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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个人工作总结

2025-11-30 07:52:20工作总结

生活垃圾处理个人工作总结 篇1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出口”问题,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以改善和提高城乡居住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为中心,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城乡统一、实际、技术合理、环境保护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管理机制为中心。

  (二)统一规划,根据土地条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应与我乡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密切相关,按照便利大众、清原则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5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随后在全乡范围内展开,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县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原则是分类管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区域管理和附近的简单管理。

  相结合。

  (1)分类治理:

  ①户分类:每户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

  ②分类收集。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

  ③村(组)分类处置。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

  ④转运。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治理厂。

  ⑤集中治理。县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街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个人工作总结 篇2

  按照x年全县生态建设目标要求,县城管局努力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和分类处置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至x年底,全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确保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一是加强对环卫作业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巡查检查和指导考核,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加快推进农垃分类收运处置达标。在x年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覆盖率%的基础上,x年全域推广兴义镇不二果园子社区模式,同时健全了三级废旧资源回收网络,形成了三位一体循环回收体系。城区和农村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二、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监管

  我局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x年处理厂每日处理垃圾量为吨左右,运行处置情况良好,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三、强化餐厨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置

  x年,我县餐厨垃圾收运范围已覆盖主城区内大中型餐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及部分镇乡的主要餐饮企业约x余家。我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现有收运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应收尽收,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循环利用。x年日收运餐厨垃圾约xx余吨,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生活垃圾处理个人工作总结 篇3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改善农村环境、培育文明行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效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成府发〔〕56号文件)的精神,现对进一步完善《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考核评分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组织方式

  为了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实际运转效果的检查考核,把暗访的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及全年考核的结果中(5分)。并在每次的暗访中随机对3―5位村民进行调查了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运行效果反映,计入考核成绩。

  二、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将日常资料收集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各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厂),对各镇(乡)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进场处置的台帐,包括进场处置的时间和数量,由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按季度报市城管局区县处。

  2、无垃圾处置场(厂)的区(市)县,由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报送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垃圾量合同和长安垃圾处置场进场记录。内容全面准确、报送及时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其他工作资料、基础资料收集报送,包括规划方案、规范布点图、进展情况、简报、总结等,按要求全面、及时报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加强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和设备购置情况的考核(20分)

  1、各区(市)县要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财政资金补贴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46号)要求,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并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套经费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否则,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2、各区(市)县按照市财政经费中设备购置资金要求,购置足额保障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所需的专用密闭车辆,条件特殊的山区镇(乡)购置小型适用密闭的垃圾运输车辆的,得10分,未按要求足额配置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15分)

  1、按每个村建设3―5个垃圾桶点(房),每个桶点配备2―3个垃圾桶的标准,每个村少于3个垃圾桶点(房)的扣3分。

  2、垃圾桶基座、垃圾房周围要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扣1分。

  (四)将社会宣传工作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垃圾桶点(房)设置有宣传标语、包括编号、村名、管理人员、举报电话(区<市>县城管局公开电话)的.告示牌,得2分,缺一小项,扣0.25分。

  2、在省市级媒体宣传一次得0.5分。

  3、在中央媒体宣传一次得2分。

  4、其它宣传工作,按1分计考。

  (五)保洁队伍建设管理(10分)

  1、按每15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少于总数5%的扣1分(以配备人数招聘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人员花名册为准)。

  2、保洁员职责不落实,管理范围内卫生差,发现1处扣1分。

  (六)生活垃圾清运(30分)

  1、农村生活垃圾夏季2日内清运,冬季3日内清运。4―5日清运1次的扣1分,5日以上清运1次扣1―3分。

  2、垃圾桶不得穿靴戴帽,垃圾房不得超过容量的50%,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3、镇(乡)农村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入处置场(厂)而自行处理的扣5分,随意倾倒的扣10分。

  (七)清除积存垃圾(10分)

  1、在管理辖区内无积存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2分。

  2、垃圾桶点(房)周围有垃圾,发现1处扣1分。

  (八)鼓励在清扫、收运和处置工作中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分)

  1、对清扫保洁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加1―2分。

  2、对在收运环节实行公司化运作的,加2―4分。

  3、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但建立了以区(市)县为收运主体的清运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的,加1―2分。

  4、在处置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且效果好的,加1―2分。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的通报制度

  (一)季度检查考核、全年检查考核结果实行书面通报与会议通报的方式,其中暗访的检查考核情况以影像、口头等方式予以通报。

  (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考核结果与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补贴数额挂钩。一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两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5―10%的以奖代补资金,全年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10―30%的以奖代补资金,并不得参与城市管理的先进、优秀评选。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考核结果按60%计入14区(市)县城市管理年终目标考核得分。

生活垃圾处理个人工作总结 篇4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改善农村环境、培育文明行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效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意见》(成府发〔〕56号文件)的精神,现对进一步完善《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考核评分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组织方式

  为了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实际运转效果的检查考核,把暗访的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及全年考核的结果中(5分)。并在每次的暗访中随机对3―5位村民进行调查了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运行效果反映,计入考核成绩。

  二、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将日常资料收集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各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厂),对各镇(乡)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进场处置的台帐,包括进场处置的时间和数量,由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按季度报市城管局区县处。

  2、无垃圾处置场(厂)的区(市)县,由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报送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垃圾量合同和长安垃圾处置场进场记录。内容全面准确、报送及时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其他工作资料、基础资料收集报送,包括规划方案、规范布点图、进展情况、简报、总结等,按要求全面、及时报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加强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和设备购置情况的考核(20分)

  1、各区(市)县要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财政资金补贴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46号)要求,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并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套经费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否则,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2、各区(市)县按照市财政经费中设备购置资金要求,购置足额保障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所需的专用密闭车辆,条件特殊的山区镇(乡)购置小型适用密闭的垃圾运输车辆的,得10分,未按要求足额配置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15分)

  1、按每个村建设3―5个垃圾桶点(房),每个桶点配备2―3个垃圾桶的标准,每个村少于3个垃圾桶点(房)的扣3分。

  2、垃圾桶基座、垃圾房周围要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扣1分。

  (四)将社会宣传工作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垃圾桶点(房)设置有宣传标语、包括编号、村名、管理人员、举报电话(区县城管局公开电话)的.告示牌,得2分,缺一小项,扣0.25分。

  2、在省市级媒体宣传一次得0.5分。

  3、在中央媒体宣传一次得2分。

  4、其它宣传工作,按1分计考。

  (五)保洁队伍建设管理(10分)

  1、按每15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少于总数5%的扣1分(以配备人数招聘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人员花名册为准)。

  2、保洁员职责不落实,管理范围内卫生差,发现1处扣1分。

  (六)生活垃圾清运(30分)

  1、农村生活垃圾夏季2日内清运,冬季3日内清运。4―5日清运1次的扣1分,5日以上清运1次扣1―3分。

  2、垃圾桶不得穿靴戴帽,垃圾房不得超过容量的50%,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3、镇(乡)农村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入处置场(厂)而自行处理的扣5分,随意倾倒的扣10分。

  (七)清除积存垃圾(10分)

  1、在管理辖区内无积存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2分。

  2、垃圾桶点(房)周围有垃圾,发现1处扣1分。

  (八)鼓励在清扫、收运和处置工作中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分)

  1、对清扫保洁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加1―2分。

  2、对在收运环节实行公司化运作的,加2―4分。

  3、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但建立了以区(市)县为收运主体的清运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的,加1―2分。

  4、在处置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且效果好的,加1―2分。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的通报制度

  (一)季度检查考核、全年检查考核结果实行书面通报与会议通报的方式,其中暗访的检查考核情况以影像、口头等方式予以通报。

  (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考核结果与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补贴数额挂钩。一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两次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5―10%的以奖代补资金,全年考核结果在85分以下的扣减10―30%的以奖代补资金,并不得参与城市管理的先进、优秀评选。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的考核结果按60%计入14区(市)县城市管理年终目标考核得分。

生活垃圾处理个人工作总结 篇5

  为了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镇广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目的作用和意义,全力配合中标单位永昊公司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村民自我保洁和公共环境保洁意识显著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一是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各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各单位、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工作到村,责任到人,任务到户,增强每位责任人和任务人的责任总和使命,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讨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全面提升对该项工作的认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1、召开工作推进会。镇在6月召开了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会,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布置强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工作,彻底清扫垃圾,清理陈年垃圾,并形成长效机制。

  2、营造宣传氛围。全镇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必要性,使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深入人心,户户参加,人人动手,形成人人关爱环境的良好局面。

  三、持续整治,成效明显

  通过持续不断的开展整治行动,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6月全镇清理垃圾约500吨;广告整治约150块;清理卫生死角约900平方米;清理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袋)约800个(条);清理河塘沟渠约1.5公里;参与人数100余次;乱涂写乱涂画约60平方米;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约600张/本。

  四、下步工作

  1、继续抓好垃圾清运工作,力求实现清运规范化、制度化。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卫生意识。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广播等形式迸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对维护环境卫生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3、强化环卫队伍建设,全镇将在清沽工作有序运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垃圾收集、清扫、处理进行专业管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能长期坚持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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