡喹酮片驱虫1490只。

  4.耳标录入:现已录入两个村猪牛羊耳标,由于系统变更其他村随后录入。

  5.消毒工作:全乡共消毒面积达28万平方米,使用消毒药0.007吨。

  (二)疫病监测情况:为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严防疫情的发生,按照年初安排对养殖大户、散养户的畜禽进行监测,各种疫病监测工作现正在进行当中。截至目前共上报疫情4起。

  (三)免疫信息报送情况:集中免疫期间,我站进一步完善动物免疫信息周报制度,由李玉霞负责免疫信息的收集统计工作,并于每周三上报县中心。

  (四)检疫监督情况:

  1、产地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15张,其中猪检疫88头,羊检疫286只,牛检疫9头,鸡检疫68只。

  2、监督检查情况:我站对养殖大户、饲料门店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共填写监督检查记录32张。

  3、猪无害化处理4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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